主体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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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下,经双方切、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图纸会审纪要及
甲方提出的变更范围以内的所有主体内容。(扣除挖土、防水、水电安装)
4、质量要求:合格(优质工程)
5、安全文明: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创省级文明工地。
第二条:劳务承包内容与范围
1、劳务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钢筋机械。采用固定单合同,税后单价每平方米包工价为元。
2、劳务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1、结构主体:室内外回填土工程,基槽人工配合开挖(不包括防水层),截桩头、砂石垫层、后浇带及后浇加强带的钢筋模板混凝土、挡土墙的止水板的安装,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砼、土建预埋件及预留洞制作安装,主体一次施工的造型沿线,造型挑板等。
2、负责混凝土的养护工作。楼层建筑垃圾的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
3、现场安全:按照项目部要求及规范标准搭设施工外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按照项目部要求及规范搭拆和维护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4、配合其他承包进行的预埋、预留孔洞及吊洞封堵,负责材料到场的卸车。
(二)施工机械工具:
1、辅助机械: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手提电锯、电钻、震动器材、照明灯具、斗车、电焊机、闪光对焊机等。(三)材料:
2、小型材料:包含所有乙方施工中的所有小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三级配电用电线、扎丝、垫块、水泥支撑、配电、照明灯管、电焊条、铁丝、铁钉、铁锹、钢锯条、麻线、扫帚、海绵胶带、丝锤、冲击钻头、绝缘胶布、安全帽、安全带、麻绳、砂轮片、金刚片等)。
3、施工用电甲方提供二级配电柜,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致施工楼层。乙方负责。
(四)承包内容中不含项目:
1、不含项目:降水、基坑护坡、安装工程(水、电)、防水工程。机械土方工程。
第三条:工期
1、本工程根据业主要求,主体工期为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封顶。
2、乙方保证工程进度符合业主、甲方的要求、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
推进,在甲方材料保证供应前提下,乙方也应保证工期,不得延误。
3、符合以下条件,工期经甲方、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相应顺延工期:(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的
(2)出现设计变更而影响工程的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四条:工程结算
1、随业主大合同,乙方垫资到地上封顶,以后每层付一
次工程款,直至封顶。在业主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日内不得无故停工闹事,否则无条件退出工地。
2、付款方式:主体(单价元/m²)垫资±0以上封顶。
工程量的80%支付,主体封顶85%。经甲方验收得到标准时,付总合同价款90%,剩余10%作为保修金,到本合同施工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
3、图纸变更部分经甲方现场签订,如增加面积,应支付乙方增加
费用,如减少面积,相应减少乙方费用。其它变更不增减费用。
4、基础按一层面积计算(筏板部分)
5、甲方付款到位情况下,乙方保证民工不发生工资纠纷,如发生
民工工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在合同给定款项支付前,发生的各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
支付。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由甲方供应,乙方应用料前一周书面提
出用料单,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审核后交材料员,如不按期提供
用料单,造成乙方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本工程所需要大型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如:包括模板,木方,
钢管、扣件、塔吊、施工电梯等。
3、三级电源配电的材料及设备安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并对接受的建材有保管
责任,丢失或损坏应折价赔偿,并承担因材料损坏或丢失引起的误工等其它费用。材料要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督,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规定损耗率3%(其中工程损耗率不超过1%时)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混凝土、砂、石子、水泥、外加剂等按预算量,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乙方包括配合施工放线,说明文
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工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和检查。
2、质量等级:优良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时按质进行施工,期间按进度书面向甲方提
出质量勘验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出现质量达不到标准,经甲方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要求纠正后,如还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反工、修理或重做等
其工费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另外应赔偿甲方的原材料费用。
5、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
理人员必须有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证、所分担的工程通知甲方工程师。
6、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说明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7、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
准。
8、乙方接受甲方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七条:现场管理及安全生产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
施工人员进行遵守法规及现场规范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保障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生产技能,各工作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原则上中途换人,施工中乙方更换负责人必须报请项目部批准,乙方施工人员配备不得使用年龄超过55周岁或未成年,已经发现,除勒令退场外并接受项目给予的1000元处罚。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炊具用自行解决,生活费用乙
方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乙方自行负责所用厨房电器使用的电费(电费计取办法:使用读数+损耗*建设单位收取电费单价)。
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规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部门的检查造成罚款等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
担。
4、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按安全管理造成的人身安全伤亡事故由乙
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由关部门的罚款,因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