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1
一、选举工作准备
1、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并报镇备案,发布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
2、推选村民代表,发布第一号公告。村民代表的推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民代表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5人(每5-10户推选1人)。2000人以上村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不得少于50人。
正式候选人公布日期×月×日;
选举大会情况: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设票箱数:大会用×个,投票站×个,流动票箱×个;
开票箱地点×××,开票箱日期×月×日;
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弃权票××张,委托票××张,“函投”票××张。
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姓名及得票数
各村要对各类公告和选民榜进行拍照存档,并将电子照片报镇组织办。
注:本操作流程不尽之处和错误之处以《乌镇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为准。
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册
村委会名称:登记时间: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村民小组
身份证号
备注
乌镇镇××村第八届村委员会选举选票
(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公章)
主任:××得票××张;副主任:××得票××张;
委员:××得票××张、××得票××张、××得票××张。
选举中有无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行为:
乌镇镇人民政府意见:
××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二)选举资料归档。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含选票),由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三)推选村民小组长。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新一届村委会组织推选。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流程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流程一、选举准备1、调查摸底。
明确选举工作“重点村”、“难点村”,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民主评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会工作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公告评议结果。
3、村财任期审计。
换届选举前,对村委会任期内的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
4、筹集选举经费。
按法规规定,县、乡级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委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乡级财政预算。
二、选举部署1、建立选举机构。
乡级以上成立村委会选举指导组,办公室依托民政部门。
2、制定工作方案。
县级根据省、市部署,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乡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3、召开选举工作部署会议。
乡级以上召开选举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上级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本地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4、培训选举骨干。
明确选举法律法规和规程,提高组织选举能力。
三、选举日确定1、选举日由县或乡级选举指导组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并以县或乡级选举指导组名义公告。
2、为了便于指导,乡级可根据村委会的不同情况,确定若干个选举日。
四、选举动员1、召开村“两委”会议。
传达乡级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本村选举日程,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方案,进行明确分工。
2、召开村民代表(扩大)会议。
全体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员、兵、青、妇、老人会、村办企业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数,提名和推选方式以及本村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进一步明确选举意义、原则和具体做法。
3、利用板报、专栏、书信、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宣传选举意义、原则和具体做法,营造依法选举的良好氛围。
并根据选举各阶段的实际,把宣传工作贯穿到选举的全过程。
五、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1、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人至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
同时设候补成员2人至3人。
2、候选人由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
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办法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办法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千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代表具体数额“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二十五人”,“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少于二十人。
也可以不选村民代表”。
第十九条规定:“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
可以连选连任”。
“本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认为村民代表不称职的,可以提出更换要求。
更换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或者村民委员会召集,以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始得更换。
补选村民代表,按原产生方式进行。
其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换村民代表”。
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小组设组长一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副组长一至二人,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对小组长工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更换要求。
更换小组长的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以本小组有选举权村民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始得更换。
补选村民小组长,按原产生方式进行”。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村民小组是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和村民居住状况划分的村民组织。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委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农村民主自治的发展,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成了广大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此,各级应十分重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选举。
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0)
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03•【字号】•【施行日期】2020.12.0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后应当及时选举,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成员,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几个自然村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分布应当照顾村落状况。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和委员五至七人组成,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
具体名额、推选方式和成员出缺后的补缺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
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
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选举办法
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选举办法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公正有序地推选出本村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民代表数额的确定和分配本村共有户人,分个村民小组,经村党组织决定全村共推选名村民代表,其中:女性代表人,实行专职专选,男性代表人。
各组分配名额如下:第一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二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三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四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五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六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二、村民代表的构成村民代表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应有不同组织成员的代表,不同职业人员的代表和妇女代表。
为确保党员和妇女在村民代表中占一定比例,要积极推荐党员和妇女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要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
三、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条件1、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常住本村村民;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3、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公正、民主、平等原则,在村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
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全体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
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倡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或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通过民主程序担任)由村党组织提出人选,经民主程序推选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都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成员要符合以下任职条件,即: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农政策,协调议事能力强;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于公益事业;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代表推选制度
村民代表推选制度
是一种基于民主原则的村民自治制度,旨在保障村民利益、促进社区发展和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候选人提名: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资格,提名自己或其他村民作为候选人。
提名可能需要一定的条件和资格,如年龄、居住年限等。
2. 候选人宣传:候选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村民宣传自己的竞选理念、政策和承诺,使村民对候选人有更明确的了解。
3. 公示:公示候选人名单,让村民知道有哪些候选人可供选择。
4. 投票选择: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判断,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投票选举代表。
投票可以通过纸质选票或电子系统进行。
5. 结果公布:选举结束后,公布选举结果,宣布当选的村民代表。
6. 村民代表履职:当选的村民代表担任职位后,负责代表村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行使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权力。
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增强了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行动能力,充分发扬了民主的原则。
通过选举形式,可以使村民的声音得到听取,并能亲自参与决策和管理村民事务。
同时,村民代表制度还增加了委员会成员的透明度和责任感,提高了政策和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然而,这种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候选人的选拔和宣传可能受到偏见或不公正的影响,有可能导致选举结果的不公平性。
此外,村民的参与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以及可能存在相对较少的敏感性、专业知识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因此,为了确保村民代表推选制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透明、公正和完善的选举程序,并积极加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村民代表选举办法
镇村村民代表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为保证公正有序地推选出本村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民代表数额的确定和分配本村共有户人~分个村民小组~经村选举委员会决定全村共推选名村民代表~其中:女性代表人~实行专职专选~男性代表人。
各组分配名额如下: 第一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第二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第三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第四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第五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第六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第七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第八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二、村民代表的构成村民代表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应有不同组织成员的代表~不同职业人员的代表和妇女代表。
为确保党员和妇女在村民代表占一定例~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3以上, 提倡村党支部成员或党员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
三、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条件1.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常住本村村民,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3.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公正、民主、平等原则~在村民中有较高威望~热心为村民服务,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敢于坚持原则,5.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履行民主监督等职能~敢于反对有损集体利益的人和事,6.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为村民服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村村民~不宜被推选为村民代表:1.长期外出本县~一年内连续在外时间超过6个月的,2.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及有现行吸毒行为并经查实的,3.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的,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查处的,5.长期拖欠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
四、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选举方式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户代表会议推选方式进行~投票选举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产生~本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和主要要求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和主要要求做好村委会选举工作,关键是按法定程序办事。
村委会换届选举可划分为选前准备阶段和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工作主要由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包括推选产生选委会、开展选民登记、组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竞选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等七个基本程序。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一)规范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推选程序,确保选委会的合法性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成员产生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关系到选举工作的成败。
法律法规规定,村(居)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
推选产生农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有三种形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
城市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采取居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产生。
在实际工作中,为提高选举工作效率,一般采取村(居)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产生选委会成员和选委会主任。
要积极引导村(居)民从本村(居)发展大局出发,把法律观念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为换届选举顺利开展奠定组织基础。
按照市委关于“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党员过半数”要求,在今年村(居)党组织要大力发动党员选民,通过法定选举程序进入选举委员会,确保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党员过半数,村(居)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二)规范选民登记,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登记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各地应在调查摸底、认真核实的基础上,采取设立选民登记站和登记员入户登记的方式,开展选民进行登记和选民资格认定,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
列入选民登记的3种对象:(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村民小组长组长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村组长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完善本届选举工作,根据***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日程安排,村委会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
现已进入推选村民小组长的阶段,为了此项工作能顺利、规范开展。
经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要求做到以下工作。
1、首先要求各村民小组长及理财小组成员将本组的财务账目、收支情况进行整理,届时与村委会共同清算本组财务账目,做到账目清楚,并在本组进行公示,还组长一个清白,给村民一个明白。
2、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新一届村委会主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公开推选村民小组长,原则上可连选连任,经过投票选举后,按得票多少,产生新一届村民小组长和理财小组成员。
3、希望本次能为组上选出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热心为村民服务,工作上认真负责,有创意,不叫屈喊冤,不图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确实让群众放心的称职组长和理财小组成员。
4、对新当选组长和理财小组成员。
由村委会组织参加该组新、老组长的相关移交工作。
并将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果上报镇选举委员会。
5、村民小组组长换届工作,为避免引起村民对组长和组上前期工作的误会,请各组务必按程序要求,于2012年1月3日前顺利完成组长换届工作。
并于换届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新、老组长移交工作。
***村民委员会
2011年12月25日。
村干部选举程序
村干部选举程序一、人选及要求(一)职数设置1. 村“两委”领取岗位补贴干部职数按照原《中共保山市委关于搞好乡村定编定员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保发〔1991〕26号)规定执行(严格按照2013年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时的干部职数设置)。
2.村“两委”职数设置。
村级党组织属党的支部委员会的,原则上设委员3—5人;属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的,原则上设委员5—7人。
村级党组织设书记1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设专职副书记1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7人,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领取岗位补贴干部职数为3人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分设的,设书记1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不设专职副书记;党组织书记、主任实现“一肩挑”的,设书记兼主任1人、专职副书记1人、副主任1人。
领取岗位补贴干部职数为4人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分设的,设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现“一肩挑”的,设书记兼主任1人、专职副书记2人、副主任1人。
3.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数设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委员3人组成,设主任1人。
(二)人选条件1.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引导党员群众把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热心公益、奉公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有较高群众威信的人选为村干部。
特别是要把坚持“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人选配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上来。
2.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具备一定文化和财会、管理知识的村民,并要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提倡村党组织委员通过民主程序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通过民主推选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民小组长换届工作选举办法
山峰村组长换届工作选举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产生方式,加强组长、代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及长庆示范区选举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村两委扩大会”会议反复酝酿、讨论,制定了本届组长换届选举办法,并全会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一、各村民小组设立组长1名、村民代表成员若干名(按组大组小,确定村民代表成员的人数,其中必须有一名妇女代表)。
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任职条件:1、身体健康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组村民。
2、政治思想素质好,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3、在本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协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小组村民服务。
四、要求参加选举会议的人员,每户至少到会一人。
以确保参选人数和知晓率。
五、以无记名提名推选方式直接提名推选,实行等额推选,参选人员每人只可提名推选组长1人。
村民代表人,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差额选举,确定组长正式候选人两名。
村民代表成员将进行二次无记名提名推选的方式直接提名推选。
(即:二次无记名提名推选)六、会场提名确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清点到会人数和统计票数。
七、投票选举方式(1)、选举组长第一轮提名推选,参会人员每人只可提名推选组长1人。
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其中一人得票数超过全体参会选民半数的,可以直接当选组长;如果均未过半票数,将采取第二轮投票方式,取得票数前两名为正式候选人,竞选组长,得票数超过全体参会选民半数的,当选组长。
(2)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产生,仍按无记名提名推选,得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直达到本组确定的村民代表成员人数为止。
八、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上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九、本办法自“村两委扩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山峰村民委员会2014年10月25日。
村民委员会选举
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每届任期5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明确要求。
不仅如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制定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民发〔2013〕76号)等文件还对村民委员会选举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若干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
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后终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其职务终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动,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二)关于选民登记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为了保障广大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村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
村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由村委会主持。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
妇女代表实行专职专选,确保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人口在2000以下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人口在2000至3000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40人;人口在3000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50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
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
第五条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小组长具有村民代表资格。
同一家庭成员一般只能产生一名村民代表。
村委会成员是当然的村民代表,无须经过推选产生。
第六条村民代表和小组长的基本条件: (1)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村民,包括“大学生农村工作者”和户籍不在本村的现任村主要干部,身体健康;(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公道正派,乐于奉献;(3)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决策能力,并能经常参加会议;(4)联系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并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5)热爱集体,有大局观念。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民代表和小组长:(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2)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第七条村民代表的推选方法:法律规定,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有两种:一是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二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但是无论按哪种方式推选,都应履行下列程序:1、确定推选时间和方式。
村民委员会应按照选举进度,及时确定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时间和拟采用的方式。
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0年修正)
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9.25•【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第13号•【施行日期】2020.09.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1995年8月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5年8月7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97年9月29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清理地方性法规情况报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11月28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具体名额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和经济发展等情况提出建议,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几个自然村寨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分布应当兼顾村寨状况。
第三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
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根据《广东省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
二、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人民服务的村民。
三、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户代表会(过2/3户代表)过半数参加方能举行推选会议。
四、召开推选会议时,每个村民发一张推选票,由村民无记名推选1人为本组组长,公开唱票计票,得票最多的始得当选,如果得票多者票数相等时,则应就得票相等的人选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五、推选村民小组长采取秘密写票方式进行。
六、不参加会议的选民作弃权处理,不能委托投票。
七、本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四)村民小组长职责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苗头性信息,及时调解村民间的矛盾和纠纷。
4、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反映本组计划生育信息。
5、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森林防火、卫生防疫、防灾救灾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6、组织好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7、维护好村民小组的集体利益,管理好本组的公共财产。
8、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9、做好本小组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
10、做好其他工作。
(五)村民小组长的权限和决策程序1、财务审批权。
各村民小组均应成立由3人组成的理财小组,各项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字,方可报销入帐。
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200-2000元的,报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重大开支(2000元以上)应先报村委会审核,再提交村民小组会议公决,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
乡村村民代表选举办法
乡村村民代表选举办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XX乡村村民代表选举办法实施方案一、为了规范村民代表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村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接受XX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三、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本村确定村民代表名。
同一家庭成员不宜同时担任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四、村民代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年满18周岁、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3、关心集体,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时间、精力。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村村民,不能自荐报名参加村民代表选举,也不宜被选举为村民代表。
1、一年连续在外时间超过6个月的;2、有现行吸毒行为并经查实或未戒断3年以上(脱毒)的人员;3、正在服刑的;4、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的;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6、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
五、村民代表选举以一个村民小组为一个选区,由选区户代表参加的会议选举产生。
若遇参加选举的户代表数达不到本选区户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可由村党组织将因外出不能参加选举的户单独建立外出人员选区(或将一个选区划分为若干个小选区,每个小选区按比例分配相应的代表名额),由选区户代表选举产生村民代表。
六、村民代表选举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1、每个选区村民代表的选举采用一张选票、一次投票的办法,每户一张选票。
具有社员身份户代表与不具有社员身份户代表必须区分开来。
选民根据本人的意愿,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职数,在选票上相应职位空格内直接填写要选人的姓名,村党组织成员村民代表职位栏直接填写符号,表示同意的写“√”,不同意的写“×”,弃权的不做任何符号。
广东省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辞职、职务自行终止和补选
广东省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辞职、职务自行终止和补选《选举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村民代表的推选,以及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选举参照本办法执行。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罢免、辞职、职务自行终止和补选要参照执行。
同时,《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对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作出规定,要严格按照执行。
一、村民代表的罢免、辞职、职务自行终止和补选1.罢免罢免村民代表的原则是用哪种形式推选产生的就用哪种形式罢免。
村、组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其罢免应由村、组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出。
罢免村民代表的建议一般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提出。
罢免村民代表的决定应根据其推选产生的范围通过一定的形式分别作出: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的,须召开村民小组的过半数参选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的会议,并经参加会议的村民(户的代表)过半数通过;由村民会议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须经过半数参选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会议,过半数通过。
2.辞职《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村民代表可以向村民代表会议书面提出辞职,由村民委员会受理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并视商议结果决定是否同意辞职,及时公告。
”3.职务自行终止参照《选举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操作。
4.补选《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村民代表的缺额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村民代表出现缺额时,由原推选方式的次高票者继任或者重新推选。
村民代表的另行推选按推选村民代表的程序办理。
二、村民小组长的罢免、辞职、职务自行终止和补选村民小组长的罢免和职务自行终止适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和职务自行终止规定,同时也要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选举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1.罢免《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户的代表,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本村民小组长的要求。
村民小组长选拔规则
村民小组长选拔规则
本文档旨在规定村民小组长的选拔规则,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选举机构
村民小组长的选举由以下机构负责:
1. 村民代表大会
2. 村民自治委员会
选举程序
1. 提名阶段:
- 村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之前提供一个公告,征求村民对担任小
组长的候选人的提名。
- 村民可以提名符合下列条件的候选人:
- 是本村村民;
- 具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 选拔阶段:
- 村民自治委员会成立一个由五名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 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核并筛选提名人选。
- 在筛选过程中,选举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
- 候选人的工作背景和经验;
- 候选人的领导才能和团队合作能力;
- 候选人的社区服务经历和贡献。
3. 投票阶段:
- 村民代表大会组织一次全体村民的投票。
每位村民只能投一票。
- 投票结果由村民代表大会宣布。
选举结果和任期
1. 选举结果:
- 获得最高票数的候选人将成为村民小组长。
- 如果有多个候选人获得相同票数,则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重新投票。
2. 任期:
- 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为两年。
- 任期结束后,进行新一轮的选举。
以上是村民小组长的选拔规则,旨在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请遵守规定,并共同为村庄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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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办法(参考样本)
(2014年×月×日××村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中共防城港市委组织部防城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村选举委员会召集并主持,在××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二、根据本村民小组实际,以及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小组设小组长1名;村民代表××名。
三、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和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本组三分之二以上选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会议合法召开。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
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可以采取以无记名等额提名的方式推选产生。
被推选人获得参加推选人数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赞成票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赞成票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五、选举总监票2人,计票2人。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监票、计票工作。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时,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同意候选人的,必须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栏内画“○”,不同意的“×”,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
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右边空格栏内画“○”,填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八、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开箱计票,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九、本办法经××村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