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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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清单

2024年度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健康委员会令
第 4 号
5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6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 第 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第 6 号
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员资格管理办法
52 排风罩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758-2008
53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5236-2008
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5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
GB50019-2015
56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器设计标准
GB/T50493-2019
5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JGJ/T67-2019
64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HG 20571-2014
65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DB37/1922-2011
66
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通用设计规 定
Q/SH0700-2008
67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 122-1988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最新修改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GBZ/T300.49-2017
3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300.22-2017
3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112部分 甲酸和乙酸
GBZ/T300.112-2017
3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85部分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法规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基础。

该法规对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1.1 职业病的定义与范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慢性发病特点为主的疾病,包括职业性肺尘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1.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该法规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职责。

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卫生培训等。

劳动者则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保证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1.3 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诊断和鉴定。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雇主应当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职业病的赔偿该法规明确了职业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若因职业病导致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抚恤金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

2.1 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雇主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和培训。

2.2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雇主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当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3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改善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等。

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

2.4 职业卫生知识宣传雇主有责任向劳动者宣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健康保护意识。

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雇主的宣传工作,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或者接触高浓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长期处于有害生物、有害物理因素等不良工作条件下,导致工人患上的一类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以规范和指导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一、法律1.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各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法律规范的基本法律文件。

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防护、职业病诊断和评估、职业病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规定。

1.2 劳动法劳动法是各国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行法律规范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劳动法中,通常会包含一些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如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护、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1.3 其他相关法律除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法,还有一些其他相关法律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进行了规范,如环境保护法、卫生法等。

这些法律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

二、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是各国政府为了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行政法规文件。

该条例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防护、职业病诊断和评估、职业病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标准是为了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文件。

标准中通常包含了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评价指标和限值要求等内容。

2.3 职业病防护设施标准职业病防护设施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文件。

标准中通常包含了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选型、安装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三、规章3.1 职业病防治规定职业病防治规定是各类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为了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科学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各自职责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

第六条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保障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者健康权益。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并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要求,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坚决遏制在建筑施工中出现职业病事故。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治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源头控制等方式,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减少对劳动者的危害。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和网络,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

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

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

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

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因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旨在预防、控制和治疗职业病,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一、法律层面的职业病防治制度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概念和范围,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职责和权利。

- 规定了职业病预防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监测等内容。

-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保障职工的健康。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国家标准》- 该标准列出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评价指标,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科学的评估依据。

-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危害因素。

- 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类和规范,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

1.3 《职业病防治规程》-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和方法,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检测和诊断等内容。

- 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

- 强调了职工应当接受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法规层面的职业病防治制度2.1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

-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责,保障了法律的执行。

- 对于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2.2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 该技术规范是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操作指南。

- 规定了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技术要求和措施,有利于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2.3 《职业病防治标准》- 该标准是对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修订信息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 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 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 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 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以规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的目录,并详细介绍每一个大点下的小点。

正文内容:一、职业病防治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详细规定了职业病的定义、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 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 强调了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人因因素和其他因素五大类。

- 对各类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和描述,匡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二、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诊断与评估、职业病防治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 强调了职业病防治的全员参预和综合防治的原则。

2.2 《职业病危害项目清单》- 列举了各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 详细描述了各个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危害特点和防护要求。

三、职业病防治规章3.1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规定》- 规定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建设、使用和管理要求。

-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3.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规范》-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 强调了预评价的重要性,为用人单位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职业病防治标准4.1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制定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匡助用人单位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 提供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计算方法和监测要求。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标准
职业性疾病是指因工作环境等原因引起的疾病。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性疾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防治职业性疾病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的要求。

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赔偿标准等。

职业性疾病防治行政法规
《职业性疾病防治条例》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要行政法规,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

该条例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报告和统计等方面的内容。

职业性疾病防治规章
《职业性疾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职业病防治规章中的重要标准之一,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危害因素鉴定与监测的技术参考依据。

该标准是对职业性疾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和编码,便于监测和管理以及统计分析。

职业性疾病防治标准
职业性疾病防治标准是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具体技术规范。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职业性疾病防治标准,如《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铅中毒预防和控制标准》、《石棉纤维和石棉制品防护技术规范》等。

这些标准确保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技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职业性疾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保障了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作为从事法律或医疗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需要深入研究和理解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 better 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作机构建设,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第三条国家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法规,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病的预防第四条职业病预防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控制是重点,实现零职业病目标;全面管理,分工协作,形成整体效应;加强科学研究,推进科技进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明确职业病底数、控制标准和周期,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劳动保护中。

第六条雇主应当根据职工的职业病危害特征,评估职业病危害程度和职业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进行定期监测。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第七条企业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组织与行为措施,全面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病预防控制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的鉴定和评价第十条国家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鉴定标准和评价方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方法进行鉴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工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能力适应工作。

第五章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职工职业病预防工作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在职业病发生初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将其相关信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职工职业病诊断治疗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职业卫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并对每一个章节的内容进行细化说明。

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卫生领域的基本法律,其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该法分为九章,涵盖了职业卫生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诊断和评估等内容。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职业病防治法重要的配套法规,用于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归类和编码。

该法规涵盖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数据支持。

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是卫生监督部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

该办法对职业卫生监督的组织与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咨询、监督检查与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对从事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评估、人员资质要求、服务内容与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管理办法是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定的法规。

该办法明确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发布、使用与更新等方面的规定。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理而制定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处理程序、隐患排查与整改等方面的要求。

七、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是对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个体防护用品的分类与标准、质量监督与检验、销售与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八、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与分类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与分类是对职业卫生技术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法规。

职业病认定的法律依据

职业病认定的法律依据

职业病认定的法律依据职业病是指因工作条件导致的、在工作过程中患病的疾病。

职业病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和工作环境的改善。

在中国,职业病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于2001年颁布实施,针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该法律明确了职业病的范围和认定标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包括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和工种病。

职业病的认定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和工种病目录进行。

什么是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和工种病目录呢?职业病目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病学会的意见编制并颁布的。

工种病目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根据职业病目录和工种病目录,劳动者患上目录中规定的疾病,可以认定为职业病。

同时,《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了职业病的鉴定程序和标准,包括医学诊断、劳动者工作史和职业接触史等。

这些程序和标准对于确保职业病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非常重要。

此外,《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职业病的责任追究、职业病防治的措施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等内容,为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支持。

二、相关法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还有一些相关法规对职业病认定也有规定。

例如,《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职业病诊断标准和鉴定标准》等。

《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具体界定了职业病的范围和目录,并明确了各类职业病的诊断依据和诊断标准。

根据该目录和标准,可对不同职业病进行鉴定和认定。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鉴定标准》进一步规定了各种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标准。

这些标准是依据临床表现、劳动史、职业接触以及相关检查结果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为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相结合的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和监测评估体系,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第二章职业病防护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上岗资格和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泄漏和扩散,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设备,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提供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聘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和控制。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查,对可能受到职业病影响的劳动者进行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职业病病变的劳动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和保护。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和监测第十一条劳动者因工作受到职业病危害,发生疾病而需要就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就医费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应当负责、公正、科学。

第十三条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应当依据医学和流行病学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以及劳动者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第十四条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纳入全国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职业病的病例报告有关职业病监测机构。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职业病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职工的经济损失,同时,依法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限制、歧视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不得强迫、限制和监视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受检、诊治和康复治疗,保障职工依法享有自我保护、自救、自我发展的权利。

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控制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定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和扩散。

在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层面,优先采取物理防护和技术措施,对未能采取物理、技术防护措施或者防护效果不满足职业卫生标准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人身防护措施。

三、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力量进行演练。

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避免和减轻影响。

应急救援措施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械,并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救援。

四、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监护和职业病危害评估,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相应的康复治疗。

五、用人单位责任和职工权利用人单位应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投入、经费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和职责。

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保护职工健康权利,并就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向用人单位提供意见和建议,在职业病诊治过程中,职工有权主张证据保全和要求调查。

六、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和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

对新进职工应当在其进入岗位前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危害检测手续。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
件一览表
以上为一些与职业病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的一览表。

请注意,该列表并不全面,仅提供一些主要文件作为参考。

随着立法和政策的更新,可能会有新的文件发布。

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病防护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监督管理、赔偿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文件,用于具体指导职业病防护工作的实施。

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用来系统分类和编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国家标准,有助于明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和防护要求。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规范则用于指导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工作的进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则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更加具体
地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为职业病防护工作提
供了技术指导。

此外,职业病调查和诊断标准用于指导职业病的调
查和诊断工作,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编制规范则规定了职业
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

最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病危
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的行业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文件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技术和规范作用,对于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单位
和相关人员应当依据这些文件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的组织
和实施,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请注意,文件的发布单位和发布日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
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入厂职业病体检法律规定(3篇)

入厂职业病体检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病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严格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其中,入厂职业病体检是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入厂职业病体检的法律规定。

一、法律法规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这是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责、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保障的基本法律,其中对职业病防治也有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2月18日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标准和法律责任。

4.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3月28日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法律责任。

二、入厂职业病体检的法律规定1. 体检对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人员应当进行入厂职业病体检:- 新参加工作的劳动者;-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上的劳动者;- 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 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 劳动者自愿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2. 体检项目入厂职业病体检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常规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粪便等检查;- 仪器检查:包括心电图、胸部X光片、肺功能等;- 特殊检查: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相应的检查。

3. 体检机构劳动者应当到具备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体检费用。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标题: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职业环境中长期接触有害因素导致的职工患病,严重影响职工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来规范和指导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法规文件的目录和内容。

一、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规定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包括职业健康权益;- 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了职业病的定义、分类和预防控制措施;- 规定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了劳动合同中应当包括的职业健康保护条款;- 规定了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二、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条例》-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制度;-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要求;-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列举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和代码;- 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参考标准;- 为职业病诊断和评估提供了依据。

2.3 《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标准》-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设置条件和职责;-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求;- 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指导。

三、规章3.1 《职业病防治行政许可规定》-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行政许可程序和条件;-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项目的审批和监督要求;- 为职业病防治行政管理提供了依据。

3.2 《职业病防治技术标准》- 制定了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指导;- 为职业病防治技术交流和合作提供了基础。

3.3 《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规定》-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标准;- 为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指导。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工作条件不良而导致的疾病。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以规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介绍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目录,以及其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1.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层面上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该法律明确了职业病的定义、预防原则、责任主体、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了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3 刑法刑法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文件,其中也包括了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导致劳动者患上职业病,将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是国家层面上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详细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体系、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它的主要作用是具体指导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2 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是用于指导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法规。

根据职业病防治规划,各级政府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具体目标、措施和时间表,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是用于监测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政法规。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定期对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降低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三、职业病防治规章3.1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具体管理的规章。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接触或者作业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以规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的目录,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1.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制定的最重要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1.2 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等。

1.3 卫生法卫生法是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法律,其中也包含了一些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规定。

例如,卫生法规定了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雇主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

二、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是国家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的行政法规,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该条例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工作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它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的组织管理、监测方法与标准、评价方法与标准等内容。

2.3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该办法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它规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处理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职业病防治规章3.1 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是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该规划包括了职业病防治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专门针对职业病防治领域所制定的重要法律法规。

该法于200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的定义、预防和控制的一般原则、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基本要求和措施、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以及职业病危害的鉴定、评价和防治的管理体制等。

该法规定了企业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职业病防治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的评价和监测工作。

同时,法律还要求劳动者必须接受职业病防治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规程,并接受职业病的检查和评价。

雇主必须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和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内容,包括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等措施。

法律还规定了对职业病患者的赔偿和社会救助的政策,以保障职业病患者的权益。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职业病防治方案,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总之,《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明确
了企事业单位、劳动者、政府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强化了对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管理,保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它的出台和实施对于推动中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发展,提高劳动者的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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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
会关于修订颁发《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
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颁布日期】19871105
【实施日期】19880101
【章名】通知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业经修订,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章名】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第一条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

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本规定所列《职业病名单》(附后)中的职业病,为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

各地区、部门需要增补的职业病,应报卫生部审批。

第四条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第五条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

经费开支渠道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六条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

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七条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第八条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

调出、调入单位
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

过去按有关规定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第九条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者,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者,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第十条各级工会组织有权监督检查患职业病的职工有关待遇的处理情况,对于不按国家规定处理,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单位,应出面进行交涉,直至代表职工本人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前处理的职业病,不论是否已列入本规定的范围,患者的待遇不变。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劳动、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根据本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规定中的有关职业病范围问题,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有关职业病待遇和劳动人事管理问题,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废止。

职业病名单
(一)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
10.砷化氢中毒
11.氯气中毒
12.二氧化硫中毒
13.光气中毒
14.氨中毒
15.氮氧化合物中毒
16.一氧化碳中毒
17.二氧化碳中毒
18.硫化氢中毒
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0.工业性氟病
21.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2.四乙基铅中毒
23.有机锡中毒
24.羰基镍中毒
25.苯中毒
26.甲苯中毒
27.二甲苯中毒
28.正已烷中毒
29.汽油中毒
3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1.二氯乙烷中毒
32.四氯化碳中毒
33.氯乙烯中毒
34.三氯乙烯中毒
35.氯丙烯中毒
36.氯丁二烯中毒
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38.三硝基甲苯中毒
39.甲醇中毒
40.酚中毒
41.五氯酚中毒
42.甲醛中毒
43.硫酸二甲酯中毒
44.丙烯酰胺中毒
45.有机磷农药中毒
46.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47.杀虫脒中毒
48.澳甲烷中毒
49.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1.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二)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炭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三)物理因素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局部振动病
6.放射性疾病
(1)急性外照射放射病
(2)慢性外照射放射病
(3)内照射放射病
(4)放射性皮肤烧伤
(四)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五)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六)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烧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
(七)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八)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九)其他职业病
1.化学灼伤
2.金属烟热
3.职业性哮喘
4.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5.棉尘病
6.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7.牙酸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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