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高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
中小学高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
13.5
25
12.5
12.5
中学三类: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
20
4
8
8
45
13.5
18
13.5
35
17.5
17.5
小学一类:市(州)直属、区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
10
2
4
4
60
18
24
18
30
15
15
小学二类:区小学、县(市)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
5
45
13.5
18
13.5
55
27.5
27.5
说明:1、高级教师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
2、中级教师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
3、初级教师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学校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合计
五级
六级
七级
合计
八级
九级
十级
合计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
≤%
≤%
≤%
≤%
≤%
≤%
≤%
≥%
≤%
≤%
中学一类:省级重点高中;示范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
35
7
14
14
50
15
20
15
15
7.5
7.5
中学二类:高中;职业高中和完全中学
1
2
2
60
18
24
18
35
17.5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草案(63号附件1)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例试⾏草案(63号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例(试⾏)⼀、⾼等院校⼆、中⼩学说明:1、少数省⽰范⾼中的⾼级结构⽐例经批准可增加1- 5%;2、⼩学中设置中学⾼级教师岗位职数专项下达。
三、中等职业学校五、医院说明:传染、结核、精神、⾎吸⾍病及疗养院等医院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例,可参照同病床数医院控制。
承担医学院校研究⽣培养任务以及国家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的三级医院,⾼级岗位⽐例经批准可增加1-5%,中级岗位⽐例经批准可增加3-8%.说明:对于湖区⾎吸⾍病较为严重的县区,⾼级岗位⽐例经批准可增加1-3%,中级岗位⽐例经批准可增加3-8%,七、科研设计院所⼋、技术管理机构分析、检验以及从事其他技术管理为主的机构;⼆类技术管理机构指承担市(厅)级新产品开发、技术推⼴、信息⼯程、⾏业产品质量分析、检验以及从事其他技术管理为主的机构;三类技术管理机构指县及县以下技术管理机构。
九、新闻⼗、出版说明:⼀类出版社指规模较⼤,⼈才集中、承担国家或部级图书出版的重⼤项⽬,系统内有较⼤影响,具备相应学科⾼难⽔平书稿的编辑和审稿能⼒的出版社:⼆类出版社指有⼀定规模,出版图书的质量和⽔平较好,在系统内有⼀定影响的出版社。
⼀类期刊社是指主办单位层次较⾼,所办刊物有较⾼价值,在国内有⼀定的知名度,期刊发⾏量⼤,被评为省⼀级期刊或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期刊奖,有较⼤影响的期刊社;⼆类期刊社是指所办刊物具有⼀定价值,有⼀定期刊发⾏量和覆盖⾯的期刊社。
⼗⼀、地⽅志⼗⼆、图书资料、群⽂、⽂博、档案、党史、播⾳、翻译⼗三、农业、林业、⽔利⼗四、⽂艺⼗五、体育⾼、中、初级岗位所占百分⽐的计算基数,为单位经政府⼈社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敬。
3、⼀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未规定结构⽐例,但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
4、⾼、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例为:⼆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例为2:4:4,⼋级、九级、⼗级岗位之间的⽐例为3:4:3,⼗⼀级、⼗⼆级岗位之间的⽐例为5:5。
小学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等级说明书
小学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等级说明书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根据闽委办[2011]7号和泉委办[2011]73号《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学校现有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不含试用期教师)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学校现有编制105人,实有人员103人,设岗总数105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专业技术岗位(100个)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5%。
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3%,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2%。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1、管理岗位管理岗位3人,分为2个等级,兼专业技术课程,具有小中高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二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岗位设置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魏家地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办法
魏家地学校教师岗位续聘办法根据平川区人社局2013年关于魏家地学校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中小学教师岗位晋聘制定如下办法。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通知我校设置岗位70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单位领导岗位1个。
事业管理八级1个,为魏家地学校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副高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7%。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实际我校:6级1个7级2个,共三人。
2.中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
其中八级岗位8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11个,共26人。
3.初级岗位4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3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其中: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1个。
二、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中小学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对应,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岗位晋聘办法按照公开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体现教师聘用岗位等级与个人承担教学任务、工作成绩基本对等的原则,实行按合同期限定期组织竞聘上岗,形成教师岗位能上能下的机制。
(一)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书记,副校长成员: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室、政教处负责人,教师代表。
(二)工作成绩考核1. 工作成绩考核将以学期末绩效工资考核分数为准,累计每学期考核的成绩,取平均值。
2.以取得相应的任职及格文件时间为准,在考核结果中每年增加1分。
3.离职培训的教师学期末的考核成绩分别取中、小学部教师考核成绩的最低分。
4.长期病假的教师考核成绩应略低于离职培训的教师。
(三)排序及定级中、小学部按高、中、初级职称分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教师年终考核排序,根据以上分配名额依次确定岗级。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
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普通工岗位名称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中小学、幼儿园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北京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北京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建立“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日前研究决定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一、范围与对象本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和工读学校、大学附中附小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其他性质公办园和民办园)、职业高中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中,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含党组织书记)(以下统称“中小学校长”)。
二、职级设置与结构比例校长职级设置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级,其中高级、中级分别设置1、2、3等。
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结构比例控制为:0.5:4:4.5:1。
市教委把握全市合理结构比例的调控,结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和校长专业发展实际下达特级校长推荐指标。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按照特级校长推荐指标数推荐特级校长候选人。
三、申报及评审、认定条件申报、评审与认定校长职级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水平和专业素质要达到相应的要求。
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学历要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取得相关的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高级及以上校长职级的,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书记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定特级校长的,除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人格魅力强,有一套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科研水平领先、学校管理成效卓著,并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宽广的胸怀、高尚的情怀,在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辐射、引领、带动作用。
(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要求申报评定职级的中小学校长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扎实推进课程与教材、学科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
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
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中小学教师岗位。
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包括: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包括: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普通工岗位名称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4.16•【字号】鲁人社规〔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7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修订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4月16日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
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汇编
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
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普通工岗位名称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一、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评中职的百分比
1、首先是副高级职称,其中小学教师中的副高级职称比例,小于等于百分之十四,初中教师中的职称比例,则是小于等于百分之二十三。
2、其次是正高级职称,在小学里面的职称占比小于等于百分之一,到了初中阶段之后,则是小于等于百分之二。
当职称不一样的时候,教师能够得到的工资收入,则会随着职称级别发生一些变化。
一般岗位工资会设置不同的级别,对不同的职称进行对应,具体看各个地方的政策,基本上都会对教龄、学历、获奖情况等进行核定。
作为专业技术型人才,中小学教师在素质教育的推动这方面,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而借助于职称评定的方式,能够在更好的程度上,调动教师们的积极性。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省在职称比例这方面的情况,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差别,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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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60
18
24
18
35
17.5
17.5
小学三类:县(市)小学和60
18
24
18
38
19
19
幼儿园一类:省级示范幼儿园
3
0.6
1.2
1.2
60
18
24
18
37
18.5
18.5
幼儿园二类:市(州)级示范幼儿园
2
0.4
0.8
0.8
50
15
20
15
48
24
24
幼儿园三类:其它合格幼儿园
30
6
12
12
45
13.5
18
13.5
25
12.5
12.5
中学三类: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
20
4
8
8
45
13.5
18
13.5
35
17.5
17.5
小学一类:市(州)直属、区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
10
2
4
4
60
18
24
18
30
15
15
小学二类:区小学、县(市)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
5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学校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合计
五级
六级
七级
合计
八级
九级
十级
合计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
≤%
≤%
≤%
≤%
≤%
≤%
≤%
≥%
≤%
≤%
中学一类:省级重点高中;示范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
35
7
14
14
50
15
20
15
15
7.5
7.5
中学二类:高中;职业高中和完全中学
45
13.5
18
13.5
55
27.5
27.5
说明:1、高级教师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
2、中级教师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
3、初级教师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