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制度}某某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

合集下载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管理制度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管理制度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区域。

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
穿工作服,作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工作服不得带出实验区域。

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区域应得到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做好来访登记。

2.严禁在实验区域内进食、吸烟。

禁止在实验区域内会客、嬉笑打闹。

3.实验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4.样品接收人员对所送检样做好收样、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的目的,
按要求保存,对不符合要求的检样,拒绝收样。

5.实验操作要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生物安全,做好原始记录。

检验工
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将原始记录移交复核,及时出具筛查结果报告,复核人员应及时对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对于阳性结果,复核后及时上送确认实验室。

6.实验室内应保持卫生、整洁,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耗材要定期
检查。

仪器要定期保养检修与调试,减小与避免检验结果的技术误差与人为误差。

7.各种试剂、耗材应有申请和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和影响实验数据及
结果的设备使用要实行使用登记,损毁遗失应及时报告。

8.标准品的购进、使用、保管由专人负责并进行记录。

9.艾滋病实验室应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存留本底血清,定期对实验人
员进行健康监测与评估。

10.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在移交转运前应安要求做好废弃物的处理,并
做好移交、处理记录。

11.实验室应配备灭火筒等消防工具和应急药品、急救工具。

12.离开实验室前,要细心检查并关闭水、电、通风、空调和门窗,防
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一、实验室工作制度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私自干私活。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5、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6、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大方。

7、HIV筛查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

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分工职责明确,事事有人负责,立足本职,团结互助,相互协调,保证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2、HIV筛查实验室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

3、牢固树立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保证血液质量及医疗安全。

4、交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须核对实物和记录,对工作一般情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应进行具体交待,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5、职工临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工作委托给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否则,发生问题由原担任该项工作者负责。

6、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未熟悉和掌握工作前不能独立工作不能顶岗位,在确能掌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7、建立HIV筛查实验室专用的精密仪器和重要设备专责岗位制,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

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擅自乱改设置。

8、凡是一物多人使用的,除共同负责外,应指定一人为该岗位责任制负责人,负责指导正确操纵,定期安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该负责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和有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9、人员职责分工:每日正班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接收,执行检验任务,做好检验记录,填报检验数据,签发报告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性病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性病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性病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性病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实验室内部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运行正常,保证实验数据准确可靠。

第三条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的管理者,负责实验室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全面负责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验室设施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实验室应当配备足够的实验设备和仪器,保障实验工作的进行。

第六条实验室设有验血间、细菌培养室、测定室等功能分区,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

第三章实验人员管理第七条实验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第八条实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实验设备。

第九条实验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确保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实验品质管理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应当保护实验数据的机密性,禁止泄露实验数据。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三条实验室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实验人员,应当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六条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对于严重违规的实验室主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经实验室主任审核通过后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当经过全部人员讨论通过。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实验室主任所有。

以上为性病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规章制度颁布之日起生效。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全套资料)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全套资料)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为加强全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原卫健委《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21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结合我省艾滋病检测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室分类和职能根据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分类管理要求,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分为检测点、筛查实验室、确证实验室和确证中心实验室四类(见附件1)。

(一)检测点设置要求及职能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需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的机构可设立检测点。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的样品送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筛查实验室或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的数据录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系统。

(二)筛查实验室设置要求及职能采供血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设立筛查实验室;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需开展艾滋病筛查的机构可设立筛查实验室。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承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检测点阳性样品的复检,以及其他艾滋病相关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的样品送当地确证实验室,并配合做好个案调查等工作。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的数据录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系统。

4.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筛查实验室承担辖区内其他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的技术指导,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本辖区内艾滋病检测数据及相关资料。

(三)确证实验室设置要求及职能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设立确证实验室;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可设立确证实验室。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确证试验,承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复检和确证工作。

2.及时向确证中心实验室报告经确证的阳性结果,并配合做好个案调查等工作。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的数据录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系统。

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制度

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制度

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制度艾滋病(艾滋病毒感染与免疫缺陷综合征)是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其研究对于防治艾滋病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艾滋病实验室的操作涉及高度危险的病原体,因此,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有效的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制度,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和研究人员的健康。

一、实验室准入管理1. 实验室准入审批:任何进入艾滋病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准入审批。

包括身体健康检查、培训考核和签订安全承诺书等环节。

2. 实验室准入培训:新进人员必须接受系统的实验室准入培训,包括病毒性疾病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实验室操作规范1. 个人防护措施: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施,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

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任何可能导致病毒扩散的行为,如吃喝、抽烟和触摸脸部等。

2. 样品处置:艾滋病实验室的样本物质必须按照指定程序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流入环境中,以防止潜在的传染风险。

所有样品都必须储存于专用容器中,并进行严格标识和分类。

3. 操作区域清洁:实验室操作区域要保持整洁干净,经常进行清洁消毒。

用过的实验器材和试剂要及时清理和归置,避免交叉污染和安全隐患。

三、生物安全级别1. 生物安全级别划分:艾滋病实验室按照相关规定划分为不同的生物安全级别(BSL),根据实验所涉及的危险性程度和实验室安全设施的完备性来确定。

2. 设施与设备:艾滋病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生物安全级别要求,包括实验室结构、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

并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事故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艾滋病实验室必须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紧急疏散预案、事故样本隔离和销毁等内容,以保障实验室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艾滋病实验室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改进完善。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职能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资格后方能从事本工作,并定期接受复训;进入实验室必须着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要求。

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树立严肃科学态度,严格遵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操作正规,结果准确。

3、实验室内一切物品要妥善保管,整齐、清洁。

不可将私人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严禁吸烟、进食、会客、洗晾衣物。

4、进入实验时必须穿戴手套、工作衣和隔离服,加强自我防护。

5、实验过程中严禁用戴着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6、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实验过程中的污物、垃圾必须经有效消毒处理后方可带出实验室弃去。

7、遇有意外事故,应立即处理并分别以口头和书面报告上级部门。

8、发生高危意外事故时,除进行局部处理外,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立即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9、离开实验室时,要细心检查水、电及门窗,防止事故。

10、筛查阴性结果要及时出具报告,筛查阳性结果要及时送上级实验室确认,在报告发出前后要做好保密和咨询工作。

11、实验记录要完整、真实,不得任意修改,并保存15年以上。

对外发出的报告要履行严格的审核、签发手续。

****医院检验科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一、人员准入制度1、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及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内工作。

二、日常工作制度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不串岗及擅自离岗,不准带小孩,不准高声喧哗。

3、上班时着装整齐,要讲文明,有礼貌。

4、因公外出及时报告,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记载处理的各项事宜。

6、收标本时严格查对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

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按照相关的保存要求妥善保管。

7、发出检验报告前,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报告单,做好登记。

8、开展室内质控,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9、发出报告后标本保留7天,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对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防止交叉感染。

10、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做好本筛查实验室的医疗废物的处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11、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12、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各种检测记录和各种档案暂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保存,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仿照有关规定执行。

hiv检验室规章制度

hiv检验室规章制度

hiv检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HIV检验室的管理和运行,保障检验质量,保护检验人员和被检者的健康,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HIV检验实验室进行HIV检验操作的单位。

第三条HIV检验室应当建立健全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四条HIV检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落实实验室管理和质量控制标准。

第五条HIV检验室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过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实验室设备和进行HIV检验。

第六条HIV检验室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保证检验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HIV检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纪录管理制度,确保检验过程记录完整准确。

第二章检验人员要求第八条HIV检验室应当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持有HIV检验相关技术培训证书。

第九条HIV检验室的检验人员应当熟练掌握HIV检验操作流程,熟练操作检验设备,能够准确解读检验结果,具备独立开展检验工作的能力。

第十条HIV检验室的检验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了解最新的检验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HIV检验室的检验人员应当密切配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做好交流沟通,确保检验质量。

第三章检验操作规范第十二条HIV检验室的检验操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确保采集标本的质量,采样过程中应当严格操作规程,避免污染。

(二)确保标本保存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遵守标本保存的相关规定。

(三)准确操作实验室设备,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遵循检验操作规程,按照相关标准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HIV检验室应当建立检验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HIV检验室应当建立质控体系,对检验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价,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HIV检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价,持续改进检验质量,确保检验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1、本实验操作人员必须经省艾滋病初检技术培训学习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样本的采集、保存制度;样品的运送处理制度;遵守实验室操作、检验结果的报告处理和保密、实验室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工作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

3、积极参加上级实验室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必须参加省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未尽事宜按科室实验室按科室工作制度和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HIV抗体检测程序及其流程1、血液标本验收合格后,用初筛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2、初筛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的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

复检时用两种不同的初筛检测试剂复测;3、如两种试剂复检结果均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应,或有一份阳性,该标本需送上级实验室加以进一步证实。

送检时应将重新采集的该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血液标本一并送检。

4、检测结果的判定和处理对HIV抗体阳性者应做好咨询、保密和报告工作。

对HIV抗体阴性者,如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史、吸毒史、受血史,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情况,为排除窗口期的可能,建议每3个月复查一次,连续2次。

对HIV抗体可疑的对象要做好咨询和随访工作。

5、、反馈与报告程序(一)初筛检测中发现HIV抗体阳性反应的标本,应尽快(城区一般要求在48小时内,农村要求在96小时内)将血样连同原始实验资料(包括厂家批号、试剂种类、有效期,如ELISA实验应附上阴性、阳性对照值,Cut off值及样品OD值)和送检化验单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确认实验室,或直接送至HIV抗体确认实验室。

送检化验单必须由初筛实验室一名直接实验操作人员和一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负责人员签名。

初筛实验室不得向受检者宣布初检阳性反应结果;(二)做好标本收集与检测登记工作,每月5日按统一表格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检测情况,如无HIV抗体中心实验室,则直接向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报告。

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

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

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为规范我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明确资质认定的范围与形式;保证资质认定工作规范及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与准确,提高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可供全省各级验收工作组有关工作人员与评审员使用。

也可供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在申请资质认定准备工作与日常管理中参考。

3引用文件及技术资料1)《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2)《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3)《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6)《医学实验室质量与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2:2006/ISO15189:2007)》7)《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关于下发<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有关操作规程及检测工作记录(试行)>的通知》4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类型:分为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与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两类,后者包含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与艾滋病检测点三种。

5.1湖北省卫生厅是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资质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与发证工作。

5.2各级验收工作组5.2.1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下列简称“省验收工作组”)设在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全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市州级疾病预防操纵机构筛查中心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与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初筛实验室安排现场评审。

5.2.2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市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下列简称“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本辖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与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艾滋病检测点安排现场评审。

5.2.3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县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下列简称“县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辖区内艾滋病检测点的申请、资料审核与安排初审。

艾滋病检测点实验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检测点实验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检测点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按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要求,更换工作鞋,穿工作服、防护服、口罩、手套。

二、实验室内应保持清洁,在实验操作完成后要对环境及台面、设备等进行消毒。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守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实验操作应在生物安全工作台内或固定工作台上进行,操作过程应避逸产生起溶胶、飞沫、溅出或溢漏,严防试剂、标本直接接触皮肤。

四、凡被污染的吸管、试管等器具,需投2000mg∕1含氯消毒液内消毒,凡被污染的工作台面、地面或衣物,应立即用2000mg∕1含氯消毒液浸没后再擦拭或洗涤。

具有传染性的液体或固体废物都应集中焚烧或高压消毒。

五、认真做好标本的登记编号。

实验记录和结果判断,经最后核对无误,方可发出报告单,做好检验试剂和阳性标本保管工作。

六、做好原始记录及资料保存,资料保存年限不少于10年。

七、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应做好门窗、水电检查工作,然后将工作服、鞋帽放在指定地点,并洗手方可离开。

八、严格执行实验室感染性废物消毒及安全规程。

九、试验结果应遵循保密原则,不透露除受检者以外的任I可人。

艾滋实验室规章制度

艾滋实验室规章制度

艾滋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科学性,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艾滋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管理者,负责全面组织和指导实验室的工作,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科学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工作安排,不得违反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实验室的组织架构第五条艾滋实验室设立实验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研究人员若干名,实验技术人员若干名,管理人员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管理者,负责全面组织和指导实验室的工作,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科学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第八条研究人员是实验室的科研骨干,负责科研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成果的整理。

第九条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实验操作和数据处理,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为实验室的助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和协助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科研和实验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工作的首要任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以安全第一的原则来管理和执行实验室的工作。

第十三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包括人员安全、实验安全、设备安全等多个方面,实验室主任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四条实验室的人员安全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人员安全规定,保证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实验室的实验安全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所有实验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严禁擅自操作和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实验室的设备安全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所有实验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艾滋病实验室管理规范

艾滋病实验室管理规范

艾滋病实验室质量管理方案一、行政管理院领导高度重视艾滋病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保证实验室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给予充足的经费支持,并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为加强对艾滋病实验室的监管,成立了我院艾滋病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艾滋病实验室工作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实验室规范化艾滋病实验室的设置及其建筑、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要求。

三、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在工作中要定期接受复训。

实验室主管领导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工作的准确性、效率、执行安全条例和规章制度情况、职业道德、出勤率以及上岗资格等。

四、严格管理、操作规范。

1、样品的采集、处理和保存HIV抗体筛查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2h,待血液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采集样品时应避免溶血和微生物污染。

浑浊或有沉淀的血清样品应先离心沉淀后取上清液检测。

用于抗体检测的血清或血浆样品,应存放于-20℃以下,短期(1周)内进行检测的样品存放于2~8℃。

尽量避免血清样品反复冻融产生假阴性结果。

2、试剂准备筛查试剂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批检合格在有效期内的试剂,使用经临床质量评估敏感性和特异高的试剂。

必须是HIV-1/2混合型。

3、样品检测[1,2]3.1将试剂和样品放置在室温(18~23℃), 按HIV抗体筛查检测的SOP做好试剂准备。

3.2备好试剂盒、待检样品和外部对照质控血清后,按试剂盒说明书以及质控和安全防护要求进行筛查检测。

注意防止样品间交叉污染。

3.3复检试验对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筛查试剂重复检测。

如两种试剂复测均呈阴性反应,则报告HIV抗体阴性;如均呈阳性反应,或一阴一阳,需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

艾滋病检测点各项管理制度

艾滋病检测点各项管理制度

1、实验室检测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2、质量方针:公正、科学、准确、有效。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批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4、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实验室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实验室内部质量审核等工作。

5、实验室检测结果不受行政及任何外来因素影响。

6、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管理办法》、《艾滋病管理条例》。

二、对按规定和要求检测的对象进行登记和HIV抗体初筛检测。

三、做好初筛标本的收集和检测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检测出的阳性标本送上级有关实验室复检。

四、检测出的阴性标本血清存留1年,不得擅自处理。

五、实验室实行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及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

1、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非实验室工作员工不得进入实验室。

3、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掌握各项安全防护知识。

4、检测人员皮肤受损、患病,不得进行操作。

5、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佩戴首饰。

6、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隔离衣、戴手套及其它防护用具。

7、检测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8、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9、对所有带入实验室的物品应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1 0、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带进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

1 1、H I V测试样品转送其它实验室时应防止对人和环境的污染。

1 2、实验室的空气、物表、器具应定期进行消毒。

1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办法。

艾滋病检测点质量管理小组技术负责人:陈贵来质量负责人:陈贵来成员:柏港花金兰吴青青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艾滋实验室管理制度

艾滋实验室管理制度

艾滋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艾滋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健康及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艾滋实验室的所有科研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实验室管理1. 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主任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实验室的科研工作、人员安全和实验室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2. 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8:0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向实验室主任报备,并得到批准。

3.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质进入实验室。

4.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乱堆放杂物,经常清理实验台面和地面,确保实验室的通风良好。

5. 实验室内禁止私自更改实验设备的连接和使用方式,如需更改,需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

6. 实验室内禁止进行与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个人娱乐活动。

7. 实验室所有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和试剂,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8. 实验室内应备有急救药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发生意外时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和救援。

9. 人员进出实验室应进行身份验证,并记录出入时间,以便备案。

四、设备管理1. 实验室的所有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 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不得未经培训擅自操作设备。

3. 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超出设备的使用范围。

4. 设备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清洗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

五、实验室环境监控1. 实验室内应安装环境监控设备,监测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确保实验室的环境符合科研工作的需求。

2. 实验室内应安装紫外线灯,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确保实验室的卫生。

3. 实验室内应定期进行化学品废弃物的清理和处理,确保实验室的环境卫生。

六、实验室安全1. 实验室内应设置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时,人员能够迅速撤离实验室。

艾滋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

艾滋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

艾滋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艾滋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艾滋实验室的运行,确保实验室安全、科学、高效运营,保障参与实验的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数据的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机构第二条实验室设立管理委员会,由艾滋研究领域的专家、实验室主任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的购置及维护、实验项目的选择与推进等。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意识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无不良嗜好及疾病史。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实验工作前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实验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工作,严禁擅自修改实验方案及操作方法。

第四章实验室设施管理第七条实验室设备应维护良好,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八条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性。

第九条高危实验仅限于授权人员进行,其使用的设备和试剂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

第五章实验流程管理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循实验室流程,按照实验方案进行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任或委员会。

第十一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环境,确保无任何安全风险,如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主任或委员会。

第六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穿戴相关安全装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无菌操作和废物处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防护要求进行个人卫生和安全培训,保持实验环境的清洁和无菌。

第七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管理委员会。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灭火预案、泄漏预案等,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八章实验数据管理第十六条实验数据应按照规定进行采集、整理和存储,并及时备份。

hiv检验检测工作制度

hiv检验检测工作制度

HIV检验检测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提高HIV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预防HIV的传播和蔓延,制定本制度。

1.2 原则(1)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HIV检验检测工作;(2)坚持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确保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3)保护检测对象的隐私权,尊重其人格尊严;(4)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设立HIV检验检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HIV检验检测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等。

2.2 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HIV检验检测工作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2)负责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价,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3)负责对检测设备、试剂和耗材进行采购、验收和质量管理;(4)负责对检测结果的判定和报告,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负责对检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检测工作的安全性;(6)负责对检测对象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进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检验检测流程3.1 样本采集由专业人员进行规范的样本采集,确保样本的质量和完整性。

3.2 样本运输和储存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采集的样本进行运输和储存,确保样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 检验检测(1)按照试剂盒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2)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保证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3)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和记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结果报告(1)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具检测报告;(3)对检测报告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的长期保存和查询。

四、质量控制与监督4.1 内部质量控制(1)定期进行室内质控,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对检测结果进行回顾性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对检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工作制度
本实验室主要从事艾滋病的确证工作,因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以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所有的实验室规章制度。

1、不得在实验工作区内吃、喝、抽烟,以及装卸隐形眼镜和上妆。

实验用的冰箱和冰库中不得储存饮料、食物。

2、进入实验室前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操作时要戴好手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3、在实验操作时请穿好实验防护衣及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实验室中不宜穿凉鞋、露趾鞋。

操作感染性、有毒物质或动物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不宜将实验衣、手套或其它个人防护装备穿着到实验室以外的场所。

4、核对血液标本编号、姓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及细则,正确吸样加试剂,发现可疑标本反复进行复查,务必做出正确结果。

疑有HlV阳性,经确证实验复核后依然阳性,应送省确认实验室确定,同时做好记录,并保护患者隐私。

5、实验工作台应每日清理,若有污染发生应立即进行消毒;所有设备在使用后均必须及时清理和处理,以保持无污染状态。

6、针筒、针头、巴斯德吸管等尖锐物品,必须置于硬质且防漏的容器中,并遵守废弃物处置规定处理。

7、在实验过程中所有废物,废水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实验室每天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工作。

8、具有传染性的毒种、菌种和标本必须保存在专用冰箱内。

9、在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请立即与本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联系即便及时
采取相应的处理或消毒措施。

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

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

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篇一: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艾滋病检测规章制度一、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

检测技术及程序应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需要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发给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艾滋病检测工作。

三、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国家规定需要强检的仪器设备,必须由同级或上级计量认证部门定期检定,非国家强检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要求厂家或供应部门维护和校准。

四、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的检测试剂必须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试剂。

五、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必须及时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不得擅自处理。

六、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收到送检样品后应尽快进行确证试验,最迟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一次性检测大量样品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

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九、艾滋病检测工作应遵守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需按《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

【篇二:艾滋病检测管理制度】昆明大观医院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和云南省有关艾滋病法规文件,确实加强我院艾滋病疫情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以保证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的诊治数据及疫情上报管理,制定本制度。

1、全院员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

2、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规范制度}某某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1)2)3)4)5)6)7)5组织管理5.1湖北省卫生厅是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资质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和发证工作。

5.2各级验收工作组5.2.1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省验收工作组”)设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全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筛查中心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初筛实验室安排现场评审。

5.2.2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市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本辖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艾滋病检测点安排现场评审。

5.2.3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县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县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辖区内艾滋病检测点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

5.3评审组5.3.1评审员管理5.3.1评审员的基本条件:从事艾滋病相关管理人员;从事与艾滋病检测相关的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热爱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者。

5.3.2评审员的基本素质要求5.3.2.1熟悉《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2:2006/ISO15189:2003)》;5.3.2.2掌握《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标准》;5.3.2.3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保证评审的客观、公正;5.3.2.4有合作精神,有口头交流和沟通协调能力;5.3.2.5有时间参加评审工作。

5.3.3评审组长的要求:评审组长除满足评审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要求外,还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过组织开展各类检测实验室评审的经历,经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审定。

5.3.4评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疾控系统和医疗系统选派符合评审员要求的技术专家并审核,报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统一发证,作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库中的评审员。

5.3.5评审员的监管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评审员进行考核,对不严格掌握标准的或出现明显错误的少用、暂停使用或不再继续使用。

如果因不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导致实验室疏于管理而引发的事故,省卫生厅将追究其评审员的连带责任。

5.3.6初审组:分别由省、市、县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指定评审组长和评审员组成,人数一般控制在3名以内。

5.3.7现场评审组:实行评审组长负责制,原则上由省、市验收工作组办公室指定具有评审经验的评审员为组长,另组织1-2名评审员库的评审员(就近原则,回避本市州)会同当地评审员开展现场评审。

5.3.7.1省级现场评审组由省验收工作组安排省级评审员2-3名,会同市、州级评审员1-2名,评审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名。

5.3.7.2市(州)现场评审组由市级验收工作组安排相关人员1-2名,会同县级评审员1名,总人数一般控制在3名以内。

6任务计划安排各类艾滋病检测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的需要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受理后纳入本地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统一管理。

每年由同级艾滋病验收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地区的任务计划,1月底和7月底各计划一次,并报上一级验收工作组。

各级验收工作组根据职责安排受理、资料审核、初审和现场评审。

7资质认定管理程序7.1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申请具备《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见附件1)的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根据工作需求,由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设置单位(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已获得证书的单位必须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限定按《评审标准》条款6的要求进行。

申请单位需提交《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及以下相关资料一式两份:1)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检测实验室为非独立法人的应提交上级法人的授权文件;2)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和医疗机构行医许可证;3)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见附件2);4)实验室检测人员经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业务培训的证书/证明和从事艾滋病检测的上岗证复印件;5)实验室平面布局图;6)包含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或SOP;7)近期典型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格式(1份),有多种形式(如门诊日常检测报告和艾滋病专项监测报告)的一并提交;8)获证周期内参加能力验证试验的证明材料;9)本单位满足相应评审标准的自查表;10)其他证明资料:7.2受理根据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类型分层次受理。

省验收工作组负责确证实验室和筛查中心实验室的受理;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受理。

县级验收工作组负责艾滋病检测点的受理;(见附件3受理工作流程图)7.3资料的审核各级验收工作组按照《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规程》条款5的分级管理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查,确保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资料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内容:申请单位合法地位和资质,申请的实验室类型(检测点、筛查实验室、筛查中心实验室和确认实验室),申报的项目与检测人员、设备和实验环境是否相适应。

如果不符合者应及时退回并提出书面的退回意见(见附件4)。

7.4初审对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并对资料审核合格的,由各级验收工作组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初审组完成初审。

评审按同类实验室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内容可参考同类现场评审报告,记录各条款符合与否,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确认已经达到要求后,将各单位的申请书、初审资料和整改资料一同于1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验收工作组。

7.4.1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和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由省验收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初审。

7.4.2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由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组织初审;7.4.3艾滋病检测点:由县级验收工作组负责组织初审;7.5现场评审各类实验室由负责受理的验收工作组完成受理、资料审核和初审后,报上一级验收工作组,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确认初审资料合格后,安排现场评审。

7.5.1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由省验收工作组组织有国家专家参加的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专家组完成现场评审。

7.5.2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由省验收工作组负责组织安排评审员,会同市级验收工作组派出的评审员进行现场评审。

7.5.3艾滋病检测点:由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安排现场评审;7.6现场评审的工作程序7.6.1首次会议:评审组长主持,所有评审员、被评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到(附件5)。

评审组介绍现场评审的目的、依据、范围,说明评审的方法、日程和分工情况,相关的注意事项。

实验室领导介绍单位的基本概况,管理体系建立,自查情况与评审前的准备工作情况。

主要应明确的内容:1)评审范围:被评审单位申请的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部门和《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对应的条款要求。

2)评审任务:评审实验室基本条件、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情况,检测能力的确认(参加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和安排现场试验)。

查阅申请资质认定的相关资料:质量体系文件、各项工作程序或制度,各类记录、报告,相关的技术标准、人员档案和仪器设备档案等。

并对所有评审条款进行正、反描述,尽可能使现场评审情况能够复现。

3)评审结论有四种形式:符合、不符合、基本符合(需要现场复核)、基本符合(整改后不需要现场复核)4)评审安排及人员分工:5)对被评审单位的要求:实验室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需要密切配合,提供现场评审所必须的资料,按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检查评审工作。

如果不能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展示现场,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指定联络员联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7.6.2现场参观、检查:按照《评审标准》的要求,了解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布局和环境设施、设备状况。

7.6.3安排现场试验:未参加过能力验证或能力验证不合格的单位需要安排现场试验(带未知样),技术评审员可根据对评审单位的检测能力了解情况酌情安排现场试验或部分环节的操作演示;7.6.4查资料:查检测技术标准、仪器设备档案、人员档案、检测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管理工作的记录。

7.6.5汇总检查情况,写出评审意思和评审结论;7.6.6反馈检查结果,完成评审报告(见附件6)及签字。

8现场评审后的整改及资料上报各被评审单位根据评审组现场评审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在规定的限时内完成整改,将整改报告和证据材料报现场评审组组长审核。

报送资料清单如下:8.1评审报告(一式两份)8.2整改报告及相应的整改证据材料;8.3评审组留下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9资料审核、评定及报批现场评审组长负责对整改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字交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办公室管理员,同时负责对各评审员进行评价。

省验收工作组专家集中或分别对上报的现场评审资料进行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评审资料签字确认。

对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的退回请组长予以解答或处理,当发现严重不符合的请示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组长安排现场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出现问题的情况报告验收工作组办公室作相应处理,最终评审结果以复核为准,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资料审核、评定”程序。

经评定合格的资料,报送省卫生厅审批。

10资质证书的审批省卫生厅收到评审报告后,对其评审结果进行审批,并签发文件和资质认定证书(见附件7证书)。

11监督评审11.1实验室在获证有效期内每年应接受当地艾滋病验收工作组的监督评审,以保证其持续满足资质认定的要求。

11.2监督评审以定期监督评审和不定期监督评审相结合的形式。

1)定期监督评审定期监督形式与现场评审相同。

主要检查相应实验室对申请的检测能力与管理是否与评审标准持续符合,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实验室变更情况,环境、设备、方法等的变化,人员变化及持续培训情况,样品检测及样本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等。

2)不定期监督评审各级验收工作组应对认定有效期内的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实施不定期监督评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但不限于),应安排监督评审:a)涉及认定能力范围的投诉或争议;b)已认可机构发生的变化足以影响其服务和运作,如:组织结构;主要政策;关键岗位发生变化;工作环境变化;重要仪器、设备变化;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认定项目的检测;依据的技术标准变化等;c)在艾滋病检测工作中未开展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或拒绝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的;d)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出具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报告及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不按规定送检的;e)使用不符合本办法所规定试剂的;f)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从事艾滋病检测工作的;g)未按照规定对实验室废弃物、污物进行消毒处理的;h)在艾滋病检测工作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i)擅自修改检测记录或未按规定保存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j)违反《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其他有关条款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