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合作协议书(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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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greement is applicable to Party A and Party B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新商业合作协议书(协议模板)

新商业合作协议书(协议模板)说明:本协议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协议,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合伙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伙宗旨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开拓XXX商业机会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合伙期届满后,由各合伙人共同商议续签事宜。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及股份计划

1、出资方式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份,分次到位,时间分别是:

第一笔:年月日,到位金额元

第二笔:年月日,到位金额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占的固定股份。

2、预留的固定股份,对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每年从创业团队股份中拿出一定比例股份对员工实施奖励。团队成员在企业上市或被收购之前中途自动离职或犯严重错误被公司开除,其所奖励之股权将被收回。

3、团队股份和技术入股为企业固定股份,不管企业融资额度多少或股东及股本结构变化,所占公司总股份不变。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合伙人所占公司的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合伙人所占公司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③订立书面协议时,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④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退伙办法:

①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③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①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②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③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力

1、为合伙负责人,出任执行董事兼网站CEO.其权限和责任是:

①确定办公场所,注册公司;

②引入一名以资金方式注资的股东;

③主管决定合伙事业的经营项目;

④合伙事业中情感咨询的质量及咨询师体系的建立;

⑤资本运作;

2、为合伙事业的经营者,出任总经理兼网站COO.其权限和责任是:

①负责合伙事业的开拓和运营,拥有指挥权和决策权;

②负责经营团队的组建和管理,拥有用人权;

③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④外部资源的整合;

3、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①知情权;

②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③退出权;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⑤表决权;

⑥资产收益权。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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