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大学教育中,创新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为了鼓励和推动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通过参预创新项目来获得创新学分。
创新项目可以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认定创新项目的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成果性。
2. 创新论文大学生可以通过发表创新论文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论文的标准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创新竞赛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竞赛的标准包括竞赛的水平和成绩。
4. 创新课程大学生可以通过修读创新课程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课程的标准包括课程的创新性、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
三、认定流程1. 申请大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成绩单、课程成绩单等。
2. 审核学校设立专门的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教师、行业专家和学生代表。
审核标准严格,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认定经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将由委员会做出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将公示一段时间,以便学生对结果进行申诉。
4. 发放学分认定通过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并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进行记录。
四、实施效果1. 激发创新热情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热情。
学生们积极参预各类创新活动,提高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促进学术研究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学术研究的发展。
学生们通过发表创新论文,提高了学术水平,推动了学术交流和合作。
3. 培养创业能力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培养了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学生们通过参预创业项目,学习了创业知识和技能,为将来的创业打下了基础。
4. 提升就业竞争力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提升了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创新教育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方向,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在大学教育中,创新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许多大学都设立了创新学分,以认可学生在创新教育方面的积极参与和成果。
创新学分的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是大学对学生申请创新学分进行评估的依据。
创新学分的认定细则包括课程设置、项目参与、获奖及论文发表等方面。
首先是课程设置,大学应该开设创新教育相关课程,包括创新思维培养、科研方法和技巧等。
学生可以通过学习这些课程来获得创新学分。
其次是项目参与,大学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项目,如学生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等。
学生在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再次是获奖及论文发表,学生在科研领域或创新竞赛中获得奖项,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论文,也可以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学生在申请创新学分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以证明自己的参与和成果。
首先,学生需要提交自己参与的创新项目的介绍及成果报告,包括项目的内容、目标、方法、过程和成果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指导老师的推荐信、项目证书等。
其次,学生需要提交获奖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获奖公告等。
同时,如果学生在相关领域发表了论文,还需要提交论文的发表证明材料。
最后,学生还可以提交其他支持材料,如创新作品的展示资料、相关专利等。
学校在评估学生的创新学分申请时,应该根据创新学分的认定细则进行综合评估。
首先,学校应该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学校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教师进行评审,评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评审的标准可以包括项目的创新性、核心技术的突破、成果的实际应用等。
最后,学校可以组织面试或答辩环节,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创新思维和项目经验。
创新学分的认定细则和上交材料的制定是大学对学生创新教育的认可和支持。
通过创新学分的认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
关于对学生创新学分进行认定的通知--申请表纸版及相关复印件本周三下午五点前交
关于对学生创新学分进行认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04]78号)文件精神,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学校设立“创新学分”,该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档案。
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2届毕业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和计算办法原则上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附件二所列项目供学院参考。
二、认定程序:学生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学籍管理中下载),并提交相关的支撑材料;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其获得的学分。
三、成绩记载:2012年5月20日下午五点前,学院完成认定工作,并将学生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成绩库中。
四、《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至648405291@(注意:表名及邮件主题均用《××班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格式严格依照所给样本来)
特此通知
机械自动化学院
2012-5-7
附件一:
附件二:仅供参考。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预科研创新,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1) 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可获得10学分;(2) 参预省级科研项目,可获得8学分;(3) 参预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6学分;(4) 参预院系级科研项目,可获得4学分。
2. 发表论文(1) 发表SCI/SSCI检索论文,可获得8学分;(2) 发表EI检索论文,可获得6学分;(3)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获得4学分;(4) 发表普通期刊论文,可获得2学分。
3. 科技竞赛(1) 获得国际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8学分;(2) 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6学分;(3) 获得省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4学分;(4) 获得校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2学分。
4. 创新创业项目(1)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8学分;(2)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6学分;(3)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4学分;(4) 参预院系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2学分。
5. 社会实践(1)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80小时,可获得8学分;(2)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60小时,可获得6学分;(3)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40小时,可获得4学分;(4)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20小时,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后,向所在学院或者导师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介绍、论文发表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包括学生参预的具体项目、论文发表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等。
3. 学校认定学院将评估结果提交至学校认定委员会,由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大学生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技创新类: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论文发表等。
2. 学术研究类: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3. 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项目等。
三、认定标准1. 科技创新类:(1) 科研项目:完成大学生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创新性、成果等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2) 科技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根据奖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3)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的影响因子和论文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研究类:(1) 学术论文:完成学术论文并通过学院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报告:在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根据报告的深度、广度和学术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根据会议级别和报告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社会实践类:(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参与度给予学分认定。
(2) 社会公益项目:参与社会公益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根据项目的影响力和贡献给予学分认定。
四、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材料审核: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评审认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学分认定。
4. 公示和申诉: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学分认定结果。
6. 认定记录:学院将认定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学分认定档案中,并在学生学籍信息中体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与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不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与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预创新实践活动,提升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材,推动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基于客观评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预认定。
2. 灵便多样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特长和兴趣,鼓励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如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3. 导师指导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由专业导师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获得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4. 跟踪记录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建立完善的跟踪记录机制,记录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和成果,为认定提供依据。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流程1. 申请阶段: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结束后,向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创新实践活动的介绍、导师推荐信、成果展示等。
2. 审核阶段:学校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创新实践活动的质量、学生的参预程度、成果的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估。
3. 面试评审阶段:对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学校组织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主要考察学生对创新实践活动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及成果的展示和表达能力。
4. 认定结果: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审核和面试评审结果,对学生进行认定。
认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上进行标注。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奖励与激励1. 学分奖励:学生获得创新学分认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作为学位课程的一部份。
2. 荣誉称号: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成绩,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创新创业优秀学生、创新实践先进个人等。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下,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
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赋予学分奖励。
本细则旨在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和流程,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定义创新学分认定是指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新能力和成果,经过学校认定机构评审并计算学分,将其纳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的一种制度。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1. 创新实践活动的类型创新实践活动可以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创新设计等。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类型和要求。
2. 创新能力的评估指标创新能力的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创新思维能力:学生是否具备独立思量、解决问题和发现新颖观点的能力;b. 创新实践能力:学生是否能够将创新思维转化为实际行动,并产生实质性成果;c. 团队合作能力:学生是否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创新项目,并有效地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d. 学科知识应用能力:学生是否能够将所学的学科知识应用于创新实践中;e. 创新文化素质:学生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价值观。
3. 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a. 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完成相应的任务;b. 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创新成果、创新报告、导师评价等;c. 学校认定机构对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进行评审;d. 学校认定机构根据评审结果,赋予学生相应的创新学分;e. 学生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管理机构和责任1. 学校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学校应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创新学分认定的政策和标准,组织评审工作,并对认定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创新学分认定导师学校应指定专业教师或者相关专家作为创新学分认定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并对学生的成果进行评价和推荐。
3. 学生个人学生应积极参预创新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规定和具体操作步骤。
这一细则的实施对于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点。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1.2 创新竞赛1.3 创新实践二、认定标准2.1 创新性2.2 实践性2.3 成果性三、认定流程3.1 申报材料准备3.2 学校审核3.3 学分认定四、认定条件4.1 学生身份4.2 活动时长4.3 活动成果五、认定效益5.1 学术提升5.2 就业竞争力5.3 个人发展正文内容: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举办的创新项目,如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等。
这些项目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任务。
1.2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如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参加竞赛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一定的奖项或荣誉。
1.3 创新实践:大学生可以参与各种创新实践活动,如科技创新实践、社会实践等。
这些实践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成果性,学生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成就。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能够为学生带来新的认识和体验。
2.2 实践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即学生需要亲身参与和实践,通过实际操作来获取知识和技能。
2.3 成果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成果性,即学生需要在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或成果,能够为自己带来实际的收获和提升。
三、认定流程3.1 申报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活动证明、成果展示等。
这些材料需要真实有效,能够证明学生的参与和贡献。
3.2 学校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认定标准和流程要求。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预创新创业活动,并将其转化为学分认定的有效途径,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范围1. 创新创业项目: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2. 创新创业竞赛:包括学校级、地区级、国家级及国际级的创新创业竞赛;3. 创新创业论文:包括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发明创造等;4. 创新创业实践:包括参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实习等。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1. 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2. 创新创业竞赛:根据竞赛的级别、获奖情况、参赛人数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预奖四个等级;3. 创新创业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4. 创新创业实践:根据实践的时长、实践的内容、实践的成果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己的创新创业经历,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估其创新学分的认定等级;3. 学校审批:学校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最终决定创新学分的认定等级;4. 学分认定:学校将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录入学生的学籍系统,并在学生的学分绩点中予以体现。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权益1. 学分抵扣: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抵扣到学业课程中,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2. 学业辅导: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创新创业相关的学业辅导服务;3. 荣誉称号: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创新创业荣誉称号,并在毕业证书中予以体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预大学生可以通过参预科研项目,积极参预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预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预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者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赋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匡助学生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泛博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预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创新实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1.2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校内外的创新活动来获得创新学分认定。
1.3 创新学分认定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质性,不能简单地以参与为标准,而应该注重学生在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应该明确、公正、公开,避免主观性评判。
2.2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认定委员会来负责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3 认定标准应该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成果性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具有实质性。
三、认定流程3.1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后,应该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
3.3 学校应该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学分转换4.1 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作为选修学分或者绩点计算的一部分。
4.2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3 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学分在毕业时计入学业成绩单,并对学业水平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
五、监督与评估5.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5.2 学校可以定期对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标准和流程。
5.3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共同推动创新教育的深入发展。
结语: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学校能够积极推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标准和规定。
随着社会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认定标准1.1 创新活动范围: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创新活动的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创新活动。
1.2 参与要求:细则应规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要求,包括参与时长、完成任务、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3 认定标准:制定认定标准,明确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和评定标准,确保认定公平公正。
二、认定流程2.1 申请材料: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展示、指导老师推荐信等。
2.2 评审流程: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
2.3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转换: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转换为学业学分或绩点,以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3.2 学分累积:学生在校期间可累积获得的创新学分,为将来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3 学分认可: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学校对创新学分的认可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得到有效利用。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设立创新学分奖励机制,对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4.2 荣誉称号:设立创新学分荣誉称号,对获得一定数量创新学分的学生进行表彰,鼓励学生持续参与创新活动。
4.3 实践机会: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大学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大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从而促进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通常包括对学生参与的创新项目的认定范围。
这些创新项目可以是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学生通过参与这些项目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1.2 创新成果除了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取得的创新成果进行认定。
这些创新成果可以是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参加的竞赛等,学生通过取得这些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1.3 创新活动此外,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参与的创新活动进行认定。
这些创新活动可以是学术讲座、创新比赛、创新训练营等,学生通过参与这些活动可以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认定标准2.1 学术水平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通常会对学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参与创新活动等方式可以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2.2 创新能力此外,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进行评定。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参与创新活动等方式可以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2.3 实践能力除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评定。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参与创新活动等方式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学生在申请创新学分认定时,通常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参与的创新项目、取得的创新成果、参与的创新活动等证明材料。
3.2 评审机构大学通常会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判断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学分奖励的条件。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对其进行认定,制定本《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认定的创新学分包括科研创新学分、科技竞赛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和社会实践学分。
三、认定标准1. 科研创新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科研创新学分;(2)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I、核心期刊论文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3) 参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
2. 科技竞赛学分认定标准:(1) 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科技竞赛学分;(2) 在国际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技竞赛学分。
3.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创业实践项目并成功创办企业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 参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创新创业学分。
4.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社会实践学分;(2) 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社会实践学分。
四、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认定:学生根据自身参预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认定:学校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最终的学分认定工作。
认定委员会由各学院的教师代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 学分发放: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将认定的创新学分加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单中,并在学生毕业时进行统一的学分认定证书颁发。
五、其他规定1. 本细则中所认定的创新学分仅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份,不影响学生的学位授予。
2. 学生在申请认定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销其创新学分认定资格,并赋予相应的处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各高校纷纷推出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旨在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2. 意义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学生可以获得学分奖励,提高学业成绩,增加就业竞争力;学校可以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申请条件1. 学生身份只有在校大学生才能申请创新学分认定。
2. 创新项目学生需要参与创新项目或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3. 导师指导学生在创新项目中需有指导教师或导师的指导,并提供导师的推荐信。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申请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报告、导师推荐信等。
2. 提交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校指定的部门或办公室,如学生事务办公室或创新创业中心。
3. 材料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学分认定经过审核通过的申请,学校将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在学生的学籍记录中进行相应的标注。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评判标准1. 创新性创新项目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立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 实践性学生参与的创新项目需要有一定的实践性,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3. 成果展示学生需要对创新项目进行成果展示,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项目展示、论文发表等。
六、创新学分认定的学分奖励方式1. 学分数额学校根据创新项目的难度和成果的质量,确定相应的学分数额,通常为1-3个学分。
2. 学分记录学校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中进行相应的标注。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预创新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对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1.2 创新竞赛1.3 创新实践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2.2 创新性2.3 成果质量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学校审核3.3 学分认定四、认定方式4.1 学分认定4.2 学分转换4.3 学分积累五、认定效果5.1 学业成绩5.2 学术荣誉5.3 就业竞争力正文内容: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参预学校组织的创新项目,如科研项目、实践项目等。
惟独在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情况下,才干被认定为创新学分。
1.2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如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获得奖项或者提出创新方案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1.3 创新实践:大学生可以参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创新实践活动。
惟独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得到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创新项目的难度越大,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要求也就越高。
学生完成的项目越具挑战性,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2.2 创新性:创新学分认定的核心在于创新性。
学生参预的项目或者竞赛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2.3 成果质量:学生完成的项目或者竞赛成果质量是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成果的质量越高,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竞赛证书、实践证明等。
这些材料需要详细描述学生的参预情况和成果。
3.2 学校审核:学校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难度、创新性和成果质量等方面。
惟独审核通过的学生才干进行学分认定。
3.3 学分认定: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对学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学分分配(1+2+3)一、调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知识储备。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高水平技术讲座。
(1分)获得途径:学术报告/讲座提交材料:学术报告记录本,记录满十次报告内容。
二、实践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成果显示。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
(2分)获得途径:1、发表学术论文注:全国性报刊(理论版)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计算;学术会议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2、学术成果报告/讲座3、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途径注:1、若组队参赛,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2、对于一些竞赛项目按人数比例推出的名次,最高只能获得2个学分。
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
3、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4、知识产权方面注:1. 一般成员(限2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
2. 排序中,老师第一且本科学生第二的情况,视同该学生排名第一,为第一专利权人。
5、社会实践活动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6、文体活动注: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7、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8、各级各类认证项目途径注:认证项目若为分数制,获取分数应达到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线,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提交材料:备注中的认定材料的复印件,例如:专利授权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期刊复印件等。
三、科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核心内容,主要通过实际科研工作的深入学习与研究,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院创新管理中心发布的课题或教师的实际科研项目。
(3分)获得途径:科研活动注:其中,第一项为和导师做项目认定成绩(毕设中的内容也可以),此项为必修,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参与课题报告》(附件二),找指导老师认定成绩。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认定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和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定条件1. 科研项目认定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类型:科研项目可以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以及企业合作项目等。
(2)项目时长:项目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3个月。
(3)项目成果: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创新实践认定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实践类型:创新实践可以包括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2)实践时长:实践活动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2个月。
(3)实践成果:学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有明确的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获奖、创业项目落地等。
三、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1)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或创新实践的证明材料、成果证明等。
(2)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科研项目认定、创新实践认定或两者同时申请,但需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审核评定阶段(1)学校设立专门的认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2)评定标准包括项目的质量、学生的参与度、成果的价值等方面。
3. 认定结果公示(1)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周。
(2)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需提交给认定评审委员会。
4. 认定结果确认(1)经过公示和申诉期后,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诉情况进行最终的认定结果确认。
(2)认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分认定1. 认定学分(1)科研项目认定:根据项目的级别和学生的参与度,认定相应的学分,一般为2-6学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学分分配(1+2+3)一、调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知识储备。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高水平技术讲座。
(1分)获得途径:学术报告/讲座序号考核内容性质学 分备 注1学院组织的专业性学术报告/讲座(下限0.8学分)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
2学院组织的人文类学术报告/讲座(下限0.2学分)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
提交材料:学术报告记录本,记录满十次报告内容。
二、实践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成果显示。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
(2分)获得途径:1、发表学术论文序号 项目及标准性质 学分/篇备 注1 被SCI 收录 选修 8 1.提供发表论文的刊物; 2.属多人合作完成者,按系数分配学分,具体系数见七。
2 被EI 收录 选修 63 中文核心期刊 选修 54 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选修 35 全国性报刊 选修 26 省级报刊选修 1.5 7 国际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4 8 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2 9省部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选修1.5注:全国性报刊(理论版)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计算;学术会议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2、学术成果报告/讲座序号 考核内容 性质 学 分 备 注1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 (上限0.2学分)选修主讲者记0.2学分/次提供学术讲座稿(5000字以上)、主办单位证明3、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途径级 别获奖等级 学 分 备 注国际级特等奖 9 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一等奖7二等奖 6 三等奖 5 国家级特等奖 8 一等奖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省部级特等奖 6 一等奖4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 级特等奖3 一等奖 2 二等奖1.5三等奖 1院、部、处级一等奖 1二等奖0.5注:1、若组队参赛,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2、对于一些竞赛项目按人数比例推出的名次,最高只能获得2个学分。
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
3、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4、知识产权方面序号项目性质标准学分备注1 发明专利选修第一专利权人10提交专利授权证书一般成员 62 实用新型专利选修第一专利权人8提交专利授权证书一般成员 43 外观设计专利选修第一专利权人8提交专利授权证书一般成员 4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选修第一专利权人8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般成员 45 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选修第一专利权人8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般成员 46 制作或设计选修有创新价值或实用价值第一专利权人2学校两名(含两名)以上(教授)专家推荐一般成员 1注:1. 一般成员(限2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
2. 排序中,老师第一且本科学生第二的情况,视同该学生排名第一,为第一专利权人。
5、社会实践活动序号 项目及标准性质 学分 备注1 获得全国“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选修 2提供获奖证书2获得省级“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选修1.5 提供获奖证书3 参加学院以上“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撰写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选修 1 提供调查报告与团队总结4 参加社会实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产生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选修 1 提供当地的相关证明 5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30个小时选修1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卡6 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选修 1 提供考核意见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6、文体活动级 别获奖等级 性质 学 分 备 注国家级一等奖选修 6 1、 第一名等同一等奖 2、 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二等奖 选修 5 三等奖 选修 4 省部级一等奖选修 4 二等奖 选修 3 三等奖 选修 2 校 级一等奖选修 2 二等奖 选修 1.5 三等奖 选修 1 院、部、处级一等奖选修1二等奖选修0.5注: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7、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排位合作人数1 2 3 4 5 61 12 0.6 0.43 0.5 0.3 0.24 0.4 0.3 0.2 0.15 0.4 0.3 0.2 0.1 0.16 0.4 0.2 0.1 0.1 0.1 0.18、各级各类认证项目途径序号证书名称发证机构学分1 托福考试(TOEFL)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22 雅思考试(IELTS)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英国文化委员会和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23 GRE考试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24 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二级)日本国际教育协会 25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 26 英语翻译资格口译考试国家人事部、中国外交局 27 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北京外国语大学 28 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19 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六级考试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210 全国大学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全国大学专业外语考试委员会 111 全国大学外语专业八级考试全国大学专业外语考试委员会 212 安徽省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安徽省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委员会 113 国家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 214 全国信息技术等级应用培训证书国家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15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相关管理部门 216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国期货行业协会 217 普通话水平资格等级证书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18 秘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19 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水利部 220 测量员证书国家测绘总局 221 省级安全员、预算员相关管理部门 222 预算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建设部 223 安全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建设部 224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国家旅游局委托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证 225 全国机动车驾驶证国家公安局交警局 226 程序员相关管理部门 227 网络工程师相关管理部门 228 软件工程师相关管理部门 229 托业考试(TOEIC)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230 AATP办公软件专家证书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231 微软办公自动化(MLC)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232 高等教育公共关系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院 233 高等教育礼仪文化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院 234 ISO9000证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局 235 国家化学检验员证书国家质量监督局 236 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家劳动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37 纳税筹划师证书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家劳动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38 市场营销经理证书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家劳动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39 物流管理主管证书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家劳动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40 财务经理主管证书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家劳动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41 商务助理证书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家劳动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42 国家保险代理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43 国家保险经纪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44 国家保险公估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45 国家报关员资格考试中国国家海关总署 246 国有报检员资格考试中国入境检验检疫总局 247 企业管理信息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48 国家信息分析师信息产业部 249 电子商务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50 商务英语考试(BEC)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 251 注册化工工程师人事部、建设部 252 建造师建设部 253 工程监理师建设部 254 教师资格证书人事部 255 心理咨询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56 网络化办公专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57 导游职业英语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58 酒店管理职业英语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59 行政助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60 质量管理专员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61 广告策划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62 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国家旅游局 263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食品检验)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64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65 其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认证项目,由学校专家组审核认定。
注:认证项目若为分数制,获取分数应达到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线,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提交材料:备注中的认定材料的复印件,例如:专利授权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期刊复印件等。
三、科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核心内容,主要通过实际科研工作的深入学习与研究,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院创新管理中心发布的课题或教师的实际科研项目。
(3分)获得途径:科研活动注:其中,第一项为和导师做项目认定成绩(毕设中的内容也可以),此项为必修,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参与课题报告》(附件二),找指导老师认定成绩。
同时,在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一)此项必须找导师认定签字。
提交材料:《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参与课题报告》相关《创新项目申报书》等创新学分最终提交材料:1、《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一)填写符序号 项 目 性质 条 件 标 准 学分1 参与教师实际的课题 必修有实物或论文等成果课题组教师认定0-32 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 选修校级及以上教学计划外创新实验研究审核结题后,该项目指导老师依据项目申请排名与项目实际贡献度推荐(同一项目中所有成员该项学分总和<=6) 0-33 创新创业实践选修在学校登记注册,每学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的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团队负责人,团队指导教师推荐0-24 校企合作选修 假期或课余企业实践(教学计划实习以外)30小时以上,提交报告、企业证明材料0-1大企业项目研发、技术创新、产业生产、成果转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企业证明材料0-35 学习已有研究成果选修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艺术作品未发表 学校两名(含两名)以上教师(教授)推荐0-1 6 其 他选修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创造、创新、研究成果学院认可、学院专家组审核参照 以上各标准合要求的所有条件。
2、《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参与课题报告》(附件二)3、相关证书复印件、报告书等材料。
4.《学术报告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