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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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报名材料

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报名材料

一、报名材料概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所有使用和管理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作为青岛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申请者,以下是您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清单。

二、基本材料1. 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是报名的首要步骤。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唯一识别信息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唯一识别信息明文件,如唯一识别信息、护照等。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申请者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单位营业执照:提供最新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特种设备信息1. 特种设备清单:列明单位拥有或使用的特种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

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或相关手续文件。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提供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备案材料。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书: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书的备案材料。

五、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 操作人员证书:提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2. 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提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六、其他相关材料1. 安全事故报告:单位近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材料。

2. 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提交最近一年内针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相关记录。

七、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涂改、伪造或篡改。

2. 完备性:请确认提交的材料齐全,确保信息完整。

3. 时效性:需要提前了解报名截止日期,确保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八、总结准备上述报名材料时,请务必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时效性,按照规定的要求逐一准备并及时提交。

建议与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交流,了解最新的报名要求和程序,确保一次性成功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希望本文所列清单能为您的申请提供参考和指导。

祝您申请顺利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人员和物质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申报和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条特种设备是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定义,具有一定危险性,必须经过安全监察部门批准和登记管理的设备。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责任要求等。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特种设备的购买合同或委托书;(二)具备特种设备的使用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三)具备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四)具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申报单位拥有特种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申报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申报程序第八条申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申请书;(二)购买合同或委托书的复印件;(三)特种设备的技术规格书及安全操作指南;(四)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从业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单位应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一条审核通过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并与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协议。

第四章使用登记后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完成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厂内叉抱车)使用检验登记注册上牌办理指南

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厂内叉抱车)使用检验登记注册上牌办理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检验登记注册上牌办理指南一、办理条件: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二) 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三) 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四) 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五)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六)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七)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二、办理程序: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一)申请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登录重庆市特种设备网上办事平台(http://113.207.83.163:6580/cqjc/publics/construction/new)在网上填报申请,由许可实施机关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在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移动式压力容器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申请单位通过网上预审后,持以下网上预审时提交的材料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1.《登记卡》或《登记表》一式两份;2.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3.使用登记需要的特种设备出厂、安装资料、监督检验证书;4.有关规章制度的目录;5.持证作业人员名录;6. 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

7.其他说明:(1)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者过户的,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2)设备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使用登记证》、电子记录卡(移动式压力容器注销登记需提供)予以注销。

(二)受理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设备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交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提交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提交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设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收费依据不收费。

材料目录一、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需要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含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拆除注销

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含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拆除注销

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含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拆除注销宁波市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1、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使用(产权)单位一份、使用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设备清单可另附);2、办理过户、更名时,应提供买卖(租赁)合同或变更前后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使用(产权)单位公章若不能提供,则需提供工商变更证明或登记机关认可的其它有效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含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拆除、注销、单位更名、设备过户、设备移装、其他情况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一)申报条件1.特种设备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特种设备不包括电梯,且特种设备所属企业不是中央在甬企业,起重机械不含工地起重机械、锅炉不含电站锅炉、压力容器不含移动式压力容器)。

以下2至5条,是区分不同情况需要分别满足的条件。

2.设备停用:对拟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时间跨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30日向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3.使用单位更名:当设备产权不变;或使用(管理)单位过户,设备产权单位改变,但设备安装位置未发生改变的(不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到登记机关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4.变更使用单位:当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过户(转让)且安装位置发生改变的(移装)时,应向设备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当设备迁出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时,使用单位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和变更证明;5.设备改造:当设备经过改造后,使用单位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变更。

(二)申报材料(1)使用单位《宁波市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2)原设备《使用登记证》重新启用时,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经过检验允许使用的,使用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1)原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设备转让证明材料(出厂技术文件、安装质量证明);(3)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或设备有效期内检验报告(或转让前技术鉴定报告);(4)《宁波市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5)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异地移装(迁出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另行提供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证明》、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过户(移装)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

二、申报材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的材料包括:1. 使用单位的申请表,需包括的内容有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2. 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商等;3. 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需提供由具备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4. 特种设备的购置合同或者租赁合同,需提供有效的购置合同或者租赁合同;5. 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需提供详细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的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6.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需提供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等;7.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使用单位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特种设备管理部门;2.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将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补充或更正;3. 审核通过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证件信息录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数据库;4. 使用单位收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需妥善保管,并张贴在特种设备附近显眼位置;5. 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的任何事故或者异常情况。

四、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2.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3. 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4.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等。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行为,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要求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限期整改;2. 对使用单位处以罚款;3. 撤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精选5篇)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精选5篇)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精选5篇)第一篇: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材料:(1)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①《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一式3份);②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材料;③安装监督检验报告;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⑤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⑥电梯使用单位还需提供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单位的资质证明。

(2)锅炉、压力容器:①锅炉、压力容器(氧舱)设备登记卡(每台一式3份);②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含图纸)、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③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④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质量证明材料和校验报告;⑤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⑥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报告;⑦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⑨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携同以下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①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②事故紧急预案(适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者介质温度大于200°C的压力管道);③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下同);④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4)场(厂)内机动车辆①《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一式3份);②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材料;③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⑤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服务指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服务指南一、服务事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二、审批机关: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办三、审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四、审批条件: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五、申报材料:(一)、电梯1.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复印件;2.使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4.办事员身份证复印件;5.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6.安装监检或定检报告复印件;7.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台一份、企业自行下载);8.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琼质技监特【2013】34号)9.电梯使用管理(所有)权者确认书(琼质技监特【2015】15号)10.电梯维保合同;11.对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梯安全管理证); 12.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3.产品合格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业务申报操作指南说明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业务申报操作指南说明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业务申报操作指南目录1.系统要求 (1)2.注册登陆 (1)2.1账户注册 (1)2.2账户登陆 (3)3.特种设备(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5)3.1压力管道 (5)3.2气瓶(非车用气瓶) (10)4.查看电子版许可证文件 (15)5.停用(压力管道) (17)6.报废(压力管道) (19)7.注销(压力管道) (22)8.过户注销(压力管道) (25)9.过户(压力管道) (28)10.改造(压力管道) (31)11.修理(压力管道) (34)12.单位更名(压力管道) (38)13.重新启用(压力管道) (41)14.停用(气瓶非车用气瓶) (44)15.报废(气瓶非车用气瓶) (47)16.注销(气瓶非车用气瓶) (50)17.修理(气瓶非车用气瓶) (53)18.单位更名(气瓶非车用气瓶) (57)19.重新启用(气瓶非车用气瓶) (60)1.系统要求系统: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谷歌浏览器(windows xp系统已不受支持)2.注册登陆2.1账户注册首先访问“辽宁政务服务网”平台,网站地址:https:///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注册账户界面,选择“法人用户”并陆续填写账户密码、经办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并进行注册验证,其中企业执照得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信息一定不能填错,否则实名验证会失败,后续的办理也会出现无法关联所使用的设备信息。

如下图:2.2账户登陆登陆后点击【企业登记(许可)】图标,进入“辽宁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导航界面,点击【一体化行政许可】进入许可证办理通道,如看不到此图标可点击首页右上角账户名即可看到,3.特种设备(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3.1压力管道点击【特种设备】进入区划选择页面申办事项,选择具体市、区县后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点击【在线办理】进入设备首次启用或补录办理入口,设备信息是否首次启用还是补录方式取决于您在“辽宁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所录入的方式而定。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特种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和使用报废的管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 工作程序与要求3.1 职责3.1.1 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报废、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由生产调度技术部负责。

xxxx部应参与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过程。

3。

1。

2 特种设备的报废是指:a、特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明显下降,不能达到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的。

b、特种设备通过维修后,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c、特种设备实际使用寿命到期,不能继续在生产中使用的.3.2 程序3。

2。

1各车间应当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每月,xxxx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3.2。

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

3。

2.3 特种设备的报废,由xx厂根据特种设备存在的实际情况决定。

报废前,由xx厂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由xx厂厂长签字后交xx生产技术中心进行确认,待生产技术中心确认后交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报废,在公司报废审批通过后,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将相关档案文件上报至xxx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报废登记.3。

2.4 xxx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办理报废时,应提供如下技术资料:●报废申请一式两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原件●锅炉压力容器还必须携带使用登记证原件附:特种设备报废申请流程图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单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报废程序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附件1:特种设备变更报废流程图附件2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单注:1、本表一式两份.2、留存件作为许可凭证存档,审核件审核完毕后返还给申请人。

附件3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报废程序一、办理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批复意见。

特种设备使用移装变更登记(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移装变更登记(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材料清单
平湖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移装变更登记(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使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提交材料清单
□使用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原使用登记证、原使用登记表原件1份
□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需提供)复印件1份
注:请在复件上加盖公章。
申请人
声明
本申请人声明:本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等不正当途径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及盖章):年月日
备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销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销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销指南受理单位: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地点:临海市凯歌路6号临海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质监窗口受理电话:6申报材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原《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3、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产权(使用)单位变更还需提供工商同意更名核准证明(新旧提供);5、电梯维保单位资质和维保合同(仅限于电梯维保单位变更);6、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和作业人员证(限于迁移(移装)、重新启用变更。

(改造大修、迁移(移装)需重新安装的、改造的,施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告知,安装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督检验);7、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附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相关表格及填写说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申请表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县级监察机构、使用登记窗口、原使用单位各一份。

2、特种设备拟停用1 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该特种设备,在封存后30 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应当经当地监察机构批准并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持有效检验报告(含相关安全附件)及作业人员证,办理启用变更手续。

3、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厂车牌照)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4、特种设备改造大修,需按规定办理施工告知,并实施监督检验,经检验合格,持相关资料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5、特种设备只过户不移装时,使用单位应当持本表、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相关有效检验报告(含相关安全附件、水质油品检测报告),双方单位的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个人所有),新使用单位的作业人员证及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特种设备不过户且未跨行政区域移装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移装后的相关有效检验报告(含相关安全附件、水质油品检测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材料一、压力容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一)《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特种设备的开工告知手续(二)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三)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四)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五)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六)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七)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八)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1.相关人员的职责;2.安全操作规程;3.日常检查制度;4.维保制度;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7.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号码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或者人员的证件原件;使用单位为乘组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二、锅炉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 G5004-2014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其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一)《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特种设备的开工告知手续(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四)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附件4);(五)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六)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1.相关人员的职责;2.安全操作规程;3.日常检查制度;4.维修保养制度;5.定期报检制度;6.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7.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申报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申报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定期(首检、验收)检验申报材料清单蒸汽(热水)锅炉内部检验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1、提前停炉放净锅内水,打开锅炉上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冷却(一般低于35C);2、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锅炉电源,对于燃油、燃气锅炉还可靠地隔断油、汽来源并进行充分运转通风置换;3、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4、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保持锅内干燥,并准备好用于照明的安全电源(一般不超过24V);5、需要登高检验的,应搭设脚手架或轻便梯,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6、检验时,司炉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现场配合检验,如有维保单位,则要求维保单位人员一并到现场配合;7、检验时应提供资料(有效):司炉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操作锅炉的全部人员均应持证)、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运行记录、锅炉修理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历次检验报告、水质化验记录(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温度表检定证书、液位计(水位表)检修记录。

蒸汽(热水)锅炉外部检验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1、保证锅炉连续正常运行;2、需要登高检验的,应搭设脚手架或轻便梯,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3、检验时,应有司炉工到现场配合检验,如有维保单位,则要求维保单位人员一并到现场配合;4、检验时应提供资料(有效):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锅炉操作规程、司炉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操作锅炉的全部人员均应持证)、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运行记录、锅炉修理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历次检验报告、水质化验记录(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温度表检定证书、液位计(水位表)检修记录.有机热载体锅炉内部检验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1、切断锅炉电源,对于燃油、燃气锅炉还可靠地隔断油、汽来源并进行充分运转通风置换;2、提前停炉,将有机热载体排放至储存罐;使锅炉内部冷却(一般低于35C);3、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4、准备好用于照明的安全电源(一般不超过24V);5、需要登高检验的,应搭设脚手架或轻便梯,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6、检验时,司炉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现场配合检验,如有维保单位,则要求维保单位人员一并到现场配合;7、现场检验时可能需要拆除部分密封面或进行割管,以便进行结焦、积碳情况检查,因此需要准备相应的工具(割管不能采用热切割方式,一般只能采用钢锯);8、检验时应提供资料(有效):司炉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操作锅炉的全部人员均应持证)、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运行记录、锅炉修理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历次检验报告、水质化验记录(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温度表检定证书、液位计检修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办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办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办法一、许可事项、编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A06)。

二、行政许可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大型电站锅炉、铁路罐车、汽车槽车、客运索道的使用登记除外)。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发布,2009年1月24日修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发布)第249项。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五、行政许可条件: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二)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三)使用单位有与特种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四)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五) 使用单位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六) 使用单位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七) 使用单位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相关的使用管理等安全技术规范。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4月9日发布)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7月14日发布)第七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7月17日发布)第五条。

六、申请材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分别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2、锅炉或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一份);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使用单位若无组织机构代码,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进口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报告(仅对国外制造的设备);6、安全阀校验报告及压力表检定证书;7、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仅对移装的旧设备);8、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仅对移装的旧设备);9、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10、设备安装监检证书;11、在用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仅对在用的旧设备);12、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3、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抽样化验报告(仅对锅炉)。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附件1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一、锅炉(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2)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4)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适用于进口锅炉);(5)安装质量证明书;(6)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有水处理要求的需要);(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有效期内检验报告;(8)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以上第(1)至(7)项,及第(8)项目录部分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

办理下列锅炉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1)至(4)项文件:(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容器(依据《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应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4)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5)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以上(1)至(5)项材料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一份。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对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没有规定提供产品数据表的压力容器,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表b的格式,制定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报废、注销)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报废、注销)材料清单
申请人(签名及盖章):年月日
备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报废、注销)
使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提交材料清单□《特种设备停用 Nhomakorabea废注销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原使用登记证原件1份(叉车原车牌)
□授权委托书(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声明
本申请人声明:本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等不正当途径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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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原件一份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报停申请书》或《启用申请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原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出厂技术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证明原件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等安全附件的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的原件
□修理改造图纸原件
□重大修理改造的《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原《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
□《锅炉压力容器过户、转让合同》原件
□《定期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历次定期检验的《检验报告》原件
申请人声明
本申请人声明: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及盖章):20年月日
经办人:20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
2、留存件作为许可凭证存档,审核件审核完毕后返还给申请人。
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单
使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锅炉登记卡》或者《压力容器登记卡》原件各一份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有关规章制度(目录)
□《特种设备变更、注销登记表》一份
□《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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