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概述(ppt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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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金融法ppt课件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是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
•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二亿元; • 2.具有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 3.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 •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 2.证券的托管和过户; •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
•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
条件;
•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
用途使用;
•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 (5)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四)禁止的交易行为
• 1.内幕交易行为 • 2.操纵市场行为 • 3.虚假陈述行为 • 4.欺诈客户行为
•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
• 3.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 4.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5.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
关的其他设施。
• 6.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
• (二)发行程序 • 1.发行人应按照由依法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机构或者部门
金融法-PPT课件
二、金融法
(一)金融法概念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中 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调整的对象是在货币流通和信 用活动中各主体之间发生的金融关系,分 为金融业务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两个方面。
金融业务关系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 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关 系;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同业资金融通关系。 金融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关 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而 形成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包括:中央银行因 货币发行与流通而同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 构发生的货币管理关系;金融监督管理机关引 审核、等级各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 变更和终止而发生的管理关系;金融监督管理 机关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而发生的管理关系。
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不仅产 品的生产与之紧密相连,而且金融已 经全面渗透到产品的交换、分配和消 费各个环节。一个国家金融制度健全 与否、金融市场发达与否决定着这个 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安全。
我国的金融体制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前,中国人民银行仅仅是财政 部下属的一个司局级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成为直 属于国务院并拥有较大独立性的中央银行; 四大国有银行已从原来的行政单位转变为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商业银行;固定汇 率制度已经转变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国家对银行贷款的管理从规模管理转变为资 产负债比例管理。
2019年,将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 管两大职能分开。
根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 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和十届人大常委会二 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 职责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门制定和 执行货币政策的专门机构;国务院设立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 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 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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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法具有强行性、准则性特点,其法律规范多为义务性、禁止性规范。
4. 金融法具有调整范围越来越广、法律内容日益增多的特点。
2021/7/8
第二节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一、金融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
•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金融立法的指导思想,是调 整整个金融关系、从事金融调控、监管活动和金融 业务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是金融法本质和 内容的最集中的表现,对金融法的各个法律制度具 有普遍的意义和指导作用。
的规定或授权制定的有关金融活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5. 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 6. 金融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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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自律性规章。
第三节 金融法的渊源及体系
一、金融法的渊源 (二)国际渊源
我国金融法的国际渊源,是指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 国际条约、协定以及一些具有广泛影响、为国际社会接受 并认可的国际惯例。
1. 国际条约。是我国参加国际金融活动所签订和加入的双边或多边 条约。这些条约在一般情况下,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2. 国际惯例。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并予 承认的,一经有关国家确认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习惯性规范。
2021/7/8
第三节 金融法的渊源及体系
二、金融法律关系
(一)金融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节 金融法的概念
一、金融和金融关系
(二)金融关系的概念及其含义
•
金融关系是指金融监管调控机构、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
从事金融监管、调控活动和金融业务活动过程中,同其他金融主
体之间发生的、与信用活动和货币流通相关联的各种经济关系。
•
金融关系的概念具有三层含义:
1. 金融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是有货币经济内容的金融监管、调控关系
金融法律法规概述金融消费者权益与法律保护
加强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意识
提高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和风险意识,培 养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承受能力,增强自我保 护能力。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挑战应对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将更加活跃,消费者权益保障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和 机遇。
挑战应对
金融机构应积极拥抱科技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金融创新和消费者权 益保障的平衡发展。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需 要并保障消费者权益。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原则和要求
了解客户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全面了解投资者的 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 、风险偏好等信息,确保向投资 者提供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
品和服务。
适当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的风险 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向其推荐 适当的产品和服务,避免向投资 者推荐不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
产品。
06 总结与展望
当前存在问题和挑战分析
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01
当前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
和不足,如部分领域法律缺失、法律条款模糊等。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02
金融监管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
强,包括加强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等。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03
部分金融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容易受到不
法分子的欺诈和误导,需要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机遇把握
法律法规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未来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将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和风险意识,培 养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承受能力,增强自我保 护能力。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挑战应对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将更加活跃,消费者权益保障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和 机遇。
挑战应对
金融机构应积极拥抱科技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金融创新和消费者权 益保障的平衡发展。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需 要并保障消费者权益。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原则和要求
了解客户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全面了解投资者的 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 、风险偏好等信息,确保向投资 者提供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
品和服务。
适当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的风险 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向其推荐 适当的产品和服务,避免向投资 者推荐不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
产品。
06 总结与展望
当前存在问题和挑战分析
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01
当前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
和不足,如部分领域法律缺失、法律条款模糊等。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02
金融监管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
强,包括加强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等。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03
部分金融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容易受到不
法分子的欺诈和误导,需要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机遇把握
法律法规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未来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将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金融法PPT课件课件
金融法ppt课件
目录
• 金融法概述 •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 货币与货币政策法律制度 • 证券法律制度 • 保险法律制度 • 信托与租赁法律制度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01
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 称,是规范金融市场、金融机构 、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金融活 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投资者保护制度
03
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诉处理机制、投资者教育等投资者
保护制度。
05
保险法律制度
保险合同制度
1 2 3
保险合同的定义和种类
阐述保险合同的基本含义,以及按照不同标准划 分的保险合同种类,如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 合同等。
保险合同的要素
详细介绍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包括保 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概念及其权 利义务关系。
货币发行制度
规范货币发行的条件、程 序及监管措施,保障货币 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货币流通制度
规定货币的流通范围、方 式及管理措施,维护货币 流通秩序和金融市场稳定。
货币政策目标与工具
货币政策目标
包括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 和国际收支平衡等,为制定货币政策 提供指导。
货币政策工具
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 市场操作等,用于调节货币供应量和 市场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监管指标与评价体系
介绍金融市场监管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 评价方法。
监管措施与手段
阐述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和手段,如现 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
跨境金融监管合作
概述跨境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合作原则及实 践案例。
03
货币与货币政策法律制度
目录
• 金融法概述 •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 货币与货币政策法律制度 • 证券法律制度 • 保险法律制度 • 信托与租赁法律制度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01
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 称,是规范金融市场、金融机构 、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金融活 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投资者保护制度
03
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诉处理机制、投资者教育等投资者
保护制度。
05
保险法律制度
保险合同制度
1 2 3
保险合同的定义和种类
阐述保险合同的基本含义,以及按照不同标准划 分的保险合同种类,如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 合同等。
保险合同的要素
详细介绍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包括保 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概念及其权 利义务关系。
货币发行制度
规范货币发行的条件、程 序及监管措施,保障货币 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货币流通制度
规定货币的流通范围、方 式及管理措施,维护货币 流通秩序和金融市场稳定。
货币政策目标与工具
货币政策目标
包括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 和国际收支平衡等,为制定货币政策 提供指导。
货币政策工具
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 市场操作等,用于调节货币供应量和 市场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监管指标与评价体系
介绍金融市场监管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 评价方法。
监管措施与手段
阐述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和手段,如现 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
跨境金融监管合作
概述跨境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合作原则及实 践案例。
03
货币与货币政策法律制度
第一章金融法概述.pptx
有平行和交叉的关系 ▪ 1、就企业的组织形式规范来说,公司法是一般法、
金融法是特别法。 ▪ 2、从对证券关系的调整上看,金融法与公司法具
有平行和交叉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证券法和公司法 的关系。
(二)与财政法的关系
▪ 财政法:调整国家在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 过程中发生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金融法——信贷资金的调整——宏观调控 消费需求 ▪ 财政法——财政资金的调整——宏观调控 投资需求
▪ (四)宏观调控与分业管理相统一的原则
案例:
▪ 某商业银行于07年5月17日在云南省设立一分支 机构,任命吴某为行长。并报请中国人民银行省 级分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对其任职资 格进行审查。审查得知吴某在92年担任某国有企 业厂长时,该企业由于违法经营吊销营业执照, 负有直接责任。后调到该县工业局任副局长,并 工作直至07年5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任命 为该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省级 分行审查后认为:吴某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
▪ 问:商业银行登记事项的改变是否属于中行监 管的范围。
分析
▪ 属于中行监管范围,同时也体现了金融安全与效率兼顾、 维护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原则。且本案中工行某县支行也 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24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 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一)变更名称; ▪ (二)变更注册资本; ▪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 (四)调整业务范围; ▪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 (六)修改章程; ▪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 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
金融法是特别法。 ▪ 2、从对证券关系的调整上看,金融法与公司法具
有平行和交叉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证券法和公司法 的关系。
(二)与财政法的关系
▪ 财政法:调整国家在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 过程中发生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金融法——信贷资金的调整——宏观调控 消费需求 ▪ 财政法——财政资金的调整——宏观调控 投资需求
▪ (四)宏观调控与分业管理相统一的原则
案例:
▪ 某商业银行于07年5月17日在云南省设立一分支 机构,任命吴某为行长。并报请中国人民银行省 级分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对其任职资 格进行审查。审查得知吴某在92年担任某国有企 业厂长时,该企业由于违法经营吊销营业执照, 负有直接责任。后调到该县工业局任副局长,并 工作直至07年5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任命 为该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省级 分行审查后认为:吴某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
▪ 问:商业银行登记事项的改变是否属于中行监 管的范围。
分析
▪ 属于中行监管范围,同时也体现了金融安全与效率兼顾、 维护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原则。且本案中工行某县支行也 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24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 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一)变更名称; ▪ (二)变更注册资本; ▪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 (四)调整业务范围; ▪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 (六)修改章程; ▪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 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
第 1 章 金融法规概述
2)金融法律关系的特点 :
金融管理关系与金融业务关系各有不同的特点。金 融管理法律关系特点表现为: (1)双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2)双方享有的权利和赋予的义务具有法定性;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等价有偿性; (4)金融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国家
法律授予管理机构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
(1)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
(2)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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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金融法律责任
1)金融法律责任的概念 :
金融法律责任是指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违反金融法 律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金融法律责任包括 三个方面,一是民事责任;二是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 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三是刑事责任。这是三种 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责任形态。
(4)信托法 :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 委托给受 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法是调整信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信 托是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 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行 为。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是调整信托关系的 基本法。 。
(2)宏观目标 :
从宏观经济领域看,资金融通的目标则是确保货币 流通与货币币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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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1 1.2.2 1.2.3
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金融法的体系
返回
1.2.1
金融法的概念
1)金融法概念及金融法渊源 :
(1)金融法概念 :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 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主要是指金 融机构相互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 之间,在货币流通过程和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以及国家机关对上述社会关系实施调控与监管过程中 形成的社会关系。
金融法概论PPT课件
分类
按照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等;按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关系
相互依存
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相互依存,金融市场为金融机构提供 了交易平台和资金来源,金融机构则通过参与金融市场活 动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风险管理。
04
金融监管与法律责任
金融监管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或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金融 市场的稳定和公正,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的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防止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发生 ,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监管的体制和内容
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组织结 构和监管方式,包括监管机构、监管 对象、监管手段等。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求双方通过各种 金融工具进行交易的场所,包括货币 市场、资本市场等。
分类
按照交易标的物,金融市场可以分为 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衍 生品市场等;按照交易方式,可以分 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金融机构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05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要求金融市场参与者在
;以 循公平、公开、公正的
及规范和监管金融机构 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
行为原则。
竞争和欺诈行为。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要 求金融机构应当以客户 利益为重,遵守法律法 规和行业自律规范,确 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 到充分保障。
按照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等;按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关系
相互依存
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相互依存,金融市场为金融机构提供 了交易平台和资金来源,金融机构则通过参与金融市场活 动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风险管理。
04
金融监管与法律责任
金融监管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或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金融 市场的稳定和公正,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的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防止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发生 ,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监管的体制和内容
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组织结 构和监管方式,包括监管机构、监管 对象、监管手段等。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求双方通过各种 金融工具进行交易的场所,包括货币 市场、资本市场等。
分类
按照交易标的物,金融市场可以分为 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衍 生品市场等;按照交易方式,可以分 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金融机构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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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要求金融市场参与者在
;以 循公平、公开、公正的
及规范和监管金融机构 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
行为原则。
竞争和欺诈行为。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要 求金融机构应当以客户 利益为重,遵守法律法 规和行业自律规范,确 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 到充分保障。
金融法概论ppt课件
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专业银行、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
英格兰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Biblioteka 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组织
4.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1.3.2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1.管理主体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 3.金融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并且为了实施金融法律 依法制定的各种有关金融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 4.金融地方性法规。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 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并在本辖区内施行的规范性文件。
5.国家或政府
1.3.3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
❖ 1.物 ❖ 金融工具:货币、金银、有价证券、票据、电子货币、
电子票据、标准化合约,以及其他金融资产 ❖ 2.金融行为 ❖ 金融监管行为、金融发行行为、债券交易行为、
金融服务行为 ❖ 3.智力成果 ❖ 交易规则及方法
1.2.6 金融法的新发展
❖ 英国:《金融服务法》、《金融服务和市场法》 ❖ 美国:《金融现代服务法》
《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
英格兰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Biblioteka 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组织
4.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1.3.2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1.管理主体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 3.金融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并且为了实施金融法律 依法制定的各种有关金融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 4.金融地方性法规。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 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并在本辖区内施行的规范性文件。
5.国家或政府
1.3.3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
❖ 1.物 ❖ 金融工具:货币、金银、有价证券、票据、电子货币、
电子票据、标准化合约,以及其他金融资产 ❖ 2.金融行为 ❖ 金融监管行为、金融发行行为、债券交易行为、
金融服务行为 ❖ 3.智力成果 ❖ 交易规则及方法
1.2.6 金融法的新发展
❖ 英国:《金融服务法》、《金融服务和市场法》 ❖ 美国:《金融现代服务法》
《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
金融法律制度简介PPT(17张)
• 中国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 • 政策性银行 • 其他金融机构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法的概念
• 银行与中央银行 • 中央银行法
是调整中央银行因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行使对金 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只能而产生的银行管理关系的法 律关系的总称。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第五节 现金管理法律制度
一、现金管理概述
• 现金的概念 • 现金管理的概念
二、现金管理的对象和现金使用范围
• 现金管理机构 • 现金管理的对象 • 现金使用范围 •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
第五节 现金管理法律制度
三、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的管理 四、违反现金管理的法律责任
•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 开户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 以罚款的情形
第四节 保险法
• 财产保险合同
• 概念和特征 • 保险事故 • 保险责任 • 保险代位求偿权
• 人身保险合同
• 概念及限制 • 受益人的确定与变更
第四节 保险法
三、保险公司
• 保险公司的设立
• 设立条件 • 设立程序
•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采用公司制,适用《公司法》规定
•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 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 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 付。
第六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汇管理法概述
• 外汇及外汇管理 • 外汇管理法
是指调整外汇收支,买卖及进出境、国际结算等活 动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外汇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 三、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的管理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法的概念
• 银行与中央银行 • 中央银行法
是调整中央银行因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行使对金 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只能而产生的银行管理关系的法 律关系的总称。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第五节 现金管理法律制度
一、现金管理概述
• 现金的概念 • 现金管理的概念
二、现金管理的对象和现金使用范围
• 现金管理机构 • 现金管理的对象 • 现金使用范围 •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
第五节 现金管理法律制度
三、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的管理 四、违反现金管理的法律责任
•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 开户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 以罚款的情形
第四节 保险法
• 财产保险合同
• 概念和特征 • 保险事故 • 保险责任 • 保险代位求偿权
• 人身保险合同
• 概念及限制 • 受益人的确定与变更
第四节 保险法
三、保险公司
• 保险公司的设立
• 设立条件 • 设立程序
•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采用公司制,适用《公司法》规定
•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 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 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 付。
第六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汇管理法概述
• 外汇及外汇管理 • 外汇管理法
是指调整外汇收支,买卖及进出境、国际结算等活 动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外汇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 三、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的管理
金融法律制度简介(ppt 26页)
2.单位可以使用现金范围的
特殊规定:
p.149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1.“现金”和“转帐结算凭证”:
两者具有相同的支付能力;不得拒收转帐 结算凭证、不得因收现金而给优惠。
2.开户单位“库存现金”:
实现“限额”、“核定”管理。 限额标准:3~5天零星开支(边远和交通 不便地区不超过15天);由开户银行核定; 开户单位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 申请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
三.我国的金融构成体系:
以中央银 为核心;
商业银行 和政策性 银行相分 离;
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行、农行、 建行、招行、 浦发行、深发行、 交行、中行……
以国有商 政策银行 业银行为
国发行、农发行、 进出口银行
主体,多
种金融机 非银行
构并存, 分工协作。
金融机构
第二章
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概述》
一.金融:
指货币资金的融通。
“金”:货币、银行 及信用;
“融”:与货币流通 有关的经济活动。
金融是商品经济高度 发展的产物。是国家 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 的重要手段。
金融活动的范围: 货币发行或回笼; 吸收存款或贷款; 现金流通与支付结算; 票据贴现或融资租赁; 金银、外汇、有价证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的基本原则 p.161
1.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原则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原则
4.信息保密原则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填制 开户申请书
签订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协议
报送人民银 行核准
特殊规定:
p.149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1.“现金”和“转帐结算凭证”:
两者具有相同的支付能力;不得拒收转帐 结算凭证、不得因收现金而给优惠。
2.开户单位“库存现金”:
实现“限额”、“核定”管理。 限额标准:3~5天零星开支(边远和交通 不便地区不超过15天);由开户银行核定; 开户单位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 申请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
三.我国的金融构成体系:
以中央银 为核心;
商业银行 和政策性 银行相分 离;
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行、农行、 建行、招行、 浦发行、深发行、 交行、中行……
以国有商 政策银行 业银行为
国发行、农发行、 进出口银行
主体,多
种金融机 非银行
构并存, 分工协作。
金融机构
第二章
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概述》
一.金融:
指货币资金的融通。
“金”:货币、银行 及信用;
“融”:与货币流通 有关的经济活动。
金融是商品经济高度 发展的产物。是国家 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 的重要手段。
金融活动的范围: 货币发行或回笼; 吸收存款或贷款; 现金流通与支付结算; 票据贴现或融资租赁; 金银、外汇、有价证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的基本原则 p.161
1.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原则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原则
4.信息保密原则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填制 开户申请书
签订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协议
报送人民银 行核准
《金融法》PPT课件283页PPT
4、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 融机构
(三)金融市场体系
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 黄金市场
• (四)金融管理体系 • 内部管理、外部监管
第二节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金融立 法和法律适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 准则,它贯穿于社会主义金融法制的 全过程。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 个方面。 (一)促进金融业发展原则 (二)适度竞争原则 (三)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四)管理与经营分离原则 (五)分业管理原则 (六)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
机构
•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 (三)经营业务基于特别法的授权 • 三、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于政府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信用调控 • 一、货币政策目标 • 货币政策目标是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
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 • 1、多重目标论;2、双重目标论;3、
单一目标论。
• 我国: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 进经济增长。
三、金融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中央银行)
(二)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1、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商业银行: (1)国有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 (2)股份制或合作制商业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等
的银行(现代职能表述)
• 四、中央银行的体制和资本结构 • (一)中央银行的体制 • 1、单一中央银行制 又分为一元中央银行制和二
元中央银行制
• 2、复合中央银行制 • 3、区域性国际中央银行制 • 4、准中央银行制 •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 • 1、纯国家资本 • 2、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营 • 3、集体资本 • 4、纯私人资本 • 5、多国资本 • 6、无资本金
(三)金融市场体系
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 黄金市场
• (四)金融管理体系 • 内部管理、外部监管
第二节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金融立 法和法律适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 准则,它贯穿于社会主义金融法制的 全过程。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 个方面。 (一)促进金融业发展原则 (二)适度竞争原则 (三)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四)管理与经营分离原则 (五)分业管理原则 (六)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
机构
•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 (三)经营业务基于特别法的授权 • 三、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于政府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信用调控 • 一、货币政策目标 • 货币政策目标是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
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 • 1、多重目标论;2、双重目标论;3、
单一目标论。
• 我国: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 进经济增长。
三、金融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中央银行)
(二)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1、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商业银行: (1)国有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 (2)股份制或合作制商业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等
的银行(现代职能表述)
• 四、中央银行的体制和资本结构 • (一)中央银行的体制 • 1、单一中央银行制 又分为一元中央银行制和二
元中央银行制
• 2、复合中央银行制 • 3、区域性国际中央银行制 • 4、准中央银行制 •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 • 1、纯国家资本 • 2、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营 • 3、集体资本 • 4、纯私人资本 • 5、多国资本 • 6、无资本金
《金融法概论》幻灯片
导学:我国法律体系、法律部门Fra bibliotek民商法
程序法
刑法
宪法
社会法
行政法
2010.9
经济法(金融法)
学习过程考核(20分)
在中央电大网上
形考作业 作业平台完成
网上资源 利用
面授记录 交互式学
习情况
2010.9
2010.9
导学——学习方法建议
怎样学习经济法 1、体系化学习法
知识点——体系化——理论贯通
2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3、一定情境下的法言法语, “像律师那样思考”。
判断正误0807
金融工具是用以交换货币以图增值的标 准性文件,文件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
判断正误1007、1107
风险往往与收益成正比,收益高的金融 工具,风险也较高,而风险低的金融工 具收益也相对低。( )
判断正误0901.1001
金融工具的信用等级越高,流动性越强, 其变现能力也越强。
风险,其次是适应新技术革命的需要。
当代金融创新的背景及直接导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资本的加速流动,欧洲货币市场 的建立和开展、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及其 产生的“石油美元〞的回流,以及80年代国际债务危 机的爆发和影响,成为推动当代金融创新的重要国际经 济背景因素。
当代金融创新的直接导因: 计算机技术 世界范围内的金融自由化 国际资本加速流动推动的金融国际化 频繁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金融创新的需求
第三节 金融工具
二、金融工具的种类
1、负债业务的金融工具: 债务人签发的存单、寿险单、信托产品、债券、票据等
2、资产业务的金融工具: 债权人持有的票据、股票、债券等
3、中间业务的金融工具 代理性的票据、汇兑、信用卡、信用证业务等。
金融法学完整版ppt全体教学教程课件
三、涉外金融法
涉外金融法是调整涉外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外金融关系是以涉外金融活动为 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而涉外金融活动是相对于国内金融活动而言的一种跨越国界的金融活动, 是国家间一切与货币、信用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2024年6月6日
第三章
金融法的原则与功能
2024年6月6日
第一节 金融法的原则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三)金融管理关系
金融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在对金融业实施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金融调控关系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三节 金融法的特点
一、金融法具有宏观调控性 二、金融法具有公私兼容性 三、金融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统一 四、金融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一)金融机构组织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二)金融业务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功能
一、金融法功能的含义
金融法的功能,就是指立法者为达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目标,在一定的价值观或立 法目的指引下,预设于金融法中,并期望通过金融法的实施,而造成一种积极的客观社会后果, 并有利于实现法律的目的或价值。
涉外金融法是调整涉外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外金融关系是以涉外金融活动为 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而涉外金融活动是相对于国内金融活动而言的一种跨越国界的金融活动, 是国家间一切与货币、信用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2024年6月6日
第三章
金融法的原则与功能
2024年6月6日
第一节 金融法的原则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三)金融管理关系
金融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在对金融业实施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金融调控关系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三节 金融法的特点
一、金融法具有宏观调控性 二、金融法具有公私兼容性 三、金融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统一 四、金融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一)金融机构组织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二)金融业务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功能
一、金融法功能的含义
金融法的功能,就是指立法者为达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目标,在一定的价值观或立 法目的指引下,预设于金融法中,并期望通过金融法的实施,而造成一种积极的客观社会后果, 并有利于实现法律的目的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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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 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 人。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 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 构。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 目标、工具和宏观调控职能
2.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4.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一)商业银行的设立 1.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应提交法律规定的相关文件; 3.应填写正式的申请表
五、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
(二)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 (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包括:办理
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对付、承销政 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银行卡业务。 (四)商业银行其他业务
六、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行的财务、 会计制度。
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
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
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
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0.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 测;
七、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 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三 十四条的规定对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4.通过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可以更快 、更灵活的融通资金,调剂资金余缺, 促进资金合理流动,引导社会资源合理 分配
5.通过银行对外汇,金银和涉外金融业 务的管理,促进资金的国际流动,加强 国际金融合作,为我国利用外资加速现 代化建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三、金融法体系
1.金融主体法: 2.金融市场管理法: 3.金融市场管理法:
第八章
金融法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一、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一、金融法的概念
货币资金的融通形式:
1.间接融资:以银行为中介,通过银行 来收集和分配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 织等所需要的资金
2.直接融资:企业和经济组织通过向社 会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筹集所需要的 资金
六、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 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 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 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 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七、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 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 人民币的;
(四)商业银行的终止 商业银行可以因解散、合并、分立和破
产而终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四、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组 织机构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 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组 织形式应有三种:即国有独资银行、股 份有限商业银行和有限责任商业银行。
五、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
(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1. 吸收公众存款; 2. 发行金融债券; 3. 从事同业拆借;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 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 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金 融业的政府主管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
二、金融和金融法在宏观经济 调控中的作用
1.稳定货币,促进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 衡;
2.调节经济运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 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3.通过银行的业务和职能,进行集中的 清算,能加快资金周转,降低结算成本 和费用,是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
二、金融和金融法在宏观经济 调控中的作用
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币值稳定
为执行货币政策,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运用六种货币政策工 具
四、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的 发行与管理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是中国人 民银行的职责。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2.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二)商业银行的变更 商业银行有变更事项的,应当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三)商业银行的接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 行实行接管。
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并组织实施。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2.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3. 印制、发售代币票券的; 4.中国人民银行有违法行为的;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是银行体系中的主体。是以经 营存款、放款和资金结算为主要业务, 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具有信用扩张功能 的金融企业。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规则
1.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 则。
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3.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 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 户透支。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
4.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 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 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 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5.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 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 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 人。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 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 构。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 目标、工具和宏观调控职能
2.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4.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一)商业银行的设立 1.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应提交法律规定的相关文件; 3.应填写正式的申请表
五、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
(二)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 (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包括:办理
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对付、承销政 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银行卡业务。 (四)商业银行其他业务
六、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行的财务、 会计制度。
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
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
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
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0.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 测;
七、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 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三 十四条的规定对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4.通过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可以更快 、更灵活的融通资金,调剂资金余缺, 促进资金合理流动,引导社会资源合理 分配
5.通过银行对外汇,金银和涉外金融业 务的管理,促进资金的国际流动,加强 国际金融合作,为我国利用外资加速现 代化建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三、金融法体系
1.金融主体法: 2.金融市场管理法: 3.金融市场管理法:
第八章
金融法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一、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一、金融法的概念
货币资金的融通形式:
1.间接融资:以银行为中介,通过银行 来收集和分配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 织等所需要的资金
2.直接融资:企业和经济组织通过向社 会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筹集所需要的 资金
六、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 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 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 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 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七、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 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 人民币的;
(四)商业银行的终止 商业银行可以因解散、合并、分立和破
产而终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四、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组 织机构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 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组 织形式应有三种:即国有独资银行、股 份有限商业银行和有限责任商业银行。
五、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
(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1. 吸收公众存款; 2. 发行金融债券; 3. 从事同业拆借;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 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 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金 融业的政府主管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
二、金融和金融法在宏观经济 调控中的作用
1.稳定货币,促进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 衡;
2.调节经济运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 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3.通过银行的业务和职能,进行集中的 清算,能加快资金周转,降低结算成本 和费用,是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
二、金融和金融法在宏观经济 调控中的作用
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币值稳定
为执行货币政策,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运用六种货币政策工 具
四、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的 发行与管理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是中国人 民银行的职责。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2.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二)商业银行的变更 商业银行有变更事项的,应当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三)商业银行的接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 行实行接管。
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并组织实施。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接管和终止
2.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3. 印制、发售代币票券的; 4.中国人民银行有违法行为的;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是银行体系中的主体。是以经 营存款、放款和资金结算为主要业务, 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具有信用扩张功能 的金融企业。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规则
1.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 则。
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3.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 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 户透支。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
4.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 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 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 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5.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 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 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