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关于工作底稿的要求[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31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文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程序的规划、实施和结果,以及审计报告的编制。
本文将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中关于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根据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的规定,逐一完成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检查账务凭证、抽样核查、资产负债项目的验证等。
审计人员在执行这些审计程序时,应当在底稿中详细记录所采取的方法、步骤和结果。
其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准确、完整和清晰。
审计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每一项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和可复核性。
底稿应当清晰表达审计人员的思路、判断和分析,以及使用的数据、方法和依据。
此外,底稿中还应当注明相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审计日期等信息,方便审计质量评估和审计查证。
再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完整而连贯。
底稿应当按照审计程序的要求逐一记录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确保相关的审计工作材料的完整性。
底稿中的各项审计程序和对应的结果应当互相关联和相互印证,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
底稿还应当包括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评价和判断,以及审计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外,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仔细保管和备查。
审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备查。
底稿的保管和备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回顾和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底稿的备查也有助于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审计质量和诚信度。
总结起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包括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准确、完整、清晰,完整而连贯,并仔细保管备查。
它对于保证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可复核性和连续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审计质量评估和内外部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1.底稿名称和编号:每个底稿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名称和编号,以方便查找和整理。
名称应该描述底稿的内容,编号则用来对底稿进行编号和分类。
2.底稿目的:明确底稿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何种审计目标,例如确认抽样销售合同的准确性。
3.底稿内容:底稿应该包括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便审计员进行分析和判断。
例如,如果底稿是关于现金流量的分析,那么它应该包括所有与现金流量相关的数据和记录。
4.底稿程序:底稿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编制,以确保审计员能够按照预定的步骤完成审计工作。
程序应该清晰明了,并且能够复现审计员的思路和思考过程。
5.底稿时间和日期:底稿应该标注编制的时间和日期,以方便追溯和回溯审计工作。
时间和日期可以帮助审计员了解底稿编制的顺序和时间先后。
6.底稿参考文件:底稿应该包括所有相关的参考文件和数据,以便审计员进行核对和查证。
参考文件可以是公司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合同等。
7.底稿结论:底稿的最后应该包括审计员的结论和意见。
结论应该明确、准确,能够被其他审计员和相关人员理解和接受。
8.底稿审阅和审批:底稿应该经过专业审阅和审批,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阅和审批可以是其他审计员或高级审计员对底稿进行复查和确认。
以上是一些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要求内容,可以帮助审计员进行有效的审计工作。
底稿的编制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同时要注意保密性和真实性。
底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审计员在编制底稿时应该认真对待,做到严谨、客观和公正。
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工作底稿的编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工作底稿是审计师根据其对被审计对象的了解和审计程序的设计而撰写的文件,用以记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工作底稿的编制应当符合一定的格式,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下面将从工作底稿的要求、编制步骤和实施注意事项三个方面,介绍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
一、工作底稿的要求1.准确性:工作底稿应当准确反映审计师根据事实所做的观察和判断。
任何对于被审计对象的问题应当保留原始资料和支持数据,并在底稿中详细记录以便复核和审查。
2.完整性: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过程的必要步骤和结果,以便于日后的审计重现和复核。
缺漏的工作底稿将会对审计师的工作质量和法律责任产生负面影响。
3.可追溯性:工作底稿应当清晰地记录审计过程,以便将来他人可以根据底稿理解审计师当时的观察和做出的判断,从而保证审计的可追溯性。
二、工作底稿的编制步骤1.了解被审计对象:审计师在编制工作底稿前,首先需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企业的行业特点、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数据。
2.审计程序的设计:根据对被审计对象的了解,审计师需要设计合适的审计程序,以保证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程序应当包含适当的抽样方法和测试方法,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
3.执行审计程序:审计师按照事先设计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认真记录每一步骤的操作和结果,以及所获得的审计证据。
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测试和复核。
4.编写工作底稿: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师需要将所获得的审计证据和结果整理成工作底稿。
编写工作底稿时,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将每个步骤的记录和相关资料有条理地呈现出来。
同时,要确保底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复核和审查: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写后,审计师应当进行复核和审查,以确保工作底稿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对于关键的审计问题和重要的审计证据,可以进行重点复核和审查,以保证工作底稿的可靠性。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6 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具体审计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本规范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参审人员自行编制;也可以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第三者提供而形成;可以是书面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必要的声像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应以自制的书面文字形式为主。
第三条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规范要求的有关内容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是按规定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明。
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完整记录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一)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三)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可以简单记录。
(四)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参审人员应对该审计项目表达明确的专业判断意见。
(五)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六)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采用的格式规范。
(七)标识一致,即审计标识符的含义前后一致,并标识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八)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连贯,文字端正,有关验算数据正确。
第六条以下情况为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繁简程度的相关因素,并以此做为检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繁简得当的根据:(一)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五)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
审计底稿 原则
审计底稿的制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审计底稿应全面、完整地记录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应遗漏任何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
规范性:审计底稿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使用的语言和文字应清晰、准确,易于理解。
准确性:审计底稿中的数据、信息、记录等应准确无误,确保所搜集的审计证据和记录都是真实、有效的。
合法性:审计底稿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所搜集的审计证据和记录都是合法、合规的。
保密性:审计底稿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客户隐私等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应随意泄露或向外界透露。
可追溯性:审计底稿应保留审计过程的轨迹和证据,以便对审计结果进行追溯和验证。
客观性:审计底稿中的记录和报告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结果,不应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
高效性:审计底稿的制作应注重效率,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并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
质量控制:审计底稿应经过严格的复核和审核,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持续改进:审计底稿的制作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完善,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遵循以上原则有助于确保审计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6-02-15【生效日期】2007-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第五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和联系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一)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二)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三)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四)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第八条对每项具体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
审计工作底稿书写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第页(共页)附件:页审计工作底稿书写要求一、总体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个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基本情况、审计评价、举报事项、汇总审计事项等也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索引号:一个审计项目统一按阿拉伯数字流水编号。
三、第页(共页):底稿只有1页,填写第 1页(共1 页),如果有2页,第一页填写第 1页(共2页)、第二页填写第2 页(共 2 页),以此类推。
四、项目名称:与审计通知书所列名称一致。
五、审计(调查)事项: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名称填写。
六、审计人员:需要手签名。
七、编制日期:编制底稿的日期,手签打印均可。
八、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二条列举的审计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如×××单位×××时间×××账页、会计凭证、报表,×××人的×××事项的审计询问记录等)。
多个底稿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九、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简要概括审计认定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人、性质、方式、金额、数量等内容,得出的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即违法违规问题定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审计工作底稿中不需要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十、审核意见:审核人需要手签,审核意见种类包括:1.予以认可;2.责成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审核人员提出2、3项审核意见的,审计人员应当将落实情况和结果作出书面说明,经审核人员认可并签字后,附于本底稿后。
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一、获取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分别对获取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审计证据的规范性要求。
1、合法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获取最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证据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适当性和充分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
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它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中,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真实、可信。
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即审计人员在评估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和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决定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性要求。
1、必要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既包括审计发现问题的事项,也包括审计未发现问题的事项。
2、技术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包含七部分,分别是:(1)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事项名称;(3)审计过程和结论;(4)审计人员姓名及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日期并签名;(5)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签名;(6)索引号及页码;(7)附件数量。
其中第三部分审计过程和结论包括:①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②取得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③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④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
3、复核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前,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审核事项包括:(1)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2)审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3)事实是否清楚;(4)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5)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是否适当;(6)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审计工作底稿制度
审计工作底稿制度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其它有关具体审计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本规范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能够由参审人员自行编制;也能够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第三者提供而形成;能够是书面文字形式,也能够是必要的声像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应以自制的书面文字形式为主。
第三条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规范要求的有关内容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是按规定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明。
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完整记录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2(一)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三)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能够简单记录。
(四)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参审人员应对该审计项目表示明确的专业判断意见。
(五)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六)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采用的格式规范。
(七)标识一致,即审计标识符的含义前后一致,并标识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八)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连贯,文字端正,有关验算数据正确。
第六条以下情况为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繁简程度的相关因素,并以此做为检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繁简得当的根据:(一)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五)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3检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__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编制目的和使用的文字及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控制程序的要求。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明确了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指出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目的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1)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2)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1)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而涉及诉讼或有关监管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时,审计工作底稿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2)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便于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对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审计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
如果时间拖延过久,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遗忘某些事项,使得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能全面地反映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审计工作。
一般情况下,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比事后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更准确。
三、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使用的文字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和联系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程序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l)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2)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3)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一、引言。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的基础,是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工具。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全面、准确、规范,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原则。
1. 真实性原则,审计工作底稿应真实反映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
2. 完整性原则,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审计工作的全面内容,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3. 一致性原则,审计工作底稿应与审计报告内容一致,不得出现矛盾或偏差。
4. 可追溯性原则,审计工作底稿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审计过程的回溯和查找。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1. 审计程序和方法,包括审计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如审计调查、取证、抽样等。
2.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依据,包括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依据,如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审计规范等。
3.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过程,包括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过程,如审计人员的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的修改和完善等。
4. 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和确认,包括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和确认程序,如审计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审计工作底稿的最终确认等。
5. 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和归档,包括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和归档程序,如审计工作底稿的电子存档、纸质档案的保管等。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
1. 审计工作底稿应具有完整的审计程序和方法,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展开。
2. 审计工作底稿应具有明确的编制依据,便于审计工作的依据和核查。
3. 审计工作底稿应具有清晰的编制过程,便于审计人员的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的追溯。
4. 审计工作底稿应具有准确的审核和确认,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审计工作底稿应具有规范的保存和归档,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安全和完整。
五、结语。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审计成果。
审计底稿存在问题及要求(1)
审计风险准则的核心要求
• 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务中切实贯彻风 险导向审计理念,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 评估和应对作为审计工作的主线。
审计风险准则对执业行为的影响:
• 重视风险评估的作用,审计重心前移,经 验丰富人员更多精力投入风险评估和审计 计划过程中; • 重视审计程序的针对性; • 更强调职业判断。
审计风险准则精要
• 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专门的程序来获取对被审计 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更深入、更广泛 的了解; • 在所获取了解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会计 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进行更为严格的评估。 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而不能简单地将固有风险评估为最高。 • 注册会计师必须将风险评估结果与所实施的审计 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更清楚地联系起来。 • 反对平均使用审计资源,反对使用标准的审计程 序,反对无的放失。
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 中对舞弊的考虑
• 第五十条 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 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或少计收入,注册 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 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 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 舞弊风险。
四、对重要账户和交易采取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方案(计划矩阵)
审计风险准则及其联系
• 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提 升风险导向审计思想的地位,统领其他审计风险准则; • 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 错报风险,解决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问题; • 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解决如何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 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拓展了审计证据的内涵, 强调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所获取的信息同样构成审计证据。
审计工作底稿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2016年12月23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明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附录中列示的其他审计准则,对在特定情况下就相关事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具体要求,但并不构成对本准则普遍适用性的限制。
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额外要求。
第三条在符合本准则和其他相关审计准则要求的情况下,审计工作底稿能够实现下列目的:(一)提供证据,作为注册会计师得出实现总体目标结论的基础;(二)提供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
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还可以实现下列目的:(一)有助于项目组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二)有助于负责督导的项目组成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的规定,履行指导、监督与复核审计工作的责任;(三)便于项目组说明其执行审计工作的情况;(四)保留对未来审计工作持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记录;(五)便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的规定,实施质量控制复核与检查;(六)便于监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检查。
第二章定义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第六条审计档案,是指一个或多个文件夹或其他存储介质,以实物或电子形式存储构成某项具体业务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
第七条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具有审计实务经验,并且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一)审计过程;(二)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四)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2014版)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2013-08-26 09:59: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使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达到下列目的:(一)为编制审计报告提供依据;(二)证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三)为检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四)证明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五)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地反映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以及与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下列要素:(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二)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者截止日期;(三)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记录;(四)审计结论、意见及建议;(五)审计人员姓名和审计日期;(六)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七)索引号及页次;(八)审计标识与其他符号及其说明等。
第八条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调整情况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九条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以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当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第十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注明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
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第十一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应当由比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员职位更高或者经验更为丰富的人员承担。
第十二条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当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者修改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1.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得出的结论,以及在得出结论时作出的重大职业判断.2.审计工作底稿构成2。
1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通常包括:(1)审计业务约定书(2)总体审计策略与审计总结(3)具体审计计划(4)程序表(5)客户填报明细表及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审计报告(6)审定表(7)调查访谈问询表或记录(8)分析表及分析程序,如交易和余额分析,重要比率和趋势分析等(9)核对及计算表(10)抽样检查表(11)询证函回函客户声明或说明(12)观察及监盘或抽盘记录(13)问题讨论与沟通(14)咨询记录(15)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16)客户文件记录摘要与复印件(如合同协议等),这些文件包括:企业法律和组织结构信息,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和会议纪要等(17)项目组及所内部审批文件(18)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的过程记录,如对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和结果的记录;由其他审计师审计的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所执行的记录;同其他审计师、专家和其他第三方交流的记录等(19)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关于了解会计和内控系统的证据、重要审计领域审计结论(20)其他有助于形成审计结论的资料2.2关于程序表本底稿包括的审计程序系标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裁剪审计程序表,审计助理人员根据裁剪后的审计程序表实施审计程序,即不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应当删除,追加的审计程序应当补充至程序表中.如何选择实施审计程序非常重要,总体原则是质量与效率并重,即执行的程序恰到好处,以最少的工作量获取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程序表中列举的程序执行的详略程度取决于:——风险评估结果——审计对象的复杂程度—-重要性-—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2.3关于明细表明细表系会计科目审计的总导引底稿,由被审计单位提供,地位十分重要。
审计工作底稿的重要性及归档的相关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的重要性及归档的相关要求审计工作底稿的重要性:1. 反映了审计程序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审计人员的工作思路,为审计结论的形成提供了相关的证据;2. 证明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3. 质量控制复核、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准则的遵循情况、第三方检查的重要证据材料;4. 第三方检查时保护执业人员的证据。
5. 有利于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进行督导。
6. 保留对未来审计工作的持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记录。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1. 审计工作底稿完整,包含业务类底稿、综合类底稿和永久性底稿。
2. 基本要素齐全,包含标题、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名称、审计截止时点或涵盖期间、编制人及编制日期、复核人及复核日期、审计标识、审计说明、审计结论、索引号、未审数、审定数等。
3.基本内容齐全,应包含沟通与报告的相关工作底稿、审计完成阶段工作底稿、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特定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包括控制测试工作底稿及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
每一个底稿都应包含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4.体现了执业人员的基本审计思路,反映了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得出的结论,体现了得出结论时所做出的职业判断,有数字有判断。
5.底稿反映了被审计单位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并非简单机械地套用模板。
从底稿中,能够清晰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收入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内部控制的设计及其执行情况等等。
6.能够使一个未曾接触过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读懂并了解执业人员的工作思路与作出重大判断的'理由。
执业人员易犯的常见问题:1. 底稿送审质量控制和合伙人复核后,对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底稿未予同步调整;2. 机械套用模板、底稿中不能客观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
如,对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与了解,出现与本单位不同行业的内容。
3. 缺少审计思路的体现与描述。
部分执业人员的底稿中仅有数字,无相关的审计思路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规范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规范一、概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师为了支撑和证明其工作合规性和工作独立性而编制的一系列记录。
底稿的编制规范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本文将介绍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规范。
二、底稿编制原则1. 一致性原则底稿编制应遵循一致性原则,即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设计和填写底稿应保持一致的格式、结构和标准,确保底稿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2. 完整性原则底稿应完整反映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并包括所有关键信息和工作步骤,以便审计师和其他审计人员能够理解和追溯审计活动。
3. 清晰性原则底稿的设计和填写应清晰明了,以便读者能够准确地理解和使用底稿信息。
合理使用标题、编号、标记等,确保底稿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4. 可信性原则底稿应真实可信,确保所记录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师在填写底稿时应遵循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不得伪造、隐瞒或修改底稿内容。
三、底稿编制步骤1. 前期准备在编制底稿前,审计师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背景信息,包括组织结构、业务模式、财务报告相关政策等。
同时,还应熟悉审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审计程序和方法。
2. 填写底稿表头底稿表头应包括审计项目的名称、编号、审计工作日期、审计师姓名等基本信息,以便后续底稿的管理和查找。
3. 描述审计程序和方法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详细记录每个审计程序和方法的目的、范围、步骤和时限等。
使用流程图、说明文字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来描述,并附上相关的工作文件和检查清单。
4. 记录关键发现和工作结果在底稿中准确记录关键发现和工作结果,包括异常情况、重要事实、财务报告问题和建议等。
应提供足够的信息支持和依据,记录相关的调查和分析过程。
5. 审核和复核底稿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审核和复核。
审计师本人应对底稿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审计规范和底稿编制规范。
复核人员应对底稿进行复核,核对底稿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底稿管理与保存1. 分类编号为便于管理和查找,底稿应按照审计项目、审计程序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并编号存档。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全文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全文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全文内部审计师协会在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服务,其目标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经营。
下面店铺准备了关于审计工作底稿,欢迎大家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使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达到下列目的:(一)为编制审计报告提供依据;(二)证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三)为检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四)证明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五)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地反映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以及与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下列要素:(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二)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者截止日期;(三)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记录;(四)审计结论、意见及建议;(五)审计人员姓名和审计日期;(六)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七)索引号及页次;(八)审计标识与其他符号及其说明等。
第八条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调整情况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九条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以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当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第十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注明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
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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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计 审计准则第
计划
1201号—计
划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对具体审计计划的记录, 是否能够反映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 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针 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计划实施的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
围。
注册会计师是否记录对具体审计计 划作出的重大更改及其理由,以及 对导致此类更改的事项、条件或审
(一)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
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二)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
取的审计证据;(三)就重大事
项得出的结论。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三)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对职业道德特 审计准则第1121 如果发现项目组成员违反职
别是独立性的 号—历史财务信 业道德规范,项目负责人应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股东、关键管 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项目 组是否具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专业 胜任能力以及必要的时间和资源,
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能否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
二、业务承接和保持
(二)业务约定条款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业务约定条 审计准则第
款
1111号—审计
业务约定书
是否签订业务约定,用以记 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 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 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 等事项。
被审计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 以及被审计单位为监控服务机构以保证 其履行受托责任和法律义务而采取的措 施。
对于服务机构相关的每一项业务,是否 记录了做出会计记录的方式,包括被审 计单位治理层确保该会计记录符合相关 法规的方法。
四、风险评估程序
(三)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评估重大 错报风险, 特别是与 舞弊相关 的重大错 报风险
审计准则第 1211号—了 解被审计单位 及其环境并评 估重大错报风 险
审计准则第 1141号—财 务报表审计中 对舞弊的考虑
项目组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 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的讨论,以 及得出的重要结论。
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评估 出的重大错报风险。
(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深度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实施的审计程 序
审计准则1131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号——审计工作 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
底稿
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审计准则关于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目的
对象
工作底稿
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 则第1131 号—审计工 作底稿
记录的主要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 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 的:
(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 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业务承接和 保持
会计师事务所质 量控制准则第 5101号—业务 质量控制
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信,有关客户 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 持的质量控制程序已得到恰当遵 守,形成的有关结论是适当的并
已记录于工作底稿。(重点考虑:
审计准则第 112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的 质量控制
考虑
息审计的质量控 当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
制
员商讨,以便采取适当的措
施。项目负责人应当记录识
别出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
解决的。在适当的情况下,
项目其他成员也应当记录上
述内容。
项目负责人应当就审计业务 的独立性要求是否得到遵守 形成结论。
二、业务承接和保持
(一)业务承接和保持
三、计划审计工作
(一)总体审计策略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总体审计 策略
审计准则第 1201号—计划 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审计策略的 记录,是否包括为恰当计划审 计工作和向项目组传达重大事
项而作出的关键决策。
包括确定业务的特征、明确审 计业务的报告目标、考虑影响 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以及对 审计资源作出规划和调配。
计程序结果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风险评估程序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了解被审 计单位及 其环境
审计准则第 1211号—了 解被审计单位 及其环境并评 估重大错报风 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 及其环境(包括记录信息来源和实施的风险 评估程序):
(一)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 其他外部因素;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 环境的基础上确定重要性,并随着审计 过程的推进,评价对重要性的判断是否 合理。
在评价审计程序的结果时,注册会计师 应当考虑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评 价错报的影响。
五、风险应对程序
(一)总体应对措施和具体程序
对象
总体应对 措施和具 体程序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计划审计工作
(一)总体审计策略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总体审计策 略
Hale Waihona Puke 审计准则第1201 号—计划审计工 作
注册会计师是否记录对总体审计策 略作出的重大更改及其理由,以及 对导致此类更改的事项、条件或审
计程序结果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计划审计工作
(二)具体审计计划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和仅通过实质性程序 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对相关 控制的评估。
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不 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 是否将得出该结论的理由形成审计工作 记录。
四、风险评估程序
(四)重要性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重要性
审计准则第 1221号—— 重要性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 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 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审计准则第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形成审计工
1231号—针 作记录:
对评估的重大 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
错报风险实施 取的总体应对措施;
(二)被审计单位的性质;
(三)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四)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 营风险;
(五)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
(六)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五要素)。
四、风险评估程序
(二)对服务机构的使用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对服务机 构的使用
审计准则第 1212号—对 被审计单位使 用服务机构的 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