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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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

2、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3、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全市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制定“解困”方案。

5、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赠予、置换和商品房销售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组织管理;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

6、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城市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企业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8、负责全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房地产管理及住宅发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编明房地产技术进步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督查室、财务科、人事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宣教科、房地产权属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科、保障性住房准入管理科、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抵押管理科、档案管理科、房地产执法大队、信访办、租赁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房地产信息中心。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的预算单位共有一个: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无其它下属预算单位。(三)人员构成情况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职工148人,离退休人员45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2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8万元; 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2018年支出合计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 万元,占21%;项目支出1828万元,占 79%。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18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万元,项目支出348万元。

(三)主要项目:

1、自收自支人员经费1230万元。

(1)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福利支出。

(2)自收自支在职人员113人,退休45人,全年工资581万元,绩效工资111万元,文明奖114万元,公用经费49万元,工会费11万元,福利费13万元,健康修养费14万元,职业年金51万元,取暖费24万元,五险一金261万元。

2、2015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剩余费用233万元。

(1)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工程费,根据(郑政【2011】61号)和(荥政文【2013】47号)。

3、2013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剩余费用58万元。

(1)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工程费,根据(郑政【2011】61号)和(荥政文【2013】47号)。

4、物业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

(1)项目概述: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荥阳市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经费不低于50万元。

5、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经费140万元。

(1)项目概述:保障性住房建设、准入、分配、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荥阳市年度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经费不低于140万元。

6、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

(1)项目概述: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档案的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荥阳市年度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元。

7、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

(1)项目概述: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监管、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荥阳市年度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元。

8、2015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万元。

(1)上年结转,根据(郑财预【2016】084号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38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93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2017年有下达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占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占 0.5%;城乡社区支出2162万元,占96.8 %;住房保障(类)支出24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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