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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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追溯制度

进口肉类追溯制度

进口肉类追溯制度在全球化时代,进口肉类成为了人们餐桌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进口肉类贸易的增加,食品安全问题也逐渐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各国纷纷建立起了进口肉类追溯制度。

进口肉类追溯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追踪肉类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具体来说,进口肉类追溯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生产环节追溯:进口肉类追溯制度要求生产企业对肉类产品的来源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养殖场的名称、地址、规模以及使用的饲料等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疫情爆发时,能够快速找到源头。

2. 加工环节追溯:进口肉类追溯制度要求加工企业对肉类产品的加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杀伤和处理方式、温度控制等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肉类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受到污染或变质。

3. 运输环节追溯:进口肉类追溯制度要求运输企业对肉类产品的运输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运输工具的条件、运输时间和路线等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肉类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或变质。

4. 销售环节追溯:进口肉类追溯制度要求销售企业对肉类产品的销售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售渠道、销售地点和销售时间等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召回问题产品,并追踪到受影响的消费者。

进口肉类追溯制度的实施对于各方都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通过追溯制度,他们可以了解到所购买的肉类产品的真实来源和质量信息,从而可以做出更加明智的消费决策。

其次,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追溯制度的实施可以强化其责任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最后,对于监管机构来说,追溯制度可以提供数据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监管和管理进口肉类市场。

然而,进口肉类追溯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不同国家的追溯制度标准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需要通过国际间的合作和协调来解决。

其次,追溯制度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建立和维护,对于一些资源有限的国家来说可能会面临困难。

进口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进口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口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进口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理解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带给“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资料。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状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务必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为掌握进口肉类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可追溯性,加强肉类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肉类进口记录制度(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单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箱单发票、境外付汇凭证、提单、原产地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采购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二条进口肉类销售记录(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产品批次、报检日期、报检号、箱数、重量、品名、原产国或地区、出口商、注册厂号、生产日期、集装箱号/提单号(空运)、国外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号、放行日期、存放仓库、入库日期、出库日期、不合格货物处理日期、销售日期、货物流向地区、买家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进口肉类收货人操作行为,确保进口肉类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肉类收货人。

三、管理制度1.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1)收货人应当建立完整的进口肉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品种、数量、生产企业负责人、进口日期、关区检验机构检验情况、发货情况、到货情况等,并应当保存相关凭证。

(2)收货人应当建立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对所有销售的肉类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并应当保存相关凭证。

(3)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存储管理制度,对肉类的存储时间、存储位置、存储环境进行记录,并应当保存相关凭证。

2.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1)收货人应当建立完整的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当及时追溯,查明不合格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从销售渠道收回不合格产品,不得向其他消费者销售;对于已经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应当立即进行回收。

(3)建立相应的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3.收货人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收货人所有人员应当按照分工岗位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收货人人员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操作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收货人人员应当对肉类的种类、质量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4.肉类检验机制(1)收货人应当与关区检验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接受检验机构的检验,并保存相关检验报告。

(2)收货人应当建立自我检验机制,定期对入库肉类进行自检,检查肉类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5.培训和教育制度(1)收货人应当持续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2)收货人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定期组织相关的工作培训,提高员工对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进口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是进口肉类产品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颁布标准与技术规范、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等工作。

2. 进口企业: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审核与监督,确保进口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3. 检疫检验机构:负责对进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三、风险评估与监测1. 风险评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进口肉类产品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标准,对进口产品进行评估。

2. 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对进口肉类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口程序1. 原产国审核:进口企业应当对原产国的生产企业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生产资质、符合卫生标准。

2. 进口申报:进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海关申报进口肉类产品,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3. 检验检疫:海关对进口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五、风险防控1. 标签贴示:进口肉类产品在入境前应当对外包装进行标签贴示,标示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隔离存储:海关对进口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后,应当进行隔离存储,避免产品变质。

3. 追溯制度:建立健全进口肉类产品的追溯制度,对产品进行全程溯源,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六、处罚与监督1. 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进口、撤销资质等处理。

2. 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进口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肉类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肉类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肉类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一、监管部门和责任主体肉类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由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同时,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等生产经营主体也应当加强自身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肉类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并及时建立和更新相关追溯信息。

二、肉类生产追溯管理1.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标识产品批次信息、采购信息、生产信息等。

在生产过程中,保持生产记录、检测结果等资料,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安全。

2. 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卫生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

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生产环境卫生安全,避免交叉污染。

3.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追溯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追溯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追溯信息,确保信息可追溯到每一个环节。

5.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一旦发现产品不合格,立即停止生产,查清原因,召回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

6. 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法规合规。

三、肉类供应链追溯管理1. 批发商和零售商应当对所销售的肉类产品建立追溯信息管理体系,记录产品来源、流向、销售信息等。

确保产品可追溯。

2. 批发商和零售商应当定期对存储和销售环境进行卫生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 批发商和零售商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肉类产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原料来源合法。

4. 批发商和零售商应当对所销售的肉类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一旦发现产品不合格,应当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肉类追溯实施方案

肉类追溯实施方案

肉类追溯实施方案肉类追溯实施方案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肉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肉类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之一,而其安全和质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各国纷纷提出了肉类追溯实施方案,并加强了对肉类产品的监管和管理。

首先,肉类追溯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

通过条码、RFID等技术手段,对肉类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包括生产日期、加工厂家、流通渠道等信息,实现对产品的全程追踪。

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迅速定位问题产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肉类追溯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对肉类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生产规范。

同时,加强对原料来源的管控,杜绝使用劣质原料和非法添加物,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再次,肉类追溯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

对肉类产品的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控,防止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污染和变质。

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最后,肉类追溯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活动和媒体宣传,向消费者普及肉类产品的追溯制度和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安全放心的肉类产品。

总之,肉类追溯实施方案是保障肉类产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

希望各国能够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肉类追溯实施方案的落实,为人类健康和食品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肉类追溯管理制度

肉类追溯管理制度

肉类追溯管理制度一、肉类追溯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保障食品安全肉类产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而通过追溯管理制度,可以及时追踪肉类产品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的全过程,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 提升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可以对肉类产品的生产、加工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追踪,从而提升产品的质量,保障产品的安全。

3. 增强消费者信任度通过追溯管理制度,消费者可以了解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地信息、质检报告等相关信息,可以更加放心地购买食品,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4. 促进产业发展完善的追溯管理制度可以推动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肉类追溯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求1. 建立健全的追溯体系追溯体系是追溯管理制度的核心,需要对生产环节、加工环节、销售环节等进行全方位的布局和建设,确保覆盖面广、详尽全面。

2. 确保信息真实可信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是追溯管理制度的基础,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加密和存储,杜绝信息篡改和造假。

3. 促进信息共享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销售商等需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共享产品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全面性。

4. 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追溯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传递等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和监控。

三、肉类追溯管理制度的应用现状目前我国的肉类追溯管理制度已经开始应用,但整体上仍面临一系列挑战:1. 追溯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的追溯体系建设存在不完善、覆盖面不广等问题,无法有效地对产品进行全面追踪。

2. 信息真实性难以保障由于技术手段不足、信息存储管理不规范,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 信息共享不畅在追溯管理制度的应用过程中,各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不畅,无法形成信息闭环,导致产品信息的不完整性和不及时性。

进口肉管理制度

进口肉管理制度

进口肉管理制度一、政策法规1.外国动物卫生标准认证中国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严格的标准认证制度,要求出口国家的动物卫生标准必须符合中国相关的法规要求。

出口国必须通过中国官方机构的审核认证,取得认证证书并列入中国官方认证的动物卫生标准名录,才被允许出口肉类产品到中国。

2.检疫监管中国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严格的检疫监管,在国外工厂的生产线上对肉类产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即对其进行退回或销毁处理。

同时,中国海关还会对进口肉类产品进行抽检,确保肉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声明和标签进口肉类产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清晰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产品批号等信息。

产品标签上也必须标注相关的检疫证书编号和合格证书编号。

4.政策宣传政府将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对国际贸易中的肉类产品进口管理制度进行宣传。

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我国对肉类产品进口实施的规范和标准,提高消费者对进口肉类产品的知晓度和安全意识。

二、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肉类产品进口监管机构,加强对进口肉类产品的监督管理,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职能部门,确保监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加强进口环节监管对进口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严格的准入审查,加强对进口肉制品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工艺、原料来源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生产标准符合中国的要求。

3.加强进口产品检验加强对进口肉制品产品的抽查和质量检验工作,对于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口,同时将对重复出现问题的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再次进口。

4.加强信息交流要求进口商定期向中国相关部门提交进口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信息,确保进口肉类产品的质量并及时了解产品的风险情况。

三、质量检测1.物理检测对进口肉类产品进行外观、气味、色泽、质地等方面的检测,确保产品外观无异味,色泽自然,质地均匀。

2.化验检测对肉类产品进行化学成分、营养成分、添加剂等方面的检测,确保产品中不含有违禁物质和激素等添加剂。

进口食品溯源管理制度范文

进口食品溯源管理制度范文

进口食品溯源管理制度范文进口食品溯源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规范进口食品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建立进口食品溯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海外进口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料、成品、加工食品等。

第二条进口食品溯源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实现进口食品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促进公众健康。

第三条进口食品的溯源管理范围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零售商等所有参与进口食品流通的环节。

第二章进口食品追溯体系第四条进口食品追溯体系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建立与进口食品追溯体系相匹配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留进口食品相关信息,包括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号、生产原料、加工工艺、贮存条件、运输轨迹等。

第七条进口食品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信息建立自己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

第八条物流服务提供商应当确保进口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规范,记录运输轨迹、温度等关键信息,并提供给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

第九条零售商应当建立进口食品追溯管理制度,将进口食品的溯源信息与商品信息相匹配,确保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品包装或二维码等方式查询到进口食品的溯源信息。

第三章进口食品追溯信息的管理和公示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进口食品的追溯信息进行储存和备份,并定期对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进口食品的追溯信息应当保护商业秘密,但应当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相关部门和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第十二条进口食品的追溯信息应当在进口食品的标签、包装或二维码等方式上公示,方便消费者查询和了解。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进口食品追溯信息的监管,对食品生产企业、进口食品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零售商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处罚。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进口食品是指从海外或者其他国家进口到本国的食品,由于不同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不同,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各国都实行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其中之一就是进口食品追溯制度。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是指对进口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管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对进口食品全程进行追溯,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国家的食品安全。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责任追溯原则。

要求企业、生产商、运输商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中,能够及时记录所有信息,并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

2.信息追溯原则。

要求所有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人和组织,必须及时准确地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以便追溯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3.溯源追溯原则。

要求对于进口食品的来源必须进行严格的追溯,查明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追溯至初始生产企业或农户。

为了实现进口食品追溯制度,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1.制定标准和规范制度。

各国政府会通过制定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制度,明确各个环节应该实施的措施和要求,让企业、生产商、运输商能够按照规定执行,保障食品安全。

2.加强监管和管理。

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会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和管理,加大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3.建立追溯平台。

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会建立进口食品追溯平台,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进口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管。

4.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会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消费者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从而促进食品安全的保障。

总之,进口食品追溯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不仅需要各国政府加强监管和管理,还需要企业和生产商加强自身的责任和管理水平,让每个环节都能够做到规范有序,才能够真正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进口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进口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到销售的全程监控,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环节。

进口食品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三、职责1. 进口食品企业: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进口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2. 海关:负责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查验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采取措施。

3.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口食品企业和销售商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

四、追溯体系建立1. 进口食品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出口商等信息。

2. 进口食品企业应明确产品标识,确保每个产品都有唯一标识。

产品标识应包括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等信息。

3. 进口食品企业在包装环节应注明食品的生产地、出口商、进口商等信息。

4. 进口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数据库,将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信息纳入数据库,便于查询和追溯。

五、追溯体系运行1. 进口食品企业在销售环节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

2. 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追溯信息,对问题食品进行追踪调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法律责任1. 进口食品企业未建立或未有效运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肉类产品溯源管理制度范本

肉类产品溯源管理制度范本

肉类产品溯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肉类产品的溯源管理工作,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肉类产品的溯源管理工作,促进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产品反溯功能的有效运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肉类产品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肉类产品溯源管理是指从产品生产开始,通过对原料、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信息的搜集、记录、存储、保护和运用,实现产品生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生产批次、流向终端等基本信息和重要质量、安全信息的追溯和核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项管理机制。

第四条对生产、经营肉类产品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肉类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和监督检查记录,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第五条国家在肉类产品的监督管理中应当支持和指导生产企业、经营者建立健全肉类产品追溯体系,保证肉类产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的获取和提供。

第二章肉类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第六条肉类产品追溯体系应当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信息共享、信息追溯等内容。

第七条所有生产、加工、经营肉类产品的企业和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建立信息采集子系统,搜集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信息。

第八条所有生产、经营肉类产品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实现信息快速输入、加工管理信息查询、信息传输、信息分享等功能。

第九条所有生产、加工、经营肉类产品的企业和单位应当与监管部门、协作企业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提供产品溯源信息共享。

第十条肉类产品追溯体系中的信息追溯系统应当是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实现的,能够满足全程追溯的需要。

第三章肉类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第十一条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实施进货台帐制,并实行管理人员总监管的进货登记制,并进行统计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实施销售台帐制,并实行管理人员总监管的销售登记制,并进行统计分析报告。

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

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

进口肉类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冷鲜、冷冻牛羊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本公司代理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产品:2.1 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2.2 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产品;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 肉类业务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行政管理部。

3.3 肉类业务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 仓储部应制定产品入库与出库的记录,定期实施模拟追溯,查看追溯渠道是否畅通、追溯信息是否准确。

同时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行政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

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4.1 接受信息:肉类业务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行政部;行政部负责直接接收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 信息确认:4.2.1 行政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 牛肉产品召回级别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二级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4.3实施召回:4.3.1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销售,仓储部按照进出口的销售记录对该批产品的销售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4.3.2 肉类业务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1日内,二级召回3日内,三级召回5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 肉类业务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逐步按计划实施召回,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行政部和仓储部监督产品的召回情况,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召回阶段性报告;4.3.4 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将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像、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递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进口肉类收货人的管理,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进口肉类收货人。

第三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责任,确保公司进口肉类安全可靠。

第四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负责做好肉类的进口和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和处理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口肉类进货管理第五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向供应商要求提供合法、合规的进口肉类产品,并将供应商提交的检验报告,提交公司食品安全负责人备案。

第六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该在收货前对货物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货物是否符合规格要求,并对包装、标签等进行检查。

如发现货物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或者产品不合格,应及时拒收并通知供应商重新发货。

拒收的肉类产品应该遵循退回货物程序,并报食品安全负责人备案。

第七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制定进口肉类情况记录表,记录每批进口肉类的进货日期、来源、品种、规格和数量等。

收货人应及时将记录表报送到公司食品安全负责人处备案,并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三章进口肉类销售管理第八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该在公司食品安全负责人的指导下,认真执行肉类贮存管理制度,并制定出具体的销售措施和管理办法,对销售的肉类进行规范管理。

第九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记录每批进口肉类销售日期、销售商户名称、数量、价格、货源地和产品状态等,以确保肉类的来源可追溯以及质量可靠。

第十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提供肉类质量合格的保障,不得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肉类产品,并要对销售的肉类做好保质期、质量保障等信息的标注和管理。

第四章不合格肉类追溯、召回和处理第十一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应设立不合格产品召回机制,并建立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的完整制度。

第十二条进口肉类收货人发现不合格肉类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措施将不合格肉类隔离并妥善保管,及时通报公司食品安全负责人,并对追溯到的相关经营环节进行取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使用范围一、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一)肉类产品进口管理制度(二)肉类进口记录制度(三)肉类产品销售记录制度二、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一)目的(二)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三)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四)产品召回管理(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二、部门和岗位职责(一)总经理职责(二)业务部/食品安全员职责(三)财务部职责(四)进出口部职责三、其他日常管理制度(一)查验管理制度(二)卫生检查管理制度(三)存储管理制度(四)运输管理制度(五)不合格退市管理制度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进口食品的安全性,XXXXXX进出口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5号令)、《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49号令)规定,建立进口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以及在发生突然事件时有制度可依。

2、使用范围:所有进口肉类产品。

一、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一)肉类产品进口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质量安全责任、贸易商选择、合同订立、入境通关、运输、仓储管理、销售管理、不合格货物处理等环节1、质量安全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5号令)、《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49号令)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贸易商选择: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备案名单里,原产国、品种和厂号应列入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3、合同订立: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入境通关:入境办理报检时应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相关证书正本原件、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进口肉类追溯制度

进口肉类追溯制度

入口肉类追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备在肉类产品入口过程中混杂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剖析无效产品并采纳纠正举措,并实现必需的进品肉质量追忆性,确
保入口肉类能追忆至原始状态。

二、范围
合用于公司采买、产生,交托的产品。

三、定义
可追忆性是指经过记录来追忆肉类产品进行表记与记录。

四、管理方法
1.产品表记内容:公司对产品进行表记,主要表记一下内容:产品属性:可包含:入口肉类名称、规格、数目、货值、生计
日期(批号)、原产地,生产公司名称信息。

内部质检状态:可包含:待验或合格不合格或待定、质检人员、查验日期,抽检数目等。

2.表记的方式:可采纳挂牌、分地区等方式。

3.入口肉类产品的表记
入口肉类产品的属性表记。

如供货方所提交肉类产品的表记已清楚的表示了肉类产品的
属性或许肉类产品与其余产品差异,公司能够不再对物件进行
表记。

凡是不切合以上表记要求的入口肉类产品,由出入口部门负责表记以达到要求。

仓储部使用分地区、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一样供货方、品种、型号、规格的入口肉类进行表记。

入口肉类的查验检疫的表记:入口肉类在未进行内部查验以前不作任何表记,查验后合格产品入库,不合格产品搁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互换良品的工作准备。

4.可追忆性:公司产品的追忆要求追忆产品的名称、型号、
规格、数目、生产公司,生产日期等信息。

5.照实记录肉质量量安全追忆信息,记录保留不得小于二年。

***** 公司
2015 年 10月27 日。

进口原料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进口原料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产品追溯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追溯制度,确定从采购到加工、到销售整个过程中产品的流向和信息,即生产的产品人上往下能够跟踪,从下往上能够追溯,有助于查找不符合的原因,提高召回能力和组织的生产效率。

2. 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产品。

3. 涉及的部门及小组成员组长:XX组员:XX质检部、生产部、仓库、采购部4. 定义、实施4.1 可追溯性通过登记的日期、批号,对产品的生产历史和使用或位置进行追踪的能力。

4.2 实施4.2.1 公司对原辅料和产成品实施批号管理,建立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入库记录、出货记录,根据批号管理实现追溯。

4.2.2 生产原料,需由采购部按产品要求采购符合产品质量的原料。

4.2.3 原料进厂后,由仓库通知质检部,质检部接到通知后对原料进行验收,并按时做好记录,检验合格后通知仓库部。

4.2.4 仓库接到质检部通知后,将原料入库,并做好原料入库记录。

4.2.5 车间领用原料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料的合理使用。

5. 追溯流程5.1 采购环节: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采购所需的原料,并保存采购记录。

5.2 入库环节:仓库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做好入库记录。

5.3 生产环节: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领用原材料进行生产,并做好生产记录。

5.4 销售环节:销售部根据销售计划,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并保存销售记录。

5.5 售后环节:客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可进行追溯,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召回。

6. 管理制度6.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产品追溯工作。

6.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6.3 公司应定期对产品追溯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7. 修订历史修订日期:2023-05-04修订人:XX修订说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整理和完善。

以上追溯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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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追溯制度
一、目的为了防止在肉类产品进口过程中混淆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措施,并实现必要的进品肉质量追溯性,确保进口肉类能追溯至原始状态。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采购、产生,交付的产品。

三、定义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肉类产品进行标识与记录。

四、管理方法
1.产品标识内容:公司对产品进行标识,主要标识一下内容:产品属性:可包括:进口肉类名称、规格、数量、货值、生存日期(批号)、原产地,生产企业名称信息。

内部质检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不合格或待定、质检人员、检验日期,抽检数量等。

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分区域等方式。

3.进口肉类产品的标识进口肉类产品的属性标识。

如供货方所提交肉类产品的标识已清楚的表明了肉类产品的属性或者肉类产品与其他产品差别,公司可以不再对物品进行标识
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进口肉类产品,由进出口部门负责标识以达到要求。

仓储部使用分区域、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供货方、品种、型号、规格的进口肉类进行标识。

进口肉类的检验检疫的标识:进口肉类在未进行内部检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检验后合格产品入库,不合格产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

4 .可追溯性:公司产品的追溯要求追溯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信息。

5.如实记录肉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
*****
记录保存不得小于二年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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