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福州市历年最低工资及福建省、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表
最高缴费基数(300%)和最低缴费基数
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 平均工资为3477.08元(2011年度福州市在 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
2012.7开始社保缴费基数为950,医保基数:2433.96
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 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950为下限,省社平300%为上限) 医保以福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基数计算在职职工最高缴费基数(300%)和最低缴费基数 (70%),每年7月1日自动调整 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 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1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77.08元(2011年度福州市在 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725元),2012年7月—2013年6月福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 不得低于2086.2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0431.25元/月
福州市历年最低工资及福建省、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
年份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800 执行时间2010-3起 950 执行时间2011-3起 8.50元 执行时间2010-3起 10元 执行时间2011-3起 41725 470 执行时间07-01起 570 执行时间08-01起 650 执行时间08-01起 5.50元 执行时间2006-08起 6.50元 执行时间2007-08起 27521 30704 34806 23950 20666 400 执行时间11-01起 16586 18314 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福州市小时工资标准 市社平工资/年 225 执行时间10-01起 245 执行时间07-01起 255 执行时间07-01起 260 执行时间07-01起 260 执行时间07-01起 300 执行时间07-01起 350 执行时间07-01起 380 执行时间10-01起 14046 15052 12760 11199 9520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0.12•【字号】榕人社劳[2013]89号•【施行日期】201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榕人社劳〔2013〕8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作用,指导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依照市场价值规律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根据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2〕60号)精神,经综合分析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现将我市2013年较为通用的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息,主要反映劳动力市场职位(工种)以及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只有指导服务性,不具有行政指令性,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按照国民经济15大行业发布,共涉及363个职位(工种)和70个技术等级工种,包括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个档次,具有不同的指导作用。
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一般适用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位数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低位数适用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
三、企业应把工资指导价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并调整内部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
企业应结合我市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水平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或增长幅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得到适度增长,保持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附件:1、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2、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技术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附件1: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附件2:2013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技术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全国各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2月25日更新)
省 城市 份 北 1 京 北京 市 上 2 海 上海 市 天 3 津 天津 市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 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 重 、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 4 庆 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北部新区 市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 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 深圳 广州 广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5 东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省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 揭阳、云浮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厦门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 、闽侯县、连江县、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鲤城区、丰泽 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 福 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 6 建 平潭综合实验区、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漳浦县、云霄县 省 、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溪 县、德化县、永春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 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漳平市、 永定县、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 、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 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 南县。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矫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 青山区
2013.1. 1200 1
1080
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福州市是福建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福州市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福州市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维护其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一、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1. A档,每月2100元人民币;2. B档,每月1900元人民币;3. C档,每月1700元人民币。
二、郊区最低工资标准。
郊区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个档次,具体标准为:1. A档,每月1900元人民币;2. B档,每月1700元人民币;3. C档,每月1500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不同档次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差异,主要是根据城区和郊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划分。
在执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确保其获得应有的报酬。
此外,福州市还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调整的具体办法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调整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确保其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标准保持一致。
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通过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可以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其生产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同时,也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总的来说,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共同推动福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我国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根据国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其次,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通过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消费能力,促进市场需求的扩大,推动经济的增长。
同时,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最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总之,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持续健康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
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同意对2010年公布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当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可适时作调整。
附件:1.2011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2 2.2011年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附件1:
2011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附件2:
2011年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政府规定的全省范围内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当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消费水平以及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调整。
福建省作为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大省,拥有着较为发达的制造业和出口贸易业,也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省份。
因此,福建省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福建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主要由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别确定,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调整。
截至目前,福建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
以2019年为例,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厦门市为每月1500元,泉州市为每月1380元,漳州市为每月1300元,三明市为每月1250元,莆田市为每月1200元,南平市为每月1150元,宁德市为每月1100元,龙岩市为每月1050元。
可以看出,福建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差距较大,这也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有关。
在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福建省各地政府都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消费水平以及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真正反映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劳动成果。
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不仅仅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更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在实际操作中,福建省各地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政策,让劳动者有更多获得感,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总的来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 2013
最低工资标准 20132013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将从政策制定背景、标准制定依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政策制定背景。
2013年,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政府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消费水平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政府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既能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过大负担。
这样一来,既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又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我们来看一下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
2013年,各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如何呢?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各地区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一些地区还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和企业的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无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能够有效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也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也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2013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8月1日起执行
每月涨了120元
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8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320元、1170元、1050元、950元4.0元、12.4元、11.1元、10.1元,均比去年上调1.3元。
最低工资标准 2013
最低工资标准 20132013年,中国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对于劳动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政策。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下面将就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3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制定。
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当地的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力求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避免对企业造成过大负担。
其次,2013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数额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这是由于一线城市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较高。
此外,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技术含量高、风险大的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高。
再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原则。
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调研和评估,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后进行调整。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要充分考虑通货膨胀、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避免造成通胀压力和社会不稳定。
最后,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方面,各地区政府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到应得的工资。
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监督,对违法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同时也要加强执行和监督,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劳动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地区都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直接关系到数以百万计的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
首先,根据国务院的通知,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充分考虑劳动生产率和物价水平的变化,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二是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公平合理的;三是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市场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也要注意不要给企业增加过大的负担,避免因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导致企业的经营困难。
据统计,2013年全国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其中,一线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低。
这也符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劳动者来说意义重大。
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也是一种社会公平的体现。
通过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缓解劳动者的生活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同时,也可以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一件大事,它关系到全国数以亿计的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一种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各地区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调整幅度,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也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负担。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劳动者和企业的双赢,也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福建最低工资标准2013
福建最低工资标准2013福建省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经济发达省份,也是人口较为集中的省份之一。
在2013年,福建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得到了相应的调整和提高,以适应当时的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
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福建省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综合考虑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而进行的。
2013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力度相对较大,这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具体来说,2013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标准。
在城镇地区,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福建省将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每月1230元提高到了每月1400元,调整幅度较大。
而在农村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提高,由之前的每月1100元提高到了每月1200元。
这一调整不仅体现了对城乡劳动者的关心和保障,也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还注重了与当地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匹配。
这也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充分考虑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确保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
此外,福建省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还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总的来说,2013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符合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对城镇和农村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福建省在当时的经济形势下,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好的工资保障,也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未来福建省能够继续关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福州市历年最低工资及福建省、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表
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
省社平工资/年(不含厦门市) 4517 5190 6010 6888 7817 8629 9719 11140 12427 13368 14614 15990 17940 20782 24258 27093 30850 2433.96 37336
保基数:2433.96
本人月平均工资Leabharlann 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 0%为上限)
福州市历年最低工资及福建省、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
年份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800 执行时间2010-3起 950 执行时间2011-3起 8.50元 执行时间2010-3起 10元 执行时间2011-3起 41725 470 执行时间07-01起 570 执行时间08-01起 650 执行时间08-01起 5.50元 执行时间2006-08起 6.50元 执行时间2007-08起 27521 30704 34806 23950 20666 400 执行时间11-01起 16586 18314 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福州市小时工资标准 市社平工资/年 225 执行时间10-01起 245 执行时间07-01起 255 执行时间07-01起 260 执行时间07-01起 260 执行时间07-01起 300 执行时间07-01起 350 执行时间07-01起 380 执行时间10-01起 14046 15052 12760 11199 9520
最高缴费基数(300%)和最低缴费基数
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 平均工资为3477.08元(2011年度福州市在 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
福州最低工资是多少
福州最低⼯资是多少
关于我们的⼯资是⼤家需药重点关注的事,⽐如在最低⼯资⽅⾯。
每个地⽅都有相应的规定,需要根据经济情况来确定最低收⼊,那么在福州最低⼯资是多少呢?这是⼤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福州最低⼯资是多少
《福建省⼈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资标准的通知》
⽉最低⼯资标准设五个档位,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其中:执⾏第⼀档有6个区,执⾏第⼆档有13个县(市、区),执⾏第三档有22个县(市、区),执⾏第四档有23个县,执⾏第五档有20个县。
与调整前相⽐,扣除物价影响后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全⽇制⽤⼯⼩时最低⼯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元、14.6元、13.6元,与调整前相⽐,扣除物价影响后,平均增幅为12.2%,年均增幅6.1%。
⼆、什么是最低⼯资
最低⼯资,指劳动者在法定⼯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单位⽀付的最低⾦额的劳动报酬。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家看完本⽂之后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这⽅⾯的规定。
这是我们在福州的劳动者要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的最低⼯资标准是什么。
⼤家现在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闽政[2011]22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22
【实施日期】2011.03.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闽政〔2011〕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同意对2010年公布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当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可适时作调整。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漳州市(1994--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及使用范围
闽政[2007]20号
闽政[2010]7号
闽政[2011]22号
2007年8月1日
570 800
2010年3月1850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
福建省漳州市(1994--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及使用范围
文件执行时间 月最低工资 标准(元) 210 1994年10月1日 190 170 225 1995年7月1日 200 180 235 1996年7月1日 210 185 240 1997年7月1日 215 190 240 1998年7月1日 215 190 270 1999年7月1日 240 210 300 2000年7月1日 260 220 325 2001年10月1日 280 235 350 2003年11月1日 300 280 470 2005年7月1日 400 550 2006年8月1日 480 650 使用范围 漳州市的芗城区 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 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 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 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 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 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 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 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 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 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 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 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 闽政[2006]20号 闽政[2005]12号 闽政[2003]19号 闽政[2001]37号 闽政[2000]10号 闽政[1999]148号 闽政[1998]19号 闽政[1997]21号 闽政[1996]31号 闽政[1995]23号 闽政[1994]31号 备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7年)-闽政〔2017〕1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7年)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
附件: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福建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8日附件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月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适用范围1700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1650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1500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1380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区、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霞浦县、古田县1280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屏南县附件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适用范围18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17.5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16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14.6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区、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霞浦县、古田县13.6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屏南县——结束——。
福建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本省每小时最低工资为13.5元,每月最低工资为当月实际工作天数×8小时×13.5元;计件工作时,每件产品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5元每小时的80%。
福建省实行的分级计件工资标准,主要指按计件工作时,计件产品质量优良、不良、次品的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实施的分级计件工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优良产品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本省每小时最低工资的100%,不良产品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最低工资的85%,次品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最低工资的60%。
同时,福建省职业教育实施的实训项目中,学生的报酬标准不少于每小时13.5元,每月不少于当月实际实训天数×8小时×13.5元。
根据《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福建省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13.5元,每月最低工资是当月实际工作天数×8小时×13.5元,计件工作时,每件产品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5元每小时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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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பைடு நூலகம்适用范围表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适用范围
1320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1170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1050
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 县、仙游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漳平市、永定县、上杭县、霞浦县、古田县
950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屏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