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办法及划片范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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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阳光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原则

对于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免试注册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延迟。非本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上尽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包括省、市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公平发展原则,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全部公开,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各学校将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原则,分“区内户籍”和“区外户籍”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随迁子女、超计划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儿童,将由招生领导小组均衡调配入学。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城市三区(城关区、七里河、西固区)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安宁区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

招生办法

(一)辖区小学招生对象、方式及时间

1.招生对象。辖区各学校要依据《安宁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范围》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安宁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2020年安宁辖区采取网上入学申请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如果适龄儿童监护人自主进行网络申请有困难,也可委托学校设立的代办点代为申请。

3.招生时间。安宁辖区省、市、区属及民办小学网络登记统一申请时间为6月29日—7月3日;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7月11日—12日;录取调配时间为7月13日—17日;辖区所有小学录取结果公布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8日。

(二)辖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通知》精神,制定本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依照录取顺序类别自主开展招生工作。省属事业办学、市属、民办小学也要依据本《通知》开展招生,不得拒绝片区内及符合条件学生,不得招收片区外学生,本单位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内生。要求各小学自6月上旬开始,在校门口公示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报名时间、网上入学申请端口、招生条件、招生片区、资料准备、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本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家长对招生政策应知尽知。

(三)民办小学及超计划电脑派位学校招生办法

1.严格招生秩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掐尖”选生源。招生简章要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正式发布,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2.规范招生流程。监护人要依据招生日程安排,扫码登录安宁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进行网络入学申请;学校组织网络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批次顺序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生源100%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征得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但不得违规跨规定区域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依据各学校录取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到所对应片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放弃派位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次:区内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按照《安宁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范围》到片区学校审核资料,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

顺序1.A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顺序2.B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3.C类有户住公房。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4.D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且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

顺序5.E类政策性保障。学校依据《2020年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注】符合要求的区内户籍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对按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区外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在安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安宁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安宁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需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必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情况特殊的需家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6.F类有证有房有社保。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且在其他区无房产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7.G类有证有房。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顺序8.H类有证租房有社保。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安宁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顺序9.I类有证租房。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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