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前言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也关系到周围环境和公共安全。
因此,本篇编写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供指导,为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设施设计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设施设计的首要原则是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设计时应以预防措施为主,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果无法完全避免事故,应在设计中提供有效的二次保护措施,降低事故影响。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设计安全设施时应考虑到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
比如,对于高危污染源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应该更加严格和完备。
3.合理经济安全设施的设计不应只是在保障安全方面下功夫,也需要考虑到人员和材料成本等经济因素,尽可能地提高安全设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安全设施种类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常见的安全设施种类有:1.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是危化品企业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处理设备等。
需要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等问题,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2.防火设施防火设施是防范着火事故的一个重要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等。
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对应的防火设施。
3.气体处理设施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气体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需要设计对应的通风设施、气体泄漏检测设施等,以确保气体在不发生泄漏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设计流程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时,应根据以下流程进行:1.初步设计根据危险性评估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提出初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进行分析。
2.评审修订综合考虑资金、空间、人力等因素,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3.现场施工在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现场施工,并进行验收。
4.维护管理设施建成后,还需要进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降低设施的维护管理成本。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范围本导则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的建设项⽬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建设项⽬(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以下统称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于下列建设项⽬: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产经营活动中⽤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新建项⽬:1)新设⽴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的;2)新设⽴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的。
2.4改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改建项⽬: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的。
2.5扩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扩建项⽬: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产、储存装臵(设施)相对独⽴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相同,但⽣产装臵(设施)相对独⽴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造成伤亡、影响⼈的⾝体健康甚⾄导致疾病的因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 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4月7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一、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安全和环境。
本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供指导,确保设计专篇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编制目的1.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
2. 指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高设计专篇的质量和完整性。
3. 帮助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和程序。
4. 促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5.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四、编制内容1. 封面和目录2. 设计依据3. 建设项目概况4.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5.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6.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7.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8. 安全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9. 安全设施投资估算10.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11. 附图和附表五、编制要求1. 设计依据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 建设项目概况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和产量等。
3.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特性、储存方式、运输方式、使用方式等,以及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分析。
4.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应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以及设计目标和安全指标。
5.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应包括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布局、规格、技术参数等,以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和协调。
6.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应包括安全设施的施工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与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与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与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与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与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与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与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与主要装置(设备)与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精心整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2 2.12.2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2.52.6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2.9作业场所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编制内容3.13.2情况;3)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4)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5)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能力(或负荷);6)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表,包括名称、规格、操作或设计条件、材质、数量等;7)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3.3(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3.1物料危险性分析1)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基本数据要求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2)分析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和所在的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
3)说明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情况。
表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3.3.5说明装置或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
国家 安全 监 管总局 办公 厅 关 于 印发 危 险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安 全 设 施 设 计 专 篇 编 制 导 则 的通 知
Ci r c u l a r o f t h e Ge ne r a l Of ic f e o f t h e S t a t e Ad mi n i s t r a t i o n o f Wo r k S a f e t y o n Pr i n t i n g a n d Di s t r i b u t i n g S a f e t y
2
术 语 和 定 义
学品生产装置 ( 设施 ) 的。
2 . 4 改建项 目
2 . 1 危 险化 学 品
具有毒害、 腐蚀、 爆炸、 燃烧、 助燃等性质, 对
人体 、 设施、 环 境 具 有 危 害 的 剧 毒 化 学 品及 其 他
有 下列情 形 之一 的项 目为改 建项 目: 1 ) 企业对在役 危险化 学 品生产 、 储 存 装 置
6 ) 项 目装 置 的主要设 备 表 , 包括 名称 、 规格 、 操作 或设计 条件 、 材质 、 数量等 ; 7 ) 项 目外 部 依 托 条 件 或设 施 , 包括水源 、 电
有 下列情 形之 一 的项 目为 扩建项 目:
1 ) 企业建 设与 现有技 术 、 工艺、 主要 装 置 ( 设
施) 、 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 但生产、 储存装置 ( 设
施) 相 对独 立 的 ;
2 ) 企业 建设 与现有 技术 、 工艺、 主要 装 置 ( 设
施) 相同, 但 生产 装 置 ( 设施 ) 相 对 独 立 的伴 有危
险化学 品产 生 的。
2 . 6 危 险源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范围本导则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的建设项⽬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建设项⽬(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以下统称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于下列建设项⽬: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产经营活动中⽤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新建项⽬:1)新设⽴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改建项⽬: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扩建项⽬: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造成伤亡、影响⼈的⾝体健康甚⾄导致疾病的因素。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及安全设施目录(225号文)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整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安全设施目录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全设施目录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 前言本文档旨在为安全设施目录的设计编制过程提供指导。
安全设施目录是指对建筑物或场所中的各种安全设施进行统一编制和规范管理的目录。
本文档包括了安全设施目录的编制原则、设计要求、编制流程和规范标准等内容。
通过遵循本导则,能够确保安全设施目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2. 编制原则安全设施目录的编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2.1 科学性原则安全设施目录的编制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可行性研究,确保安全设施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具备较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 统一性原则安全设施目录的编制应遵循统一的规划与设计原则,确保不同安全设施之间的协调与一致性,提高整体的安全性。
2.3 可操作性原则安全设施目录的编制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即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扩充,适应不同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需求。
2.4 安全性原则安全设施目录的编制应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切实提高建筑物或场所的整体安全性。
3. 设计要求安全设施目录的设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完整性要求安全设施目录应覆盖建筑物或场所内的所有安全设施,并包括其相关信息,如设备类型、技术参数、维护周期等。
确保用户能够全面了解安全设施的情况。
3.2 规范性要求安全设施目录的设计应遵循相关的国家或地方规范标准,确保安全设施的设计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
3.3 易读性要求安全设施目录的设计应具备良好的阅读体验,包括清晰的层次结构、简洁的语言和合适的排版格式,方便用户查阅和理解。
3.4 可更新性要求安全设施目录的设计应考虑到安全设施的更新周期和技术进步的需求,方便后续对目录进行更新和维护。
4. 编制流程安全设施目录的编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系统分析对建筑物或场所的功能及其对应的安全需求进行分析和统计,确定所需的安全设施种类和数量。
4.2 设计规划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安全设施目录的设计规划,包括目录的层次结构、信息内容和编制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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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及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
2.1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
3.1 编制说明
3.2 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3.3 建设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的来源及在国内外应用的情况,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3.4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
3.4.1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4.2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或者储存方式,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部位)、方式。
3.5 风险程度
3.5.1固有危险程度
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分别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以下内容:
⒈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⒉可燃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⒊有毒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⒋腐蚀性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3.5.2 风险程度
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各个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和各个作业场所的风险程度:
⒈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泄漏(暴露)可能性;
⒉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泄漏(暴露)后具备出现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中参与爆炸物品相当于梯恩梯(TNT)爆炸的摩尔量和波及的范围;
⒋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中参与燃烧物品的质量、热辐射通量、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装备及建(构)筑物损坏的范围;
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中毒事故中有毒化学品扩散速率、造成人员中毒的范围及时间;
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灼烫事故中腐蚀性化学品泄漏或者扩散的速率、造成人员伤亡及装备损坏的范围及时间;
⒎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中一种或者几种事故导致连续发生或者次生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可能性和上述6项情况;
⒏可能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几率和上
述7项情况。
3.6 爆炸、火灾事故产生污水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和已确定的风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
⒈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系统中使用水的总量和瞬间使用量;
⒉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导致使用水的系统破坏后,使用水泄漏的持续时间和泄漏水量;
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后,灭火需要的时间、消防水使用量;
⒋可能同时出现爆炸、火灾事故,使用水的系统破坏后使用水泄漏的持续时间和灭火需要的时间,系统使用水泄漏量和消防水使用量;
⒌可能出现的爆炸、火灾事故导致系统破坏后,系统中物料泄漏的持续时间和泄漏量;
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火灾事故和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事故中,产生的污水进行排水系统的浓度、变化情况和总量。
3.7 建设项目外周边情况
3.7.1 在根据3.5.2要求确定的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波及
的范围内,建设项目周边单位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3.7.2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8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分别简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因素。
3.9 安全条件
根据3.5、3.6、3.7、3.8,分别从以下几方面阐述建设项
目的安全条件:
⒈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⒉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3.10 3.5、3.6、3.7、3.8、3.9的内容,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相应内容的比较
3.11 火灾类别划分情况
3.12 装置爆炸区域划分情况
3.13 工艺安全性分析
阐述通过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HAZOP),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分析情况。
3.1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情况
从以下几方面,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时所采取(用)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依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
⒈建设项目选址;
⒉建设项目周边社区;
⒊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⒋建设项目的装置、设备、设施布置;
⒌技术和工艺;
⒍装置、设备、设施;
⒎作业场所;
⒏辅助(公用)工程;
⒐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
⒑其它方面。
3.15 应急救援
3.15.1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
3.15.2消防器材的配备
3.15.3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
3.15.4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
3.15.5 应急救援措施
3.16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落实情况
3.16.1列出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落实建设项目设
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16.2 对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说明理由。
3.17 安全措施投资概算
3.18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3.19 安全设施设计结论和建议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附件
4.1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简图、装置防爆区域划分图、气体检测分布平面布置图以及安全设施设计过程制作的图表
4.2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格式及要求
5.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格式
⒈封面(参见附件1)
⒉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人员组成(参见附件2)
3目录
4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5正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
6附件
5.2计量单位
采取国际标准的计量单位,可用中文或者英文表述,但必须统一且前后表述的计量单位一致。
5.3字号和字体
⒈正文标题
⑴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
⑵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
⒉正文内容
⑴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
⑵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
5.4 纸张、排版
⒈纸张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⒉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
⒊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5.5 印刷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
5.6 封页
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封页。
附件1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
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设计单位经办人: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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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1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封面式样附件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人员组成
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另行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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