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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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认定书(编制提纲)

 四川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认定书(编制提纲)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六条安全分类标准,认定该水库为三类坝病险水库。
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消除前应合理调度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认定单位负责人(签字):
认定单位(盖章):××水利(务)局
认定日期:年月日
(二)
(三)运行管理评价:
(四)
(五)防洪标准复核:
(六)
(七)结构安全评价:
(八)
(九)渗流安全评价:
(十)
(十一)抗震安全复核:
(十二)
(十三)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十四)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结论:
经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座谈走访发现该水库存在主要病险的问题是:××××××××××××
××××××××××××××。
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认定: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由××设计单位编制,为××级资质,资质符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要求。
专家资格认定: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评估专家组成员由水工、水文、地质、管理等专业专家组成水库大坝安全情况认定:
(一)工程质量评价:
工作程序认定:
××年××月××日,××组织设计单位××、水库管理单位××等开展了水库安全现场检查,走访了周围群众,委托××设计单位在开展实测和踏勘的基础上编制了《××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年××月××日××组织专家组对《××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进行了评估,工作程序符合上级关于小型水库病险问题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
附件3-1:
××市(州)××县(市、区)××水库大坝安全认定书
(编制提纲;仅供坝高15米以下的小(2)型水库参考使用)
水库名称:
所在地点:

大坝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大坝安全鉴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

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

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鉴定材料《大坝安全鉴定》。

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3.2.3产流计算可采用蓄满产流的简易法。
3.2.4汇流计算可根据坝址以上库区流域面积大小选用不同的方法。
集雨面积大于50km2者,可用瞬时单位线法;
集雨面积小于50km2者,可用合理化公式或推理公式。
3.3
坝顶超高复核可参照《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的规定执行,即:
附录3
(供参考)
一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基本内容至少包括:水库地理位置、库区流域面积、总库容、水库功能,坝址下游保护对象;水库枢纽组成与平面图,大坝结构与断面图;
2 主要特性指标
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
库水位与相应库容
大坝:坝型、坝高、坝顶高程、防浪墙高程,坝顶(底)宽、坝顶长,坝坡,
输、泄水洞(管):洞径、洞长、进口高程,材料结构、过水流量、闸门型式,尺寸,启闭机型号。
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漏、溶蚀、磨损、空蚀、碳化、钢筋锈蚀等情况
洞身
洞身有无裂缝、渗漏、溶蚀、磨损等情况
伸缩缝开合和止水情况是否正常
消能工
消能设施有无冲刷、磨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空蚀等情况
溢洪道
控制段
泄 槽
边墙、堰顶和溢流面等处有无裂缝、损伤、砼碳化和钢筋锈蚀情况
伸缩缝和排水孔是否完好
消能工
消能设施有无冲刷、磨损和空蚀情况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1.1
1.1.1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江苏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江苏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江苏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编制单位:江苏省水利厅二〇〇四年十月目次1 总则 (1)2 基本程序及组织 (1)3 大坝运行管理评价 (3)4 防洪标准复核 (3)5 结构安全评价 (5)6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6)附录1 土石坝安全检查内容 (8)附录2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 (10)附录3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11)1 总则1.0.1 为做好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规范其技术工作的内容、方法及标准,保证大坝安全鉴定的质量,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坝高小于15m(含15m)的小型水库大坝。

坝高大于15m的,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执行。

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等建筑物。

本规定重要小型水库指下游有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和军事设施的水库。

1.0.3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简称鉴定组织单位)。

1.0.4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以下简称鉴定审定部门)。

2 基本程序及组织2.1 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2.1.1 大坝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和结构安全评价等。

2.1.2 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1.3 鉴定审定部门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1.4 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2 重要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 一般规定1.1 适用范围1.1.1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1.2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1.2.1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1.2.3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1.2.5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2.1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3.1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用版)目录一、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背景和重要性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和方法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四、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结果和处理五、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展望和建议正文一、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背景和重要性水库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对于调节水资源、保障供水、防洪减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水库大坝可能会出现病险,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进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十分必要的。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对库容 10 万(含)~100 万立方米(不含)且坝高小于 15 米(不含)的小(2)型水库进行的一种安全评估。

这类水库在我国分布广泛,数量庞大,是水库安全鉴定的重点对象。

对小型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为国家水利工程建设和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和方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坝高小于 15 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等文件。

这些标准明确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为鉴定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分析和模型计算等。

现场检查是对水库大坝的结构、设备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大坝的运行状况。

资料分析是对水库大坝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分析大坝的安全性能。

模型计算是利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对水库大坝的稳定性和渗流等方面进行计算分析,评估大坝的安全水平。

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建立鉴定组织:由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组织,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明确鉴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2.制定鉴定方案:根据水库大坝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安全生产管理}某某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安全生产管理}某某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安全生产管理}某某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水库管理单位应委托有相应水利水电资质的单位按《评价导则》的规定编写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和渗流安全评价等专题报告。

7一般中型水库和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分类按《评价导则》的规定执行。

一般小型水库按《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及本大纲方法对大坝进行技术认定分类。

8水库大坝安全评价,除应符合本技术大纲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详见附录4)9本技术大纲分为通用部份和专用部份两章。

对中型、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的共同内容列为通用部份,其不同内容列为专用部份。

需要抗震安全复核的水库大坝,其抗震安全复核可参照《评价导则》的规定执行。

二通用技术大纲1洪水标准复核1.1一般要求1.1.1洪水标准复核,主要包括设计洪水复核和调洪计算,评价大坝工程现状的抗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1.1.2设计洪水,包括设计洪峰流量、设计洪水总量和设计洪水过程线。

设计洪水采用坝址洪水。

1.1.3根据资料条件,设计洪水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坝址或其上、下游邻近地点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洪水流量资料,并有调查历史洪水时,可采用流量频率分析法计算设计洪水。

2工程所在地区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暴雨资料,可采用暴雨频率分析法(确无实测资料的小型水库,可查暴雨图集)计算设计暴雨,推算设计洪水。

3对于难以获得流量资料的中小型水库,一般可采用雨量资料或经验公式法推求设计洪水。

4对设计洪水计算过程中所依据的基本资料、计算方法及其主要环节、采用的各种参数和计算成果,应进行分析检查,论证其合理性。

1.2基本资料1.2.1洪水标准复核需要收集大坝设计、运行、验收和以往安全鉴定有关的水文、洪水、库容及保护区社会经济情况等资料。

1.2.2要充分利用实测水文资料,对计算设计洪水所依据的暴雨洪水资料应作合理性检查,对流域特征值应予复核。

小(2)型水库安全评价提纲

小(2)型水库安全评价提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提纲1.编制依据为做好我市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工作,规范主要技术工作的内容、方法及标准,保证大坝安全评价的质量,本次依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小(2)型水库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参照《水库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的有关规定,对水库大坝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复核和综合评价,并结合下一步初步设计方案分别提出:大坝安全综合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工程质量评价、渗流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及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等各项专题成果。

2.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⑴大坝勘测、设计、施工调查访问资料;⑵历年管理、运行维护和观测资料;⑶满足鉴定工作需要的地质勘探试验资料。

3.采用的主要规范⑴《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⑵《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⑶《溢洪道设计规范》(SL253-2000);⑷《水闸设计规范》;⑸《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⑸《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SL226-98)。

4.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现将各分项报告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分述如下:4.1防洪能力复核(略)4.2工程质量评价主要目的:评价工程地质条件、复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运用后质量实际情况及变化能否确保工程安全、为水库大坝安全复核或评价提供符合工程实际参数。

评价方法: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本次安全评价地质勘察成果,并对照有关规程、规范对水库各建筑物的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的主要方法有现场巡视检查、勘探及试验检查。

一、大坝质量评价1.评价内容⑴填筑方法与压实标准、接合部的处理及施工质量;⑵防渗体、反滤层、排水设施及护坡施工质量;⑶土石坝与相邻坝体的连接及其施工质量;⑷截水槽宽度及深度、垂直防渗深度、水平防渗长度的评价。

2.基础防渗质量评价土坝基础防渗的主要型式有垂直防渗和水平防渗。

小型水库安全鉴定

小型水库安全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篇一: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一般规定1.1适用范围1.1.1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1.2主要技术工作内容1.2.1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1.2.3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1.2.5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大坝安全检查2.1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洪水标准复核3.1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水利工程知识点-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要点

水利工程知识点-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要点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要点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要点2.1 鉴定办法的适用范围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执行。

库容10万(含)~100万立方米(不含)且坝高小于15米(不含)的小(2)型水库,按《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水运管〔2021〕6号)执行。

部分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山塘,但由于历史原因被登记为水库,在未降等为山塘前,根据坝高选择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或《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水运管〔2021〕6号)执行。

2.2 安全鉴定时限要求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应在竣工验收后6~10年进行安全鉴定;坝高15米以下的小(2)型水库应在竣工验收或蓄水使用后5年内进行安全鉴定,以后每隔10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

水库在运行中遭遇大洪水、强烈地震等影响安全的重大事件,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及时组织安全鉴定。

2.3 基础资料的收集及整编水库安全鉴定前应全面收集流域概况、水文气象、勘察、设计、施工、验收、除险加固、安全监测、安全鉴定及运行管理等资料。

由于历史原因,小型水库往往存在资料缺失严重或者各部分资料不一致的问题,应有针对性地补充现状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以现状实测资料为依据进行安全鉴定。

2.4 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检查范围: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它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检查方法: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杆、卷尺、手电筒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测量,并认真填写大坝现场安全检查表。

由于小型水库的输水涵管管径普遍较小,工作人员无法进入检查,可采用CCTV 管道检测机器人、管道QV潜望镜、管道3D声纳探测仪等新技术检查输水管道内部的缺陷(如渗漏、沉降、错位、裂缝、腐蚀等)。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完整版)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完整版)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或委托大坝安全管理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报告,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分析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各项:1.大坝洪水标准复核,包括水文和洪水调度计算的复核;2.大坝抗震复核,包括地震烈度和大坝抗震的复核;3.大坝质量分析评价,包括施工期和大坝现状质量分析;4.大坝结构稳定和渗流稳定分析,包括变形稳定分析;5.大坝运行情况分析,包括工程老化分析;6.大坝安全综合分析,提出大坝安全论证总报告。

第十三条大坝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鉴定主管部门主持,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参加,大坝的运行管理单位密切配合,检查后,应编写出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鉴定过程中,发现尚需对工程补作探查或试验,以进一步了解情况作出判断时,鉴定主管部门应根据议定的探查试验项目及其要求和时限,组织力量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

受委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交探查、试验成果报告。

第四章大坝安全鉴定成果第十五条在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和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的基础上。

专家组应认真审查,充分讨论。

对大坝的安全作出综合评价,并评定大坝安全类别,提出安全鉴定报告书。

安全鉴定报告书格式见附件。

第十六条大坝安全分类标准: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部颁规范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鉴定材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大坝工程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坝。

第十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主管部门即应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和安全鉴定报告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1 综合说明1.1 水库基本概况1.1.1 工程地理位置**水库位于某乡**村,坝址座落于赣江水系泸水支流**水上,距县城约45km,总库容60万m3,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洞等组成,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利工程。

1.1.2 水库建设过程**水库于1980年11月开工建设,1981年12月竣工并投入运行,为均质土坝,当初在建坝时,大坝清基不彻底,坝基及坝肩岸坡上部岩体透水率偏大,存在渗漏及绕坝渗漏,且当地填筑坝体土质缺少,坝体土质含沙、砾较多,工程存在诸多问题。

溢洪道为开敞式明渠,进口底高程222.50m,底宽11.80m,进口、控制段为天然岩石山破,岩石弱风化,未衬砌。

泄槽下接挑流消能,落差20m,岩石坚硬完整,抗冲刷能力较强,泄洪水就近归入原河床出水。

由于水库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兴建,勘测设计及施工方面均存在较多缺陷,给工程留下诸多隐患,水库一直处于带病运行状态,1997年对大坝进行了冲抓造粘土心墙处理,但未能完全消除隐患,大坝渗漏仍然严重,在外坡坝面中部一带有多大20多处渗水点。

1.1.3 加固前工程任务及规模**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22.50m(黄海高程,下同),设计洪水位为20年一遇,相应水位为224.07m,校核洪水位为200年一遇,相应水位为224.45m。

死水位为205.19m。

1.1.4 工程现状**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组成。

大坝现状坝顶高程为225.10~225.30m(黄海高程,下同)最大坝高23.3m,坝顶长110m,坝顶宽4.20~4.30m。

上游坝坡马道(高程213.40m)以上坡比1:1.65,以下坡比1:2.62,高程219.50m以下采用干砌块石护坡;下游坝坡马道(高程214.30m)以上坡比1:2.29,以下坡比1:1.77,无排水设施,坝脚未设排水反滤体。

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试行)(浙水管〔2003〕9号)一总则1为适应我省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技术认定)工作的需要,保证鉴定(技术认定)工作的质量,规范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技术认定)的技术工作内容、方法及标准并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和《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条例》《鉴定办法》《评价导则》和《认定办法》),制定本大纲。

2本技术大纲适用于我省已建一般中型水库和特别重要小型水库3级坝的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4、5级坝的安全认定。

中型及特别重要小型水库3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应符合《鉴定办法》、《评价导则》等规程规范的要求。

本大纲所称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洪、输水建筑物和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等。

3本大纲对大坝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全以及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等的复核或评价的要求和方法作了规定。

4大坝安全评价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按水库大坝目前的工作条件、荷载及运行工况进行复核与评价。

基本查明大坝建筑物质量,所选取的计算参数应能代表大坝目前性状,必要时可通过钻探(挖坑)试验获得。

水库管理单位应按《评价导则》的规定,编写水库大坝安全现场自查和运行管理报告。

水库管理单位应委托有相应水利水电资质的单位按《评价导则》的规定编写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和渗流安全评价等专题报告。

7一般中型水库和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分类按《评价导则》的规定执行。

一般小型水库按《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及本大纲方法对大坝进行技术认定分类。

8水库大坝安全评价,除应符合本技术大纲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详见附录4)9本技术大纲分为通用部份和专用部份两章。

对中型、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的共同内容列为通用部份,其不同内容列为专用部份。

简述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其加固措施

简述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其加固措施

简述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其加固措施引言在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库为水利工程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水库具有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等用途,其可以为养殖、灌溉提供充足的水源,它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程。

到目前为止我县有130多宗小型水库,由于小型水库的建设标准不高,甚至一些水库结构的修建年代已久,水坝局部结构出现裂缝,导致其内部的钢筋出现严重的锈蚀,降低水坝结构的抗震性、安全性、稳定性,导致水库出现严重的病害,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较严重的影响。

因此,在小型水库的运行中,需要对小型水库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确保及时发现水库局部病害并对水库进行加固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 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1.1水库的安全检查根据笔者多年的施工经验发现,小型水库大坝现在存在的安全问题如下:没有设置渗流观测设施;大坝坝顶不平整,层次不齐;没有护坡或护坡不完整、上下游边坡不规则;大坝进出段圬工结构出现裂缝,甚至出现漏水现象研究发现,小型水库出现渗流病害问题,其大致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方面:第一,水库的坝基出现渗漏问题,其主要是由于水库坝基在修建阶段,并未针对水库地基进行有效的处理,导致水库的水流透过风化层、透水的裂隙以及第四纪冲洪积层而出现渗漏;第二,水库坝体出现渗漏危害,这种渗漏主要是由于坝体的纵向裂缝而导致坝体出现渗漏。

由于在小型水库的蓄水使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自然地质灾害事件的影响,造成水库坝体出现较明显的裂缝,更甚者结构出现破坏,致使水坝的稳定性大大降低,给水库的安全使用带来较明显的安全隐患。

1.2水库大坝防洪标准复核小(一)型水库大坝的安全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

;小(二)型水库工程等级为Ⅴ等,防洪标准按200年一遇设计、1000 年一遇校核,小型水库的防洪等级较低,水库堤坝较正常的设计标准低,未修建完善的泄洪设施,没有衬砌溢洪道,溢洪道出现严重的渗漏问题等。

其中对一些水库调洪进行计算,其调洪结果如表1所示。

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一、引言水库大坝是重要的水利工程之一,对于浙江省来说尤为重要。

中型水库大坝和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和技术认定是确保水库运行安全的关键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的大纲,以便于统一管理和规范操作。

二、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1. 鉴定的目的和意义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目的是评估和确保大坝在现有条件下的安全性,以及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这样可以防止大坝发生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确保水库的正常运行。

2. 鉴定内容和方法2.1 鉴定内容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中型水库大坝进行全面的安全鉴定。

主要内容包括:•大坝结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评估•大坝下游区域水文水资源情况的分析•大坝的运行、监测和维护情况的调查•大坝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和评估2.2 鉴定方法•案例分析:借鉴国内外已发生的水库大坝事故案例,分析其原因和教训,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实地勘察:对中型水库大坝进行实地勘察,评估其结构安全性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数据分析:利用历史数据、监测数据和现有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分析,评估大坝的安全性。

3. 鉴定报告和处理措施鉴定结束后,编制鉴定报告,其中包括鉴定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改善措施等。

根据鉴定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大坝的安全运行。

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1. 认定的目的和意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的目的在于评估和确保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性,以及推动水库管理单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2. 认定内容和方法2.1 认定内容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小型水库大坝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小型水库大坝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和评估•水库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完善情况2.2 认定方法•文件审查: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运行记录等,了解小型水库大坝的基本情况。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 一般规定1.1 适用范围1.1.1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1.2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1.2.1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1.2.3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1.2.5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2.1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3.1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小(2)型水库安全鉴定指导意见

小(2)型水库安全鉴定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重要小⑵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水利(水务、水电)局:为贯彻水利部有关会议精神,做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工作,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重要小⑵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湖北省重要小⑵型水库安全鉴定指导意见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范重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本意见适用于下游10km有城、镇、重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的重要小⑵型水库,其它小⑵型水库参照执行。

对于坝高大于30m,或库容大于100万m3(目前注册为小(2)型)的水库执行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有关规定。

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并审定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州)直管的小⑵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审定。

三、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

四、大坝安全状况分三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五、鉴定组织程序及工作内容(一)鉴定组织单位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1.安全评价报告应包含工程概况、工程质量评价意见、防洪复核、大坝稳定计算、结构安全、渗流安全评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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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 一般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水库大坝等级标准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设计洪水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暴雨。

设计暴雨量的时程分配可按暴雨公式计算,其中暴雨衰减指数可查读暴雨图集。

产流计算可采用蓄满产流的简易法。

汇流计算可根据坝址以上库区流域面积大小选用不同的方法。

集雨面积大于50km2者,可用瞬时单位线法;集雨面积小于50km2者,可用合理化公式或推理公式。

调洪计算和水库抗洪能力复核坝顶超高复核可参照《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的规定执行,即:Y=R+A式中:Y—坝顶在静水位以上的超高,m;R—风浪沿坝坡的最大爬高,m,由计算确定;A—安全加高,m;正常运行情况取A=,非常运行情况取A=。

4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包括洪水标准、渗流稳定、结构稳定和金属结构等大坝工程性态专项安全性评价,安全性分为A、B、C三级。

A级为安全可靠;B级为基本安全,但有缺陷;C级为不安全。

大坝抗洪能力安全评价根据洪水标准复核结果,按下表进行防洪安全性分级。

大坝渗流稳定和结构稳定安全评价对大坝渗流稳定和结构稳定的安全性采用定性认定的方法。

根据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参照大坝运行的历史状况,对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工作性态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其安全性级别。

A级—不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大坝正常工作状态良好。

B级—部份项目存在有影响正常使用的一般缺陷或异常,但目前尚不危及大坝安全运行。

C级—出现有危及大坝正常使用的严重缺陷,或影响大坝正常使用的缺陷正在加剧,按正常情况继续运行将严重危及大坝安全。

当专家组难以评价为B级或C级时,应暂定为C级。

对土坝尚应核验其坝坡,当实际坝坡不满足经验坝坡时应先暂定为C级。

经地质勘察获取有关参数进行坝坡稳定分析后,最小安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时予以改正。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综合上述专项安全性评价的等级来认定大坝安全分类。

有一项C级,认定为三类坝;有一项B级,认定为二类坝;有二项A级,认定为一类坝。

对认定为二、三类坝者,应提出加固措施的建议。

附件附录1 大坝安全检查内容表格附表1 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附表2 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附录2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1 基本情况大坝名称、检查日期、检查目的与任务检查组组成情况2 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可参照附表1或附表2的格式编写,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准确,必要时附略图、素描或照片。

3 检查结论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对比、分析结论要点主要是对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描述必须加以说明的特殊问题(如有)建议:主要内容是为确保大坝安全,下一阶段应进行的工作。

4 检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名附录3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供参考)一工程基本情况1 工程概况基本内容至少包括:水库地理位置、库区流域面积、总库容、水库功能,坝址下游保护对象;水库枢纽组成与平面图,大坝结构与断面图;2 主要特性指标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库水位与相应库容大坝:坝型、坝高、坝顶高程、防浪墙高程,坝顶(底)宽、坝顶长,坝坡,输、泄水洞(管):洞径、洞长、进口高程,材料结构、过水流量、闸门型式,尺寸,启闭机型号。

溢洪道:堰顶高程、开度、型式、泄量。

3 工程建设情况基本内容至少包括:建设过程、筑坝材料、坝基与岸坡处理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如缺乏上述确切资料时,可与原设计、施工人员座谈等形式予以收集,但需注明是回忆资料。

二设计洪水与洪水标准复核可按本大纲中《(二)小型水库大坝部份》第3节“3 洪水标准复核”的内容编写。

主要段落如下:1 大坝等级与洪水标准根据库容和坝型复核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和大坝等级,并确定相应的洪水标准。

2 设计洪水计算雨量资料与参数,采用的汇流计算方法、参数与计算成果。

3 调洪计算洪水调度的原则,调洪计算成果。

4 坝顶高程复核三、大坝渗流与结构稳定分析可根据《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和大坝运行情况来认定大坝是否存在渗流与结构稳定安全问题,以及问题的大小或严重性程度。

主要段落如下:1 渗流稳定分析可按大坝存在的渗漏现象加以定性地认定。

观测资料分析成果(如有)。

2 结构稳定分析可按大坝坝坡和存在的变形、裂缝情况加以定性地认定。

观测资料分析成果(如有)。

本节尚包括坝内涵管(如有)和白蚁危害(如有)情况。

如已进行大坝坝坡稳定分析,则应写明采用的物理力学计算指标、计算工况、计算方法和成果,并附大坝滑弧图。

四、金属结构安全复核可根据《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和设备运行情况来认定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以及问题的大小或严重性程度,具体认定可参照本大纲《二通用技术大纲》第3节“3 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全评价”中的有关规定。

五、大坝运行管理情况1 工程管理基本内容包括:水库性质(国有、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他所有者)及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管理单位、有无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水位控制、防汛及调度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2 大坝运行情况基本内容包括:多年来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检查与维修情况。

3 大坝目前状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六、大坝安全综合评价1 认定结论根据本大纲和《认定办法》规定的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分类标准认定本工程大坝是三类坝、二类坝或一类坝。

2 建议七、附件1 水库大坝枢纽平面布置图2 大坝断面图3 溢洪道(洞)等主要附属建筑物断面图4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5 其他专题报告或材料(如有)附录4 有关的规程规范1 《防洪标准》GB50201-942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3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93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5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6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SL228-987 《浆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918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DJ21-789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D145-8510《溢洪道设计规范》(SL253-2000)11《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2002)12《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13《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99-94)1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1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16《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DL/T5013-9517《水利水电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18《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D144-85(试行)19《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1997)20《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 2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94 22《水工钢闸门及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L101-942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DL/T5129-2001 2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25《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26《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27《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28《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SL48-9429《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30《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SD108-833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32《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3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903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35《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J204-8336《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37《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38《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69-9639《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L230-9840《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336-8941《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SL61-9442《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能源电[199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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