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流动儿童的数量也日益增多,他们通常面临着接种疫苗的困难。
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目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 1.确保流动儿童按时接种疫苗,达到免疫防控的效果; 2.加强对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接种意识,增强他们对接种工作的配合度。
三、制度内容3.1 流动儿童接种档案管理1.每个流动儿童应建立独立的接种档案,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根据国家疫苗接种程序,记录儿童的接种史,包括接种日期、疫苗名称、接种部位等;3.接种档案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与更新,保证儿童接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宣传1.通过宣传手册、传单等方式,向流动儿童家长介绍国家疫苗接种政策和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的重要性;2.在流动儿童密集的地方,如工地、流动人口集聚区等,设立疫苗接种宣传点,向家长提供接种相关咨询和宣传资料;3.利用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定期向流动儿童家长发送疫苗接种提醒和宣传信息,增加他们的接种意识。
3.3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服务1.在流动儿童密集的地方,如工地、社区,设立临时疫苗接种点,提供便捷的接种服务;2.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负责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3.通过线下和线上渠道,预约和登记流动儿童疫苗接种信息,提高接种效率。
3.4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监督和评估1.建立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的监督体系,定期对各接种点的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2.对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协同性和一体化。
四、工作流程1.流动儿童接种档案管理:建立流动儿童的接种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2.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向流动儿童家长宣传疫苗接种政策和重要性;3.流动儿童疫苗接种服务:在流动儿童密集的地方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便捷的疫苗接种服务;4.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2、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接受预防接种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流动儿童的接种要求。
3、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专用登记薄(卡),对暂居满3个月的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进行登记管理。
流动儿童凭原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申请登记建卡或补证。
4、接种单位每月定期到当地派出所及村(居)委会收集流动儿童资料,每季度到流动人口集中的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等场所开展主动搜索,发现流动儿童应及时通知建卡、补证和补种。
5、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未按规定完成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及时通知补种。
6、利用各种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防病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7、每年开展辖区流动儿童接种率抽样调查,掌握流动儿童免疫状况并采取措施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
8、加强与新闻、公安、教育、社区等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引言流动儿童是指在城乡间、城市内外频繁流动的未成年人群体,他们的流动性增加了接种规划疫苗的难度与复杂性。
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与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流动儿童的接种率,确保其接种到预防疫苗;2. 加强流动儿童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与处理接种异常反应;3. 优化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流程,提高接种服务的便利性。
三、预防接种机构的责任1. 建立完善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网络,确保接种点的覆盖范围;2. 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提供儿童预防接种的咨询与服务;3. 规范接种点工作流程,提高接种服务效率;4. 定期进行布草杀菌消毒,保证接种环境的卫生与安全;5. 建立健全的隐私保护制度,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
四、儿童接种管理1. 建立流动儿童接种档案,详细记录儿童的接种信息;2. 对每一个儿童进行接种前的评估,确保其接种的适宜性;3. 依据国家免疫规划,制定接种计划,并提醒家长按时接种;4. 不同疫苗接种间隔时间的掌握;5. 跟踪儿童接种情况,及时补种与做好预防措施;6. 解答家长对接种内容、方法和安全性的疑问。
五、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 建立健全的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2. 对接种后浮现的异常反应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3.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接种该疫苗;4. 做好异常反应的记录和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流动儿童接种档案表、接种异常反应记录表、接种服务评价表。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预防接种:通过注射、口服或者其他方式给儿童接种疫苗,以预防某些传染病;2. 接种率:指某一时期内接种了预防疫苗的儿童人数与该期出生儿童总数的比例;3. 优化接种服务流程:通过合理规划、管理和调配资源,以提高接种服务的运作效率;4. 接种异常反应:指接种后可能浮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红肿、发热等;5. 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网络:由各级医疗机构组成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的覆盖体系;6. 补种:指已错过接种时间的儿童进行的追加接种。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传染病在流动儿童中的传播,提高儿童免疫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或监护人。
三、疫苗接种管理(一)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由当地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包括疫苗的储存、配送、接种等工作。
(二)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接种证明,确保接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疫苗接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执行,确保儿童接种到相应的疫苗,并遵循接种间隔的时间要求。
四、儿童健康档案管理(一)对流动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接种记录、身体健康状况、发育情况等内容,确保及时记录和更新。
(二)健康档案需妥善保存,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便于日后查询和管理。
五、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一)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增强流动儿童和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危机事件处理(一)一旦发生疫情或传染病暴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和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及时通报疫情信息,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检测工作,共同应对危机事件。
七、责任和监督(一)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成效。
(二)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保证儿童按时接种疫苗,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三)对于违反规定或造成疫情蔓延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八、制度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本制度内容将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需要。
以上就是关于流动儿童疫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概述:
流动儿童是指那些由于各种因素,如工作变动、学校调整或家
庭迁移等原因而经常或暂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儿童。
针对流动儿童
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获得与常住儿童相同的免
疫保护,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
本文将详细介绍流动儿童预防
接种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机构、管理流程、接种证明等内容。
一、管理机构:
1.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
2. 儿童医疗机构:为流动儿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预防接种服务,并负责记录、储存接种信息。
3. 社区服务中心:协助卫生部门和儿童医疗机构进行流动儿童
的接种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管理流程:
1. 登记注册:流动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在流动前到居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登记注册,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接触信息。
2. 接种安排: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儿童年龄和接种计划,为流动儿童安排合适的接种时间和地点。
3. 接种记录:儿童医疗机构为流动儿童提供接种服务,并记录接种信息,包括疫苗类型、批号、接种日期等。
4. 接种证明:儿童医疗机构提供流动儿童接种证明,家长或监护人需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和使用。
三、接种内容:
根据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和疫情状况,流动儿童接种内容与常住儿童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疫苗:
1. 百白破疫苗:预防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
2. 脊灰疫苗:预防小儿麻痹症。
3. 麻疹疫苗:预防麻疹。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确保其接种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文档,规范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
二、管理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3.1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负责为流动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服务。
3.2 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应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监督和培训工作。
3.3 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监督,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接种程序4.1 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应对流动儿童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身高、体重、体温等指标。
4.2 疫苗接种:根据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和流动儿童的个体情况,医疗机构应为流动儿童提供相应的疫苗接种服务。
4.3 疫苗接种记录:医疗机构应及时记录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并提供接种证明。
五、疫苗供应与储存5.1 疫苗供应:医疗机构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确保及时供应所需的疫苗。
5.2 疫苗储存:医疗机构应建立疫苗储存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符合要求。
六、人员培训与交流6.1 医护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疫苗接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6.2 经验交流:医疗机构应加强与其他机构的经验交流,提高预防接种管理的水平。
七、法律法规及注释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该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7.2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附件:附件1: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记录表附件2:疫苗储存管理制度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传染病:指由病原体引起的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传播给人类的疾病。
2.预防接种:指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疾病,提供主动免疫保护。
3.流动儿童:指在国内流动的未成年人,包括随父母外出打工的子女、流浪儿童等。
4.疫苗:指含有病原体的抗原,通过接种进入人体,诱导免疫系统产生防御机制。
预防接种单位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一、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二、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在暂住地居住2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
在暂住
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可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并出具预防接种证明。
三、预防接种单位每月定期比对"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儿童保健系统"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的个案信息,重点搜索"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和"儿童保健系统"中有记录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未包含的免疫空白儿童。
四、预防接种单位每季度应到当地外来人口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流动儿童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记录,并及时接种。
五、本地儿童迁移时,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既往接种史证明到寄住地接种单位继续完成相关疫苗接种。
外地儿童迁入时,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既往接种史证明,无接种证或接种史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六、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每名适龄流动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实行凭证接种和办理入户、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无删减范文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 引言流动儿童是指常住地与出生地或就读地不一致的儿童。
由于流动儿童处于特殊的环境下,其接触疾病的风险较高。
预防接种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十分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明确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权益和义务,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提供指导。
2. 适用范围本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管理流动儿童的机构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卫生中心等。
3.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3.1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记录3.1.1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的接种档案,包括接种时间、疫苗名称、接种剂次等信息。
3.1.2 流动儿童迁往新的地方后,应向新的预防接种机构提供接种记录,并将接种记录与原接种机构进行核对。
3.2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提醒3.2.1 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及时向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提供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明确接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2.2 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的接种提醒机制,对于接种时间逾期的流动儿童,应进行方式或短信提醒。
3.3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强制性3.3.1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属于法定强制性行为,接种机构有权利要求流动儿童进行相应的预防接种。
3.3.2 对于拒绝接种或逾期未接种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3.4 流动儿童全程健康监测3.4.1 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的监测体系,并进行定期统计和报告。
3.4.2 接种机构应当对流动儿童进行全程健康监测,定期进行体检和疫苗接种提醒。
4. 附则4.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待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4.2 对于未满周岁的婴幼儿,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接种管理。
4.3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流动儿童,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单独管理。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⒈目的
⑴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规范的预防接种服务,避免疾病的传播和流动儿童的感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⒉适用范围
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接种单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学校和其他接种单位。
⒊接种对象
⑴接种对象为所有流动儿童,包括常住流动儿童和临时流动儿童。
⑵常住流动儿童是指在流动儿童服务机构常住地点登记,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的儿童。
⑶临时流动儿童是指在流动儿童服务机构暂时居住不足6个月的儿童。
⒋流动儿童健康档案
⑴每个流动儿童应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接种记录、疾病史、过敏史等。
⑵健康档案应保密,仅对相关工作人员和家长开放。
⒌接种疫苗
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流动儿童应接种相应的疫苗。
⑵接种时间和接种间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相关指南执行。
⒍接种责任
⑴接种单位负责对流动儿童进行疫苗的接种。
⑵家长应积极配合接种单位的工作,保证流动儿童按时接种疫苗。
⒎疫苗接种记录
⑴接种单位应详细记录每个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包括接种时间、接种疫苗、接种剂次等。
⑵接种记录应及时上报到区域卫生健康管理部门。
附件:
⒈流动儿童健康档案表
⒉疫苗接种记录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流动儿童:指由于特殊原因(如父母工作调动、下岗失业等)迁往他乡居住的儿童。
⒉预防接种:指通过注射疫苗等手段,提前给予人体免疫力,
从而预防某些传染病。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流动儿童接种计划的管理变得特别重要。
流动儿童是指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时常在不同地区间迁移的儿童。
由于他们的流动性,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往往面临许多挑战,如接种计划的延误、漏接以及接种记录的不完整等问题。
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和预防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目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流动儿童能够按照国家接种计划要求接种相应的疫苗,提高预防接种的覆盖率,降低疫苗可及性差异造成的风险,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3.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内容3.1 接种管理责任各级卫生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做好日常接种管理工作,包括疫苗供应、预防接种信息登记与管理、接种服务协调等。
3.2 接种计划制定和调整针对流动儿童的特殊情况,应根据国家接种计划制定相应的流动儿童接种计划,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流动儿童接种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流动儿童的流动轨迹和时间,确保接种计划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3 接种信息登记与管理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应进行统一登记,并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
接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接种剂次和日期等内容。
定期对接种信息进行核查和更新,确保接种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3.4 接种服务提供为了方便流动儿童接种疫苗,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提供接种服务,如定期开展流动儿童接种门诊、设立挪移接种点等。
同时,应加强对接种服务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流动儿童和家长的接种意识和知情率。
3.5 接种疫苗供应保障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所需疫苗的供应应与常住儿童保持同步,确保流动儿童能够按时接种需要的疫苗。
卫生部门需要加强与疫苗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储备和调配适应流动儿童接种需求的疫苗。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6岁的儿童。
2.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3.预防接种单位应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与本地儿童同样管理。
同时还应积极争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和流向,切实落实责任区域的预防接种工作。
4.预防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应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进行一次流动儿童的入户调查以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5.对于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及时登记,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卡,实行卡的分类管理。
对于无预防接种证者,需为其补办接种证、及时进行预防接种或补种。
6.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预防接种证。
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可由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建立临时接种登记表,并出具预防接种证明。
7.预防接种单位应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预防接种情况,及时转卡登记;可利用春
节等民俗节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8.学校和托幼机构在为流动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办证和未接种的流动儿童,责成监护人限期到预防接种单位办证、补种。
9.组织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如访谈交流、举办知识宣传讲座等,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的知晓水平。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200字,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 引言流动儿童是指由于家庭搬迁、务工、探亲等原因,暂时或长期居住在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地区的儿童。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了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2. 管理制度的目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流动儿童的免疫保护水平,降低患病风险;统一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程序,确保接种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管理和传递,促进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内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3.1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具备完善的接种设施和设备,并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
3.2 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服务流程针对流动儿童的特点,制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流程。
流动儿童的接种服务应包括接种咨询、接种登记、预防接种疫苗供应和接种记录等环节。
3.3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协作与配合。
涉及部门可包括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
3.4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接种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加强与户籍所在地预防接种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以便于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
4. 实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建议为了顺利实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加强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提高流动儿童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完善流动儿童接种服务网点,提供方便快捷的接种服务;加强与户籍所在地预防接种机构的合作,实现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共享和互通;组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巡回服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5. 结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至关重要。
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管理方案(3篇)
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管理方案近年来,我镇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本镇儿童免疫接种率___%的目标,免疫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连续十几年无病例报告。
但是,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儿童不断增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无法落实已成为影响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与指标1、对象本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___岁及___岁以下儿童。
2、指标(1)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___%。
(2)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___%。
(3)连续居住≥___年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___%,“七苗”全程接种率≥___%。
(4)连续居住≥___个月的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和免疫服务信息知晓率≥___%;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知晓儿童出生后有必要接种疫苗及能够提供免疫接种的服务场所,并能列举出国家纳入免疫规划实施免费接种的___种以上疫苗。
(5)在本辖区出生的流动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___%(禁忌症除外)。
二、措施和方法(一)加强部门合作,加大预防接种工作力度。
加大对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常规免疫运转和冷链设备建设,做好全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
卫生、公安、教育、城建、妇联、计生、村(居)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实施流动儿童资料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适龄儿童发现率,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免疫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流动人口办理申报暂住证时,询问并登记___岁以下的儿童。
并在暂住证上粘贴由___部门提供的“免疫接种温馨小贴士”,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一次对登记的___进行核实和建卡。
(二)开展主动搜索、现场建卡,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五篇)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一、在本地居住____个月以上的____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对本地接种的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簿,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镇街道收集居住____个月以上的____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
四、每月____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等地方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每年新生入学时派专人到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宣传动员,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常住地不明确或频繁变动的人群,制定的免疫规划管理措施。
这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健康档案建立:对每一位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接种情况、健康检查结果等。
2.流动人口疫苗接种:制定流动人口疫苗接种方案,确保流动人口按时接种必要的疫苗。
可以采取移动免疫车、定点免疫接种服务、社区免疫服务等方式,提高流动人口的疫苗接种率。
3.健康教育宣传: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免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疫苗接种的宣传。
4.疫苗信息共享:不同地区的免疫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流动人口的疫苗接种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和查询。
5.定期健康检查:对流动人口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液检查、传染病筛查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风险。
6.跨地区协同合作: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需要各地区之间进行跨界协作,共同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流动人口的免疫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对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流动儿童的健康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权益,提高流动儿童的健康水平,我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
2. 提高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3. 加强流动儿童健康管理,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三、制度内容1. 预防接种管理(1)将流动儿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预防接种。
(2)为流动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
(3)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健康管理(1)对流动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2)定期对流动儿童进行生长发育、营养状况、心理行为等方面的评估。
(3)针对流动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儿童健康问题的认识。
3. 疾病诊疗(1)为流动儿童提供与户籍儿童同等的疾病诊疗服务。
(2)对流动儿童疾病诊疗费用给予减免或优惠政策。
(3)针对流动儿童疾病诊疗需求,开展针对性诊疗服务。
4. 传染病防控(1)加强对流动儿童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
(2)对流动儿童聚集地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3)开展传染病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传染病防控的认识。
5. 社会合作(1)加强与当地政府、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权益。
(2)与流动儿童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儿童健康状况,及时解决问题。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流动儿童提供更多帮助。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我院成立流动儿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 定期对流动儿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鼓励社会公众对流动儿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五、结语我院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流动儿童健康政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流动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流动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的管理,包括接种组织、具体管理措施等。
三、接种组织1:接种机构的设置和运行1.1 设立接种门诊1.2 配备接种人员1.3 实施接种计划2:接种人员的职责2.1 接种技术培训2.2 接种人员的资质要求2.3 接种记录管理四、接种计划1:制定接种日历1.1 接种日历的更新和公布1.2 接种日历的执行2:接种疫苗的选择和配给2.1 疫苗的采购和贮存2.2 疫苗的种类和接种途径2.3 疫苗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五、接种服务1:接种儿童的登记和档案管理1.1 登记流动儿童的基本信息1.2 建立和管理接种档案1.3 定期更新和核对接种记录2:接种通知和预约2.1 确定接种通知的形式和内容2.2 确保接种通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3 确定预约流程和时间安排3:接种现场管理3.1 接种场所的设置和管理3.2 现场接种的安全和卫生措施3.3 确保接种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六、接种宣传和教育1:开展接种宣传活动1.1 制定接种宣传计划1.2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1.3 传播接种知识和理念2:提供接种相关支持2.1 回答接种相关问题2.2 提供接种指导和建议2.3 解答接种后的不良反应疑虑七、监督与评估1:接种过程的监督1.1 建立接种监督机制1.2 进行接种过程的监督和评估1.3 定期进行接种筛查2:接种效果的评估2.1 定期进行接种效果评估2.2 记录接种效果并进行统计分析3:接种管理的整改和改进3.1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2 不断改进接种管理制度3.3 定期进行接种管理的评估与改进附件:1:《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2:《接种日历2021年度版》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法律基础,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等。
2023版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是指常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儿童,包括农民工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以及其他流动人口的子女等。
由于流动儿童接触环境的不稳定性和流动性,容易受到传染病的影响。
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是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和要求:
1.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流动儿童的基本信息、接种史以及健康状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档案管理,确保每个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可追溯。
2.加强宣传和疫苗接种知识培训:通过媒体、社区宣传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流动儿童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流动儿童的接种点应灵活设置,可以在社区、工地、学校等容易接近的地方进行接种,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避免因流动儿童接种难而产生的接种漏洞。
4.提高疫苗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疫苗供应链管理,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
5.强化定期跟踪和监测机制: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接种漏洞和问题。
6.加强合作与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推进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实施,共同为流动儿童提供健康保障。
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
这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为流动儿童提供更好的接种服务和健康保障。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市(市、区)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7岁以下儿童。
2.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
3.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
每月到当地流动儿童管理相关部门或村(居)委会收集流入、流出儿童资料。
每季度开展1次流动儿童的入户调查,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对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及时做好登记。
4.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预防接种证。
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以下的儿童,可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接种并出具接种证明。
5.接种单位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实行卡(簿)的分类管理,无预防接种证者需补办。
6.实行流动儿童转卡、转证制度。
流动儿童迁移时,原预防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流入地接种单位;流入地预防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
7.流入地接种单位以流动儿童迁入时间为准,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预防接种或补种。
接种时,应当在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簿)上做作好记录,同时将个案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8.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应单独进行统计汇总,按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9.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规定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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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服务质量,消除免疫空白,减少易感人群,降低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保护儿童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区)、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且w 6周岁的儿童。
二、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免疫
接种服务。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出生儿童登记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安、劳动、城建、妇联、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在有关单位确立联系人,定期了解流动人口数量、特点、分布等情况,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分布与变化,收集新出生儿童资料,对适龄儿童要建卡、建证,及时提供免疫服务。
四、城市地区至少1个月,农村地区至少每3个月对流动人口开展一次摸底登记与查漏补种工作。
外来儿童与当地儿童、计划内生育与计划外生育儿童,都应享受同等的免疫接种服务。
每次接种后,要填写预防接种证,并交待清楚下次免疫接种地点和时间。
五、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
理条例》,按照《福建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实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对未免疫的儿童要及时进行补种,并办理预防接种证。
六、当儿童迁移或寄居(托、养)于其它地区时,应持《预防接种证》到原负责该儿
童免疫接种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迁出手续;之后,持《预防接种证》再到新迁入或寄居地区的预防接种单位登记,以继续接受各种疫苗的预防接种。
对新迁入儿童,原预防接种卡、证记录有效,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免疫接种。
对无接种凭证的6 岁内儿童,视为未接种,应按国家免疫程序要求进行预防接种,以迁入本地时间为准,1 年内完成基础预防接种。
七、预防接种单位要根据流动人口的从业和工作特点,选择适宜时间和方式通知免疫
服务时间和地点。
每年至少进行 4 次查漏补种活动,要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通知免疫接种的时间和地点。
除实行定时定点免疫接种服务外,要根据流动人口分布与免疫接种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入户接种,在农贸市场、流动人口集居地定期设立固定或流动接种点,适当延长每次免疫服务时间,提高免疫接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