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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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进出管理制度

党员档案进出管理制度

党员档案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党员档案的进出管理工作,规范党员档案的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档案种类和保管范围1. 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档案,培养教育档案,奖惩档案,思想政治表现档案等材料。

2. 党员档案保管范围:包括本单位党员和辅导员档案,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党员档案等。

三、档案室建设1. 档案室应设有专门的保管党员档案的房间,并要装有防火、防潮、防尘、防雷等设施。

2. 档案室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党员档案的整理、存储和借阅工作。

3. 档案室应设置进出记录簿,详细记录每次档案的出入情况。

四、进出管理流程1. 党员档案出借(1) 党员本人申请档案出借需提供理由,并由该支部书记签字同意。

(2) 档案管理员核对党员申请的档案是否符合规定,并记录在进出记录簿中。

(3) 党员离职或退党时,其档案应由本单位党组织出具离职证明或退党申请,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 党员档案归还(1) 党员档案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归还档案室,并由档案管理员验收。

(2) 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归还的同时,应当及时更新进出记录簿,并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五、档案保管期限1. 党员档案应当永久保管,不得随意销毁,仅在出现档案损坏、遗失等情况下,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销毁。

2. 在处理亡故党员档案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确保遗属合法权益和档案资料安全。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销毁、篡改、泄露党员档案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档案管理不当、失误导致档案遗失、损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经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如需修改,须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

2. 如有其他情况未尽事宜,由本单位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以上为党员档案进出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党员档案的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是各单位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录。

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党建档案资料造假,制定如下制度。

一、明确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基本要求,对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字档案资料、图片、音像、实物等进行收集归纳,及时查缺补漏、规范完善。

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切实做到文字档案资料与会议记录相符,与图片音像资料相印证,真正使档案资料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动态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客观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轨迹的重要载体。

二、科学分类归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做好平时资料收集整理,坚持每季度一整理,每半年一汇总,每年一次集中梳理归档。

归档要坚持整洁规范、美观大方的原则,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情况,保证党建资料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三、严格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标准,做到工作台帐和档案管理“四个统一”,即统一文件柜、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封面、统一档案装订,对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梳理、装盒归档。

同时,坚持电子资料录入、汇总,并保证电子资料与书面资料内容一致、同步更新。

四、明确专人负责。

做到及时更新、准确归档,并注意保密。

党建工作资料归档完成后,要统一存放在党员活动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存放安全,确保能够随时调阅。

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查指导。

县局党建办定期对各支部党建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规范管理基层党建工作资料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对基层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县区)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县区)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县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是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随着党员人数的增加和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档案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在县区的党组织中,我积累了以下几点经验:一、建立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制度要想保证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首先要在机构架构上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制定出详细的管理流程和档案存储规范,确保所有党员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加强档案信息储存管理在档案信息储存方面,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将其存放在专用的档案室内,确保资料的安全。

并且可以借鉴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将党员档案纸质材料和电子资料的管理完美结合,做到实时管理、精准备案。

三、定期开展档案检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对于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进度,建立健全党员档案质量评估制度,对质量优秀的档案进行表彰,以激发各级党组织对档案管理的重视。

四、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对于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可以引入系统和软件协助管理,加强管理流程的规范性,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以上是我在县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够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同志们有所帮助。

在未来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为党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五、加强对党员信息的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是不断变化的,例如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这些变化需要及时更新到党员档案中。

因此,对于在职党员,要求其定期将工作单位、工作内容、职称等信息更新,以便更好的跟踪和管理其在组织中的表现。

对于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变化,也要求党员及时通知党组织,并且要及时更新党员档案中的信息。

六、掌握档案管理技术和法律法规知识党组织在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例如《档案法》等相关法律;同时也需要熟练掌握档案管理技术,例如文献检索、处理和整理等。

韩山师范学院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韩山师范学院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韩山师范学院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我院党员管理工作水平,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三条 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由组织部指导监督。

教职工党员档案由组织部负责管理;学生党员档案由各系党总支负责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分类整理。

第四条 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是本系学生党员档案管理责任人,要指定一名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专门负责本系学生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系党总支因工作需调阅本系学生党员档案的,应做好审批登记工作。

外单位需调阅党员档案的,需持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和借阅人身份证,在管理人员查实并登记后,方可就地查阅。

除因工作需要党委组织部调用外,严禁将档案借出带走。

严禁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第六条 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团组织推荐建党对象登记表;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6.政审原始材料;7.党支部政审综合材料;8.个人学习成绩表(学生党员);9.入党对象登记表;10.预备党员考察表;11.转正申请书;12.预备期思想汇报;13.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14.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9、14共10类材料,正式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14共14类材料。

第七条 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要求:(一)总体要求1.需打印的材料均用16K、70g以上的打印纸。

2.按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档案需归档的1—9材料按顺序整理后,在左上角钉上书钉装订成一份,夹在《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转正后,把10—13材料按顺序整理后也装订成一份,夹在《入党志愿书》中。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是各单位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录。

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党建档案资料造假,制定如下制度。

一、明确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基本要求,对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字档案资料、图片、音像、实物等进行收集归纳,及时查缺补漏、规范完善。

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切实做到文字档案资料与会议记录相符,与图片音像资料相印证,真正使档案资料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动态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客观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轨迹的重要载体。

二、科学分类归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做好平时资料收集整理,坚持每季度一整理,每半年一汇总,每年一次集中梳理归档。

归档要坚持整洁规范、美观大方的原则,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情况,保证党建资料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党支部档案管理办法

党支部档案管理办法

党员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发展期间档案工作开始由本支部负责管理,待预备党员转正后, 需要转递为本人人事档案的材料,统一交由直属机关党委保管,我支部党员档案中只保留复制件。

第三条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党员档案分类、内容及目录顺序:(一)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复印件)。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表,主要包括:党支部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情况、党小组或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意见、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意见、培养联系人情况、党支部考察情况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表,主要包括:培养联系人意见、党小组意见、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意见;②发展对象备案报告和名册;③政治审查情况材料(复印件);④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复印件);⑤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考核鉴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①发展党员工作预审报告和批复;②预备党员接收的公示和公示情况表;③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件);④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复印件);⑤预备党员备案报告和名册。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①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②转正申请书(复印件);③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和公示情况表;④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复印件);(六)其他材料:①思想汇报材料;②党员奖惩情况;③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呈批表;④其他需要存入的材料。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五条党员档案保管单位必须按照“一人一袋”的原则,进行整理立卷。

第六条卷内设置应归档的文件目录,按目录顺序逐件编制目录。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篇11、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

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

(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

(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

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3、传递制度。

(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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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下载】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精选word文档(7页)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导语: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档案管理亦称档案工作。

是档案馆(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1、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

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

(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

(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

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1.入党申请书2.自传3.思想汇报4.共青团推优建党对象推荐表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6.业余党校推荐表7.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8.支部政审综合材料9.入党志愿书二、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1.入党申请书2.自传3.思想汇报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业余党校推荐表6.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7.支部政审综合材料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一)组织关系转入:1.教职工党员人事关系转入本单位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2.学生党员考入本学院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二)组织关系转出:1.教职工正式(预备)党员:在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时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学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时,由支部通知毕业生先到所在支部开“党员关系转入、转出、内部调转联系单”、取“预备党员档案”(正式党员档案保存在党委)并缴纳党费,再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每位党员都必须根据《党章》及有关要求按时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缴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按月缴纳的,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2.党员交纳党费时,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

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

3.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应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册,支部每季度上缴一次。

直属支部直接上交党办,院系二级支部先交到总支,由总支统一上交党办,每年12月15日前应交清全年党费。

5.党委收取各支部党费时,需开据“党费收据”给各党支部;党支部收取党费时需在每位党员的“党员手册”中进行登记。

房山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房山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十三条 党员出国出境定居停止党籍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其党员档案 交由区委组织部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工�委要认真核查转入党员的档案材料。从其 他省市、本市内其他区县转入的党员档案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 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必备材料。如党员档案必备材料不齐全� 党�工�委应要求党员补齐相关材料�不能补正的材料�应由党员转出党�工�委出具
处理意见�等材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党 支部对其做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材料、上级党 组织的批复意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及其他有关材 料。
3�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和党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性材料�党员的申请书、党 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党员死亡后的死 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包括出席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共青 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登记表、简历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与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委组织部、区 人事局、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附�1.党员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2.党员档案查�借�阅情况登记表 3.党员档案销毁情况登记表
附件1�
第二十一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 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如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七章 党员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二条 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跨党�工�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应 当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职务变动后�如人事主管部门相应 变动的�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转交。同时�各党�工�委要对党员档案转入、转出 情况进行记录�并分年度存档备查。

浅谈规范管理党员档案的工作措施

浅谈规范管理党员档案的工作措施

浅谈规范管理党员档案的工作措施摘要: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中,党员档案管理能够提高党员管理的效果,加强党组织的建设。

但是在目前的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缺乏规范性的问题,造成党员档案的管理呈现出较大的不足,降低了现实作用。

对于此,需要规范管理党员档案,在工作中发展信息化、专业化、制度化、服务化,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质量。

关键词:规范管理;党员档案;信息化;整理保管前言:党员档案中记录了一名党员入党、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可以直接反映党员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规范管理党员档案能够让“从严治党”政策实效落实,保证党员档案的真实性,解决党员档案混乱,无法推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培训的问题。

针对当前党员档案管理的情况,在规范管理工作措施上需要全面完善,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作用。

一、发展党员档案管理信息化目前党员档案还是以纸质档案为主,保管费用较高,并且为管理工作的效率较低,容易出现档案资料遗失的情况。

在信息时代下,党员档案管理需要发展信息化,建立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共存的方式,提高党员档案查阅的效率,保证保管的效果,建立数据化分析党员档案的功能。

在党员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建立电子档案,通过电子设备将纸质档案收录到数据库中,并建立分级查询方式,让党员档案的查询变得更为便捷,避免纸质档案遗失,党员档案缺少的情况。

信息化党员档案管理利于党员队伍的建设,需要在电子档案中加入考核记录,并与党员培训学习工作进行结合,提高党组织建设的效率[1]。

二、提升党员档案管理专业化党员档案是党组织建设的主要材料,为党员管理提供信息依据[2]。

因此,在党员档案管理中需要提升专业化,使档案内容直接反映党员工作状态,分析党员的思想情况,为党组织管理提供事实依据。

在专业化管理工作中,一要加入政策性的考核内容,对于党员的工作经历、成果做记录,二要体现党员的发展进步情况,注重政治方面的内容。

党组织在专业化管理党员档案的过程中,需要将专业化作为一个标准,重视档案信息的收集和记录,同时要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使档案反映的党员情况真实可靠。

党员档案的管理

党员档案的管理

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的细胞”,做好党员档案信息管理,为党的建设及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1党员档案的重要性党员档案,一般是指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后,逐步形成和积累的一系列与党员本人发展相关的文字材料,是党员身份的标识,是记录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历程变化的重要资料。

它见证了党员思想政治品质的成长过程,记录了党员政治生命的成长轨迹,不仅是党员身份确认的根本依据,也是党员人生经历的重要凭证,更是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中最具价值的原始证明材料。

它对于全面摸清党员队伍现状、规范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保持和发扬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党员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1对党员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日渐减少,但依然有些单位党组织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大多数领导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不了解,很多党员对自己档案也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有的党员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党员档案在哪里。

这说明了人们没有认识到党员档案对于党组织和党员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使得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一直处于被动落后局面。

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2党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

目前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由人事部门保管,发展中或考核期党员档案一般由支部保管,党员档案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者多为兼职人员,有的不熟悉党员档案管理业务,甚至专职党务工作者,也都没有经过专业档案管理方面培训,即使建立了相关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大多不能良好执行,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2.3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

各单位党组织都建立了比较详细的档案管理制度,但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方面依然薄弱。

即使建立也难有人严格执行,依然存在党员档案建立工作中存在后补的现象,如对发展对象补填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时补填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记录等。

使得档案材料中多处时间、培养人等信息前后不一致,或者为了掩饰由于疏忽造成的错误随意勾抹党员档案。

党员档案管理

党员档案管理

党员档案管理党员档案管理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持续了良好的工作格局。

我们以档案达标复查工作为契机,实行目标管理,尽力抓好案卷质量,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特有的作用,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

近年来,我校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力争在新条件、新形势下,使档案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现将近几年来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状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状况我校配备1名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6卷,退休干部档案60份,代管原校办厂职工档案18卷,死亡档案17份。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

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1、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近几年来,我们一向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了归档材料的日常收集和鉴别工作,加强档案资料建设。

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构成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确保归档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对收集上来的干部档案材料,严把鉴别关,到达了干部档案能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干部全貌的要求。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

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到了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层次清楚。

在登记目录方面,采用微机打印目录,统一规格,使档案更加规范、美观。

三是认真抓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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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
二、1.入党申请书
三、2.自传
四、3.思想汇报
五、4.共青团推优建党对象推荐表
六、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七、6.业余党校推荐表
八、7.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
九、8.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十、9.入党志愿书
十一、二、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
十二、1.入党申请书
十三、2.自传
十四、3.思想汇报
十五、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十六、5.业余党校推荐表
十七、6.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
十八、7.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
(一)组织关系转入:
1.教职工党员人事关系转入本单位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2.学生党员考入本学院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二)组织关系转出:
1.教职工正式(预备)党员:在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时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学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时,由支部通知毕业生先到所在支部开“党员关系转入、转出、内部调转联系单”、取“预备党员档案”(正式党员档案保存在党委)并缴纳党费,再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每位党员都必须根据《党章》及有关要求按时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缴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按月缴纳的,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2.党员交纳党费时,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

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

3.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应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册,支部每季度上缴一次。

直属支部直接上交党办,院系二级支部先交到总支,由总支统一上交党办,每年12月15日前应交清全年党费。

5.党委收取各支部党费时,需开据“党费收据”给各党支部;党支部收取党费时需在每位党员的“党员手册”中进行登记。

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以适应新时期党组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是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开始到成为正式党员形成的有关党员个人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四条党员档案由党支部指定专人管理。

积极分子档案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整理,整理完后及时送交党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

积极分子和党员档案均存放在党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处。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党员、积极分子档案相关材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
(三)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四)登记党员的党支部调整等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党员情况;
(六)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十九、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及时收集和整理归类有关档案材料,力争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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