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模板doc资料
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XX国有企业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列举相关经营范围)。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元。
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须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方可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条本公司成功登记后,视为公司成立,享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本公司共有X个股东。
其中,国有企业通过出资方式投资并成为本公司的股东,国有企业所持股权比例不低于X%。
第八条股东根据其出资额确定其所持股份比例。
第十条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享有分配利润等权益。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结合的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是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章程修正案、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应当不少于X人。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具体经营措施、监督公司经营等。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应当不少于X人。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第十五条董事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进行调整和解职。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
第十七条本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本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本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对超支的经济责任人进行追究。
国企合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资公司的组织与管理,明确合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资公司依法经营、稳健发展。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合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研发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合资各方第六条合资公司由[甲方名称]、[乙方名称]等[甲方数量+乙方数量]方共同出资设立。
第七条各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甲方:- 出资额:人民币[甲方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乙方:- 出资额:人民币[乙方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其他合资方出资情况]第八条各方出资应在合资合同签订之日起[出资期限]内全部到位。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由[甲方数量+乙方数量]方委派,每方委派[董事会成员数量]名董事。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乙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甲方/乙方]委派。
第十二条董事会下设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总经理由[甲方/乙方]委派。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依法经营,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制度应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亏损弥补、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决议。
第五章合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各方权利:(一)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分红权;(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三)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第十九条各方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二)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四)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中外合资经营企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中外合资经营企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中外合作交流与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文名称为XXXXXX Limited (以下简称"Company")。
第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万元,其中中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万元,外方注册资本为外币或人民币兑换外币后的等值金额为XXXXX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XX(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六条公司的住所为XXXXXX市XXXXX路XXXX号。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X(中方)和XXXX(外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共同组成。
董事会由中方和外方各派代表组成,代表人员的选任原则、职权、决策程序和签字权限等事项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十条董事会在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通过,其中中方董事和外方董事分别占多数通过。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中方和外方各派代表组成,代表人员的选任原则、职权、决策程序和签字权限等事项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十二条监事会在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议,任何监事对董事会成员的过失、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责任提出质疑和监督。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层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第三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当按照实际出资状况享有相应的投票权和收益权。
国有民营合资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民营合资企业公司章程国有民营合资企业公司章程(企业名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以下简称甲方)与国(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_ 日在中国签订了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情况:甲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国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营公司的宗旨:。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注:根据批准文件填写,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十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认缴情况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数额占注册资本百分比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合计(注:投资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填写上述表格,以文字叙述方式约定认缴情况。
)第十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建立合资企业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资方(以下简称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国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
第六条公司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八条公司的登记机关为_____。
第二章投资方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方为________等方。
第十条投资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出资额计算出各自出资额,作为其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除非经过所有投资方一致同意,否则任一投资方不得将其投资份额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投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每个投资方指派的委任代表组成,各方的代表人数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二)决定公司的投资项目和合同;(三)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依法经营;(五)审议和通过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的预算;(六)解决董事会的事项。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如有需要,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会议。
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长聘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九条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合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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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 国有企业合资公司、、八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共同岀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和管理(上述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岀资方式及股东权利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岀资额及方式、岀资比例: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岀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岀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第九条公司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投资额,由本公司股东按约定方式另行处理。
第十条股东依所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
但对于公司依法可分配的红利按全体股东另行协商确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二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决定;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
第十三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岀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合资公司章程
合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模式和权利义务,规范公司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二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公司名称为XXX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设在合资公司所在地,地址为XXX。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由合资各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出资,出资方式及比例见附件一《合资协议》。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五条公司设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合资各方按照出资比例选任董事。
董事长由合资各方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为XX年。
第六条董事会行使如下职责:(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二)审议和批准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融资等;(三)选任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五)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六)审议和批准重要规章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及赠与、合同等事项;(七)解决合资各方之间的重大争议事项。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七条公司经营管理权属董事会,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岗位。
第八条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经营决策。
第九条公司应及时制作和提供财务报表,报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公司内部管理应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内部秩序良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风险分享第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合资协议的约定进行,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存在亏损的情况下,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三条资本金不再增加的情况下,公司风险的承担应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章:合资解散和纷争解决第十四条合资公司的解散由董事会决定,需经合资各方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合资各方之间的纷争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章程第一章总贝y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T限公司、XX)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XXXt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经营和管理(上述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股东权利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XXXX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XXt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第九条公司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投资额,由本公司股东按约定方式另行处理第十条股东依所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
但对于公司依法可分配的红利按全体股东另行协商确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二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决定;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
第十三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中的“/”部分或者条款中的“/”部分,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一。
三、本公司章程范本正文部分所表述的“注释”部分不属于章程条款,仅为条款使用的具体说明。
四、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或者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二名监事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章程范本中关于董事会、监事会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范围、期限和注册资本第三章股东、出资和股权比例第四章股权转让第五章股东会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总经理第八章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第十章劳动人事第十一章合并与分立、增资与减资、解散与清算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中文名称:【中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全称,邮政编码】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释:董事长和总经理选择其一为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独立于股东各方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条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应当职责明确,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国企合资公司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资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本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合资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英文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合资各方第五条合资公司由中国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中方”)与外商[外商名称](以下简称“外方”)共同投资设立。
第六条中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中方出资额]元,外方出资额为美元[外方出资额]元,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额]元。
第七条合资各方出资方式如下:- 中方以现金[金额]元、设备[设备名称]等实物资产出资;- 外方以现金[金额]元、技术[技术名称]等无形资产出资。
第八条合资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各自出资。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会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董事[人数]名,外方董事[人数]名。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长姓名]担任;副董事长一名,由[副董事长姓名]担任。
第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总经理姓名]担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四章公司经营与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经营宗旨]。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六条公司的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合资期限与终止第十八条合资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合资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合资各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清算。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经合资各方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合资各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中外合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列举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其中:- (外方投资者名称)出资(外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外方出资比例)%;- (中方投资者名称)出资(中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中方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外方投资者名称)和(中方投资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不得非法转让其股权。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不得相互转让股权,但经全体股东同意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第十二条公司增资、减资或者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董事召集,并由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模板经典版6篇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模板经典版6篇第1篇示例: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模板经典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合资公司的优势,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公司为中外合资公司,中方股东为__________,外方股东为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收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公司以经营__________为主营业务,兼营__________。
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争取业绩稳健增长,实现效益共享。
第五条公司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法公平竞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尊重和支持员工的创造性劳动,保障员工的劳动报酬和合法权益,鼓励员工学习和技能提升,为员工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第九条公司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的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
第十条公司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持股比例、分红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等。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维护合资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得以损害其他股东或公司利益为目的行使股东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如有出资额等不对等情况,应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员工和客户等利益。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第十四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执行董事一人。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等。
民企国企合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资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合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终止之日止。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合资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出资第八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比例如下:国有企业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民营企业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十条出资各方应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付至合资公司账户。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出资额不得随意增减,如需增减,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经出资各方一致同意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其中:国有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营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
第十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出资比例较大的出资方推荐。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其中:国有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营企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人。
国资合资基金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资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事项,保障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作。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合资基金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系由(国有资本出资方名称)和(民营资本出资方名称)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住所地为:(公司注册地址)。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六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七条股东出资比例:- (国有资本出资方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民营资本出资方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
第十条股东应当遵守本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公司设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国有资本出资方名称)委派(董事人数)名董事,(民营资本出资方名称)委派(董事人数)名董事。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国有资本出资方名称)委派的董事担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下设(下设委员会名称),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四章经营范围第十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从事股权投资;- 从事资产管理;- 从事投资咨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十八条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本公司财务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十条本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向股东披露。
合资公司章程
合资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和目的1. 公司为一家合资企业,由国内外两个或者多个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以共同经营和分享利益为目的。
2.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XXX(具体业务领域)。
三、注册资本和股东权益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各股东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出资。
2. 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详见附表一。
3. 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分红权和决策权。
四、股东会议和决策机构1. 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股东共同参预。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暂时股东会议。
2. 股东会议的决议需经过股东所持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方可生效。
3.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各股东推荐产生的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董事会的决议需经过董事的多数允许方可生效。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层1. 董事会由不少于X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由各股东推荐产生的董事和由公司内部推选的董事。
2. 董事的任期为X年,连任次数不限。
3. 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推选产生。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六、财务管理和分配政策1.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和报告。
2. 公司每年根据盈利情况进行分红,分红比例由股东会议决定。
3. 公司应及时向各股东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信息。
七、公司管理和监督机制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
2. 公司应设立独立的监事会,由股东推选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3.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规、透明和有效。
八、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
2. 公司解散后,由股东会议决定清算组织,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的建立合资***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制订本公司章程。
其次条合资公司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甲方名称:******地址:*****国籍:******乙方名称:******地址:*****国籍: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公司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爱护。
其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其次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标: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元。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第九条甲、乙方出资如下:甲方出资:***万元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元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第十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一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二条合资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削减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
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全都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董事会打算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1、打算和批准总经理的重要报告;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和安排方案;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4、打算设立分支机构;5、修改公司规章;6、争论打算合资公司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7、打算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8、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9、其它应由董事会打算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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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资公司章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经营和管理(上述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股东权利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XXXX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XX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第九条公司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投资额,由本公司股东按约定方式另行处理。
第十条股东依所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
但对于公司依法可分配的红利按全体股东另行协商确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二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决定;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
第十三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批准公司对外担保、特大对外投资(包括公司的各类对外经营业务,单笔金额万元以上)和资产处理(万元以上)。
(十二)股东所一致确定的其他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六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股东会会议和临时股东会会议。
定期股东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在每年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日的上午九时半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特殊情况下,经代表4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但提前或推迟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定期股东会会议提前或推迟召开时,会议时间、地点及须经定期股东会会议表决的事项或方案等须于7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
任一股东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二十条特别紧急情况下或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会可以经提前一天通知即行召开,但对此,须在股东会决议中加以记录。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须由代表6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参加时方得继续进行,否则自动终止。
第二十二条因公司股东均为法人股东,故各股东均通过各委派一名股东代表(自然人,下同)来行使自己在股东会中的相应权利。
董事会或其他召开股东会的提议人通知到各股东指定的股东代表即视为通知到该股东。
各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的言行后果由各股东承担。
除非本章程特别注明需股东加盖行政印章的事项,股东会决议等应由股东处理的文件经各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签字即产生效力。
各股东可自行更换自己所委派的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的更换自该股东所做出的书面决定送达公司即行生效,而无需其他股东确认,但各股东更换股东代表时均须同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第二十三条股东代表到会即视为代表相应表决权的股东参会。
第二十四条任一股东代表到会后又提前离会时,如剩余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仍超过60%,股东会会议正常进行,否则股东会会议也自动终止。
发生前述情形时,主持人将此情况在会议记录上记录并由其他股东代表签名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第十五条中第(一)、(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职权的行使,应经股东会70%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职权的行使经股东会50%的表决权通过。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方产生效力。
如到会股东代表无正当理由拒不在会议纪录上签字,其他在会议纪录上签字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超过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相应比例时,该决议仍视为有效。
届时主持人应将此情况在会议记录上记录并由其他股东代表签名备案。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其中XXX有限公司委派X人,XXX有限公司委派X人。
各股东对自己所委派的董事均有权自主决定予以更换,该董事更换自选派方做出书面决定即行生效,而无需对方确认。
但各股东选派董事的更换,均须及时书面通知对其他股东。
董事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XXX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之一担任;设副董事长一人,由XXX公司委派的董事之一担任。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决定重大对外投资(包括公司的各类对外经营业务,单笔金额万元以内)和资产处理(万元以内)。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在每年6月份、12月份第三个周日的上午九时半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特殊情况下,经代表三分之二的董事同意,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但提前或推迟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或推迟召开时,会议时间、地点及须经定期会议表决的事项或方案等须于7日前由董事长书面通知各董事。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第三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特别紧急情况下或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可以经提前一天通知即行召开,但对此,须在董事会决议中加以记录。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参加方得召开。
第三十四条董事因故不能到场但事先书面授权其他人代为参加此次董事会议的,由视为其已参会。
如该董事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且既未事先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参会,也未事先通知董事长其不能参会情况的,则在董事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开始的半小时内,经到会董事长(如董事长缺席时,由到会的三分之二董事推荐之董事)以电话方式再次通知该董事时,如该董事口头表示授权其他人、声明同意董事会议继续进行的,则也视为已参会。
但此情况,须当其他到会董事之面进行并电话录音,并由该董事事后补签书面材料。
如该董事既不参会,也不事先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参会,在规定开会时间起算半小时内也联系不上或联系上但拒不口头授权其他人代为参会或不同意会议继续的,则对于该董事这一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视为弃权,由董事长或其他会议主持人纪录在案,并由到会董事签名确认。
届时,如到会董事人数符合第三十三条规定,则会议继续,否则会议取消。
第三十五条除非被视为参会的董事明确授权其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或明确声明弃权,否则仍须将到会董事所做的书面会议决议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传至该董事并由其以有效的书面方式予以表决。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九条第(三)、(四)、(五)、(八)、(九)、(十一)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代理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八条尽管有前述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在董事会召开符合本章程前述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程序召开,且通过决议事项的表决权达到第三十六条规定,那么,即使对该决议事项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董事未在董事会决议中签字,该董事会决议仍然有效,并可直接用以执行决议事项。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经理。
经理可由董事长兼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四十条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