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制作安装合同样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械设备制作安装合同

样本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设备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制作、安装设备情况

双方约定,上述款项为本合同的最高价款(含设备费、备件费、备件安装费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合同履行地:

三、设备制作工期自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

设备安装工期自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正式投入运行时止。

四、制作、安装标准:(具体的安装标准另行签订详细的安装技

术协议)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返馈提供的设备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可操作性与工艺修改要求,并在甲方确认后,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作设备制作安装的依据,甲方不再承担图纸与工艺差错责任。

2.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质量规范、规程和标准。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因甲方图纸存在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情况:如超过合同总价5%甲方承担材料费部分,乙方承担人工费部分。如低于5%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理。

五、随机备件的名称、数量等

注:随机备件应与设备同时交付。

六、结算条款:

双方约定,本合同款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可按制作、安装总费用的 %(支付金额元)在10天之内支付乙方。

2.初验收款:甲方在制造现场初验收合格签字后,甲方可按工程总费用的 %(金额为元)在10天之内支付乙方。

3.验收款:安装完工经一个月试运行,正式办理签字验收合格款到后 10 天内将总费用的 %(金额为元)支付乙方。

4.三包金:上述结算后余下的 %(金额为元)为三包期内的保证金,三包期满后 30 天内付清。三包金根据三包规定和实际三包情况结算。

5.甲方在每笔款项的支付期限内,以支票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有按时付款义务,乙方有义务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付款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如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放弃主张利息等的权利。

七、施工、验收、三包规定:

1.设备运输由乙方负责,于开工前天内将设备通过汽车运输方式运抵安装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

2.设备运抵后2天内,由乙方完成卸货、吊装到位,如果不能按期吊装到位,则工期顺延。

3.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前,必须到甲方保卫部门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办理入厂手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厂内的一切规章制度,严禁吸烟,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罚款。现场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4.施工人员进入甲方现场所需要安装的设备备件和自带的工具等,必须自行保管,丢失或损坏,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应尽量提供存放条件,但不负责保管。

5.安装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由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文件进行施工,其发生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毁损甲方设备和基础设施等,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 %的违约金,并应该承担相应设备及基础设施的损失,同时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7.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如安装完后,性能达不到合同指标的,乙方须负责调试直到符合要求。如调试不达标,每拖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如拖期限超过30 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工程交由第三方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的,应就第三方完成的工作向甲方负责。

八、验收规定:

1.验收参照标准为:见技术协议附件。

2.验收方式为:双方共同参加。

3.设备正式验收时,如有与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或存在瑕疵的,乙方有义务在7日内整改,并须与甲方共同进行再次验收,并作出验收报告。

4.乙方交付设备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所有主要技术资料,包括返回甲方提供的设备图纸与技术资料。乙方采购设备或元器件的说明书、操作指导书、合格证、维修保养单等。如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予接受设备,因此引起的交货迟延责任由乙方承担。

5.其他:

(1)在乙方制造厂初验收:乙方根据验收标准,先对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将报告提交甲方,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初验收,验收合格即签字认可,包装发货。

(2)试运行:试运行期规定为30 天,运行期间甲乙双方作好运行记录,乙方必须配备人员配合验收,经试运行产品质量及设备可靠性和耐久性均达到验收条件,即由乙方提出,甲方组织正式验收。

(3)正式验收:(年月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即签字,验收移交,若检验未达到验收标准,

推迟验收期7天。若乙方在推迟期内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每超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推迟期30天,乙方仍不能达成甲方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退货,并对乙方以违约处理。乙方应将甲方的已付款项一次性退回给甲方,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三包规定:

设备自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12 个月内乙方应负责三包,凡在三包期内因制造安装方面出现的故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6 小时内派人包修,如乙方不按时派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费用从三包金当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继续追偿。包修期外,乙方提供有偿终生服务,零配件优先提供。

十、维修条款:

经乙方安装调试完工的设备,甲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发生设备损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维修。如拖期或不派人维修,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找第三人维修的费用。如以上情况出现二次(含二次)以上,扣除各项费用如还有质量保证金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再支付余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