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的基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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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二、目标和目的1.目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各地不动产数据的统一整合。

2.目的: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的使用效率,方便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为不动产市场和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整合方案1.建立统一标准: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对各地的不动产信息进行分类、编码和命名规范,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建设统一平台:建设一个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平台,各地登记机构将数据上传至平台,经过加工和整合后供各部门使用。

3.强化数据安全: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4.优化数据处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处理流程,提高数据的获取、录入、更新和查询的效率,减少重复劳动和人为错误。

5.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制定数据共享协议,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避免资源浪费和信息孤岛现象。

6.提供数据服务:建立数据服务中心,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动产数据查询和分析的服务,为各类用户提供定制化的数据报告和分析结果。

四、实施步骤1.系统规划和设计: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平台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架构,设计合理的数据模型和数据库结构。

2.系统开发和测试: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系统开发,并进行相关的测试和调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整合和迁移:将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和迁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平台上线和推广:将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平台上线,并向各部门和用户宣传和推广,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5.监管和评估:建立监管机制,对平台的运行和数据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五、预期效果1.提高数据使用效率: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各部门可以快速地获取所需的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2.促进数据共享和共治:各部门之间可以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DOCX 36页)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DOCX 36页)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DOCX 36页)附件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目录1范围72规范性引用文件73术语与定义84总则12 4.1目标与任务124.2基本原则134.3整合流程145工作步骤18 5.1准备工作185.2规范化整理215.3整合关联255.4数据入库276成果检查28 6.1检查方法286.2质量控制要素287主要成果31 7.1数据库成果317.2文字成果32参考文献72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HY/T 123海域使用分类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 district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的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的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的基础作者:王伟英来源:《档案管理》2018年第03期摘要:不动产实体的不可移动性和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的动态性,使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具有复杂的关联性。

文章分别从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和权利归属两个角度,梳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关联关系,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特性;关联;关系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指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1]随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各地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陆续完成,原来分散管理的登记档案也将移交给新组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保管。

由于原登记档案数量大、种类多、管理方式不统一,登记数据和电子档案也分别存在于不同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中,移交后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以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

准确梳理不动产档案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的前提和基础。

本文分别从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和权利归属两个角度,梳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的关联关系,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本文所称不动产仅指土地、房屋;所称不动产登记档案包括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形成的土地登记档案和房屋登记档案(以下简称存量登记档案),以及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从载体形式上区分,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关联性不动产登记档案所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二是不动产的权属状况。

在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中,空间位置固定不变,但街道名称、用途、面积等会发生改变;不动产的权属变化则更频繁,如交易、分割、继承、抵押、查封等。

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发生变化后,权利人应当申请相应类型的不动产登记,随之产生新的不动产登记档案。

先后产生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有着不同的关联关系。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对所有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权属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登记记录,并加以有效保护的制度安排。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是指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整合、管理和利用不动产登记数据而制定的方案。

一、需求分析1.数据整合需求2.数据管理需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管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等要求。

因此,在制定整合方案时,需要考虑数据的存储、备份、恢复、共享等管理需求。

3.数据利用需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利用涉及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多方利益主体。

在制定整合方案时,需要考虑数据利用的方式、范围、权限、接口等需求,以便更好地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

二、整合方案设计1.数据整合架构设计在设计数据整合方案时,可以采用集中式、分布式或混合式的架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架构模式。

同时,需要考虑数据的整合方式,包括数据同步、数据复制、数据交换等方式。

2.数据格式标准设计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重用性,需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包括数据结构、数据字典、数据编码等。

同时,还需要制定数据交换、共享的接口标准,以便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3.数据处理规则设计在数据整合过程中,需要设计一系列的数据处理规则,包括数据清洗、数据匹配、数据合并、数据去重等规则,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需要设计数据校验、数据验证、数据修复等规则,以保证数据的质量。

4.数据管理系统设计为了更好地管理不动产登记数据,需要设计一个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数据的存储、备份、恢复、共享等功能。

同时,还需要设计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以便更好地利用不动产登记数据。

三、实施方案1.系统建设根据整合方案的设计,选择合适的硬件、软件和网络设备,并进行系统的建设和部署。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对数据进行清洗、匹配、合并等处理,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导入和更新在系统建设完成后,需要将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导入到系统中,并确保数据的正确导入。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摘要:在现代社会进步与发展过程中,国家政府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受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其作用价值更为凸显的同时,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需要确保其能够高效有序落实,针对新时期可能出现的各类不适应或者是偏差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复杂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一旦在任何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应注重从多角度进行创新优化,成为未来相关单位的工作重点,具备较高的研究价值。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集约化管理引言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指有关部门对某些固定资产物品进行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其产生、查询和利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当前在房屋交易、住房保障、工商登记、户籍办理、抵押贷款、入学教育等方面均需查询不动产登记档案。

由于跨地区或者不同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信息因数据基础的不同,没有进行全面整合,相关数据没有实现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

有时无法相互确认且保证数据的正确性,业主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到相关信息登记机构查询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或出具相关证明,出现多头跑、来回跑的情况。

如何借助国家大数据信息技术发展平台,加快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在跨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互通共享,为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便利,避免其为利用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而来回奔波,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1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概念1.1不动产登记的概念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来看,不动产一般是指基于性质层面无法进行移动或者移动后对自身价值产生一定影响的物品。

不动产登记是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一系列程序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相关不动产权利和变动情况。

严格来讲,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发挥其经济学价值从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

1.2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分类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档案主要分为9大类: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湖泊、林地、草地、耕地、森林、海域、建设用地、宅基地,这些都是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其中最常登记的物品就是人们的房屋建筑。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数据格式不统一
不同来源的数据可能采用不同的数据 格式和标准,给数据整合带来困难。
数据更新不及时
由于数据更新不同步,可能出现数据 过期或失效的情况。
风险应对策略
建立数据质量检查机制
通过数据质量检查,发现和纠正数据错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完善数据收集和补录机制
针对数据缺失问题,建立数据收集和补录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05
06
共享性: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在 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共享和应用。
02
整合范围与内容
整合范围
空间范围
整合的数据应涵盖城市、县域、乡镇等不同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时间范围
整合的数据应包括过去几年至今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整合内容
土地登记信息
包括土地权属、用途、面积、使用权类型等信息。
房屋登记信息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动产统 一登记对于提高管理效率、保障 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 具有重要意义。
意义
通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 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 展。
数据整合的目标与任务
目标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全面整合和共 享,提高登记效率和管理水平。
任务
梳理和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建立数 据整合标准和共享机制,搭建统一的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计划制定阶段
进行需求分析,明确 数据整合的目标、要 求和实施步骤,制定 详细的实施计划。
数据准备阶段
收集和整理各部门的 不动产登记数据,进 行数据清洗和预处理 ,为数据整合做好准 备。
实施整合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分步 骤进行数据整合,确 保数据转换和整合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动产数据库整合方案--详细

不动产数据库整合方案--详细

1目标与任务1.1目标: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在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1.2任务:1,对土地、房产、森林林木等已有的空间数据、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按各行业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采集、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土地、房屋、林权等已建立好的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位确保数据整合程序规范,成果正确,全程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进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逐级汇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数据整合建库另行规定。

2总体要求2.1完整整合过程中要遵守土地、房屋、林业等数据库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相关数据项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规定的必选项和条件必选项内容完整。

2.2一致在数据整合的过程中不应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改,确保整合前后的数据一致。

在整合过程中明显发现存在错误的,需进行相应修改。

2.3规范依据现行的土地、房屋等数据库标准,对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并规范化。

2.4严格数据整合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要求。

3整合流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建库主要步骤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数据采集及规范化整理、数据整合关联、数据检查和数据入库,指令控制贯串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全过程。

整合流程图如下:图1不动产数据整合流程图3.1整合思路:1,对于已建成的数据库,先依据土地、房产、林业等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后,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映射关系模型,对已有的登记信息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对于已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的,首先对已有的登记信息通过提取、转换、补录等技术方法,建成符合土地、房产等现行标准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集,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经整合后建成符合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目录1. 存量数据整合 (2)1.1目标与任务 (2)1.1.1数据整合目标 (2)1.1.2数据整合任务 (2)1.2总体要求 (4)1.3整合思路 (5)1.4主要技术方法 (9)1.4.1内业属性关联 (9)1.4.2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 (9)1.5工作步骤及要求 (10)1.5.1准备工作 (10)1.5.2数据转换 (12)1.5.3数据整理 (14)1.5.4整合关联 (23)1.5.5数据入库 (26)1.6质量控制 (28)1.7主要成果 (29)2. 成果检查 (30)2.1检查方法 (30)2.1.1随机抽样检查 (30)2.1.2计算机软件检查 (30)2.2质量控制要素 (30)2.2.1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0)2.2.2非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1)3. 成果汇交 (32)3.1目标与任务 (32)3.2汇交方式及程序 (32)3.2.1汇交方式 (32)3.2.2汇交程序 (33)3.3汇交内容及要求 (33)3.3.1空间数据成果 (34)3.3.2属性数据 (34)3.3.3元数据 (34)3.3.4其他数据 (34)3.4数据组织 (35)3.4.1组织单元 (35)3.4.2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35)3.4.3命名规则 (35)3.5质量要求 (35)1.存量数据整合1.1目标与任务1.1.1数据整合目标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目标主要是:(1)支撑业务管理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浅议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管理

浅议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管理

国土资源LAND &RESOURCES38国土资源LAND &RESOURCES标准不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各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已不有土地、房产、林业、农业、异,规范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基本完成,即将全面实行矿产等业务档案。

各级国土管理机况。

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土、住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分散在各关在土地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大量土房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比较规范,信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部门,地管理材料,尤其是在地籍管理工息化管理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而林建立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作中进行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业、农业等部门的不动产档案管理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作为在镇地籍调查以及登记发证,面广量还不够健全,亟待规范管理。

这些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大,涉及到城镇、农村的千家万因素都将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是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管理户,这些材料经过立卷归档,在一革,对不动产档案整合管理等工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对各类个县的数量可达几万卷,甚至上百产生不利影响。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主要万卷,而其载体又是多种多样的,特点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将目前分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录像、散在各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磁盘等。

进行规范管理,以及提出对现有不不动产登记从原来的分散登记动产登记档案进行过渡整合管理的过渡到统一登记的管理模式,涉及土地管理中有些土地业务活动途径,为全面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统面广,影响大,面临各个层面的改历时时间较长,往往跨年度才能完一登记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革与创新。

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不成。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动产登记档案是各管理机关日常活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有的跨动和成果的真实记载,它不仅是房年甚至三四年才能结束。

产、土地、林业、农业等部门管理多年来,由于不动产登记职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分散在国土、住建(房管)、林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是房与地也是全面科学履行职责的重要保业、农业等部门,不动产登记档案产权产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权证、证。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方案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方案

整合范围和限制
整合范围
包括土地、房屋、林地、草地等各类不动产权益登记信息,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交易等信息。
限制
在整合过程中,应尊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考虑到不同地 区和部门之间的差异,应合理确定整合范围和标准,避免过度整合导致的信息冗余和冲突。
02
数据库整合技术方案设计
案例一:某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
项目背景
某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散在多个部门和机构,导致数据不统一、查询困难。为了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性,需 要进行数据库整合。
技术方案
采用ETL(Extract, Transform, Load)工具,从各个部门和机构抽取数据,经过清洗、转换和加载,整合到一个中心 数据库中。同时,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迁移和转换
数据迁移策略
确定从旧系统迁移到新系统的数据范围、频率和方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数据转换工具
选择或开发适合的数据转换工具,以处理数据格式、数据类型和数据结构的转 换。
数据清洗和整理
数据清洗规则
制定数据清洗规则,包括去除重复数 据、处理缺失值、异常值和格式错误 等。
数据整理流程
合规性审查
对数据库整合方案进行合规性审 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
02
法律咨询和援助
03
合同审查和管理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援助,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数 据库整合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对涉及数据库整合的合同进行审 查和管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降低法律纠纷和合规风险。
06
数据库整合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准备相关工具和环 境。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doc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doc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第1条按照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房地产登记数据集成技术方案的建设目标和任务1.1保留和批准原部门形成的调查结果。

初步调查和变更调查涉及的房屋、土地、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海洋等。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现行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房地产登记数据库集成技术规范、房地产权属调查技术方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集中统一调查,按照空间位置关系和统一标准紧密集成,消除各种数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各种数据之间的联系,形成统一的房地产权属“一张图”。

实现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海洋、承包经营权空间数据和注册业务数据、文件数据的一体化存储,从而实现地图、属、文件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

1.2建设任务是基于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房地产登记数据库集成技术规范和房地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房地产权利清查技术方案。

对房屋清理、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海洋等原有房地产登记数据库进行清理整合。

空间数据元素、数据格式、属性内容被清理和集成。

建立符合数据分层、属性标准等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为房地产登记及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持和数据服务。

1、对于已建立的房地产登记相关数据库,可以根据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映射关系模型,经过补充和完善,可以形成符合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对于现有的房地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按照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提取、转换、补充房地产登记信息,建立符合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3、如果没有电子数据,只有房地产登记纸质文件,则按照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输入数据,建立符合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现状分析2.1业务分析房地产的统一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以及拟纳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现有的注册企业基本上都出台了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相关的注册工作。

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土地权属审查、登记、发证等步骤。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doc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doc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第1条按照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房地产登记数据集成技术方案的建设目标和任务1.1保留和批准原部门形成的调查结果。

初步调查和变更调查涉及的房屋、土地、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海洋等。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现行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房地产登记数据库集成技术规范、房地产权属调查技术方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集中统一调查,按照空间位置关系和统一标准紧密集成,消除各种数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各种数据之间的联系,形成统一的房地产权属“一张图”。

实现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海洋、承包经营权空间数据和注册业务数据、文件数据的一体化存储,从而实现地图、属、文件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

1.2建设任务是基于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房地产登记数据库集成技术规范和房地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房地产权利清查技术方案。

对房屋清理、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海洋等原有房地产登记数据库进行清理整合。

空间数据元素、数据格式、属性内容被清理和集成。

建立符合数据分层、属性标准等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为房地产登记及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持和数据服务。

1、对于已建立的房地产登记相关数据库,可以根据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映射关系模型,经过补充和完善,可以形成符合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对于现有的房地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按照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提取、转换、补充房地产登记信息,建立符合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3、如果没有电子数据,只有房地产登记纸质文件,则按照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输入数据,建立符合房地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现状分析2.1业务分析房地产的统一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以及拟纳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现有的注册企业基本上都出台了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相关的注册工作。

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土地权属审查、登记、发证等步骤。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篇一: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1建设目标与任务1.1建设目标按照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保留和认可原有各部门已形成的调查成果,对涉及到初始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海洋等,统一按照目前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有关标准和规范,通过集中统一的调查,按照空间位置关系和统一标准紧密整合,消除各类数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形成统一的不动产产权产籍“一张图”,实现房屋、土地、林地、草地、海洋、承包经营权空间数据和登记业务数据、档案数据的一体化存储,以达到图、属、档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

1.2建设任务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不动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清理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海洋等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其空间数据要素、数据格式、属性内容等进行清理整合,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数据分层及属性标准等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

1、对于已建成的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数据库,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映射关系模型,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对于已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的,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提取、转换、补录不动产登记信息,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3、对于没有电子数据只有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的,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录入数据,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现状分析2.1业务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以及将纳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现有的各种登记业务基本上都出台了登记办法,对登记的相关工作做了明确规定。

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方案

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方案

1.3建设内容1)土地、房产等已有的空间数据、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按各行业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采集、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即建立原始库。

以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的最小单元为单位对存量数据进行整理,通过对已有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登记簿、权籍图等信息的梳理和整理,形成包括空间权籍图、登记簿和登记档案等内容的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整理成果,登记数据整合过程中发现登记信息存在错误的需进行不动产权属核实。

根据最新设计的不动产登记簿数据描述要求,考虑到数据完整性、权利继承性和以“宗地”为底盘等管理因素,将原来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规范化封装整理,形成全面、规范、电子化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即原始数据库,包括土地登记数据集和房产登记数据集。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土地、房产等已建立好的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1)整合关联①数据整合整理现有空间数据,结合档案、城镇二调数据、日常变更数据等进行图形整理,通过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进行图层合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空间数据以及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空间数据统一编码;通过对整理后的非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归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相符的不动产登记簿。

②信息落宗将整合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关联,形成用宗地编号把宗地和不动产单元进行关联,用不动产单元编号把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关联,用业务号实现不动产权利和登记过程的关联,最终形成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关联,历史和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对无空间数据(宗地和自然幢),有档案数据和登记数据的不动产登记单元,此项目任务包括测量此类宗地或自然幢空间数据,负责将补充规范的、标准的宗地或自然幢空间数据导入权籍数据库中,并进行关联。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2014年8月15日,我国首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一年来,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整合、职责整合、登记程序整合以及登记信息查询等问题的关注较多,但却鲜有论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问题。

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问题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登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登记信息能否方便查询,相较机构、职责的整合,档案整合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必要性1.整合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18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条例》第11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

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资料均应当由登记机构保管、利用。

2014年1月,中央编办发布的《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特别强调,“要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等具体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物权登记离不开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物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登记机构登记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和申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

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动态管理的工具,同时也是开展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基础和依据。

浅议不动产登记档案有效整合管理

浅议不动产登记档案有效整合管理

浅议不动产登记档案有效整合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档案信息服务作为档案部门肩负的职责,理应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特有优势,通过不断改进档案信息服务方法、增强档案信息服务力度,达到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档案信息需求,创新档案信息服务模式的基本目的。

标签:不动产登记档案;有效整合管理引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更加完善。

现阶段,我国对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统一整合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这一管理方案已经逐渐开始在我国全面施行。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有效整合不动产登记的工作职责,建立起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还能够提升不动产登记的管理效率,使不动产登记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1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重要性原本的不动产登记是进行分散登记的,现如今,已经由此种登记方式转为统一登记的管理模式。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涉及面广,具有很大的影响力,需要对诸多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不动产登记档案涉及房产、土地、林业等部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

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工作来说,其工作的开展具有科学依据,按照我国《物权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是由登记机构对其进行统一管理的,相关部门需要对这些档案进行永久保存,因此,在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整合时,应该根据原有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重建,并且要以法律法规对登记资料进行规范。

而且,物权登记需要以档案为依据,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由登记部门出具,是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实时动态管理的重要工具,是进行不动产物权登记的重要基础条件。

另外,想要做好便民服务,也离不开档案。

不动产登记档案作为物权归属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为物权归属提供证明,对人们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同时,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还可以进行统一利用,方便人们查询,降低群众负担。

2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长时间以来,由于不动产登记义务分散在国土局、房管局、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行政部门,导致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出现诸多问题。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MODERN ENTERPRISE CULTURE管理方略MEC 842020.7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与整理朱梦嘉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7-084-02不动产产权档案在进行登记时包含了专业性、动态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多个特点,其具有的法律效应是其他档案登记无可比拟的。

有效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能够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管理来说有积极的意义。

随着我国近年来市场的变化,不仅转让和购买业务增多,其中存在的租赁以及各种商业活动层出不穷,所以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意识到不动产档案登记的重要性,应用合理的管理,对档案进行有效的收集与整理,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不动产管理质量,使档案发挥其真正的效益。

但登记的过程由受理开始,直接贯穿于档案应用的每一个过程中,无论是审核、登簿还是发证,只要是涉及到不动产档案变动的工作,都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由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归档,并制作这一项步骤的相关登记材料,向下一个步骤进行移交,按照各项交接手续进行操作,这样能够保证档案生成的规范性[1]。

一、房屋登记档案的收集范围(一)申请表以及不动产产权的变化不动产产权在发生变化或者消灭时,都应当由相关工作人员对步骤进行记录不动产权的所有人,在提交申请后,由相关工作人员记录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根据其档案的变更需求对其进行合理合法的不动产权登记,同时还需要记录经公证的各种授权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

(二)房屋登记档案的登记内容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与调查时,涉及到的文字材料和图表材料较多,这些材料都需要满足结论性材料的特点。

工作人员在进行登记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提供的各种材料种类应当齐全,并且能够真实反映不动产的归属、变动的情况,所以在进行材料登记时,应当保证证件齐全,其中应当包含不动产的平面示意图、权籍调查表、面积计算表以及协议书和审核表等多项材料。

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与整理摘要: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收集和整理是不动产档案整个管理工作的基础,要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系统、齐全,使档案真实地记录和反映物权状态,就必须不断加强基础环节的工作,只有提高收集和整理工作的质量才能保证档案的有效利用,才能体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服务功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更好地发挥房产档案的作用。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引言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对其进行信息化管理也是当前的发展趋势。

这一技术的开展不仅有利于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并对人们有很大的益处。

虽然目前我国的信息化档案管理技术还存在这一些不足,但是只要依照本文阐述的相关措施进行改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深化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管理,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提供优质的服务。

1当前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相关特点的论述1.1唯一性特点首先,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而言,需要从客观角度出发,在特定的范围内或者根据不动产物权情况进行分析。

与此同时,还需要对不动产物权范围内的素材提供相应的证明,从而确保不动产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不仅如此,由于不动产物权自身有着单独性的原则思想,因此需要在所属范围进行工作,简单来讲是有关部门对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有着一定的规划性和保管性。

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需要对物权和其他权利制定一个简单的等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不动产物权属性的变化效果,进而准确体现出来,最后确保物权交易的科学性。

1.2法定性特点面对不动产登记档案来讲,档案是国家直接授权,而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有关部门根据规定或者是在特别的过程中执行的。

从本质上可以看出,我国物权法规定在运行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需要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提前制定出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流程。

同样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档案自身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手段,而物权在运行过程中档案还需要具有实际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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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的基础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指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1]随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各地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陆续完成,原来分散管理的登记档案也将移交给新组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保管。

由于原登记档案数量大、种类多、管理方式不统一,登记数据和电子档案也分别存在于不同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中,移交后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以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

准确梳理不动产档案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的前提和基础。

本文分别从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和权利归属两个角度,梳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的关联关系,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本文所称不动产仅指土地、房屋;所称不动产登记档案包括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形成的土地登记档案和房屋登记档案(以下简称存量登记档案),以及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从载体形式上区分,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关联性不动产登记档案所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二是不动产的权属状况。

在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中,空间位置固定不变,但街道名称、用途、面积等会发生改变;不动产的权属变化则更频繁,如交易、分割、继承、抵押、查封等。

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发生变化后,权利人应当申请相应类型的不动产登记,随之产生新的不动产登记档案。

先后产生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有着不同的关联关系。

在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中,记录和反映不动产当前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和受限制情况的档案,属于现势档案;其余的均属于历史档案。

部分不需要永久保存的登记档案,从其转为历史档案的时间算起,达到规定年限后即可按程序销毁。

2 基于不动产自然状况的关联关系以一套常见的普通商品住房a(以下简称住房a)为例,假如a位于××小区1号楼一单元5010室,以a为参照物,相关不动产与a的关联关系有三类:坐落关联、相邻关联、变化关联。

其中坐落关联和相邻关联可统称为空间关联。

2.1 坐落关联。

坐落关联是不动产之间最基本、最直接的关联关系。

与住房a直接相关的不动产为:××小?^1号楼(为方便表述,以下称之为A-1楼);1号楼所在的宗地(为方便表述,以下称之为宗地A)。

这三者就像父亲、儿子和孙子的关系,先有宗地,再有楼幢,然后有房。

这三者的登记档案也有着最紧密的关联关系:住房a的登记档案与A-1楼的登记档案互为关联卷,A-1楼的登记档案与宗地A的登记档案互为关联卷。

如果是独栋住宅,则只有楼幢与宗地的关联。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土地登记职能在国土资源部门,房屋登记职能在房管部门,相应的登记档案也分别在两个部门管理。

本来存在紧密业务关联的两个登记机构和两个档案管理机构之间,实际工作中联系沟通很少。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屋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

登记机构在对住房a一类不动产进行登记时,首先要通过查阅原有的登记档案和地籍图,明确该不动产的坐落关系,并进行“落宗”,做到房落幢、幢落宗、宗落地,实现每一套房、每一幢楼、每一块宗地的准确定位。

近两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常发现部分“有房无地”“房地不照”的情况,即:有的房屋只办理了房产证,却没有办理土地证,甚至该房屋所占用土地根本就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有的虽然“两证”齐全,但房屋登记档案中记载的土地信息与土地登记档案中同类登记信息不一致。

这种情况导致一部分房屋无法顺利“落宗”,这也正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很多地市“办证慢、办证难”的根本原因。

与之相反,部分房屋虽然仅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但却通过查找所在楼幢和所在宗地的登记档案,确定了自己的“身份信息”,能够顺利“落宗”,办理不动产登记。

2.2 相邻关联。

相邻关联是不动产之间间接的关联关系。

与住房a相邻的不动产包括:××小区1号楼上a以外的其他房屋;1号楼所在宗地上的其他楼幢;××小区的其他宗地(该小区占用一块宗地以上的)。

如果把坐落关联的不动产比作“父、子、孙”,那么相邻关联的不动产就像“兄、弟、叔、伯”,他们与“父、子、孙”同处于××小区这个大家庭里。

宗地图和楼盘表是反映不动产相邻关系最直观的图表,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中处于各类关联关系的中枢地位。

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以宗地图和楼盘表为基础,分别建立起各类信息数据的准确关联,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电子档案的快捷查询。

在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管理中,可以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楼幢+房”为构架确定分类方案、上架摆放方法,方便手工查找;也可以以“年度+登记类别+流水号”为构架分类、上架,然后再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楼幢+房”为构架编制检索工具,提高手工检索效率。

另外,以住宅小区形式建设的不动产,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2]如果要了解住房a对所在小区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状况,仅从住房a的登记档案中无法查到有关情况,需要查阅与其相邻不动产××小区1号楼或者其他楼幢的登记档案。

2.3 变化关联。

自然状况的变化关联也是不动产之间重要的关联关系。

不动产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或灭失的情况主要有:行政区划调整;界址、面积变化;街道名称、门牌号变化;用途改变;翻建、改建、扩建等;拆迁改造灭失等。

当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发生变化后,依照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形成新的登记档案,该案卷与变更前的案卷互为关联卷。

因申请有误或登记机构失误导致不动产自然状况登记记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登记机构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办理不动产更正登记,更正登记前后的档案也互为关联卷。

3 基于不动产权属变化的关联关系不动产作为当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财产,大多数会经历转让、变更、抵押、赠与、继承、注销等权属变化。

不动产权属变化以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变化为主线,以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在现势状态下发生的其他权属变化或受限制情况为支线。

不动产权属变化的主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等,相应登记(注销除外)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所产生的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永久。

不动产权属变化的支线:不动产抵押权或地役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等,以及查封不动产、对不动产登记内容的异议,相应登记(注销、查封、异议除外)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所产生的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定期。

不动产权属每发生一次变化就会产生一份新的登记档案,这些档案真实记录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变化、流转过程,形成了一个个完整的、上下关联、左右关联的信息链。

3.1上下关联(也称纵向关联)。

上下关联是不动产权属主线变化产生的关联关系,以权利主体或权利内容的改变为特征,呈单线延伸态势,直到不动产消灭。

还以住房a为例,假如权利人张三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该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转让给李四,后李四又出售给王五,最后因城市改造,该房屋及其所在楼整体拆除。

那么,因住房a权属变化而产生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宗地A登记档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1号楼登记档案→权利人张三住房a登记档案→权利人李四住房a登记档案→权利人王五住房a登记档案→权利人王五住房a注销登记档案。

上述关系链中,每相邻上下两手档案互为关联卷。

在传统管理方式下,为方便查找,上述档案被存放在一起,使用一个档案号;甚至从权利人张三住房a登记档案开始,之后产生的档案均要与原档案合卷。

随着信息技术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运用,上述档案均可以单独立卷,也可以按其产生的时间先后,编制不同的档案号、存放于库房的不同位置,只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其关联关系,即可快速查找到其存放位置。

有条件的还可以将数字化后的电子档案导入系统,实现挂接、融合,查询利用档案则无需再调取原件。

3.2 左右关联(也称横向关联)。

左右关联是不动产权属支线变化产生的关联关系,可同时存在多个关联关系,且只能在不动产权利现势状态下存在。

比如,当住房a的权利人?檎湃?期间:张三以该不动产抵押贷款,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随后因担保范围发生变化又办理了抵押权变更登记,还清贷款后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先后产生一组、3卷登记档案;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到期后该登记失效,产生一组、2卷登记档案;曾被某法院查封,后又解除查封,先后产生一组、2卷登记档案。

上述关联关系的产生存在不确定性,或没有,或一种,或多种,多种可同时存在。

相应的,与权利人张三住房a登记档案存在关联关系的档案,或没有,或一组,或多组n卷。

4 结论在全面准确梳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关联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不动产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将原来分散的登记业务数据、空间数据和档案数据统一整合到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

在不动产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过程中,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分别按空间位置和权属变化建立起正确的关联关系,将纸质档案经过分类整理、扫描入库、关联挂接,建立起关联正确、信息齐全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实现省、市、县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对接,最终实现全国一个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张不动产产权产籍大图的管理模式,真正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各类信息数据、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快速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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