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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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鄂政发[2012]106号•【施行日期】201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2〕10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要求以及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对本地区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的定位和边界、发展目标和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省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1日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第二节综合评价第三节主要问题第四节面临挑战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一节开发理念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第三节开发原则第四节重大关系第三章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第一节主要目标第二节战略任务第三节未来展望第四章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第一节区划方案第二节重要指标统计分析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第一节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第二节管制原则第三节近期任务第八章能源与资源第一节主要原则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九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区域政策第二节绩效考核评价第十章规划实施第一节职责分工第二节实施机制附件1:湖北省禁止开发区名录附件2: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附件3:附图序言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山地平原兼有,气候温暖湿润,土地类型多样,国土空间自然禀赋优势突出。

98号文(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

98号文(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98】号公用所矿山组2010-7-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1999年4月19日国土资发[1999]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资源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的管理,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以下分别简称《编写内容》和《审查大纲》),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采矿权申请时,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保证开发利用方案编写的规范化和审查工作的质量,严格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出最大的资源效益。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后,凡新建矿山申请采矿权时,申请人必须按《编写内容》的要求编报开发利用方案,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按《审查大纲》的要求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其作为采矿权授予中必经的、重要的程序,纳入采矿权审批的内部管理责任制中。

开发利用方案若包括在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之中,不应影响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开发利用方案的专门审查。

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中加强此项工作,审查工作可委托给有一定技术力量的机构或有设计资格的单位代为组织,由其聘请熟悉地矿行政管理、熟悉地矿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经验的地质、采矿、选矿等方面专家承担具体的审查论证工作。

三、承担审查工作的机构对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审查意见(附:参加审查的专家名单,并由本人签字)。

审查意见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审定。

审查不合格或经限期修改仍不合格的开发利用方案,登记管理机关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一、概述(一)项目名称、隶属关系及矿山位置。

1、项目名称、隶属关系。

2、项目位置、交通、地理概况;插图:交通位置图或交通位置示意图。

3、项目建设外部条件及开发现状。

如:为正在生产的扩层扩界或资源整合矿山,应说明矿山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建设(承办)单位概况及企业性质。

(二)编制依据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实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矿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与预测(一)该矿产在国内外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外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二)产品价格分析1、国内外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一)矿区总体概况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二)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3、矿山资源储量情况。

4、对地质勘探报告的评述。

四、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一)开采方案1、开采范围、可利用资源储量和采出资源储量确定根据地质报告提交并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地质资源量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确定可利用的矿体,同时说明不可利用矿体及其不可利用原因。

最终确定可作为设计的地质资源量和可以采出的地质资源量。

对有共生和伴生的矿产,必须体现综合开采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1)可能达到的建设规模。

(2)推荐规模方案的简要论证(两个以上方案比较;确定的生产规模大于等于对不同矿种规定的最小生产规模)。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2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2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各地质勘查单位、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为有效掌控资源家底,夯实矿政管理工作基础,推进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矿床工业指标管理(一)实行矿产勘查过程中矿床工业指标差别化管理。

1.各个勘查阶段,均须直接参照相应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下限值圈算资源量,以掌控资源家底、实施资源资产化管理。

2.详查、勘探阶段,可根据矿区实际,采用具体矿床工业指标圈算资源储量。

(1)采用的工业指标在一般工业指标区间范围内的,勘查单位应按照矿体形态较完整、资源利用率较高、技术经济效益较好的原则,经过多方案试圈比较,确定具体指标参数,并在储量报告中专章论证说明。

(2)采用的工业指标高于一般工业指标的,应按照前述原则,由勘查单位通过多方案试圈比较,提出矿床工业指标建议书;由投资方委托矿山设计单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矿床工业指标推荐书。

矿床工业指标建议书及推荐书作为储量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评审备案。

3.圈算资源储量的矿床工业指标低于一般工业指标的,矿业权人或投资方须出具单位盖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的风险自担承诺书,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必须在评审意见书中明确提示投资风险;相关的矿业权发生转让时,受让方须出具单位盖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的风险自担承诺书。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7.03•【文号】自然资办发〔2024〕33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内容,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绿色开发,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主矿种变更、开采方式变更的,应按照《编制指南》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

二、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工作由具有相应采矿权出让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可委托给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组织审查。

开发利用方案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查结果(专家审查意见、审查专家签字名单等)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审查工作的管理,审查单位应明确审查程序、审查制度、审查人员及专业等,聚焦矿区范围科学合理设置、资源合理开采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把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效率。

四、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矿种的采矿权,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拟申请的采矿权矿区范围是否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禁止限制区域以及与其他矿业权重叠等情况协助核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提高核查效率,及时反馈核查意见。

五、采矿权申请人对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质量和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标注密级。

六、各地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和审查要求;地热、矿泉水等流体矿产及海砂的开发利用方案可参照本《编制指南》另行制定。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鄂自然资函【2020】594号•【施行日期】202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59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加强对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根据《〈湖北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省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可直接向省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反馈。

附件: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11月25日附件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法》法定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和指导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参照《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特制定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

一、总体要求矿产资源规划是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协调解决资源保障、配置、综合利用、管理和矿区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明确布局安排和准入要求,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地方矿业发展,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提供依据。

湖北国税公告2012年第4号-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湖北国税公告2012年第4号-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公告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现将《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予以发布,从2012年1月1日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163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按《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按本规程执行。

第三条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即征即退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凡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第四条纳税人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资格,应填写《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同时报送下列资料:(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务资格认定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生产能力、经营规模、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额、利用资源名称、利用资源主要购进单位等。

(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关专项资料。

资料具体情况分产品项目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申报资格认定及退税专项资料一览表》(见附件1)。

第五条办税服务厅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申请资料。

资料不全的,要求纳税人补报。

资料齐全的,将相关资料移交税源管理部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2.05•【字号】鄂土资规[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土资规[2009]1号)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矿业权,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促进我省矿业经济发展,根据《矿产资源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国土资源厅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二○○九年二月五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矿业权,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促进我省矿业经济发展,根据《矿产资源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一)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分别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从事地质调查的,应向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

严禁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以采代探。

(二)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条件。

探矿权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探矿权申请人不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需聘请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并开展地质工作。

采矿权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三)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具备与申请勘查、开釆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探矿权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银行提供的资金证明不得低于申请项目勘查实施方案的第一勘查年度资金投入额,同时不得低于勘查实施方案投资预算的三分之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一、概述(一)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应说明矿山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编制依据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一)该矿产在国内外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外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二)产品价格分析1、国内外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一)矿区总体概况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二)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3、设计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4、对地质勘探报告的评述。

四、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一)开采方案1、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可能的建设规模(两个以上方案比较);——推荐规模方案的简要论证;——可供选择的产品方案;——推荐产品方案简要论证。

2、确定开采储量——采矿权人在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的矿区范围内,根据矿床赋存条件、勘探程度,并考虑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的要求,结合矿石品位变化,对开采品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开采矿体的最低品位,在此基础上,圈定矿体,并确定开采对象。

有共、伴生矿产的,必须体现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原则。

3、矿床的开采方式。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对矿床的开采方式进行分析研究。

对于采用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优势不明显的矿床,应进行开采方式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佳方案。

当采用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时,应确定二者的合理分布界线及阐明其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互相关系。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15•【字号】鄂政发〔2015〕60号•【施行日期】2015.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5〕6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的精神,现就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坚持把惜“金”如金、生态开发、绿色发展,作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全面统筹矿产资源“管、探、采、加、用”全过程管理,从严管理、适度开发,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既保障科学发展,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和改善民生,实现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科学统筹矿产资源规划(二)编制实施好矿产资源生态开发与保护规划。

编制和实施好国家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湖北省“十三五”矿产资源生态开发与保护规划。

坚持生态开发、保护优先、节约利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发展方向,实现矿产资源规划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统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分区分类管理和总量调控,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不断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与结构。

(三)严格准入管理。

实行矿产开发利用社会经济效益、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绩效综合评估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交通设施、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森林(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旅游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区域或者生态敏感区域范围内开发矿产资源。

除开采地热、矿泉水外,不得在重要城镇、重点景区周边新设采矿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一、概述(一)矿区、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如为改扩建矿山,应说明矿山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编制依据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如矿山总来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一)该矿产在国内外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 国内外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二)产品价格分析1.国内外矿产品价格现状。

2. 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一)矿区总体概况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 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 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二)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3. 设计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4. 对地质勘探报告的评述。

四、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一)开采方案1.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可能的建设规模(两个以上方案比较);?推荐规模方案的简要论证;?可供选择的产品方案;?推荐产品方案的简要论证。

2.确定开采储量。

?采矿权人在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的矿区范围内,根据矿床赋存条件、勘探程度,并考虑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的要求,结合矿石品位变化,对开采品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开采矿体的最低品位,在此基础上,圈定矿体,并确定开采对象。

有共、伴生矿产的,必须体现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原则。

3.矿床的开采方式。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对矿床的开采方式进行分析研究。

对于采用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优势不明显的矿床,应进行开采方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佳方案。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1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1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既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又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审批范围(一)凡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导致一定范围内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矿产资源。

上述一定范围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及其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相互影响范围,统称建设项目压覆范围(或建设项目保护范围)。

(二)建设项目压覆范围与矿业权范围交叉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建设单位提供有乙级以上资质的相关单位出具的论证意见和安全监管部门批复,以及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包括互不影响、互不追责及由此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内容的协议,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可不作压覆矿产资源处理。

(三)矿山企业在其自身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四)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磷矿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家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二、严格审批权限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按照被压覆矿产资源的种类和规模,划分审批权限。

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

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第一篇编制说明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本指南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为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依据。

在编制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时要做好与开发利用方案的衔接。

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

采矿权申请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时,要强化质量把关,确保方案内容真实、客观、全面、规范。

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承诺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在''坚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原则''基础上,根据资源赋存、地质背景、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采矿权人在开采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综合开采、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但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信息及承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信息及承诺书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综合信息表XXXX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格式要求(一)封面格式矿山名称(注:小一号宋体,与申请采矿登记矿山名称一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注:一号黑体)采矿权申请人名称(注:二号宋体)20×X年X月(注:二号宋体)(二)库页格式矿山名称(注:小一号宋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注:-号黑体)编制单位:XXXXX(注:以下为三号宋体)法定代表人:×××总工程师:XXX项目负责人:×××注:加盖采矿权申请人、编制单位公章,如有其它信息可适当增加、增页。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1一、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工作的目的意义1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权限划分2第二部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程序及要求2一、申报和受理审查31、必须提供的资料:32、受理审查要点4二、审查和备案5(一)对审查专家组的要求5(二)审查依据6(三)审查职责6(四)方案审查规则7(五)审查要求8(六)审查会8(七)方案修改9(八)送管理部门备案10第三部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要点10一、对目的任务的审查10二、开采储量确定的合理性审查10三、矿区地质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审查10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审查11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审查12六、矿区土地复垦的审查12七、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的审查13第四部分备案程序及要求13一、备案申报材料13二、备案审查13附件1 编写提纲15第一章前言18第一节任务的由来与目的、任务18第二节编制依据19第三节编制工作概况及方案适用年限19第二章矿山基本情况19第一节矿山概况19第二节矿区地质20第三节矿山土地利用现状21第四节矿山地质环境22第三章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24第一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24第二节矿区总体部署方案24第三节建设方案24第四节矿床开采26第五节选矿方案27第六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28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及土地复垦方案29第一节矿产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造成的影响29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修复30第三节土地复垦33第五章投资估算与进度安排35第一节矿山开发必要性分析36第二节矿山开采方式和利用方向可行性分析36第三节投资估算36第六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37第七章结论与建议39附件2 审查申报表46附件3 承诺书47附件4 受理与安排表 48附件5 审查意见书49附件6 审查意见书备案的报告 53附件7 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54《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试行)为适应贵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引导传统矿业转型升级,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意见
四、严格矿业权审批,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九)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根据矿产勘查开发合理布局、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经济实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拥有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持有矿业权的数量、占有矿产资源储量要与其从业能力、资信以及发展需要相适应。
(十八)增强科技支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人才培养,实施地质科技人才战略,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的激励新机制。开展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成矿规律研究,开展低品位矿、难利用矿及尾矿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大力推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深加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水平。
五、强化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十五)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管。加强矿产督察管理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日常监管,明确监管任务,规范监管程序,认真开展资源勘查开采年度检查,组织矿产督查员开展大中型矿山企业及重点地质勘查项目的驻点督查;建立矿业权人诚信档案,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矿产资源勘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核定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强化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促进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六)支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加快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以自有探矿权等资产和资本参与国家出资的地质找矿项目,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研究制定国有地勘单位参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分享收益的具体办法;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转让探矿权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增国家资本金等相关手续;鼓励地勘单位与有实力的大企业及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突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国有地勘单位地质找矿的主体地位,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运行的衔接机制,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3•【字号】鄂自然资办函〔2024〕158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15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落实党中央全面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工作有关要求,加快构建常态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机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9号)要求,就202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工作对象。

以生产矿山(上年度生产时间6个月及以上)为基本调查单元,开展全省有正常生产矿山的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数据调查。

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绿色矿山名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等为基础,以生产矿山为基本调查单元,全面准确获取生产矿山的开采、选矿、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以及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

2.数据核查。

充分结合勘查开采信息管理抽查核查工作开展调查评估数据质量核查,重点对矿山企业填报指标超高值或超低值、信息异常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针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关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组织专项检查。

3.评估论证。

以国家发布的“三率”标准一般指标为评估基准值,以原始数据为矿山“三率”实际值,采用“标准值”法对矿山和地区两个维度开展开采水平、选矿水平、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及特征指标评估。

同时结合地区矿种特点、区域资源分布和生产实际等因素,赋予开采水平、选矿水平、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及特征指标不同的权重,“三率”指标得分占调查评估总值的80%,特征指标得分占调查评估总值的20%,评估不同矿山企业、不同地区的开发利用水平。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高磷铁矿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高磷铁矿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高磷铁矿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11.16•【字号】鄂土资规[2012]1号•【施行日期】2012.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高磷铁矿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鄂土资规〔2012〕1号)宜昌市、荆州市、恩施州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全省高磷铁矿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矿高磷铁矿开发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1〕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高磷铁矿矿业权布局管控(一)新立高磷铁矿矿业权,应严格执行《湖北省鄂西高磷铁矿矿业权设置方案》。

各地高磷铁矿矿业权的总数、投放方式、矿区(勘查作业区)范围拐点坐标等应与矿业权设置方案一致。

禁止在《湖北省鄂西高磷铁矿矿业权设置方案》规定区域外设立高磷铁矿矿业权。

(二)在《湖北省鄂西高磷铁矿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范围内,未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不得新立矿业权。

二、严格高磷铁矿勘查开发准入(一)申请高磷铁矿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其中,开展工业化选冶试验矿山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信证明均不低于1亿元。

(二)大中型高磷铁矿矿山企业须设置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小型以下高磷铁矿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地质测量等相关技术人员。

(三)用于工业化选冶试验的,矿山生产规模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科技厅有关选冶试验批复确定。

三、加强高磷铁矿综合利用与资产管理(一)加强高磷铁矿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管理。

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审查高磷铁矿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回采率指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严禁采富弃贫。

(二)加大对高磷铁矿矿业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力度。

所有高磷铁矿矿业权价款,必须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收取,其中工业化选冶试验矿区矿业权价款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年度开采量逐年收取,具体标准由省厅另行制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原则上从量计征,与实际消耗资源储量挂钩。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内容改进研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内容改进研究

2 编制开发利用方案 的 目的和意义
2 1 开发 利 用方 案的 用途 .
矿产 资源 开发 利 用 方 案 的用 途 , 纳 起 来 有 以下 归 四个 方 面的作 用 : 是 为 了 加 强矿 产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前 一
1 2 开发 利用 方案编 写 的技 术依 据 .
期的管理 , 严格把好资源利用 的源头关 , 使矿产资源的
陈千 汉 宁 ,陈
(. 1 湖北省矿业联合 会, 湖北 武汉 4 0 2 ;2 中国地质大 学 政法学院, 30 2 . 湖北 武汉 4 07 30 4)

要 :国土资源部 于 19 9 9年颁布 的 《 矿产资 源开发 利用方 案编写 内容要 求》 ,对于贯彻矿 产 资源法 ,加
强矿产资 源开发利 用源头管理 ,建立资 源节约 型、环境友 好 型资 源开发 利 用模 式 ,走 可持 续发展 的道路 ,
矿产 资 源开发 利 用 秩 序 , 别 是 资 源 的科 学 利 用 起 到 特 山安全 生产 的 特 殊 性 诸 多 方 面 提 出 了具 体 的编 写 标
了十 分重 要 的作 用 。随着 中 国矿 产资 源 开发 利 用市 场 的建 立 , 对矿产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方 案 的编 制 内容 提 出 了 新 的要求 , 注入 了新 的内容 , 研究 开发 利用 方 案 的 内容
开发 利用 方案 能 够遵 循 科 学 、 理 、 效 的原 则 , 持 合 有 坚
部 颁开 发利 用 方 案 编写 技 术 要 求 , 在 国 家 现行 是
收 稿 日期 :2 0 0 8—0 7—2 ;改 回 日期 :2 0 7 0 8—1 0—1 0
作者简介 :陈千汉 ( 9 1 ) 男 ,高级工程师 ,从事地质勘查及资源经济综合研究。 15 一 , o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 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 [9 9 8 19 ]9 号。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2012年10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我国矿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规划,是指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和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作出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

第四条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体现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性、差异性等特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风险勘查领域,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第六条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第七条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第八条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包括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区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全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战略性总体布局和统筹安排。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

设区的市级、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依法审批管理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下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服从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第九条自然资源部应当依据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一定时期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重大部署编制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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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非煤矿露天开采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正文部分编制内容及深度前言一、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及隶属关系。

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老矿山应说明以往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情况。

二、编制目的编制本方案的目的和用途。

简明扼要的阐明编制方案的原因,如新建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调整生产规模、资源储量改变、变更开采矿种或矿层、矿区范围变化、矿权的变更、技改、改扩建等;或者因开采方案调整、主要开拓系统调整等需要对原方案进行重编或修改。

在两年内矿山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已审批确认,因需要对原方案进行部分修改的,应说明修改依据(管理机关的有关文件)和修改(变更)的主要内容。

三、项目主要特征简述矿山占用资源储量利用情况,包括地质储量、设计利用储量、可采储量、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

扼要说明矿床开拓方案、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产品方案等。

列出矿山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章概述第一节矿山基本情况一、建设单位概况新建项目指筹建单位情况,技术改造项目指原企业情况,合资项目指合资各方情况。

包括承办单位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企业规模、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投资本项目的能力等。

二、矿区位置及自然经济概况(一)交通位置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情况、批准的矿山范围、面积、开采深度。

插图:交通位置示意图。

(二)自然经济地理概况矿区所在区域内自然经济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

三、外部建设条件矿区的外部建设条件,如交通、供水、供电及通信等条件。

第二节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依据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程规范。

二、各项建设文件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合同书或采矿权人委托书、矿权范围的批准文件。

技改矿山应列出技改批复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地质依据及开采条件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矿权内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改、扩建矿山的矿山建设与开采现状资料,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剥、选设备清单等。

第三节问题与建议基础资料或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第二章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一、矿产品需求分析1、矿产品供需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外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大型矿山要考虑进出口情况)。

二、产品价格分析收集分析近三年矿产品价格信息资料,分析其变化趋势,提出本方案采用的价格水平。

1、国内外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3、本地区产品价格及本方案编制采用的价格水平。

第三章矿产资源概况第一节矿区总体概况一、矿区总体规划情况项目所在矿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市、县规划及专项规划,乙类矿产小型矿山主要说明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概况)、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审批情况。

规划或方案对本矿区的具体规划情况。

项目所在矿区开采历史,现有生产、在建矿井及停采矿山(矿井)分布情况。

二、本项目与矿区总体规划的关系本项目在矿区中所处的位置、与矿区总体规划的关系;与周边矿山的关系。

插图:矿区周边矿权关系图。

第二节矿区资源概况一、矿区地质及构造特征1、地层区域地层及地质构造情况。

矿区地层情况。

2、构造矿山构造形态及其相互关系,断层、褶曲发育情况、控制程度及其分布规律,岩浆岩侵入和陷落柱等特征对开采的影响。

插图:构造纲要图。

插表:主要断层特征表。

主要断层特征表二、矿床(体)地质特征1、矿床(体)特征:矿层规模,矿层形态及产状。

2、矿石特征:矿石的矿物构成,矿石的结构构造,矿石类型,矿石品级。

3、矿床顶底板及夹层。

三、矿石加工选矿性能对矿石产品方向的加工方法,选矿方法作简要介绍。

对目标产品方向的矿石选矿流程作简要介绍。

四、矿床开采技术条件1、水文地质条件区域水文地质及气象条件;矿区地形地貌、地表水系概况;矿区主要含水层、隔水层分布情况及变化规律,含水层的富水性、补给来源及其水力联系,构造导水性、矿区水文地质类型及预测的矿坑涌水量;分析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山开采的影响。

2、工程地质条件矿床岩石力学性质、直接顶和老顶岩性及稳定性,直接底板岩性及稳定性及工程地质类型,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环境地质条件主要断层、危岩体、滑坡体及次生地质灾害等环境地质条件。

4、其他开采技术条件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地震等。

五、设计利用矿产资源储量1、工业指标2、矿产资源/储量计算方法、主要参数的选择、范围、经评审备案的各类型地质资源储量。

技改或改扩建矿山应计算矿山内保有资源量、尚可利用或备用的资源储量。

六、共、伴生矿产情况七、对地质勘探报告的评述地质构造对开采影响的分析与评价;矿层对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分析;资料分析与评价;水文地质对开采影响的评价;开采技术条件分析与评价;资源/储量可靠性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第四章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第一节开采方案一、矿床的开采方式根据矿床赋存情况、地质条件、地形地势、地表径流及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对矿床的开采方式进行分析研究。

对于采用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优势不明确的矿床,应进行开采方式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佳方案。

当采用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时,应确定二者的合理分布界线及阐明其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互相关系。

二、露天开采境界的确定1、矿山范围阐明采矿权管理机关有关矿山开采范围划定的批复文件,或者已颁布的采矿许可证名称及编号、有效期;矿区开采范围坐标及开采深度,应以表格的形式列出矿山范围拐点坐标;其边界特征,绘制矿山范围插图,并应描述矿山边界内的资源/储量。

插表:矿山范围拐点坐标表矿山范围拐点坐标表注:开采深度或标高、面积。

2、露天开采境界的确定(1)开采境界圈定的原则:阐明圈定露天开采境界的原则、方法及所采用的经济合理剥采比,应说明开采的技术经济条件、依据和原则。

(2)矿岩物理力学性质和采场边坡参数的确定。

(3)开采境界的确定,应有方案比较,推荐合理的方案。

应根据确定的开采境界列出地表境界拐点坐标,地表境界拐点坐标表的格式同矿山境界。

(4)开采境界与矿山边界的关系,应以文字和插图方式加以说明。

插表:露天开采境界拐点坐标表插图:矿山边界与露天开采境界关系图。

三、开采边界内资源储量1、占用保有资源量采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资源储量及类别插表:矿山资源储量一览表矿山资源储量一览表单位:2、设计利用和可采资源储量对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进行论证,对未纳入设计的资源说明原因,对各类保安矿柱及设计损失资源分类计算;明确资源利用率,开采回采率等指标。

插表:矿山设计利用和可采资源储量分类计算一览表矿山设计利用和可采资源储量分类计算一览表单位:3、分台阶资源储量计算对分台阶资源储量进行计算插表:分台阶资源储量计算汇总表4、潜在资源量是否有潜在资源量,对矿山扩大生产能力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四、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1、建设规模对可能的建设规模进行多方案比选,推荐方案及其理由;推荐规模方案的简要论证。

矿山工作制度,服务年限。

说明利用远景储量扩大生产能力或延长矿山生产年限的可能性。

2、产品方案根据市场分析、矿产品位、用户对矿产品的质量要求以及周围其它投产矿山的目标市场情况,对产品方案进行论证。

3、“三率指标”汇总对矿山内资源利用率、设计损失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贫化率等指标汇总表述。

五、开拓运输方案1、开拓运输方案的影响因素对地形、矿床赋存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开拓运输方案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改扩建矿山要介绍矿区开采现状。

2、开拓运输方案的确定提出两个以上的矿床开拓运输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插图:开拓运输方案平、剖面图。

3、开拓工程布置详述推荐方案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厂址方案一、厂址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对地形、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外部运输、供电、供水等厂址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改扩建矿山要介绍厂址现状。

二、厂址选择的原则根据矿山开采规模、开采方式、开采范围、选矿工艺、服务年限及其它外部条件,确定采、选厂址选择的原则。

三、厂址方案的确定提出两个以上的厂址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第三节防治水方案一、地下水控制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对采场,提出地下水的控制方式,是否需要预先疏干等。

二、采场排水排水量计算、排水系统、排水设备选型。

三、地面防排水自然概况,地面防排水系统,地面防排水工程。

第五章矿床开采第一节首采区及初始开段沟位置一、首采区选择阐明首采地段选择的原则和依据,经方案比较确定首采区。

二、初始开段沟位置选择初始开段沟位置选择的原则,初始开段沟位置方案,明确采场推进方向。

第二节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一、采区划分采区尺寸确定、采区划分方案。

二、开采顺序各采区开采顺序,各采区接续及过渡方式。

第三节开采工艺及开采方法一、开采工艺的选择简述开采条件,开采工艺选择的原则,开采工艺比较确定。

二、开采方法叙述台阶划分方法、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采掘带宽度、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和各开采工艺的最小工作线长度等开采参数,确定合理的开采程序,是否分采分运、分采分堆等。

三、穿孔爆破方法四、采剥工作进度计划确定二级矿量及基建工作量,采出矿石品位。

第四节采、装、运设备选型选定采、运、排主要设备型号和辅助设备型号及数量。

插表:主要设备特征表。

第六章选矿及尾矿设施第一节选矿方案一、选矿试验研究及评价选矿试验研究主要成果,并对其作出技术经济评价,指出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意见,大、中型矿山应进行工业或半工业实验结果,应有加工评价试验结论。

二、选矿方案根据选矿试验研究结果及评价资料提出推荐的选矿方案。

三、产品方案及工艺流程根据确定的选矿方案,提出拟建规模、工艺流程及工艺布置。

四、主要工艺设备选择根据确定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布置,对主要工艺设备进行选择。

第二节尾矿设施一、尾矿基本参数初步确定尾矿量并简述尾矿品位及其他特性。

对于目前因技术或市场原因暂不能利用的矿产,应有保护的措施。

二、尾矿处理方案尾矿处理方式是库存还是回填应分析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三、尾矿库址选择(可选)提出库址方案,分析坝址的工程地质资料,库容、坝高计算、防洪工程、尾矿运输方案,尾矿水的处理利用等。

四、尾矿综合利用设想第七章总图运输及公用辅助设施第一节总图运输一、总体布置项目所含的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尾矿库、炸药库、废石场、行政办公区、外部配套工程及其它场地的布置原则。

简述各场地的布置方案、占地面积及联系道路等。

插图:矿山地面总布置图。

二、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详述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的平面及竖向布置。

三、内部运输原矿、废石、尾矿的运量、运距、运输方式及设备等。

四、外部运输原料、产品的的运量、运距、运输方式及设备等。

五、道路设计厂内、外道路设计,采用铁路运输的接轨点、装车站等。

六、机修、汽修设施七、占地面积项目占用土地面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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