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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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小发【2012】9号
石家小学
保安人员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保安队伍的管理,鼓励先进,使保卫人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保安队伍实现“五好”、“四知”、“二无”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月度考核奖
第一条:设立月度考核奖。设立保安人员月度考核奖。按照《保安队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评比,对综合表现好的保安队员进行奖励。保安队长或队员达到受奖标准(70分及以上)方可受奖,奖励金额分别为100元、80元、50元。全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二条:月度考核评比方法。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时对保安队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评结果及时登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安队长负责对值勤队员的日常检查(安保队每日白天巡查不少于6次,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每周讲评,每月小结,每年年末进行总评。对总评优秀的人员另行奖励。
第三条:月度考核评比形式。《保安队员考评实施细则》采用百分制,在百分基础上扣、加分,计算出每位队员当月总得分。考核起止时间从每月1日至月底,考核分数于次月3日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队员若有异议,保卫部迅速核实并于5号前上报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保卫
部以通报的形式进行表彰,同时将考核结果告知保安公司。每学期末兑现半年月度奖金。
第四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停发月度奖金。
1、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保安队没有在五分钟内发现、制止、报告,造成轻伤以上并被公安机关处理或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
2、保安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校园一个月内发生外部盗窃事件,且被盗物品总价值在500元以上。
3、校园内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事件,而保安队员没有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4、学校领导检查后发现有以上行为或发现有严重违纪现象时停发奖金。
发生以上情况,导致严重后果,除停发当月奖金,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实行末位淘汰。对保安队员的考核成绩每月进行排名,凡连续两次被评为倒数第一或一个学期内三次被评为倒数第一者,对其进行末位淘汰,退回公司,不再聘用。
第六条:坚持每月培训考试。每学期开学前对安保人员集中培训,每月30日定为安保队培训考试时间,保卫部组织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当月奖金。
第七条:坚持每周例会。每周一8:00定为安保队例会时间,由保安队长主持会议,保卫部人员参加。对安保队上周工作进行总结、讲评、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并明确本周工作任务和要求。
突出贡献奖
第八条:突出贡献奖奖励下列人员:
1、抓获不法分子偷盗者,奖励100元。抓获一名县级以上挂号的重特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者,奖励200元。
2、协助公安部门查破一起治安案件者,奖励50元;查破一起刑事案件者,奖励100元;查破一起县级以上挂牌的重特大案件者,奖励100元。
3、及时发现火情或接到火警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妥善组织并奋不顾身扑灭火灾者,奖励50-100元。
对上述行为除单项奖励外,月度考核另行加分。
第九条:突出贡献的认定。由保安队提供基本事实依据,保卫部对事情发生的过程进行核实认定并上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兑现。奖励采取即时兑现的方式,校领导决定后,保卫部在3日内负责通报表扬并兑现奖金。
年度特别奖
第十一条:设立年度安全特别奖。学校为保卫部设立年度安全特别奖,奖励金额人民币200元。
第十二条:特别奖的条件:
1、全校全年被公安部门处罚的刑事发案率为零。
2、学校无任何盗窃案件发生。
3、学校全年无任何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以上的现象发生。
4、学校无重大刑事案件,保安队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特别奖的兑现。特别奖由保卫部根据保安年度实际工作情况,依照特别奖评比条件进行评定,报校领导批准后,在保安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兑现奖金。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保卫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2月7日起施行。
主题词:保安人员考核奖励办法通知
送:教委安监科、乡政府安监办、县保安公司。
发:学校各科室,安稳小组成员,各村小。
石家小学安全稳定办公室 2011年2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