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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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规划过程中起到不同的作用。

下面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定义和目的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要求,对城市或区域内的用地进行详细划分和规划,确定各个用地的性质、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具体要求,以控制城市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保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的实现。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具体的建设项目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布局、风格、材料、色彩等方面的要求,以指导具体的建设工程的实施。

二、内容要求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用地性质:规定各个用地的性质,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2) 用地用途:确定各个用地的具体用途,如住宅用地可以分为高层住宅、别墅区、公寓区等。

(3) 容积率:规定各个用地的容积率,即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用于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

(4) 建筑高度:确定各个用地的建筑高度限制,以保证城市的整体景观和建筑物的相互协调。

(5) 绿地率:规定各个用地的绿地率,即绿化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建筑物布局:确定建筑物的布局,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朝向、间距等,以保证建筑物之间的通风、采光等条件。

(2) 建筑风格:规定建筑物的风格,如现代风格、欧式风格、中式风格等,以保证建筑物的整体风貌和风格的统一性。

(3) 建筑材料:确定建筑物所使用的材料,如砖石、混凝土、玻璃等,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建筑色彩:规定建筑物的色彩搭配,以保证建筑物的美观和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5) 设施配套:确定建筑物所需的设施配套,如停车场、绿化带、道路等,以满足居民和商业的需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两种规划形式,它们在内容和目标上存在一些异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之处。

一、定义和目标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了指导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而制定的,其主要目标是通过规划控制和约束,实现城市发展的合理性、可持续性和协调性,以达到提高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和设计,其主要目标是在控制性规划的框架下,确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和设计要求,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达标。

二、内容和要求1. 控制性详细规划:a. 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城市功能分区、用地类型、用地面积等规划内容,以及相应的土地利用政策和控制标准。

b. 建筑规划:包括建筑物的布局、高度、容积率、建筑风格等规划要求,以及建筑物的保护和改造措施。

c. 交通规划:包括道路网络、交通组织、公共交通设施等规划内容,以及交通流量、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d. 环境规划:包括绿地系统、景观设计、水体保护等规划要求,以及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措施。

2. 修建性详细规划:a. 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立面设计、结构设计等具体设计要求,以及建筑物的功能、形式和风格等方面的考虑。

b. 基础设施设计: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具体设计要求,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c. 绿化设计:包括公共绿地、景观绿化、植被配置等具体设计内容,以及绿化设施、植物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d. 环境保护设计:包括噪音控制、污水处理、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措施。

三、编制程序和参与主体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一般包括前期调研、规划编制、方案论证、公示听证、审批核准等阶段。

主要参与主体包括城市规划部门、相关专业设计院所、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特征及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特征及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特征及作用
1
第一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
一、涵义(含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 ( 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
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摘自: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
第三节 控详的作用与重要性
一.作用 (一)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 以量化指标将总体规划的原则、意图、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用地及空间的定性、定量控制,确
保规划的完善和连续。
(二)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将抽象的规划原理和复杂的规划要素简化、图解化。将规划控制要点明确,增强了可操作性。为 土地批租、开发建设提供了正确的引导,是规划管理的必要手段和主要依据。是建设项目许可的重 要前提条件。直接为管理人员服务。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 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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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七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 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是规划不对吗?并不是。
这是规划设计方案缺乏灵活性和弹性。
第四版 《城市规划原理》教材P300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 政工程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 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 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规范,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质量达标。

本文将详细介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步骤,并提供一些编写规划的指导。

1. 制定目标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需求。

目标可以是时间、成本、质量等方面的要求,需求可以是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和特性。

明确目标和需求对于后续的规划和控制非常重要。

2. 划分工作包将项目拆分成若干个工作包,每个工作包对应一个具体的任务或阶段。

划分工作包的原则是明确、具体、可行可控制。

3. 制定时间计划根据项目的目标、需求和工作包的划分,制定项目的时间计划。

时间计划应该明确每个工作包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里程碑节点。

通过时间计划可以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资源和优化其他计划。

4. 制定成本计划在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制定成本计划是必不可少的。

成本计划包括项目的总预算、各个工作包的预算和相关资源的成本管理。

通过合理的成本计划,可以控制项目的成本,防止超出预算。

5. 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风险管理计划包括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响应措施的制定。

通过风险管理,可以及时应对风险,减少项目的损失。

6. 质量管理高质量是项目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制定质量管理计划。

质量管理计划包括对项目各个阶段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

通过质量管理,可以保证项目交付物的质量符合要求。

7. 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持,因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计划。

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包括项目团队的组建、培训、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等。

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提高项目团队的效率和凝聚力。

8. 沟通管理项目的成功离不开沟通的良好管理。

因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要制定沟通管理计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引言概述:在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虽然它们都是规划的一部分,但在实际应用中有着不同的目的和方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探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种规划的特点。

一、目的和作用1.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是为了控制城市建设的规模、密度和结构,保障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和质量。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更侧重于具体的建设实施,包括道路、绿化、建筑等细节设计,为城市建设提供具体的指导。

二、规划范围和内容2.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通常较大,涵盖整个城市或区域,内容包括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

2.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更具体,通常是在控制性规划的基础上,对某一特定区域或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建筑风格、景观规划等。

三、参与主体和决策程序3.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常由政府部门牵头,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决策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评审等。

3.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更多由设计院、开发商等专业机构进行,决策程序相对简单,更侧重于技术性和实施性。

四、时间节点和执行方式4.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常是长期性规划,需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执行方式较为灵活。

4.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更注重时间节点,通常是为了配合具体的建设项目,执行方式更为具体和明确。

五、实施效果和监督管理5.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效果需要长期观察和评估,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5.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效果更容易观察和评估,但也需要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的贯彻执行。

结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重点,但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城市的健康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以上两个层面衔接起来,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划建设用地的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发衔接,是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征:控制引导性和操作灵活性、法律效应、图则标定、开发导向。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1 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 2 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的依据 3 体现城市设计构想 4 城市政策的载体城市建设方面的要求: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出新问题 2 建设方式与投资渠道变化带来新要求规划管理的方面要求:1 土地管理观念的与方法转变 2 房地产开发管理方式转变新形势下对规划设计工作的要求: 1 城市规划要适应规划管理工作要求 2 要求规划具有弹性3 要求微观层次规划符合总体规划的意图4 要求具体体现城市设计构想编制的程序:1 任务的编制2 编制过程与工作要点各阶段工作要求: 1 项目准备阶段2 现场勘查与资料收集阶段 3 方案设计阶段 4 成果编制阶段 5 规划审批阶段基本要求: 1 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落实到每块具体用地上 2 能充当土地租让,招标,标底条件和管理依据与建设指导。

3 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用地现状图(1:1000-1:2000 )1 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

性质等。

用地分至小类 2 人口现状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行政辖区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 建筑物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1:1000—1:2000)确定道路的走向、线性、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位置及用地界线,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在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形,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坡度,缘半石,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五线规划:对城市五线-市政设施用地及点位置控制线(黄线)绿化控制线(绿线)水域用地控制线(蓝线)文物用地控制线(紫线)城市道路用地控制线(红线)的控制原则具体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的基本内容:1前言2概况3背景、依据4目标指导思想、功能定位、规划结构5土地使用规划 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7道路交通规划8绿地水系规划9市政工程规划10 环保、环卫、防灾等11 地下空间规划12 城市无线控制规划13 地块开发用地面积概念:用地面积,即建设用地面积,是指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原有建设用地面积及新征建设用地面积。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两个重要的阶段,它们在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之处。

一、定义和目标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的第一阶段,旨在制定城市发展的总体方向和控制性政策。

其目标是通过规划控制城市的用地分配、功能布局、建筑密度、环境保护等,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优质生活环境。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城市规划的第二阶段。

其目标是在控制性规划的框架内,具体规划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建筑物布局、绿化景观等,为城市的建设提供详细的指导和依据。

二、内容和要求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各类土地用途和用地强度,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

(2)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城市道路的布局、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等,确保交通系统的高效运行。

(3)建筑物高度和密度规划:确定不同区域的建筑物高度和密度,保证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建筑环境的质量。

(4)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5)公共设施规划:规划城市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公园、文化设施等,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用地详细规划:根据控制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具体规划各个用地区域的位置、面积和功能。

(2)道路交通详细规划:制定道路网、道路宽度、交通设施等详细规划,确保道路系统的顺畅和安全。

(3)建筑物布局和设计规划:规划建筑物的位置、高度、体量、外立面设计等,保证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和美观性。

(4)绿化景观规划:确定公园、绿地、景观道路等绿化空间的位置和设计,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景观品质。

(5)基础设施规划:规划城市的供水、供电、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生活便利。

控制性详细规划课后习题答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课后习题答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课后习题答案第1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述1、什么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答: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征和作用。

答:特征控制引导性和操作灵活性;法律效应;图则标定;开发导向。

作用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体现城市设计构想;城市政策的载体。

3、简述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和历程。

答:产生背景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它产生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改变,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出现重大变革,由无偿无限期使用转向了有偿有限期使用,土地进入市场,土地的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大背景下。

发展历程(20余年)三个阶段----从形体设计走向形体示意,即通过“摆房子”的形式制定规划管理依据,以约束不合实际的高密度开发及见缝插针式的盲目发展;从形体示意到指标抽象;从指标抽象逐步走向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4、通过对德国、美国、日本、中国香港类似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类型的规划的介绍,试比较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它们的异同。

第2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与方法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有哪些?其中哪些是核心指标?答: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控制指标和引导性控制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确定方法有哪些?答:城市整体强度分区原则法;人口指标推算法;典型实验法;④经济测算法;⑤类比法(经验归纳统计法)3、什么是土地兼容性?简述土地兼容性适用条件和确定方法。

答: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指不同土地使用性质在同一土地共处的可能性,即表现为同一块城市土地上多种性质综合使用的允许与否,反映不同土地使用性质之间亲和与矛盾的程度。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特征及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特征及作用
城市规划原理A(三)
第一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特征 及作用
第一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
第一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
一、涵义(含义) 涵义(含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 ( regulatory plan) )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 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 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 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摘自 : 城市 ( 摘自: 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
2005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七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 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 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 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照美学和空间艺术的处理原则,从建 筑单体和建筑群体提出综合性的设计要求 和建议。并直接指导修详的编制。为管理 提出准则和设计框架。
(四)城市政策的载体 控详作为管理城市空间、土地资源和房 地产市场的一种公共政策。包含了广泛的 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要素。对诸如 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 分布、城市环境保护等的政策内容。在引 导上述各方面的具有综合作用。
二、特征
1.不以具象的空间环境设计来指导建设, 而以控制要素(要求)来控制引导建设。 2.以文本、图则、说明书来作为规划运作 的载体和工具。——规划成果 3.可以方便建立电子档案和数据库,便于 管理。更科学严谨。(采用CAD、和GIS等 计算机软件。)
夏南凯书:P4
1.控制引导性和灵活操作性 2.法律效应(法规效应) 3.图则标定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
4.内容要求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 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 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 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 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引言概述:在城市规划领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三个重要的概念。

它们在城市发展和建设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功能。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个规划的定义、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总体规划1.1 定义: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性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也是其他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1.2 特点:1.2.1 长期性:总体规划通常涵盖较长的时间跨度,一般为15到20年。

1.2.2 综合性: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

1.2.3 指导性:总体规划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和目标,是其他规划的基础。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2.1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的各个区域进行具体规划的文件。

2.2 特点:2.2.1 具体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的各个区域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包括用地功能、建筑高度、容积率等。

2.2.2 约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的发展有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以保证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协调。

2.2.3 可行性: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了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可行性,确保规划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3.1 定义: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具体建筑项目进行规划和设计的文件。

3.2 特点:3.2.1 具体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具体建筑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包括建筑形态、功能布局、景观设计等。

3.2.2 实施性: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具体建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3.2.3 灵活性:修建性详细规划考虑了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允许一定的灵活性和调整。

四、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4.1 目标和范围: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城市各个区域的具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建筑项目的规划。

4.2 级别和时间跨度:总体规划是基础性规划,时间跨度较长;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的细化,时间跨度较短;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建筑项目的规划,时间跨度较短。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引言概述:在城市规划领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三个重要的概念。

虽然它们都是规划工作的一部分,但在内容和实施阶段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三种规划的特点和区别。

一、总体规划1.1 总体规划的定义总体规划是城市、乡镇、村庄等地区的长远发展规划,是对一个地区未来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的整体规划设计。

1.2 总体规划的内容总体规划主要包括城市发展定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内容。

1.3 总体规划的特点总体规划具有长远性、综合性和指导性,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对城市未来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2.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的规划,主要是对某一区域内的用地性质、用地强度、建筑密度等进行规范控制。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划分、建筑密度控制、绿地比例规定等具体规划内容。

2.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具体性、可操作性和限制性,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发展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划和控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3.1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定义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具体建筑物的设计和建设进行规划,包括建筑物的布局、外观设计、功能设置等。

3.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立面设计、绿化规划等具体建设内容。

3.3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特点修建性详细规划具有实施性、具体性和细致性,是对建筑物具体实施的规划和指导,是城市建设的具体指南。

四、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4.1 三者之间的关系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是城市规划工作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内容。

4.2 三者的协调性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需要协调一致,确保城市规划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领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三个重要的概念。

它们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三种规划的定义、特点和具体区别。

一、总体规划1.1 定义: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第一步,是对城市整体发展的宏观规划,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交通布局等。

1.2 特点:总体规划具有长远性、综合性和指导性,是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

1.3 区别: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是为了指导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涉及具体的建设细节和技术要求。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2.1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规划,具体规定了城市各个区域的建设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要求。

2.2 特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具体性和操作性,是城市建设的具体指南。

2.3 区别: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具体化,是为了规范城市建设,保证城市发展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3.1 定义: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规划,具体规定了建筑的位置、高度、外观等具体要求。

3.2 特点:修建性详细规划具有实施性和操作性,是城市建设的具体指导。

3.3 区别: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为了具体指导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保证建筑的质量和符合规划要求。

四、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4.1 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

4.2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具体化,规范城市建设。

4.3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指导建筑的设计和施工。

五、总结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三个环节,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推动城市的有序发展和建设。

通过对这三种规划的深入了解,可以更好地指导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环境的构建。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针对某个项目或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对预期结果进行控制的计划。

以下是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示例,内容包括计划目标、制定控制指标、确定控制频率、制定控制手段和制定控制措施。

一、计划目标:根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项目在进展过程中按照计划进行,达到预期的结果。

二、制定控制指标:根据项目的任务和要求,确定合适的控制指标,用于衡量项目的进展和绩效,例如进度控制指标、质量控制指标和成本控制指标等。

三、确定控制频率: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时间要求,确定控制的频率,即进行控制的时间间隔。

可以根据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重要节点来确定控制的频率。

四、制定控制手段: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控制指标的具体要求,确定合适的控制手段。

可以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进行项目的控制。

五、制定控制措施:根据控制指标和控制手段,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例如,如果进度偏离计划,可以通过增加工作时间、加强资源投入或调整工作安排等方式进行控制。

六、监控和评估:根据制定的控制措施,进行监控和评估。

可以通过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和技术,例如甘特图、里程碑计划和进度表等,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监控和评估。

七、调整和改进:根据监控和评估的结果,对项目进行调整和改进。

如果项目存在问题或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达成。

八、报告和沟通:根据控制的结果和调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撰写相关的报告,并及时进行沟通和共享。

可以通过开会、汇报、会议纪要等形式,与项目团队、管理层和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协商。

九、总结和复盘:项目结束后,对整个控制过程进行总结和复盘。

可以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总结和分析项目的控制过程中的成功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为今后的项目实施提供借鉴和经验。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造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辟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2.1 承上起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2.2 与管理结合、与开辟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2.3 体现城市设计构想。

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的城市设计构想,以微观、具体的控制要求加以体现。

2.4 城市政策的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3.1 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3.2 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3.3 综合性3.4 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3.5 规划性和引导性的结合3.6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结合3.7 动态控制与相互转化的可能(兼容性规定)3.8 强制性内容的提出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4.1 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

4.2 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辟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制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 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的各类开辟建设活动。

是通过指标的制定来实现的,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 性控制指标和引导性控制指标 2 大类。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确定通常是以建造密度和容积率的确定为核 心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1. 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的控制目标而制定的具体行动计划。

在项目管理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项目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的进度、质量、成本和范围进行执行。

本文将介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目的和步骤,并提供一些建议来帮助制定一个有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项目管理中用于控制和监测项目执行的详细计划。

它通过确定控制目标、制定控制措施、定义控制指标以及制定监测和报告机制来实现项目的有效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常在项目启动后的早期阶段进行制定,并随着项目的执行逐步完善和细化。

3. 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期的目标和要求进行执行,并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

它具体的目标和作用包括:•确定项目的控制目标和要求,明确项目的可控制性;•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方法,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能够受到有效的控制;•定义控制指标和阈值,建立起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测和报告机制;•提供项目各相关方进行控制和决策的依据;•为项目后续的控制活动提供指导和支持。

4. 制定步骤制定一个有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4.1 确定控制目标和要求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控制目标和要求。

这些目标和要求通常来源于项目的目标和需求,包括项目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成本要求等。

通过明确这些目标和要求,可以为后续的控制活动提供明确的方向和依据。

4.2 制定控制措施和方法在明确控制目标和要求之后,需要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方法。

这些措施和方法应当与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相适应,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控制成本和可行性。

常见的控制措施包括规范和流程的制定、关键路径和风险的分析等。

4.3 定义控制指标和阈值为了监测项目的执行情况,需要定义一些关键的控制指标和阈值。

这些指标和阈值应当能够反映项目的关键结果和风险情况,例如进度的偏差率、质量的合格率、成本的控制率等。

通过监测这些指标,并与设定的阈值进行比较,可以及时发现项目的偏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内容、特征与作用1.1.1涵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1.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1.2.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1.1.2.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1.1.2.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1.1.2.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1.1.2.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1.1.2.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1.1.3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以下特征1.1.3.1控制引导性与灵活操作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既可以随时适应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变化,也可以满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

其控制引导性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技术指标来规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以土地使用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为要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控制: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控制、道路及其设施与内外交通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和工程管线控制。

1.1.32法律效应: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和体现,是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扩展,法律效应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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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概念
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一、概述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1] 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一)组织编制机关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二)编制单位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三)编制要求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2、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四)基本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2)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3)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4)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

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五)征求意见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六)分期、分批地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编制成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

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⑴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分图图则,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
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三、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
(一)批准与备案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采用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备案。

(二)审查会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

审查通过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批机关。

公开公布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档案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

评估和维护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修改程序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

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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