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规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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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学习辅导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以下称为新规范)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以下称为统一标准)配套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一。所以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基本原则完全适应新规范(GB50242-2002 )。我们专业原来的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以下称为旧规范)和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以下称为验评标准。有关的部分,从2002年4 月1日起宣布废止。新规范总结了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贯彻国际上ISO9000 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思想,对旧规范和标准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合并为一,称为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中强制性条款用黑体字表示。它是做好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根本依据。新规范质量验收方面也有较大变动,验收结果只有合格(符合)、不合格(不符合),不再有优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划分由原来的三个部分: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改为二个部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划
分的依据,是检验对象的质量状态,对于其所在系统、所在工程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保障程度以及对于正常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影响程度。新规范还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器、快装管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满足了施工验收要求。同时重点突出了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内容。
如前所述,本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新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GB50300-2001 )规定执行。本规范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本规范共分14部分(章),各章又划分若干“节”。
新的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以“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这16 字方针
为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验评分离”,是指对原标准体系作较大改动,将原验评标准的“验收”与“评定”分离开,并将原14 本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施工”与“验收”也分离开,进而将这两部分“验收”内容合并,形成新的质量验收国家标准。而施工部分的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要求,改为鼓励施工单位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由有关部门制定“推荐性标准”或“施工指南”供参考使用。有关“质量评定”的内容,将另行编制质量等级评定的推荐性标准,供企业自愿采用。
毫无疑问,“验评分离”以后,政府最关注的问题是“验收” 。因为被“验收”的建筑工程关系到结构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这是由于这个原因,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被确定为强制性标准。
“强化验收”,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考虑到工程的验收将关系到用户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必须加以强化。“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将系列验收标准确定为国家强制性标准第二:将除系列验收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均改由企业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改为由企业自愿采用的推荐性标准或“施工指南” 。
从长远来看,这些措施对验收标准以外的施工工艺来说,实际上也有一种强化作用,只不过这种强化是通过促进企业调动自身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发挥企业中蕴藏的巨大技术潜力,进而制定企业标准来实现的。这种对验收和施工工艺的双重“强化” ,有以下好处:
首先,能够促进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使我国标准体系和工程质量水平逐步提高并与国际接轨;
其次,政府放弃了“不该管”和“管不好”的管理内容,不再“大包大揽”施工工艺管理、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而是采用指南、手册或推荐性标准的形式,放到企业或协会去管。政府则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关系到结构和人身安全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完善手段” ,指的是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的手段。具体指在以下三个方面对验收手段加以完善:
第一:在新的验收标准中,引入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术语,补充了若干关于验收的具体方法和规定。如:引用了“抽样方案” 、“计量检验”等重要概念。
第二:加强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公正性,具体细化了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要由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对竣工工程共同进行验收的做法。在部分表格中增加了建设、监理、设计等方责任人的确认签字。此外,纳入了“见证”的概念。例如,原标准对工程质量的判定,主要依据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如混凝土试块由施工单位自行制作、养护、试验和出具试验报告。新标准则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规定应有一定数量的重要试验,且必须实行由各方在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关于“见证取样和送检” ,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1 条作出的规定。建设部为此专门颁发了建建字[ 2000] 211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8 种试验进行见证。
第三,加大了对实体质量的监控。规定在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并且规定在必要时,还应进行“见证检测”。
“过程控制” 是后来增补的内容。增加“过程控制”主要是因为考虑到“过程控制”是验收达到合格的基础。各本专业规范除主要对验收内容作出规定外,也应该对重要的施工过程通过验收进行必要的控制。
我们可以将“过程控制”理解为必要的“中间验收”或“阶段验收”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用各种层次的“中间验收”或“阶段验收”来对施工中的重要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因此,验收标准中的“验收”二字,并不意味着仅仅是最终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而应当将“验收”理解为是全过程的、包括多层次中间验收(或阶段验收)的广义验收。实际上,对建筑工程,验收的概念确实是广义的,它包括:基槽基坑的验收,地基基础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检验批的验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主体结构的验收,样板间的验收,等等。
我们必须深入了解16 字方针,这是学好用好新的质量验收规范的基础。
下边讲第一章总则
其中指明了该规范适应的范围是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指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这一点是我们承包工程时指导性的原则。总则中还重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这一点也是所有规范标准的通用条款。它的内含就是要求我们全面掌握现行所有相关规范及标准。
第二章术语
大部分大家都比较熟悉,现重点讲几个。
1 建筑中水系统:实际上它就是给水的再利用系统,具体讲就是建筑物的冷却水、淋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供水系统称为建筑中水系统(其中工艺处理还有生物法)。
2 试验压力: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常用符号P S 表示)。
3 额定工作压力: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4 静置设备: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
5 分户热计量:以住宅的户(套)为单住,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6 卡套式连接: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