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下面就由来为大家带来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

为促进年度考核规范化,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交全校教职工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20分)

1、按时参加学校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含学生家长会)、职员工人组会(10分)。

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升旗仪式(10)。

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业务考核(30分)

1、按时交工作计划、总结(2分)。

未上交者,一学期扣10分,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2、教案符合要求(4分)。

无教案、无手写教案者扣10分,不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

3、完成听课、评课要求(4分)。

每少一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10分)。

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示范课、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6分)。

校内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一次2分,骨干教师校内示范课1节记2分。

指导青年教师计3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以证书或者文件为准)

在省、乐山市优质课竞赛获得奖励分别计4、3分(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一等)

三、工作量与出勤(20分)

1、教学出满勤(10分)。

事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工作量(10分)

每周课表课时12课时—14课时(6分)。

少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每多1课时加0.5分,班主任计6课时。

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四、教学效果(30分)

1、年段统考(含高考)教研组学科平均分按乐山市16校排名计分。

乐山市第1、2、3、4、5、6、7名分别计10、9、8、7、6、5、4分。

2、年段统考(含高考)所教班级学科名次按16校内与班级比较排名计分。

平行班:乐山1--11名,分别计25、24、23、22、21、20、19、18、17、16、15分。

实验班:乐山第1、2、3名分别计17、16、15分。

担任多个班的按分别计分后平均。

校内同层次垫底者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阅卷中弄虚作假者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3、每学期学生问卷测评,满意率80%以上,计5分,70%以上计4分,60%以上计3分。

满意率50%以下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五、获奖(以证书或者文件依据)

1、教研活动奖

教学论文、优秀教案、自制教具参加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比赛获奖(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二等以上、峨眉山市一等)分别计4分、3分、2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有稿费)计4分。

(同一论文、教案、教具不重复计)

2、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省、市、县、校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分别加4、

3、2、1分。

(不重复计)

3、艺术体育代表队获得乐山市前3名、峨眉山市第一名,主要训练人员分别计

4、3分。

4、组织、训练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所指导学生获得奖励,按国家、省、乐山市一等奖分别计10、6、2分。

(以证书为依据,不重复计)

六、分数计算与统计

所有评分由学校行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团委、教科室提供依据。

行政办公室计算总分,计分完成后,张榜公布得分情况。

经公示无误后,按学校分配到各学科和组别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出年度优秀名单。

有否决项者不参与排序。

分组按行政、职员工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艺术信息、语文三个年级组、数三个年级组、外三个年级组等。

若有特殊情况,可调整组别划分。

七、除以上一至五条中规定的不能评为年度优秀外,以下人员仍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反党纪、政纪或参与邪教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5、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者;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7、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0个教学日者;

8、离职、调离教育系统、辞职人员。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2)

为了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根据上级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作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校在职在岗人员(副科以上干部由县组织部门考核)。

二、考核类别:考核分专任教师、音体美信息等实践类老师、教辅人员三种类别进行。

三、考核等级及考核原则:

1.考核等级与比例: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其余(包括基本合格、不合格)占5%。

2.考核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四、考核结果适用:

1.专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三名,实践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最后一名,教辅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二名者,在校内待岗,或由学校建议教育局调离茶陵一中。

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发奖金500元或400元(其中推荐为上级优秀的发500元,学校先进工作者发奖金400元),合格人员发奖金200元,考核结果处于各类别后5%的不发奖金。

3.年度考核立功人员发奖金600元(立功人员在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注:以上奖金不重叠,取最高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