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颁布日期: 2019 年01 月 10 日实施日期:2019 年01 月 25日
第1页共4页
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在常务副总,主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做到如实反映和监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会计法规,税收政策,遵守财经纪律,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与完整性。
第二条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必须坚持原则,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执行,并即时上报各级领导。
第三条本公司岗位牵制制度
1.财务印鉴必须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分别执掌。
2.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等工作。
3.会计不得兼管现金及实物。
4.仓管员不得兼管库存账,不得兼管及从事采购业务。
5.成品库必须实行双锁制,由两人各执一把钥匙,共同负责库存实物的安全,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得办理出库。
第四条财务人员的聘用,必须控制在公司编制人数之下,经行政人事部招聘,由财务部评选,公司领导审定。进入本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能严格保守财务(商业)机密;
4.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工作任务;
6.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财务人员奖惩
1.公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财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挽回损失等,应作为考核其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并应视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或晋升。
2.对财务人员玩忽职守,丧失原则而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应调离岗位。
第六条确因特殊原因需调离岗位的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会计法规规定,在调离前认真清理本人所经手账目,在监交人参与下完成交接手续。
附则
第一节:本规程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自总经理审批并发布后生效。
第二节: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