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规范
广东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2019 年修正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 2015〕 159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 2014〕1652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三、应用要求(一)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价说明(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 2 万平方米时,按 2 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少于 1 亿元时,按 1 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费用;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于1000 万元时,按 1000 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费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费用不含聘请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如需聘请,则可增加 10%作为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费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课程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课程标准第一部分课程概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是近几年引领建筑业信息技术走向更高层次的一种新技术, 该技术的全面应用将大大提高建筑工程的集成化程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 增强学生对BIM技术的认识, 了解BIM技术在建筑项目各领域与建设各阶段的应用, 并掌握BIM技术相关软件的基本操作。
一、课程的性质与作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是建筑设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核心课程, 适用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本课程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出发, 以就业为导向, 确立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 努力使学生具备现代建筑行业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并立足于素质教育, 逐步培养学生的辨证思维和创新能力, 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及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实现建筑BIM需要的“懂软件、会管理、懂施工”的建筑建模的人才培养目标.2.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核心课程。
将建筑模型作为组织学生技术学习内容的主要线索, 充分挖掘建筑信息模型在引发学生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 有效地进行批判性思考、创造性想象, 以及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功能, 使之成为提高学生技术素养的重要载体。
通过正确处理科学与技术、理论与实践、制作等方面的关系, 使学生逐步客观地理解建筑模型的设计理念。
3.本课程还强调学生对建筑模型所蕴含的理念、构造技术、表现方法与管理等方法的探究,以促进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促进学生所学知识与能力的迁移。
4.本课程还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通过学习性任务与模拟岗位工作任务等技能训练,在真实的工作氛围中逐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综合应用能力,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意识及团结协作精神,养成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最终使学生具备BIM工程师的职业能力,为顶岗实习及“零距离就业”打好基础。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第一章建筑信息模型(BIM)基础 (2)1.1 BIM概述 (2)1.2 BIM发展历程 (2)1.3 BIM与传统设计模式的区别 (3)第二章 BIM技术标准与规范 (3)2.1 BIM标准体系 (3)2.1.1 BIM国家标准 (3)2.1.2 BIM行业标准 (4)2.1.3 BIM地方标准 (4)2.2 BIM技术规范 (4)2.2.1 BIM设计规范 (4)2.2.2 BIM施工规范 (4)2.2.3 BIM运维规范 (4)2.3 BIM应用指南 (4)2.3.1 BIM应用流程 (4)2.3.2 BIM技术应用要点 (4)2.3.3 BIM技术应用案例 (5)2.3.4 BIM培训与考核 (5)第三章 BIM建模技术 (5)3.1 建模软件概述 (5)3.2 建模流程与方法 (5)3.3 建模技巧与注意事项 (6)第四章 BIM模型管理与维护 (6)4.1 模型管理原则 (6)4.2 模型维护与更新 (7)4.3 模型数据交换与共享 (7)第五章 BIM在设计阶段的应用 (8)5.1 设计协同 (8)5.2 设计优化 (8)5.3 设计变更与审批 (8)第六章 BIM在施工阶段的应用 (9)6.1 施工进度管理 (9)6.2 施工成本控制 (9)6.3 施工安全管理 (10)第七章 BIM在运维阶段的应用 (10)7.1 设施管理 (10)7.2 能源管理 (11)7.3 设备维护与维修 (11)第八章 BIM与绿色建筑 (11)8.1 绿色建筑设计原则 (11)8.2 BIM在绿色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12)8.3 BIM与绿色建筑评价 (12)第九章 BIM与建筑工业化 (13)9.1 建筑工业化概述 (13)9.2 BIM在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 (13)9.3 BIM与建筑工业化发展趋势 (14)第十章 BIM与大数据 (14)10.1 大数据概述 (14)10.2 BIM与大数据的融合 (14)10.3 BIM大数据应用案例 (15)第十一章 BIM与人工智能 (15)11.1 人工智能概述 (15)11.2 BIM与人工智能的融合 (15)11.3 BIM人工智能应用案例 (16)第十二章 BIM技术在国内外的发展趋势 (17)12.1 国内外BIM政策与发展现状 (17)12.1.1 国外BIM政策与发展现状 (17)12.1.2 我国BIM政策与发展现状 (17)12.2 BIM技术未来发展趋势 (18)12.3 我国BIM技术发展策略与建议 (18)第一章建筑信息模型(BIM)基础1.1 BIM概述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简称BIM)是一种数字化的建筑设计、施工和运维管理方法。
广东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
(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
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
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
1
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
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2-3
两阶段联
合应用
设计与施
2-3-1建安造价0.402%0.201%0.543%0.442%1.004%0.442%
工联合应
用
施工与运
2-3-2建安造价0.383%0.191%0.517%0.421%0.956%0.421%
维联合应
用
4
用可上下浮动20%。
2
五、费用基价表
(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费用基价表(表1)
计价单价(元/平方米)
计价编号内容计价基础
单项工程
应用
单独的土建
工程应用
单独的机电安装
工程应用
单独的室内装饰装修
工程应用
ABCD
1-1
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
应用
建筑面积35.0017.5024.5021.00
1-2单阶段应用
1-2-1设计阶段应用建筑面积17.508.7512.2510.50
于1000万元时,按1000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
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不含聘请建
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如需聘请,则可
增加10%作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费用。
(四)因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差异和材料设备标准高低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三、应用要求(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 1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价说明(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时,按2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少于1亿元时,按1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于1000万元时,按1000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不含聘请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如需聘请,则可增加10%作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费用。
(四)因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差异和材料设备标准高低造成应用难易程度不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可上下浮动20%。
广东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三、应用要求(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价说明(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时,按2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少于1亿元时,按1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于1000万元时,按1000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不含聘请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如需聘请,则可增加10%作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费用。
(四)因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差异和材料设备标准高低造成应用难易程度不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可上下浮动20%。
地方-广东省-201901-《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
---------------------------------------------------------------最新资料推荐------------------------------------------------------地方-广东省-201901-《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 年修正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11/ 9三、应用要求(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价说明(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基础× 单价或费率。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 2 万平方米时,按 2 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少于 1 亿元时,按 1 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2---------------------------------------------------------------最新资料推荐------------------------------------------------------ 于 1000 万元时,按 1000 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BIM(建筑信息模型)设计说明
BIM(建筑信息模型)设计说明1设计概述1.1 BIM设计概述理BIM设计响应总体勘察设计理念——智慧协同,贯彻“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能力现代化”的理念,坚持智能控制、信息共享的原则,将BIM(建筑信息模型)的使用融入勘察设计全过程,构建三维实景数字高速公路,构建智能建设管理系统,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智慧云控平台,构建高效便民的收费系统,全面提升建、管、养、服的智能化水平,建设智慧协同的德会高速。
利用BIM技术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全时段融入,提高项目决策效率,保证设计质量,检验设计成果。
1.2 主要设计内容与界面划分本项目为新建高速公路,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和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本项目的BIM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外业踏勘融入:外业踏勘前利用已收集前期工作资料建立基础BIM模型,便于现场直观核对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前期工作已取得DEM数字高程模型、DOM数字正射影像、Las 点云数据,基于这些高精度数据,快速建立高精度基础模型,并将前期工作方案放于该模型,在外业踏勘期间迅速直观核对基础数据,路线方案等,加深对项目理解,便于外业调查前方案的制订;外业调查融入:由于项目前期已取得满足于施工图精度的基础数据,利用BIM技术,快速筛查路线指标、边坡、防护工程、桥跨布置、隧道进出口设置等是否合理,随后将此阶段认可的设计方案进入已经建立完成的BIM基础模型形成外业调查BIM模型,缩短定线工期,提高定线可靠性,使项目组尽快投入到外业调查中去,提高工作效率。
外业调查模型建立后,进入我院自主开发的外业调查系统,现场实时定位,绑定现场项目相关资料,提高现场调查效率,并实时检查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减少基础数据对设计的影响,保证数据准确性。
外业勘察期间,快速更新模型路线方案,快速生成演示模型,供外业勘察核对参考。
同时核对航测地形与现场地形吻合程度,实时展示路线方案调整(根据不同区段耗时不同),路基、桥梁、隧道专业快速展示桥墩位置,隧道洞口位置,路基边坡、挡墙位置,使踏勘人员通过模型快速发现现场问题,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利于稳定路线方案;外业期间总工办可根据实时修改的初模了解外业踏勘情况,外业展示模型同时适用于外业验收。
地方-广东省-201807-《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8版)》
0.197%
0.284%
0.047%
0.394%
两阶段联合 3-3
应用
3-3-1
设计与施工 建安造价
联合应用
0.312%
0.094%
0.391%
0.562%
0.094%
0.781%
3-3-2
施工与运维 建安造价
联合应用
0.298%
0.089%
0.372%
0.536%
0.089%
0.744%
5
(四)综合管廊工程费用基价表
14.88
20.83
17.85
3
(二)市政道路工程费用基价表
表2
计价编号
内容
计价费率(%)
单项工程应 单独的路 单独的桥涵工 单独的隧道 单独的管线 单独的交通
计价基础
用
基路面工 程应用
程应用
工程应用
或机电安装 设施工程应
工程应用
用
A
B
C
D
E
F
设计施工
2-1
运维三阶 建安造价 0.450% 0.225%
0.105%
0.875%
3-2
单阶段应用
3-2-1 设计应用 建安造价 0.175%
0.053%
0.219%
0.315%
0.053%
0.438%
3-2-2 施工应用 建安造价 0.193%
0.058%
0.241%
0.347%
0.058%
0.481%
3-2-3 运维应用 建安造价 0.158%
0.047%
-1-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中单独计列。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官方版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三、应用要求(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价说明(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时,按2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少于1亿元时,按1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于1000万元时,按1000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不含聘请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如需聘请,则可增加10%作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费用。
(四)因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差异和材料设备标准高低造成应用难易程度不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可上下浮动2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课程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类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类平台课程,是在《工程制图与CAD绘图技术》《建筑工程基础》等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课程,其任务是让建筑工程类各专业学生掌握BIM建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培养其行业通用能力提供课程支撑,同时也为相关专业后续课程学习奠定基础。
二、学时与学分72学时,4学分。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按照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兼顾中高职课程衔接,高度融合建筑信息模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1.依据建筑工程专业类行业面向和职业面向,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专业类课程指导方案》中确定的人才培养定位、综合素质、行业通用能力,按照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突出建筑信息模型建模与应用基本能力的培养,结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确定本课程目标。
2.依据课程目标,以及建筑工程类专业岗位需求,对接国家职业标准(初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初级)中涉及建筑业的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和职业操守,兼顾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反映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体现科学性、前沿性、适用性原则,确定本课程内容。
3.以建筑信息模型创建及其应用为主线,设置模块和教学单元,将创建建筑信息模型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有机融入。
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序化教学内容。
四、课程目标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建筑信息模型的基本知识,能创建基本建筑模型,运用BIM技术协助建筑工程设计与管理,养成规范的操作习惯,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情感。
1.知道BIM技术的核心价值体系与应用领域,理解BIM基本参数表达,能设置BIM软、硬件环境。
2.掌握BIM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能用软件创建模型、处理模型,并对接其它相关BIM软件。
3.熟悉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能运用BIM技术协助建筑工程设计与管理。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规范 DB4401_T 9-2018
本标准主编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 广州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 广州优比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编制人员: 孙礼军 马震聪 杨远丰 杨焰文 何关培 刘萍昌 庞永师 陈 伟 许锡雁 许志坚 葛国富 林臻哲 邵 泉 郭向阳 张华平 周舜英 王道初 刘景矿 王亦斌
主要审查人员: 令狐延 赵艳文 刘付钧 王朔 徐湛
目录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模型细度....................................................................................................................4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模型细度;5.方案设计阶段 BIM 应用;6. 初 步设计阶段 BIM 应用;7. 施工图设计阶段 BIM 应用;8.设计阶段 BIM 专项应用;9.BIM 协同设计;10.BIM 交付与审查;11.施工阶段 BIM 配合。
广东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 年修正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三、应用要求(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价说明(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 2 万平方米时,按 2 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少于 1 亿元时,按 1 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于1000 万元时,按1000 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不含聘请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如需聘请,则可增加10%作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费用。
(四)因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差异和材料设备标准高低造成应用难易程度不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可上下浮动20%。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xx〕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xx〕15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xx〕16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三、应用要求(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模型细度、应用阶段、模型交付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局部应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过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规范与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费用计价说明(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时,按2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造价少于1亿元时,按1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少于1000万元时,按1000万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不含聘请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如需聘请,则可增加10%作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顾问费用。
(四)因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差异和材料设备标准高低造成应用难易程度不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可上下浮动20%。
广州《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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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技术规范DB4401/T9—2018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规范2018-08-20发布2018-10-01实施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前言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意见的通知》(穗建技[2017]120号),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广州市设计院会同参编单位开展了广州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模型细度;5.方案设计阶段BIM应用;6.初步设计阶段BIM应用;7.施工图设计阶段BIM应用;8.设计阶段BIM专项应用;9.BIM协同设计;10.BIM 交付与审查;11.施工阶段BIM配合。
本标准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广州市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且本标准未涉及专利。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广州市设计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邮编:5106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广州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大学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广州优比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孙礼军马震聪杨远丰杨焰文何关培刘萍昌庞永师陈伟许锡雁许志坚葛国富林臻哲邵泉郭向阳张华平周舜英王道初刘景矿王亦斌主要审查人员:令狐延赵艳文刘付钧王朔徐湛目录1总则 (1)2术语 (3)3基本规定 (4)4模型细度 (5)4.1一般规定 (5)4.2方案设计阶段模型细度 (5)4.3初步设计阶段模型细度 (5)4.4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细度 (7)5方案设计阶段BIM应用 (11)6初步设计阶段BIM应用 (12)6.1一般规定 (12)6.2建筑专业 (12)6.3结构专业 (14)6.4给排水专业 (15)6.5暖通空调专业 (15)6.6电气专业 (16)7施工图设计阶段BIM应用 (17)7.1一般规定 (17)7.2建筑专业 (17)7.3结构专业 (21)7.4给排水专业 (22)7.5暖通空调专业 (23)7.6电气专业 (24)8设计阶段BIM专项应用 (26)8.1建筑性能模拟分析 (26)8.2管线综合设计 (26)8.3工程量统计 (26)9BIM协同设计 (27)10BIM交付与审查 (28)10.1一般规定 (28)10.2BIM交付 (28)10.3工程图纸 (28)10.4BIM审查 (29)11施工阶段BIM配合 (30)本规范用词说明 (31)1总则1.0.1为促进广州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使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提升建筑工程综合效益,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阶段民用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立、应用和管理。
1.0.3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除应遵守本技术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IM)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简称模型。
2.0.2构件component构成BIM模型的基本对象或组件。
2.0.3构件资源库component library也称构件库。
在BIM实施过程中开发、积累并经过加工处理,形成可重复利用的构件集合。
2.0.4模型细度level of development模型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以及模型元素几何和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
2.0.5几何信息geometric information模型元素尺寸、定位以及相互关系的信息。
2.0.6非几何信息non-geometric information除几何信息之外的所有信息的集合。
2.0.7协同collaboration基于BIM的模型、数据共享及互操作的协调工作的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参与方之间的协同、项目参与方内部不同专业之间、专业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协同、以及上下游之间的数据传递及反馈。
协同包括软件、硬件及管理体系三方面的内容。
2.0.9交付物(deliverables)在建筑设计工作中,应用BIM并按照一定设计流程所产生的设计交付成果,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等多种BIM模型和与之对应的图纸、信息表格,以及综合协调、模拟分析、可视化等成果文件。
3基本规定3.0.1在设计阶段,宜将BIM技术用于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各专业沟通效率,通过各专业的协同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3.0.2应根据工程全生命期各阶段、各专业的BIM应用策划作出规划,使设计阶段创建的模型及信息在后续环节中可充分利用。
3.0.3设计阶段的BIM应用宜结合设计成果交付要求,基于模型形成设计图档,使BIM交付模型与设计图档相一致。
3.0.4设计阶段应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阶段划分,分别确定BIM应用的目标、要求与具体内容。
3.0.5各个设计阶段之间,模型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应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3.0.6设计阶段应用的BIM软件应具备下列方面的能力:1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创建、传递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的能力;2多专业三维协同设计的能力;3对各专业设计进行专业表达的能力。
3.0.7模型中各类构件应使用BIM软件相应的构件类型进行建模。
如使用其他类型或通用类型进行建模,应在构件属性中注明其所属类型。
3.0.8应针对构件和构件库建立统一的构件管理制度,实现构件的创建、收集、编辑、存储、使用、删除等管理。
3.0.9构件库应对构件的内容、细度、命名规则、分类方法、数据格式、属性信息、版本及存储方式等方面进行管理,构件的分类及编码宜在构件属性中体现。
3.0.10模型中的构件命名方式,宜包括构件的类别、名称、尺寸。
构件命名宜与设计或实际工程名称一致,并反映其关键参数。
3.0.11模型中的材质命名应分类清晰,便于查找,并与其实际表征相符合。
4模型细度4.1一般规定4.1.1设计阶段模型细度可划分为方案设计模型、初步设计模型、施工图设计模型,其与后续各阶段的细度名称与等级代号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模型细度等级划分4.1.2每一模型细度等级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应满足本阶段各项专业任务对模型的需要。
4.1.3本规范没有规定的构件细度可参照同类型构件细度确定。
4.1.4模型应用的相关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协商确定其他模型细度等级,在使用自定义模型细度等级时应先参照本章后续条款制定书面规定并获得各方认可。
4.2方案设计阶段模型细度4.2.1方案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方案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3初步设计阶段模型细度4.3.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3.2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注:对于大跨度结构等特殊结构形式,初步设计阶段模型应表达主要构件及重要节点,细度参考上表。
4.3.3初步设计阶段给排水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初步设计阶段给排水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3.4初步设计阶段暖通空调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初步设计阶段暖通空调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3.5初步设计阶段电气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3.5的规定。
表4.3.5初步设计阶段电气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4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细度4.4.1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4.2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注:对于大跨度结构等特殊结构形式,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应表达所有构件及重要节点,细度参考上表。
4.4.3施工图设计阶段给排水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4.3的规定。
表4.4.3施工图设计阶段给排水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4.4施工图设计阶段暖通空调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施工图设计阶段暖通空调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4.4.5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气专业所包含的模型元素内容及其几何和非几何信息宜符合表4.4.5的规定。
表4.4.5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气专业模型元素及信息5.0.1方案阶段宜应用BIM技术,通过三维可视化的方式表达设计方案、展现设计意图,并通过模拟分析对方案进行优化。
5.0.2方案阶段模型应包含场地模型及建筑单体模型。
5.0.3方案阶段场地模型应表达场地实际地质地貌特征、与周边毗邻环境以及项目建筑主体之间的关系。
5.0.4方案阶段建筑单体模型应表达如下内容:1建筑整体外观形状;2主要建筑构部件,如墙、柱、门、窗、幕墙、地面、楼板、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等;3建筑物内部楼层分布及功能空间布局、房间名称以及重要用房内的设备(设施)体量空间布置关系。
5.0.5方案阶段模型应满足辅助方案报批和审批的应用要求。
6.1一般规定6.1.1初步设计阶段宜应用BIM技术优化建筑功能布局,完成主要的专业间配合,确认结构系统、机电系统方案细节,协调专业设备间的空间关系。
6.1.2初步设计阶段宜基于模型在设备管线交叉复杂处对主要干管进行局部的管线综合排布。
6.2建筑专业6.2.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模型宜在方案阶段模型基础上深化形成。
6.2.2初步设计阶段场地模型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实际坐标准确定位设计场地内部及周边的地形地物、建(构)筑物及场地环境设施;2准确反映设计场地内部的地形地物、建(构)筑物及场地环境设施的设计标高。
6.2.3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模型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达项目的完整外观及建筑内部功能空间分隔;2建筑专业构件应处理与结构专业构件交接处的扣减关系。
6.2.4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各类构件应符合表6.2.4的要求。
表6.2.4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模型要求6.3结构专业6.3.1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模型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础结构,包括基础结构形式和主要基础构件的尺寸及布置;需要分层或分区域建立;2上部结构,承重墙、柱、梁、板的布置及主要结构件尺寸;3关键性节点、支座的位置示意;4标准层、特殊楼层及结构转换层的结构布置及主要构件尺寸;5楼板、承重墙、梁上预留孔洞的位置及尺寸;6特殊结构部位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