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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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新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新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突出源头、引培并举、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区镇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4年,全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4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8%,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利润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54%o三、重点任务(一)完善高企培育机制。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依据各部门职责,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进一步健全以区镇为主战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的培育工作体系。

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精准服务。

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区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

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社会信用的重视程度,对共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推动建立高企培育认定监测机制,对企业知识产权申报、研发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研发加计扣除申报等影响高企认定的重点工作定期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区镇和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解决措施。

注重收集、总结各单位在高企培育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区镇之间的交流及时予以推广。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各区镇)(二)深度排摸潜在企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投入,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㊁土地承包使用主体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㊂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的补贴支持力度㊂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㊂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㊂市财政要加强资金统筹,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通过 先建后补 以奖代补 等方式,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㊁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局㊁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参与)(二)保障畜牧业用地用电㊂各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布局养殖场并落实对应地块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㊁规模化沼气工程㊁有机肥生产企业㊁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的有机肥暂存池等建设用地,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应优先考虑㊂对已完成环保达标验收但未办理用地备案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报送备案㊂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相关养殖活动的农业用电政策㊂(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㊁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局㊁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参与)(三)加强分工协作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合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㊂发改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㊁项目支持,推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畅通沼气发电㊁生物天然气的入网通道;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国土资源部门要保障美丽牧场建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政策;农业㊁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畜禽养殖准入和污染监管㊁绩效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大新技术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大力宣传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和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典型经验,引导种植业广泛使用有机肥和沼液㊂(四)强化工作考核㊂各区㊁县(市)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机制,并纳入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制定并公布本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市农业局备案㊂市农业㊁环保部门要结合 五水共治 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地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㊂(责任单位:市农业局㊁市环保局牵头)本方案自2018年6月5日起施行,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㊂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 2018 64号各区㊁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㊁各直属单位:‘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㊂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4日㊃53㊃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㊀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型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 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以下简称 国高企 )培育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㊂一㊁发展目标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 互联网+ 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以培育发展 国高企 为核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强度,推进产业向高新化发展,实施产业链㊁创新链㊁资金链㊁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努力构建全域创新格局,不断厚植创新活力之城特色优势,为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提供有力支撑㊂(一)数量实现倍增㊂ 国高企 数量在2017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到2020年达到5688家,力争达到6000家㊂(二)结构明显优化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7年的50.1%提高到60%以上㊂(三)能力显著提升㊂2018 2020年,全市重点布局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㊁国家重点实验室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㊁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㊁省级企业研发中心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每年新增200家以上,到2020年底总数达到2000家以上㊂企业研发能力明显提升,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产品㊂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0000件以上㊂二㊁重点任务(一)加强 国高企 培育认定工作㊂1.建立 国高企 培育库制度㊂按照 国高企 的认定标准,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㊁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纳入国高企 培育库㊂建立杭州市 国高企 培育认定统计监测制度,根据知识产权㊁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等指标发掘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筛选具有申报意愿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 国高企 培育库,进行跟踪对接㊁主动服务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2.加大对 国高企 申报认定的财政支持力度㊂(1)申报补助㊂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 国高企 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㊂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㊂(2)认定奖励㊂对获得科技部 国高企 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㊂以上申报补助和认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有关区㊁县(市)财政共同承担㊂其中,涉及上城区㊁下城区㊁江干区㊁拱墅区㊁西湖区㊁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㊁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㊁余杭区㊁富阳区㊁临安区㊁桐庐县㊁淳安县㊁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分别承担25%㊁75%㊂鼓励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重新认定的 国高企 予以相应的奖励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牵头;市科委,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㊃63㊃3.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服务㊂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其开展 国高企 认定申报服务;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选,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机构予以表彰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参与(二)全面推动企业创新发展㊂1.支持企业发明专利创造㊂实施企业专利 清零倍增计划 ,大力推动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贯标,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申报受理的财政支持力度㊂本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在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由市财政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㊂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参与 2.择优扶持做强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企业㊂加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每年新增1300家以上;深入开展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每年评审认定不少于600家㊂在无偿资助㊁创业服务㊁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快速成长为 国高企 或 独角兽 企业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进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每年分别有80家以上规上传统制造业企业和100家以上规下传统制造业企业申报认定为 国高企 ㊂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科委㊁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3.鼓励投资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㊂充分发挥杭州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㊁县(市)到国外创新集聚区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携带高新技术项目来杭州落地创办科技型企业㊂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购海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吸纳国外高层次科技人才㊂充分发挥浙商的各方面优势,支持浙商利用并引进海外优质科技资源和人才到杭州创办科技型企业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发改委㊁市财政局(市地税局)㊁市经信委㊁市商务委㊁市投资促进局,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4.加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建设㊂鼓励和支持企业培养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㊂到2020年,经省市级评审认定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累计达到30个以上㊂(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委人才办㊁市人力社保局参与)5.支持企业建设各级研发机构㊂加大实施 名校名院名所 建设工程㊁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㊁国家重点实验室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㊁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㊁省级企业研发中心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㊂(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发改委㊁市经信委参与)(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㊂1.提升平台资源集聚能力㊂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高新园区㊁经济开发区和科技城的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㊁城东智造大走廊㊁钱塘江金融港湾和各类特色小镇建设,加快科技资源集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以 国高企 为主的科技型企业集群,引领全市创新发展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发改委㊁市经信委㊁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㊁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 2.加强创新载体建设㊂以 专业化㊁企业化㊁产业化㊁国际化 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㊁众创空间和产业创新综合体等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科技型企业孵化和成长的摇篮㊂到2020年,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达到150家(其中培育专业化㊁国际化示范众创空间共20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135家,产业创新综合体5家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㊁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㊂㊃73㊃1.加大科技金融服务㊂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优质资本㊁项目㊁技术和人才集聚㊂扩大对科技型企业担保的范围㊁规模和补偿力度,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周转基金政策㊂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㊂到2020年,力争市本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达30亿元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0亿元,逐步扩大科技担保资金规模,高水平建设市海外协同创新中心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牵头,市发改委㊁市科委㊁市金融办参与2.搭建创新创业者推介交流平台㊂充分发挥浙江㊃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㊁中国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㊁世界杭商大会㊁云栖大会㊁云栖2050大会等平台的聚才作用,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人才来杭创新创业㊂支持各区㊁县(市)政府和社会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㊂每年市本级认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 品牌活动 10项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委人才办㊁市发改委㊁市经信委㊁市商务委㊁市人力社保局㊁市会展办,团市委,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五)强化创新创业政策落实㊂1.落实 国高企 的税收优惠政策㊂执行 国高企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㊂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研究制定相关的细化措施和配套政策㊂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㊁市科委参与2.拓宽科技 创新券 使用范围㊂深入推进利用 创新券 购买公共服务,完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逐步扩大在委托开发㊁技术咨询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降低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成本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㊁市教育局参与3.狠抓高新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㊂完善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环境,引进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推进电子信息㊁生物与新医药㊁航空航天㊁新材料㊁高技术服务㊁新能源与节能㊁资源与环境㊁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发展㊂积极培育人工智能㊁虚拟现实㊁区块链㊁量子技术㊁增材制造㊁商用航空航天㊁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制造业向高端化迈进㊂到2020年,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和关键技术创新突破项目达到30个,力争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㊂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㊁市科委,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㊂加强 国高企 培育认定的组织领导,发挥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由市领导牵头的定期会商机制,强化市本级和各区㊁县(市)协同及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㊂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 最多跑一次 改革举措,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努力推进 国高企 申报工作的便利化㊂(责任单位: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二)完善考核机制㊂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大创新发展考核权重,将 国高企 培育认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强化各地各单位的主体责任㊂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牵头,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委)参与(三)加大财政保障㊂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有效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㊂由市财政局和各区㊁县(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每年 国高企 培育申报补助㊁认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每年发明专利申请补助资金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牵头;市科委,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四)强化调查研究㊂组织开展全市科技型企业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㊁整理和分析,建立科技型企业基础数据库,为 国高企 培育认定工作提供保障㊂建立 国高企 培育统计监测制度,开展动态监测和研究分析,为工作决策提供参考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㊃83㊃局)㊁市统计局㊁市市场监管局㊁市国税局参与(五)加大宣传力度㊂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和 国高企 培育的宣传工作,加大科技政策解读力度,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㊂ 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委宣传部㊁市委人才办㊁市人力社保局,各区㊁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㊁杭州经济开发区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本行动计划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市科委㊁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㊂附件:1.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2.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当地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任务分解表附件1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地㊀区2017年国高企 数培育目标任务数(单位:家)2018年2019年2020年合计数新增数力争数新增数力争数新增数力争数倍增数力争数全㊀市284476090095010601134119656886000上城区76202425283133152161下城区80212527303235160170江干区115313738434650230245拱墅区107283336404347214227西湖区3098398103113123129618649滨江区70417020122025026027013541425萧山区30490107110120135143639674余杭区54514617318220221722510901145富阳区146394649545860292306临安区107283336404347214227桐庐县51141717202023102111㊃93㊃地㊀区2017年国高企 数培育目标任务数(单位:家)2018年2019年2020年合计数新增数力争数新增数力争数新增数力争数倍增数力争数淳安县175656783437建德市361011121414157276杭州经济开发区169505960677074349369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78253030333537168178附件2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当地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任务分解表地㊀区2017年完成数(%)目标任务数(%)2018年2019年2020年全㊀市50.153.456.760上城区 4.3 4.6 4.9 5.2下城区7477.380.683.9江干区78.181.484.788拱墅区68.371.674.978.2西湖区78828690滨江区95.4969696萧山区31.8374247余杭区59646974富阳区45495357㊃04㊃地㊀区2017年完成数(%)目标任务数(%)2018年2019年2020年临安区66.4707478桐庐县43.146.449.753淳安县24.928.231.534.8建德市31.234.537.841.1杭州经济开发区57616569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27.9344046备注:1.以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6.5%为基准;2.为反映各区㊁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对全市的贡献率,各区㊁县(市)增加值数据根据全市增加值率统一测算,与对外公布的数据略有差异㊂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 2018 66号各区㊁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㊁各直属单位:为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 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2017 6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㊂一㊁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㊁协调㊁绿色㊁开放㊁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 中国制造2025 国家示范区创建的重大机遇,积极引进全球生物医药创新资源,通过政府引导㊁资源整合㊁重点突破㊁全面推进的方式,实现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㊂(二)基本原则㊂1.坚持创新驱动㊂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推动新产品研发从以仿制为主向以自主创新为主发展,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㊂整合全市资源,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促进生物医药创新产品转化应用㊂2.坚持人才推动㊂全面开展生物医药领域全球人才㊁技术㊁项目等交流与合作,促进 引智㊁引技㊁引资㊁引企 联动发展㊂加大对新药创新创业团队的扶持力度,全面激发创新创业动力,实现人才引领产业发展和产业吸引人才集聚的良性互动㊂3.坚持开放带动㊂推动国内外科研机构和知名高校入驻杭州㊂建设符合人用药物注册技术国际协调会(ICH)标准的临床试验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资源平台㊂引进国家和省级审评㊁审批资源,力争创新药物在国内外同步申报注册上市㊂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入国际化投融资平台,引导优质要素向产业集聚㊂4.坚持集聚联动㊂科学规划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区和主要承载区,统筹安排生物医药产业链㊃14㊃。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济政字〔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20日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全面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和《山东省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以分层分类、梯次培育为着力点,持续发力、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市场主体数量倍增。

力争到2022年,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400家。

其中,济南高新区力争突破2000家,历下区、历城区、章丘区分别达到400-450家,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长清区分别达到170-200家,其他区县分别达到70-90家。

2.产业成长基础夯实。

到2022年,全市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达到280家,在孵企业达到6000家;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达到60家,引进、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200家。

3.产业发展规模壮大。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的行动计划(最新)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的行动计划(最新)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的行动计划(最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发展壮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X委发〔X〕22号)、《XX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X-X 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X年,全市国家高企家数在X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达到72家,力争达到76家,完成XX市高企倍增计划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1.企业研发投入不断提高。

全市研究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GDP)比例达到1.9%以上。

培育库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国家高企的认定要求。

2.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升。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以上,到X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1.1%以上。

3.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

全市企业专利申请量3000件以上,授权专利3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00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600件以上。

4.研发人才团队逐步壮大。

培育库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强化。

积极鼓励企业与大院名校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企业研究院,新增XX市级以上各类研发机构20家。

6.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重点任务1.建立国家高企培育库制度。

按照国家高企的认定标准,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纳入培育库。

根据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等指标发掘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筛选具有申报意愿的XX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国家高企培育库,进行跟踪对接、主动服务。

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一、培育目标
本企业培育的三年行动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的规划和实施,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优化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和执行力;
3.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团队;
4.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
5.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
6.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7.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制定发展计划
为实现上述培育目标,本企业制定了以下发展计划:
1.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2.加强市场营销,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4.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执行力。

三、优化组织架构
为适应发展需要,本企业将优化组织架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1.精简组织结构,优化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
2.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3.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形成高效运作机制。

四、加强人才培养
本企业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
1.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
2.加强人才引进和选拔,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3.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提升品牌影响力
为提升品牌影响力,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和附加值;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14•【字号】杭政办函〔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4日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型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培育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以培育发展“国高企”为核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强度,推进产业向高新化发展,实施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努力构建全域创新格局,不断厚植创新活力之城特色优势,为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数量实现倍增。

“国高企”数量在2017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到2020年达到5688家,力争达到6000家。

(二)结构明显优化。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7年的50.1%提高到60%以上。

(三)能力显著提升。

2018—2020年,全市重点布局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每年新增200家以上,到2020年底总数达到2000家以上。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5•【字号】锡署办发〔2021〕82号•【施行日期】2021.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有关部门、单位:《锡林郭勒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行署2021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21年11月5日锡林郭勒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盟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产业,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

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提高服务质量,支持企业大幅提升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平台和环境。

(二)坚持企业主体。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创新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向国家、自治区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主要目标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

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高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富民增收等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高企培育工作。

2021年,力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净增3000家,到2023年,我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 6万家。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高企培育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 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

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共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不定期召开高新条线碰头会议,收集、总结、推广高企培育的先进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二)完善高企培育工作机制。

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 改革,加快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地方为主的培育工作体系,下放高企培育库入库评审工作,由各市、区科技局按照统一评审标准组织实施。

经各市、区科技部门评审通过并推荐的企业纳入市级高企培育库。

市科技局加强培育库入库企业的复核和现场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三)修订高企培育实施细则。

修订完善《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根据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从2021年起,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入库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对在市申报,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补;对于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市重新申报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03•【字号】武政规〔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规〔2019〕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3日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以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以精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分层分类精确施策,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加快形成“孵化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树标一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的梯次培育路径,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发展稳、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推动一批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全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倍增。

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6000户,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位居前列。

(二)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14%以上;到202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4%以上。

“青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

“青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

“青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 2022— 2024 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量质并举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四新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沃土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和高企上市培育库,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厚植企业成长沃土,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科技领军企业队伍,支撑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4 年,力争实现“三个翻一番、一个全覆盖”。

“三个翻一番”: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超过1家;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80家;上市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60家。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从61%提升到65%。

“一个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高企育苗工程。

建立高企培育库,根据企业有效知识产权及研发投入等情况,每年遴选1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引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

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对有成长性的入库企业,市、区(市)两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二)支持企业认定高企。

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强化前置辅导,帮助企业按高企标准健康发展。

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补,并按其认定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 万元奖补。

全面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做到应享尽享。

(三)支持高企上市发展。

建立高企上市培育库,根据企业研发领域、科创属性、财务状况等指标,遴选1家左右高企入库培育。

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补3万元。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8•【字号】通政办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相关单位:《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8日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贯彻落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突出源头、引培并举、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构建企业全成长周期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快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为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4年,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力争达到36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0%,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利润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55%。

三、重点任务(一)强化科创项目招引。

重点招引“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四有型”科技创新型企业;优先招引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的重大产业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科创型项目;积极招引掌握先进核心技术和具备市场开发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大力招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主体不符合高企认定领域或关键指标达不到高企评定标准的企业将适宜业务板块剥离,单独注册成立新的企业。

从化区科技创新企业三年培育工作方案(

从化区科技创新企业三年培育工作方案(

从化区科技创新企业三年培育工作方案(年年)(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号)精神,按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结合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为促进我区科技型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高新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联合各街(镇)、工业园区和职能部门,加强对我区的科技型微型企业进行扶持培育,采取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相结合,从年到年,连续三年实施“广州市从化区规模以下科技创新企业”专项,对我区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的规模以下科技型企业进行培育。

力争用三年的时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培育认定一批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培育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扶持范围。

重点对我区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型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型农业等重点科技领域进行扶持。

扶持范围不含已获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培育入库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扶持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广州市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后补助的方式,根据前三年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分档次对获立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扶持。

四、项目管理。

申报本专项的企业,在三年计划中,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扶持;且在获扶持的下一年度,需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或申报广州市的科技创新小巨人培育入库专项,或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获扶持的企业,承诺年内不迁出我区。

附件:. “广州市从化区规模以下科技创新企业”申报指南;. “广州市从化区规模以下科技创新企业”申请书;. 承诺函(模板);. “广州市从化区规模以下科技创新企业”专家评审表。

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办公室年5月日《广州市从化区规模以下科技创新企业》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号)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为促进我区科技型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计划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计划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计划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研发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提高研发效率。

重点关注核心技术的突破,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技术的快速转化和应用。

2.人才培养:重视人才培养,加强内部培训,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

同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和科研合作基地,吸引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3.市场拓展: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积极参与国家政策的支持,加强对新兴市场的开拓。

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品牌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通过参加行业展览、举办技术研讨会等方式,增加企业曝光度,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5.质量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提升顾客满意度。

完善质检体系,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确保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6.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建设力度,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

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信息共享和流转的效率。

7.持续创新:鼓励员工提出创新和改进的意见,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专家的合作,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趋势,引领行业发展。

8.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以上是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推进,将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贵池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

贵池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

贵池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2020-2022)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型企业质量和效益,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为目标,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数量实现倍增。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2019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到2022年达到67家。

(二)结构明显优化。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5%以上。

(三)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2年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均建立研发机构,其中省级研发机构占35%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达4.5%以上。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四)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等要求,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力争每年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20家以上。

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支持3万元。

(五)加大入库企业培育力度。

入库企业按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三类分类进行培育,建立帮扶机制和培育发展台账,对每家企业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针对知识产权挖掘与保护、研发费用归集及账目设置等薄弱环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针对性帮扶指导。

力争使成熟期企业1年内、成长企业2-3年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六)完善培育服务体系。

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服务机构等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服务机构,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辅导,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短板,帮助企业积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企业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高新企业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高新企业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提升研发能力1. 建立完善的研发团队,招聘高素质的研发人才,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2. 加强科研合作,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互相支持。

3. 鼓励创新思维,设立奖励制度激励员工提出创新点子,并提供相应资源支持。

实施方案二:加强产品质量管控1. 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推行全员质量控制,培训员工掌握质量管理技能和方法。

3.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建立供应商质量监控机制,确保供应链上各环节的质量可控。

实施方案三:拓展市场渠道1. 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的合作,获取行业信息、资源和合作机会。

2. 积极参与行业展会和交流活动,进行产品宣传和品牌推广。

3. 开拓新的销售渠道,与电商平台、代理商等合作,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实施方案四: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1.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提供员工培训和晋升机会。

2. 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 鼓励员工个人成长,提供发展空间和机会,激励其为公司贡献更多价值。

实施方案五:优化企业管理1. 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

2. 引进先进的信息化系统,提升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能力。

3. 定期开展绩效评估,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推动企业发展。

实施方案六:加强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1.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机制,合理规划和运用资金。

2. 加强风险评估和防范,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3. 多元化投资布局,降低经营风险和依赖度。

注:以上方案仅为示例,具体实施方案需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发展目标进行调整和补充。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三年行动方案(最新)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三年行动方案(最新)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三年行动方案(最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立区”战略,以实施大城北开发战略为契机,以十大产业平台建设为依托,以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为重点,以全心服务企业发展为特色,不断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效益,推动全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的培育和发展,形成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群、品牌群和产业群,加快建成运河沿岸名区。

根据《X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X—X年)》(X政办函〔X〕6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培育目标数量倍增。

我区“国高企”的数量到X年达到227家,力争达到250家。

我区X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市高企”)和X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每年新增80家以上,在X年达到587家,力争达到600家。

结构优化。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5个百分点以上,到X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X 年的68.3%增加到78.2%。

能力提升。

重点推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每年平均新增10家以上,到X 年总数达到70家以上。

企业研发能力明显提升,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产品,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到X年末达到415件。

二、重点工作(一)建立健全梯队型科技企业培育库1、建立健全“国高企”培育库制度。

按照“国高企”的认定条件,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从知识产权、研发占比和主营收入等指标去发掘基本符合条件的建立申报库;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角度筛选有申报意愿且有望符合条件的建立储备库,重点关注X市高新技术企业。

特别关注已上限(上规)信息经济和智能制造等“6+2”产业中基本(有望)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申报库或储备库,建立“国高企”培育认定统计监测制度,对入库企业进行主动服务和精准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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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更好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培育和发展,根据《X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X-X年)》(X政办函〔X〕6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培育发展“国高企”为核心,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度,促进产业向高新化发展,努力构建全域创新格局, 为建设具有世界名城风貌的国际化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高企数量实现倍增
“国高企”数量在X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到X年达到730家。

(二)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以上,到X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X年的33.2%提高到50%以上。

(三)高新投入明显加大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四)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国家、省、市级各类研发机构每年新增30家以上,X-X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1500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国高企”培育引进工作
1.建立“国高企”培育库
按照“国高企”的认定标准,根据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等指标去发掘基本符合申报条件,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筛选具有申报意愿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国高企”培育库,进行跟踪对接,主动服务。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地税局)、X国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平台]
2.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申报认定“国高企”
推进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申报业务指导,争取每年培育一批规上传统制造业企业申报认定为“国高企”。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各镇街、平台)
3.择优扶持一批科技型企业
加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深入开展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在项目资助、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快速成长为“国高企”。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平台)
4.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
充分发挥我区人才新政的引导作用,实施新一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养和院士专家顶尖人才引进等重大人才工程,支持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和团队携带高新技术项目来X落地创办科技型企业。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平台)(二)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1.加快推进“两带两廊”建设
通过规划建设钱塘新兴产业带、机场临空经济带、风情科创走廊、时代智造走廊,整合空间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加速创新转型、强化开放引领,力争建设产城创深度融合的“中央创新区”,加快科技资源集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以“国高企”为主的科技型企业集群,引领全区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镇街、平台)
2.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以“专业化、企业化、产业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产业创新综合体等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科技型企业孵化和成长的摇篮。

到X年,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10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20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家。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平台)
3.搭建大赛会展等交流平台
利用X国际博览中心的会展优势,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
论坛、大会等活动平台的聚才作用,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人才来X 创新创业。

支持区科创联盟、特色小镇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招商局、区人力社保局)
4.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完善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整合资源,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加强对全区重点产业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招商局、区科技局)
(三)全面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1.狠抓高新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
完善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环境,引进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推进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发展。

积极培育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量子技术、增材制造、商用航空航天、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区制造业向高端化迈进。

建立发改、经信、科技、统计等部门会商机制,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比重。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招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各镇街、平台)
2.落实好“国高企”的税收优惠政策
切实执行好“国高企”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

抓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相关的细化措施和配套政策,并做到及时兑现。

(牵头单位:X国税局,配合单位:X地税局、区科技局)
3.支持企业发明专利创造
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大力提升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加快培育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加大对发明专利和企业贯标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全区专利拥有量稳步增长。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平台)
4.支持企业建设各级研发机构
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级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以区领导牵头的定期会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合力,加强“国高企”培育认定的组织领导工作。

坚决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努力推进“国高企”申报的便利化。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地税局)、X国税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二)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和创新发展专项考核体系,将“国高企”培育认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强化各镇街、平台的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区考评办;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三)加大财政保障
按照《X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X-X年)》要求,落实好“国高企”培育扶持资金,对新认定企业通过省科技厅专家评审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获得科技部认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区外引进的“国高企”给予30万元奖励,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有效提高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
统筹做好科技型企业和“国高企”培育的宣传工作,加大科技政策解读力度,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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