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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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
【篇一:房屋买卖诈骗报案材料样本】
报案材料
***公安局:
你好,我叫***,男,肥城市*******人,身份证号370983***********,现就*******通过诈骗手段诈骗我8.5万人民币向你处报案,请依法对
***利用诈骗手段给我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男,家住肥城市****小区*号楼*单元***室,身份证号
370983**********
事实如下:
2012年8月12日,***以卖房为由收取我人民币一万元作为定金,
同意将位于肥城********小区**号楼**单**楼西户出售给我,当时商议
总房款为17万元整,首付款为8.5万元,剩下8.5万元等产权过户
后用房产抵押贷款还清。***在隐瞒妻子死亡的事实下,签订购房合
同时,书面承诺会和妻子一起将房子过户给我(另附购房合同复印
件一份作为依据)。同年8月20日,我将首付款剩余的8.5万(一
万元定金转为首付款)支付给***并商议同年9月24日进行过户,但
9月24日,***逃跑。
事后得知,***在8月20日在我将首付款给他以后,将房子通过房
产证变更,做公正等手段转移至***和***名下(***和***系父子关系)
使其不能过户并拒绝过户,并拒绝退还首付款。
***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侵占我8.5万人民
币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诈骗手段如下:
***隐瞒妻子死亡情况并承诺会和妻子一起将房子过户给我并收取我8.5万人民币,事后拒绝过户拒绝还款,并变更房产证产权人姓名,
使其法院不能封房,已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写此报案材料,恳求肥城市公安局对***进
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肥城市公安局
报案人:***
2012年9月26日
现附:
①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②8.5万元首付款借条复印件一份
③一万元定金收据复印件一份
【篇二:专业律师教你一眼识别房产中介诈骗】
专业律师教你一眼识别房产中介诈骗
首先,请康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那些房产黑中介是如何诈骗的以及
房介诈骗的相关案例吧!
康春梅律师:
一、“霸王条款”要挟客户
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以违约赔偿金要挟客户,限制客户的契
约自由和选择权。一位市民委托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代为售房,并签
订了一份“出售房屋委托书”,接受委托的中介公司只带着购房人去
看过一次房。这位市民认为中介公司服务不到位,又将买房之事委
托给另一家信得过的中介公司,结果房子很快卖出。前一家中介公
司得知消息,拿出当初双方签订的“看房约定书”,将这位市民告上
法庭,约定书上称:“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委托人不得与第三方
交易,否则需按房屋转让总价的3.5%支付违约金。”
利用原告中介公司的信息和机会,甩掉中介“跳单交易”,逃避中介费,而是不满服务另择人家,属于法律赋予的选择权。中介公司没
有很好地履行义务,而用“看房约定书”来阻止客户选择其他途径进
行交易,这种合同条款非但免除了中介公司的责任,还侵犯了客户
的自由选择权,并加大了客户的责任,纯属不平等的“霸王条款”,
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应予撤销。
二、“阴阳合同”逃税骗贷
为得到中介业务,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参与合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虚填房价,签订“阴阳合同”,帮助客户达到少交税或多贷款的目的,损害国家和银行的利益。
案例:一家中介公司为得到一份生意,为买方出了一个主意,允诺
在售房合同中将房价填低,达到少交契税的目的,于是,这宗房产
中介买卖的实际成交价为 96万元,而合同虚填房价为87万元。岂料,买方在其后也动起了歪脑筋,以合同价为据,指控中介公司多
收了他9万元购房款,打官司要求返还。法院在另一起案子中还发现,明明房屋成交价为38万元,中介公司在售房合同中却虚填为50万元,使买房人可从银行多得到贷款,这番“好心”同样惹来了官司,
想占便宜的卖房人也以合同为据,指控中介公司少给了卖房款12万元。
法院在查清上述两案的真相后,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最终,搞
虚假合同的所有人均没得到好处,法院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进行了训诫,责令中介公司及有关当事人还合同以本来面目,该补交的税款
限时补交,多得的贷款限时退回。
三、“低吸高抛”赚取差价
阻断买卖双方见面,隐瞒真实的房价,“低吸高抛”从中赚取差价,
侵害客户利益,非法获得高额利润。
案例:徐某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一套房子,经中介公司评估,约定出售价格为26万元。当日,这家中介公司将这套房子以35万
元的价格售出,高出委托价格的9万元不是给了卖方,而是落入了
中介公司的囊中。当徐某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得知被中介公司
转手交易吃掉了9万元,即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中介公司返还不当
得利。
房产中介行业不允许中介公司“低吸高抛”赚取差价,因此,法院在
审理该案时认为,对已经收取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费的公司,不能在
中介服务时违规获取售房差价。在司法的作用下,上述中介公司只
得退还给原告徐某9万元,案件以和解而告终。
四、“擅自转让”骗走房款
房产中介实施的诈骗案屡发,一些骗子混入房产中介行业,他们伪
造或骗取客户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未经客户同意擅自转让房屋,收取房款后逃之夭夭。
案例:一家中介公司以全权代理售房为名,骗取了吴某身份证、房
屋产权证和房门钥匙,接着就将他的房屋在暗地里卖给了冯某,不
知就里的冯某在向中介公司交付大部分房款后,装修入住。中介公
司的老板在得到房款后关门潜逃,于是,两个受害人吴某和冯某为
争夺房权打起了官司。
在法院和律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这个案子的两个受害者分别
承担部分损失,解决了房权之争。
买房是大事,很多人把一生心血都投入其中,结果却是钱房两空。
那么,究竟该如何遏制房产中介诈骗呢?我国政府对房产中介的监管
办法有哪些呢?
康春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