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课程思政与汽车文化中的中国故事
AUTOMOBILE EDUCATION | 汽车教育课程思政与汽车文化中的中国故事张红光1 陈巍2 王焱1 许永红1 杨富斌1 张颖11.北京工业大学 环境与生命学部 北京市 1001242.北京工业大学 教务处 北京市 100124摘 要: 为了落实“三全育人”工作,针对“汽车文化”公共选修课程,在“课程思政”育人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如做好“课程思政”的总体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精心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和中国元素、推出高质量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讲好汽车文化中的中国故事、合理运用“线下线上融合式教学”模式等。
通过师生双方的共同努力,“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明显,课程教学工作得到了学校关注和学生认可。
关键词:汽车文化 公共选修课 课程思政 中国故事 教学案例 线下线上融合式教学北京工业大学“汽车文化”课程是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又称之为通识教育选修课),一方面,针对机械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的学生而言,可从文化和社会的视角去解读汽车,从而有利于人文素质的提高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另一方面,针对经管类、文法类、艺术类、其他理工类的学生而言,可从工程和技术的视角去熟悉汽车,从而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
自2003年至今,“汽车文化”共计在22个学期开课,累计选修人数超过1800人,目前课堂容量为150人,在2008年被评为北京工业大学精品课程。
课程教学团队积极贯彻“三全育人”理念,将“课程思政”元素与教学内容有机融合,为达成“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讲好汽车文化中的中国故事,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实践[1]。
1 课程思政总体设计“汽车文化”课程主要讲述了汽车构造、技术、车标、命名、广告、代言人、名人、运动、展览等内容,体现了技术性、人文性和科普性。
教学过程中着力实践“三全育人”理念,重点在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与民族自豪感、自主品牌的成长与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汽车技术与工程伦理道德、国产汽车在抗疫一线的担当与贡献、代言人的三观对汽车品牌的影响、汽车名人的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中国汽车人的爱国创业与守正创新等方面挖掘育人价值、中国元素和中国故事[2] [3] [4]。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工大教发[2010]001号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能够积极选修辅修专业,充分利用学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由开办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辅修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
辅修专业一般应设置25-30个课程学分,在3-4个学期内完成。
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分为单独开班和随班上课两种,学生选修人数达15人以上的专业,学院应单独开班;学生选修人数不足15人的,可采用学生个人随现有教学班修读。
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单独编班上课的辅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
二、学生申请修读的条件和要求(一)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较好并学有余力;3.符合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辅修专业的开设要求:1.辅修专业一般在本年级的第4或第5学期开设;2.学生自愿申请,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3.原则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辅修专业。
三、修读过程的教学管理1.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首先保证学好主修专业课程。
3.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
4.学生因故未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而终止学习,其所获得的辅修课程成绩和学分,经本人申请,可充抵主修专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专业任选课的学分。
5.学生在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修读了学分要求不低于辅修专业的相同课程,可以免修该辅修课程,学生凭课程成绩单和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学校教学指导思想及政策文件.pdf
学校教学指导思想及政策文件文 件 目 录1. 北京工业大学教学指导思想 (1)2. 北京工业大学实践教学改革理念与思路 (3)3. 北京工业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5)4. 北京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管理办法 (8)5. 北京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条例 (11)6. 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 (14)7. 北京工业大学实验技术成果管理及奖励办法 (15)8.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19)附1:北京工业大学“十五”期间教学基地建设总结报告附2:北京工业大学“十五”期间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工业大学教学指导思想北京工业大学作为北京市属院校,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地方性大学,本科教育是北京工业大学长远发展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而实验教学是本科教育特别是一些基础学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以及实践与创新精神的重要过程,是培养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手段。
北京工业大学根据改革开放以后国内高等教育形势、规模和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理念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提出“立足北京、融入北京、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思想,“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要为各专业、学科培养适应性人才”。
为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力度,改变实验课依附于理论教学的课程体制,北京工业大学提出“实践教学一条线”的教改思想,学生在校四年中,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各个教学环节作为一个整体,构建一个完整的目标培养体系。
再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整体培养目标分解成阶段性目标,落实到各个具体的实践教学环节,最后固化到实践教学计划和大纲中,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操作性强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和实验教学体系。
在为北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实现为相应专业、相应学科培养适应性人才的目标。
实验教学重在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开发创新潜能、培养创新能力、强化工程训练、提高学生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动手能力上下功夫,构建集教与学为一体、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为一体、课内与课外教学为一体的实验基地。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工大教发[2007] 007号关于发布《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
为配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工大发…2007‟11号)、《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工大教发 [2007] 005号)、《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工大教发 [2007] 006号)等文件的实施,现发布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
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
本文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7年5月25日。
教务处主页网址
说 明教务处主页网址局域网地址: Http://10.73.238.11 外网地址: http://221.195.124.83:8181一、界面介绍主页分为六大区域:①、功能菜单区。
包括教务管理、选课管理、学籍管理3个菜单。
②、用户登陆区;③、规章制度区;④、通知区;⑤、系统公告(特别提示区);⑥、网站链接区。
二、功能介绍1、教务管理。
①② ④ ⑤⑥③(1)教学计划,提供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查询。
点“教学计划”命令,进入如下图示:(2)教学任务,提供各学期教学任务的查询。
点“教学任务”命令,进入如下图示:注:“上学期”代表第1学期,“下学期”代表第2学期。
(3)课表查询,提供学期课表的分类查询。
点“课表查询”命令,进入如下图示:2、学籍管理选择系别 选择专业 选择入学年份点击查询选择年度选择学期 选择系别 选择查询类别 选择明细项目点击查询 选择年度选择学期 选择查询类别 选择明细项目 选择明细项目 点击查询(1)学生信息查询,提供整班和单独学生信息查询。
点击“学生信息查询”命令,进入如下图示:第一种(红框),单个学生的查询,可以精确查询,即在“姓名”内输入学生完整姓名,不选中“模糊查询”项。
系统还提供模糊查询功能,即在“姓名”内输入姓名的部分字,选中“模糊查询”项,点击“根据姓名查询”,系统将搜索出全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第二种(绿框),提供整班级学生信息的查询。
(2)班级成绩查询,提供各学期整班成绩的查询。
(3)网上成绩录入。
(请点击如下链接查看) http://10.73.238.11/ReadNews.aspx?id=240 http://10.73.238.11/admin/upload/images/200711615255845073.doc 输入姓名 模糊查询复选 点击查询 输入系别 输入班级 点击查询 输入年度 输入学期 输入系别 输入班级 点击查询。
北工大报选修课刷分
北工大报选修课刷分摘要:一、北工大报选修课的背景和意义1.北工大报选修课的设立2.选修课对学生的意义3.提高选修课质量的重要性二、刷分现象的产生和原因1.刷分现象的定义2.刷分现象的产生背景3.刷分现象的主要原因三、刷分现象的影响1.对学生的负面影响2.对选修课教学的负面影响3.对学校教育的负面影响四、解决刷分现象的建议1.加强学生教育引导2.完善选修课评价体系3.严格考试管理4.提高教学质量正文:北京工业大学(简称北工大)作为我国著名的高校之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程选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北工大报选修课应运而生。
然而,近年来,随着选修课的普及,一种名为“刷分”的现象逐渐浮出水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所谓刷分,指的是部分学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提高选修课成绩的现象。
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一些学生的功利心作祟,他们为了追求高绩点、提高自身竞争力,不择手段地在选修课上刷分。
这样一来,他们不仅可以轻松获得较好的成绩,还可以在简历上增添一笔光彩。
然而,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选修课的正常教学秩序,损害了教育的公平性。
刷分现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尤为严重。
首先,这种行为让学生形成了一种错误的价值观,使他们认为只要成绩好,就可以拥有一切。
其次,这种行为助长了学生的侥幸心理,使他们越来越不重视真才实学,而把精力放在如何钻考试的空子上。
最后,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心理健康,使他们失去了自尊、自信和自爱。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刷分现象。
首先,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刷分行为的不良后果。
其次,学校应完善选修课评价体系,使评价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从而减少刷分现象的发生。
此外,学校还应严格考试管理,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学生明白刷分的不可能性。
当然,解决刷分现象的根本之道还在于提高教学质量。
只有让选修课真正具有吸引力,让学生觉得物有所值,他们才会自觉抵制刷分行为。
成绩核查说明
成绩核查说明
学生版一、登陆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通过以下方式登录教务处管理系统:
1、点击教务处主页()底部的“综合教务系统(新)”图
标
2、直接访问以下网址:
二、进入成绩核查模块
输入学号、密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进入系统,点击进入“学籍成绩”菜单:
点击其中的“成绩核查管理”按钮,进入成绩核查模块,如下图所示:
学生可以选择学年学期,点击“查询”按钮后进行成绩核查。
申请学期默认本学期;开课学期为取得成绩学期。
点击“申请”按钮:
如果认为成绩有错误,则在该成绩所在课程右侧操作栏中点击“申请”按钮;
填写“申请成绩”后的输入框,输入你预想的成绩,并填写“修改原因”。
修改原因不要填写的过长,但要说明情况(在100—200字之间),然后点击“保存”按钮:
输入“申请成绩”、“修改原因”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友情提示:保存之后,还必须点击界面上的“送审”按钮,才能正式提交核查申请
返回成绩核查管理界面,点击申请列表右侧操作栏“送审”按钮,并在弹出的提示框上点击“确定”,将提交至学院审核(在送审前可点击操作栏“修删”按钮对该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送审后可点击“审核记录”按钮查看审核记录):
切记:填写成绩核查“申请”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成绩核查管理界面点击“送审”,否则申请无效。
在审核状态栏可查看审核结果:待送审/审核中/未通过/审核通过。
北理教务处
北理教务处北理工教务处是北方工业大学的一个重要机构,负责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
它的任务是为学校提供全面的教务服务,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北理工教务处的职责、工作内容、组织架构以及服务对象等方面进行探讨,总字数限制3000字。
北理工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之一,其职责是协助学校领导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学计划,监督课程的教学质量,以及管理学生的学籍、学业和学位评定。
教务处还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教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和解决与教学管理相关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在具体工作内容上,教务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课程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学业指导管理和学位评定管理。
课程管理是教务处的核心工作之一,包括制定学校的课程体系和课程计划、安排课程的开设和调整、审核和管理课程教材等。
考试管理是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制度、组织考试安排、公布成绩等。
学籍管理包括学生的录取、注册、学籍变动、学籍档案管理等。
学业指导管理主要包括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教育培养计划的制定。
学位评定管理是负责学生的毕业资格评定和学位授予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教务会、教务办公室和各个学院的教务科。
教务会是决策和协调机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和各学院的教务科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教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教务办公室是教务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教务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各学院的教务科则是负责学院内部教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教务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
对于学校的教职工,教务处提供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考试管理等支持服务。
对于学生,教务处提供学籍管理、学业指导、课程注册、考试安排、成绩查询等服务。
同时,教务处也负责与其他教育部门的对接工作,维护学校与外界的良好教育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北理工教务处是北方工业大学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学校教务管理的各项工作。
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系统操作说明一、所需环境网络环境: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学生数据,教务系统用户需使用校内网络登录教务系统。
如需在校外使用教务系统,需使用VPN。
VPN操作说明,请登录信息中心网站查询。
/tzgg/2568.htm浏览器:请使用IE浏览器或IE内核的其他浏览器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成绩录入。
二、相关概念教务系统:特指我校使用的大学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功能包括学生学籍信息、落实教学任务、培养方案、选课、成绩、考试安排、教学评估等。
教务处网站:指教务处门户网站,网址.该网站是一个集信息发布、师生交流、即时通信、协同办公为一体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平时成绩系数:为了能够让学生在教务系统中能查询课程平时成绩,首先需要教学科工作人员在教务系统中设定课程的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值,该值称为平时成绩系数。
然后教务系统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计算总成绩。
记分方式:指12级学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记分方式:如百分制(数字)、五级九段制(A+、A、B+、B、C+、C、D、D+、F)、两级制(P、F),或是在录入其他年级学生课程成绩时,老师指定的成绩录入方式:百分制(数字)、等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未通过原因:学生有“缺考、缓考、作弊、违纪”等情况时,老师需在成绩录入的过程中,如实记录。
系统根据未通过原因给出相应成绩。
三、操作流程第一步:登陆大学综合教务系统。
使用大学综合教务系统网站IP进行登陆。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02.112.154.91 或http://202.112.154.92 任选其一。
出现页面如下图1:图1登陆界面或通过登陆教务处网站——教师通道——录入成绩链接,如图,然后选择“教务系统用户录成绩入口”的任意一个入口登陆,如图2。
图2教务处网站链接第二步:使用教务系统账号密码登陆。
登陆后,默认页面为“快速通道”,页面如下图3:图3快速通道界面第三步:修改密码。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工大教发[2009] 001号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技竞赛、实践创新等活动,北京工业大学于2007级开始实施创新学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创新学分认定程序,依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工大教发[2007]005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创新活动学分1.1 定义与内涵创新活动学分是指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学分:(1)参加校级(含)以上科技竞赛;(2)发表学术论文;(3)申请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承担学校“星火基金”项目(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同类项目)并按计划结题;(5)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教师为本科生拟定的科研训练项目;(6)参与企事业研发项目或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项目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7)作学术报告或听学术报告;(8)参观科研实验室。
1.2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各学院必须为每个自然班配备一名学生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该教师由学生所在自然班的班主任教师担任。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的主要职责如下:(1)在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前,根据学校及学院的通知,组织本班学生提交《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各类创新活动成果证明材料;(2)根据学校的管理文件,对学生的各类创新活动成果进行认定,符合条件者给予相应的创新活动学分;(3)汇总学生当次所获得的创新活动学分,计算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创新学分总和,填写《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的工作量认定: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视同完成一门2学分创新实践课程的工作量,认定4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1.3 创新学分认定程序(1)坚持“自主学习,自主管理”的原则,由学生本人负责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学校和学院的通知,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上交本班的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3)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负责审核《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认定相应的创新学分,填写《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4)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将《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送交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存档备案,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将《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北京工业大学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注意事项-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北京工业大学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注意事项
为了促进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建设,方便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申报课程,特制定本注意事项:
1.申报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知识素质和能力,对申请讲授的课程有较深研究。
2.申报课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陶冶健康品格,培养美好情感,从而达成人的和谐、自由发展;
(2)有利于学生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艺术等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
(3)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5)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批判和创新能力;
(6)有利于加强学生的基础知识,注重方法传授与启迪思考;
(7)课程不以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先修要求,一般不超过2学分。
3.必须有经本学院(职能部门人员所开课程要经与课程类别相关的学院)审定的教学大纲,有教材、讲义或指定的参考书。
4.新开课的教师在开课前要进行申报课程典型章节的试讲,试讲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组织5名与课程性质相关的专家评定,填
写《北京工业大学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试讲记录》并交教务处(2教223)备案,试讲合格者方能正式申请开课。
5.申请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需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表》,经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各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报教务处(2教223)。
6.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所申报的课程不能超过2门。
教务处
2013年7月。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工大教发[2012] 1号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实践,学校从2007级本科生开始实施创新学分。
为了使创新学分的实施更加科学、有效,在学校第五次教育教学大讨论基础上,修订《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一、创新学分的要求获得创新学分是本科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理工类专业学生不少于4学分,其他专业学生不少于2学分。
二、创新学分的构成及认定1.创新学分项目及认定标准创新学分由参加科技竞赛、科研探索、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科研获奖、职业认证、出国实践、学习创新实践课等项目构成,其学分值及要求如下表所示。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构成及认定办法2.认定要求(1)科技竞赛认定科技竞赛认定范围以2011年颁布的《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为准。
学生需提供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完整参赛证明复印件。
同一竞赛项目在一次赛事中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认定创新学分。
(2)“星火基金”等项目认定“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等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项目,等同于“星火基金”重点项目。
学生需提供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为项目组成员出具的项目结题证明的复印件。
(3)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认定教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为本科生拟定科研计划;学生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科研工作进行鉴定,并出具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的证明。
学生需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科研总结。
(4)参与企事业研发项目,或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项目认定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研发项目,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参与省部级以上(含)的科研及教研项目,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学生需提供: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发表学术论文认定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北京工业大学。
学生需提供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
教务处、建规学院
省部市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高校大学外语
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务处、外语学院
省部市
“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中国中央电视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教务处、外语学院
省部市
“我心中的奥运”
北京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北京市教委、北京国际交流中心
教务处、外语学院
省部市
中国人工智能协会
教务处、电控学院
省部市
中国机器人大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教务处、电控学院
省部市
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北京市教委
教务处、电控学院
省部市
北京市高校建筑结构设计联赛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北京土木建筑学会
教务处、建工学院
省部市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教育部交通运输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教育工作委员会
省部市
全国漆艺展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漆艺专业委员会
教务处、艺术学院
省部市
“中国之星”全国标志设计比赛
中国包装技术协会
设计委员会
教务处、艺术学院
省部市
白金创意平面设计学生作品大赛
中国美术学院
教务处、艺术学院
50
省部市
时报广告金犊奖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教务处、艺术学院
省部市
“大连杯”服装设计大赛
中国(大连)国际服装
教务处、艺术学院
国际
法国肖蒙国际招贴
及图形艺术节海报竞赛
法国肖蒙国际招贴
及图形艺术节组委会
教务处、艺术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工大教发[2015] 001号2015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务处对2013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中竞赛项目的参赛及获奖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广泛征求了学院意见,在此基础上,择优保留并扩充部分优质竞赛,最终修订完成了2015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现予以公布。
2015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
本文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务处、校团委、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北工大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
北工大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11月2日下午,北工大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瞿振元教授等专家组全体成员,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刘宇辉,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冯义国以及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反馈会。
北京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谢辉,党委副书记、校长柳贡慧,校领导吴斌、刘建萍、杨建新、乔俊飞、王普和各职能部处正职领导,各学院(部)党委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迎评工作组、教务处全体成员参加了反馈会。
会议由评估专家组组长瞿振元教授主持。
专家组组长瞿振元教授代表专家组反馈审核评估总体情况。
他对北工大办学成就和本科教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各学院各专业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党政职能部门突出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以更好服务师生;重视本科教学的氛围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学校办学定位总体符合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合学校历史和现实,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较高;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专业建设,不断推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比较高;坚持教学优先原则,加强师资队伍教师,不断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招生就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保障度比较高;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强化日常管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有效;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总体评价好,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比较高。
他同时指出了北工大在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整体目标细化落实、师资队伍建设、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他希望北工大能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办学定位和“双一流”高校的人才培养标准,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优化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的达成度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努力培养出满足北京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北工大党委书记孙教授到我校调研
北工大党委书记孙教授到我校调研
11月16日下午,北京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兼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孙崇正教授、高等教育研究所常务所长肖念研究员一行两人对我校进行调研并参观。
我校党委书记苏一凡、副校长张焜教授与北工大党委书记孙崇正教授进行了交流,向来访客人介绍了我校办学的基本情况。
孙崇正书记代表北工大向我校赠送了纪念品,苏一凡书记代表我校表示感谢。
双方希望两校今后加强交流。
在张焜副校长的陪同下,北工大客人参观了我校自动化学院实验室,自动化学院副院长谢光汉博士详细地介绍了自动化学院实验室的情况。
随后孙崇正书记参观了我校大学城新校区,客人对我校新校区的建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北工大客人参观大学城之前,参观了我校东风东路校区,并与我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何秀成研究员就高等教育研究所的工作及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北工大客人参观我校大学城期间,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黄学茭,教务处处长骆少明、副处长柴维斯,高教所副所长何秀成等一起陪同。
2014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对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的指(精)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工大教发[2014] 001号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对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的指导性意见为更好适应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实施本科生按类招生培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改革,学校决定对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一、原则、任务与要求1.继承与发展继续贯彻《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制定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精神,在总结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教育部高教司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关于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等要求,以及学校按类招生和培养、降低课内总学分的改革要求,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明确修订的目标和重点,规范专业名称、明确培养要求、强化专业特色、全面推进专业建设工作。
2.大类筑基、专业分流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前期按学科类宽口径打基础,后期实施专业教育。
将学科基础相同或相近专业组成专业类,基础教育阶段按专业类设置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阶段根据学科发展、社会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的需求等设置专业课程,原则上一年级打通公共基础课平台,二年级打通学科大类基础课平台。
3.削枝强干、鼓励综合各专业要依据学科发展、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重新审视2012版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
优化课程体系,注重内容传承,采用削枝强干的方式,削减对培养目标支持度不高的课程,强化专业核心课程,增设符合培养要求的新课程,特别鼓励增设综合性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
降低课内教学总学分,提高单门课程(实践环节学分,加强对于课程教学的规范及要求,逐步实现课程设置的少而精,以及从分科课程到综合课程的转变。
原则上单门理论课程不低于2学分,单独设置实践环节(含单独设置实验不低于1学分。
应参照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课程设置,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拓展课程教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工大教发[2009] 001号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技竞赛、实践创新等活动,北京工业大学于2007级开始实施创新学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创新学分认定程序,依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工大教发[2007]005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创新活动学分1.1 定义与内涵创新活动学分是指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学分:(1)参加校级(含)以上科技竞赛;(2)发表学术论文;(3)申请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承担学校“星火基金”项目(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同类项目)并按计划结题;(5)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教师为本科生拟定的科研训练项目;(6)参与企事业研发项目或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项目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7)作学术报告或听学术报告;(8)参观科研实验室。
1.2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各学院必须为每个自然班配备一名学生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该教师由学生所在自然班的班主任教师担任。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的主要职责如下:(1)在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前,根据学校及学院的通知,组织本班学生提交《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各类创新活动成果证明材料;(2)根据学校的管理文件,对学生的各类创新活动成果进行认定,符合条件者给予相应的创新活动学分;(3)汇总学生当次所获得的创新活动学分,计算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创新学分总和,填写《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的工作量认定: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视同完成一门2学分创新实践课程的工作量,认定4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1.3 创新学分认定程序(1)坚持“自主学习,自主管理”的原则,由学生本人负责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学校和学院的通知,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上交本班的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3)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负责审核《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认定相应的创新学分,填写《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4)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将《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送交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存档备案,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将《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1.4 相关创新活动1.4.1 科技竞赛1.4.1.1 认定范围《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中认定的各类科技竞赛项目。
1.4.1.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2)如果没有获奖,需要提供完整参赛证明复印件;完整参赛证明由各竞赛的校内承办单位提供,由竞赛责任人签字及承办单位所在学院盖章;(3)同一竞赛项目在一次赛事中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认定创新活动学分。
1.4.1.3 注意事项(1)完整参赛的定义由学校竞赛主管部门和竞赛承办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2)校内的各竞赛承办单位要注意保存好学生参加竞赛的过程文档,在竞赛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供获奖及完整参赛学生名单。
1.4.2 发表学术论文1.4.2.1 认定范围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1.4.2.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当期期刊或出版物的封面和目录等)。
1.4.2.3 注意事项(1)“中文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2)“正式出版物”需有出版号;(3)仅出示论文的录用通知不予认定。
1.4.3 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4.3.1 认定范围得到申请号或获得授权证书,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1.4.3.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授权证书的复印件;(2)如果尚未获得授权证书,只是得到申请号或者发明专利初审通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4.3.3 注意事项同一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可在获得申请号或者发明专利初审通过后申请认定,也可在获得授权证书后申请认定,但只能申请认定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1.4.4 科研活动1.4.4.1 星火基金1.4.4.1.1 认定范围(1)承担学校“星火基金”(包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并且按计划结题;(2)承担“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等相关的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的,视同“星火基金”重点项目。
1.4.4.1.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学校主管部门为项目成员出具的项目结题证明的复印件。
1.4.4.1.3 注意事项(1)项目按计划结题并经验收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应及时为项目成员发放项目结题证明,有关部门要注意保存好学生参加项目的过程文档并做好存档备案;(2)申请创新学分的“星火基金”项目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等项目不得与1.4.4.2的项目内容重复,同一项目只能申请认定一次。
1.4.4.2 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教师为本科生拟定的科研训练项目1.4.4.2.1 具体操作流程(1)本校教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为本科生拟定科研训练项目;(2)教务处通过“教育在线”不定期发布教师提出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3)学生根据“教育在线”上发布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信息,主动联系相关的指导教师,经过师生双向选择后,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训练项目。
所涉及的场地和经费等问题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协调解决;(4)学生按计划完成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科研训练成果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由学生保存)。
1.4.4.2.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2)由指导教师签字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4.2.3 注意事项(1)每个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参与人数不得超过5人,提倡1个项目1个人;(2)申请创新学分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不得与“星火基金”项目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等项目重复,同一项目只能申请认定一次。
(3)为避免与毕业设计内容重复,毕业设计学期的本科生不能参与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并申请创新学分。
1.4.4.3 参与企事业研发项目,或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项目1.4.4.3.1 认定范围(1)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研发项目,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所在单位认可并提供证明;(2)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项目,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所在单位认可并提供证明;1.4.4.3.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2)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4.3.3 注意事项(1)不包括由北京工业大学所承担的研发项目、科研及教研项目;(2)学生在完成所承担任务的3个月之内,完成至少5000字的总结报告。
1.4.4.4 听学术报告并整理形成报告笔记1.4.4.4.1 认定范围听学术报告,并整理形成听报告笔记;每次听报告笔记不少于500字。
1.4.4.4.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听报告笔记。
1.4.4.5 由班主任组织,参观省部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1.4.4.5.1 认定范围由班主任组织,参观省部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每参观一个实验室,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参观总结。
1.4.4.5.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观总结。
1.4.4.6 作学术报告1.4.4.6.1 认定范围(1)学生本人以北京工业大学名义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2)学生本人以北京工业大学名义在校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1.4.4.6.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学术报告的文字材料;(2)由学术报告组织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5 科研获奖1.4.5.1 认定范围获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奖。
1.4.5.2 学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1.4.5.3 注意事项获奖证书应由国家科技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科技厅颁发。
2 创新实践课程学分2.1 定义与内涵创新实践课程学分是指通过参加旨在培养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的实践课程而获得的学分。
创新实践课程是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新实践课程学时分为24学时(1学分)、36学时(1.5学分)和48学时(2学分)。
创新实践课程包括:(1)独立设置的创新性、研究性实验选修课;(2)结合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活动的实践选修课。
2.2 教师任课资格可由多名教师承担课程任务,提倡设主讲教师1名,主讲教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2)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3)对申请主讲课程有较深度的研究,在实践教学方面有比较好的基础。
2.3 教师申请程序(1)开课教师应向自己所在学院提出课程主讲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创新实践课程选修课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课程简介,课程大纲等资料;根据具体情况,该选修课可面向某一专业、全校部分专业或全校所有专业的本科生;(2)学院对申请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过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2.4 学校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的创新实践课程进行督导;(2)定期(每个学期未)在“教育在线”发布创新实践课程的选课通知;(3)在校园网上对创新实践课程内容进行简要介绍,便于学生选课前的了解;(4)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
2.5 学院职责(1)协同学校对创新实践课程的内涵与质量进行严格把关;(2)为任课教师开设创新实践课程提供必要条件,包括场地和经费等方面;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予以认定;(3)为本院和全校学生提供充足的选课资源,组织本院所有专业必须开设创新实践课程,有能力解决本专业所有学生40%的创新学分选课需求量(而非部分学生);即各专业每年可开设一门或多门创新实践课程,每年所开设的创新实践课程学分数与课堂人数乘积的总和应当不少于该专业每年招生人数与创新学分要求量乘积的40%。
2.6 教师职责(1)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主导,认真组织教学内容,做好课程的内涵和质量建设;(2)参照2.2和2.3申请开设新的创新实践课程;已经通过审批的创新实践课程,在开课的前一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要及时向所在学院提出开课申请并备案,以便于学生在期末进行选课;(3)指导选课学生完成创新实践课程的全程学习,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