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我心中1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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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我心中征文800 字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 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
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
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
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
受骗。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
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宪法在我心中征文800 字二
现在的社会是和谐的、是文明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有秩序有法则的。但是,真正懂得法则法规的又有多少呢?又有多少不了解法律不重视法律的人因为无知而坠入了罪恶的深渊?
所以说普法教育是很重要的!对于孩子们,就更为必要,有些处于少年期的孩子,因为不懂法律而犯下过错,就如:
在一个由XX 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
最大的17 岁,最小的11 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 岁,最小的11 岁,其中16 岁以上6 人、14-16 岁7 人、14 岁以下6 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
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
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和担忧,那些与我们差不多大的孩子,竟然做出这种事情!那么他们的将来、社会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
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但也许,那些犯罪分子并不了解,也许,如果他们知道,就不会做出这种傻事,我们生活的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是要讲法律的,但很多人对这些不以为然,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如果大家都不管秩序,各做各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宪法在我心中征文800 字三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
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 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
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一个由XX 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 岁,最小的11 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 岁,最小的11 岁,其中16 岁以上6 人、14-16 岁7 人、14 岁以下6 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制宣传征文_法律在我们身边_法律在我身边_普及法律,从小做起法制宣传征文_法律在我们身边_法律在我身边_普及法律,从小做起。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