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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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 法律遵从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

2. 安全第一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消防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3. 综合治理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注重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加强预防为主的工作,严格履行检查、巡逻、宣传等职责,力争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体系1. 隶属关系:义务消防队必须明确隶属关系,依法成立,并报上级消防管理机构备案。

有权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组织架构:义务消防队设立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四级组织架构,各级消防队之间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协作,形成有机组织体系。

三、队员管理1. 编制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依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确定队员编制,不得超编、少编,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益。

2. 培训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队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队员的消防素质,确保队员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和抢险救援能力。

3. 考核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建立完善的队员考核制度,对队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队员,督促不合格队员进行整改提升。

四、装备器材管理1. 配备要求:义务消防队必须根据所属区域特点和任务需求,合理配置各类消防器材,确保配备齐全、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

2. 管理监督:义务消防队必须建立健全的装备器材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装备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器材的监督和使用管理,确保器材状态良好。

五、队伍建设1. 强化宣传:义务消防队必须加强对队伍建设的宣传,提高队员的自觉性和动员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 组织活动:义务消防队必须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队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队员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3. 社会支持:义务消防队必须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和物资支持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本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本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范队员的行为,提高灭火救援效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组织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队长:负责组织指挥队伍进行灭火救援,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队伍顺利运行。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组织指挥任务,负责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

3. 队员:义务消防队的主要成员,参与灭火救援行动。

三、队伍管理1. 入队程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经过面试、体检、考试等程序选拔合格者入队。

2. 义务消防队员的权力和义务权力:队员有权参与队伍讨论、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义务:积极参加队伍的训练和应急处置行动,服从队长的指挥,严守保密纪律。

3. 考核与奖惩机制每年定期对队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灭火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纪律执行等。

对表现优异者使用奖励机制,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4. 基本训练队伍成员必须进行基本的灭火救援训练,包括消防器材的使用技能、逃生自救等。

5.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队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灭火救援技能。

6. 队员互助机制加强队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相互支持和互助的工作关系。

四、应急处置制度1. 火灾报警发现火灾,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告知火灾地址、火势状况等信息。

2. 灭火救援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由队长指挥统一调度,队员按照指示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展开灭火救援行动。

3. 级别划分根据火灾的规模和状况,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确定所需的灭火设备和队员数量。

4. 队员行动指南队员根据队长的指示,有序组织灭火救援行动,确保自身安全和高效完成任务。

5. 救援队伍保障确保队伍有充足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及时更新设备,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五、纪律管理1. 队伍纪律团结协作,服从指挥,严禁私自脱离队伍行动。

2. 值班制度根据队员的工作、学习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值班轮换制度,确保队伍的全天候待命。

3. 保密制度消防队员需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火灾救援的相关信息和行动计划。

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3篇

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3篇

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3篇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61号令精神,做好义务消防队管理工作,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一) 义务消防队组织实行条块结合,以各部门、公司为主;夜间以运行值为单位,值长统一指挥。

(二) 运行各值成立义务消防分队,由该值值长为负责人。

(三) 各部、各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各公司设专人负责。

(四) 生产现场的火警由当值值长组织扑救。

(五) 义务消防队统属厂防火委员会指挥,业务训练由安监部负责。

安监部须制定训练规划和详细训练方案并付诸实施。

(六) 各部门、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公司依据实际状况和人员变动状况,每年进行组织调整。

调整结果报防火委员会。

二、义务消防队的详细任务(一) 接到火警信号快速投入灭火战斗。

(二) 仔细贯彻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规定,监督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 进行防火平安宣扬,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学问。

(四) 协作做好防火平安工作,发觉问题和火险隐患准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在必要时组织队员值班巡逻。

(五) 协作做好火灾现场的现场爱护工作。

(六) 做好本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七) 乐观参与消防技术训练,熟知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识自救方法。

三、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一) 听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火场纪律。

(二) 快速扑救初起火灾,不延迟,不退缩。

(三) 熟知岗位消防器材,能正确使用、保养、管理消防器材。

(四) 留意操作平安,防止发生事故。

(五) 模范执行消防法规、消防规程和其他防火平安制度,制止违章现象。

【第2篇】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在厂消防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消防学问、防火、灭火、疏散逃命等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三、各单位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人数按常年职工总数的3%至10%,由胜任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十八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女职工组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范本(4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范本(4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提高消防救援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设立的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依法享有义务消防队员的权益,享受相关补贴和待遇。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五条义务消防队根据需要,按照公益性原则进行组织设置,设置队长、副队长、救援人员等岗位。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的队长由所在地区的消防机构指派,负责队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副队长由队长任命。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的救援人员由所在地区广泛招募,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并由消防机构审批后才可上岗。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的救援人员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和消防救援专业知识,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义务消防队队长的职责包括:1. 组织队伍进行消防救援工作;2. 制定消防救援计划和方案;3. 指导队员开展救援工作;4. 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救援;5. 负责消防车辆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6. 负责队伍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的职责包括:1. 协助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 代理队长职责,当队长无法履职时代行队长职权;3. 组织队员进行培训和考核;4. 监督队员的工作表现,及时纠正错误。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救援人员的职责包括:1. 参与消防救援行动;2. 配合队长和副队长的工作;3. 熟悉消防救援装备的使用方法;4. 参加队伍的日常训练和演练;5. 遵守队伍纪律,服从指挥。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队伍内部的工作分工和责任。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队伍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心得,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考核制度,对队员的表现进行评估,每年定期进行考核,评选优秀队员,激励队员的积极性。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消防队组织的管理,提高队员的消防技能,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义务消防队组织的队员,包括队长、副队长、队员等。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经政府批准并组织管理的、以无偿帮助消防工作为中心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的宗旨是守护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大众,辅助政府消防部门完成灭火救援任务。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门的制度规定,服从队长的指挥,听从统一安排。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组织设置主要包括总队、分队、小队,队员根据队长的安排分工负责,共同合作完成消防任务。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促进队员之间的团结合作,提高整体战斗力。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任何违反队规、违背宗旨、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队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经队员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队员管理第十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具备爱岗敬业、服务社会的精神,熟悉基本灭火救援技能,随时能够投入到消防工作中。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按照队规要求穿着统一制服,佩戴队徽,携带必备的消防装备,保证随时待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队员需定期参加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消防技能,熟悉应急处理流程,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行动。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传递爱心和正能量,树立消防队的良好形象。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遵守队规,服从队长指挥,严格执行消防任务计划,勇于担当,不畏困难,勇往直前。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队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共同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队员之间禁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歧视、冲突和暴力行为,倡导团结友爱,维护队伍的和谐氛围。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要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严厉打击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第三章队长管理第十八条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具备一定的消防技能,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指挥调度队员完成消防任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5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5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____人,副队长____至____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2、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4、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5、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____%,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____%。

六、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2、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4、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2)指的是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运行和管理进行规范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政策。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人员管理、培训要求、装备配置、应急准备和协调指挥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下面是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的一些重点内容:1. 组织结构:明确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架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指导员等职位设置,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2. 工作职责:明确义务消防队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火灾扑救、事故救援、宣传教育等方面。

3. 人员管理:制定义务消防队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队员的招募、选拔、培训和考核要求,以及队员的奖惩机制等。

4. 培训要求:明确义务消防队队员的培训要求,包括基本消防常识、灭火器使用技能、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和周期。

5. 装备配置:规定义务消防队必备的装备和器材,并明确装备的购买标准和使用要求,确保队员在扑火救援中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装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确保队员能够有效地开展消防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义务消防队队员。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的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消防队章程。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队长的指挥,并按时参加队内的培训和演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结构包括总队、支队和中队。

第七条总队是义务消防队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队的综合协调和统一指挥。

第八条支队是总队下设的分支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消防工作。

第九条中队是支队下设的分支机构,负责实施具体的火灾扑救和救援任务。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按照组织结构的划分,分别服从上级指挥和组织。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有权提出对组织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得到合理的解答和处理。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接受定期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包括灭火器材使用、火灾逃生技巧、消防救援操作等。

第十四条培训方式可以采取理论授课、实地演练和模拟救援等多种形式。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扑灭火灾的能力。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和岗位要求,合理安排和完善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要熟悉和掌握所负责区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资源。

第十八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及时响应上级指令,参加火灾扑救和救援任务。

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熟悉和遵守消防工作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随时关注消防事故的发生,积极参与群众的消防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遵守队纪,不得有迟到、早退、私自调休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服从队长的指挥,配合队内工作的开展。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三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三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组织的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志愿者组成,承担火灾扑救、救援和警戒等任务的非营利性消防组织。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应遵循消防宗旨,依法履行职责,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应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形成科学合理的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部,队部设政治教育科、应急救援科、后勤保障科等职能科室;队部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指挥功能,定期进行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长,由队员中选举产生,队长负责整体协调、指挥决策和队伍建设工作。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队、中队和小队等基层单位,具体规模和组织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健全队伍招募、培训和管理制度,制定队员的入队条件和晋升评价标准,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和完善队伍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培训等方式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应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火灾预防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参与火灾事故的扑救和救援工作,按照消防部门的指挥调度,配合执行灭火、救援、警戒等任务。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实战训练,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能,确保在火灾事故中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灭火救援的协作机制,共同参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资金保障第十六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为义务消防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装备物资保障;企事业单位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义务消防队适当的经费支持。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消防队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按照党政部门的组织管理框架组建的一种自愿志愿性的社会性组织,主要负责社会消防安全防护任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义务消防队指地方各级党政部门组织管理的,服从党和政府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安全防范职责,具备一定的消防技术实力和救援装备的消防组织。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务分工、队员征召、经费投入以及消防训练、消防装备等,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义务消防队组织构成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由义务消防队队长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队长由党政部门任命,具体由党政部门安排,具有本组织的管理职责,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并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完成消防任务。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员由担任党政部门职务的公务员、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志愿参加义务消防队,由党政部门审批,由义务消防队队长组织实施。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员年龄一般不低于18周岁,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一定的消防训练能力,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够积极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本法规定,以及党政部门的统一要求。

第三章义务消防队人员管理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员的任职、岗位、级别、待遇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有关地方的规定。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员的聘用、调任、解聘和职务变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考核和考核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员的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员的宣传、文化活动和娱乐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执行后,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立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建立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义务消防队,包括消防志愿者、社区居民消防队、企事业单位消防队等。

第三条建立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消防队伍的组织建设、人员管理、装备配备、培训演练、火灾扑救等工作,确保消防队伍高效、有序地开展消防工作。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四条义务消防队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消防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消防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二)热爱消防事业,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三)自愿参加义务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当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消防技能资格证书。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变动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消防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提高消防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应遵守以下纪律:(一)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命令;(二)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三)爱护消防装备,节约使用;(四)积极参加消防活动,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消防工作的,应提前向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装备配备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包括消防车辆、消防器材、防护装备等。

第十四条消防装备的采购、维护、保养和使用,由队长负责。

第十五条消防装备的更新、补充,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消防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培训演练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成员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提高消防队员的防灾救灾能力,促进社会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志愿者组成的、依法组织建立的、负责本地区火灾防控和救援工作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宣传火灾预防知识,组织日常巡逻、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参与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协助消防部门组织社会火灾应急演练。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依法组织、志愿参与、公开透明、有序运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架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指导员和队员。

第六条队长是义务消防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队伍的政治、组织工作,指挥和协调队伍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分管队伍的具体工作,根据需要负责队伍的组织训练、器材装备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第八条指导员是总队救援专家,负责队伍的教学培训、技术指导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第九条队员是义务消防队的基本成员,参与队伍的日常巡逻、扑救和救援等工作。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如宣传组、装备组、救援组等,由队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义务消防队员的条件和选拔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公益事业,有志于参与火灾防控和救援工作;2.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消防工作所需的体力和精神能力;3. 具备基本的火灾防控知识和技能,通过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4. 特殊情况下,对于具备其他特殊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酌情录用。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员的选拔应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招聘人员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员的选拔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公示等环节。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员的选拔工作应当由消防部门组织进行,确保选拔程序的公开透明,确保遴选出的队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

义务消防的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单位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义务消防组织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监督义务消防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设立义务消防队,由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队员若干名组成。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二)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三)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四)在火灾发生时,组织、指挥、协调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总责,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二)定期检查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三)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四)配合义务消防队开展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第三章消防培训与演练第七条义务消防队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消防安全知识;(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三)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技能;(四)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确保全体人员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消防培训与演练的具体安排由义务消防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正确地使用。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更换、维修由专人负责,确保其完好有效。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一、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祉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火灾现场的保护。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第一条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基层消防力量,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由志愿者组成的一支基层消防组织,属于公益性消防服务单位。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宣传消防知识,开展消防演练,参与灭火救援等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成员的加入、退出、管理等事宜,按照本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利、自治协作、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义务消防队设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机构为队长和副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任期3年。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机构包括宣传组、培训组、指挥组、救援组等,由队员自愿组成,负责各自的工作。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分队、中队等单位。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加入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志愿参加的村民,经过考核合格后即可成为队员。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有义务参加队内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等活动。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有权利参与队内事务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服从队长、副队长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队内纪律。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违反队内纪律的,应当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严重者可以开除队籍。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有义务保守队内秘密,维护队伍的团结和荣誉。

第四章理论宣传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队员和村民的消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要开展消防知识竞赛、讲座、宣传栏、演习等活动,提高队伍的宣传效果。

第十八条义务消防队可以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

第五章培训演练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第二十条义务消防队要注重实战技能的训练,提高队员的灭火、救援、逃生等技能。

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理本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设的义务消防队,包含各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周边区域。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形式义务消防队是企业内从业人员自己乐意组建的消防安全组织,由企业聘请专业消防人员引导,具备肯定的消防知识和实际操作本领。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义务消防队的重要任务包含: 1. 防备火灾事故的发生,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 2. 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报告; 3. 熟识应急疏散路线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参加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理工作;5. 乐观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架构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架构如下: 1. 队长:负责组织、协调消防队的工作,并与企业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 2. 副队长:帮助队长工作,负责消防演练的组织和实施; 3. 普通队员:参加消防日常工作和演练。

第二章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和权力第六条队长的职责和权力队长具备以下职责和权力: 1. 组织、协调和引导队员的工作,确保消防任务的完成; 2. 订立并执行消防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形; 3.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4. 参加企业的消防培训,提高自身的消防知识水平。

第七条副队长的职责和权力副队长具备以下职责和权力: 1. 帮助队长完成消防工作,代理队长职责; 2. 组织并参加消防演练,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3.引导队员熟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实战演练。

第八条普通队员的职责和权力普通队员具备以下职责和权力: 1. 搭配队长和副队长的工作,执行消防任务; 2. 参加消防演练,提高自身的消防技能; 3. 乐观宣传消防知识,帮忙他人提高消防意识。

第三章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流程第九条周期性巡查和检查1.消防队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对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区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2.检查内容包含消防水源、灭火器材、自动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等;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各地设立了义务或专职消防队。

下面就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进行阐述。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 队伍组建义务消防队是由志愿者组成的队伍,应当按照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分布、合理配置,按照其宣传、救援、培训和管理的需要分组组建,建立本地区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2. 招募和管理义务消防队的招募和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招募志愿者要发挥这些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保证志愿者身体素质和技能的不断提升。

3. 装备保障义务消防队的装备保障要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让他们拥有更多先进的消防设备,并对这些设备进行适当教育和维护保养,增强消防队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手段宣传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展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识别各种消防隐患和应急处理方式,增加公众的火灾自救急救意识和技能,提高火灾自我防范能力。

二、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 司令机构专职消防队的司令机构担负着队伍管理、军事情报、战斗命令、指挥调度等重要职责。

起草制度与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 支援机构专职消防队的支援机构主要有情报侦察、编制规划、后勤保障、编制训练等职能,在队伍组织管理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3. 培训与专业专职消防队员从事危险职业,必须经过长时间的专业培训,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娴熟处理各类消防问题,成为一名总体素质高且具有高度协作精神的消防队员。

4. 运行与协同专职消防队具有运行与协同能力。

在火灾或橱柜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到达现场,协调消防工作,并与相关联络人员配合,做到火灾损失的最小化,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都有其独特的组织管理制度。

我们希望这些制度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发挥作用,促进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确保灭火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由社会各界爱国人士自愿组成的,具有消防救援能力的组织,其任务是开展灭火救灾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以民主、规范、科学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管理权限。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机构为队长办公室,由队长领导,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的人员按照消防救援能力和职责分工分为队长、副队长、指导员、救援人员等。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时间为全年,全天候,随时应急。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的工作宗旨是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做好灭火救灾工作,宣传消防知识,提升公众消防意识。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的权利和义务由队员自行组织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义务消防队的章程。

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义务消防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义务消防队成员,相关政策、规定和指南的解释由队长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以队长办公室负责组织调度、工作指导和队员管理。

第十二条队长办公室由队长、副队长和指导员组成,队长为义务消防队的最高负责人,负责队伍的整体建设和灭火救灾工作。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的队员由队长办公室招募,招募条件根据队伍的需要进行确定。

第十四条队员招募方式包括面试、考试和体能测试等,并进行公示和录取。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的队员应当遵守队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指挥和管理。

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的队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提升自身消防救援能力。

第十七条队员可以提出请假、辞职、申请退队等,但需提前向队长办公室提交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八条义务消防队的队员应当保守队内的秘密和保密事项,不得泄露给非队员。

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的队员应当保护消防设施和设备,做到公私分开,节约使用。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晓李飞刀制作双击删除页眉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队按在职职工总数的2%推荐组合;
2、派专人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消防知识授课和训练;
3、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2次,每次不少于二天(全年不少于三天)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4、义务消防队队员须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及该工作区域内疏散预案,会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消防知识;
5、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能协助防火责任人搞好该单位的消防工作及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6、义务消防队每年年末应组织一次年度工作总结表彰。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
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3篇)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3篇)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引言义务消防队是指由志愿者组成的,负责为社区、村庄或特定区域提供消防服务的组织。

这些志愿者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在火灾、救援等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响应、协助救援工作。

为了保证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进行探讨,以提供一个指导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的参考。

二、组织架构1. 总队部义务消防队的总队部是整个组织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维护消防安全的政策与规定。

总队部由一名队长和数名副队长组成,队长负责整个消防队的指导和决策,副队长负责辅助队长工作。

2. 分队义务消防队可以依据地域划分为若干分队,每个分队由一名分队长和数名队员组成。

分队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分队的工作,队员承担具体的消防任务。

3. 队员每个分队的队员根据其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水平划分职责,并根据需要进行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队员参与日常的消防巡逻、宣传教育、火灾扑救等工作,并随时准备响应突发事件。

三、职责分工1. 总队部的职责-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政策与规定,并确保执行;- 监督分队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流程;- 协助地方政府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 分队长的职责- 组织、指导和监督分队的日常工作;- 保证队员的日常培训和安全教育;- 协调各分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汇报工作情况及问题。

3. 队员的职责- 按时参加队内的放哨巡逻和战果榜交流会;- 及时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能力;- 配合分队长进行各项任务的执行;- 在突发事件中快速响应、展开救援工作。

四、工作流程1. 队员招募通过社区、村委会等渠道进行队员招募,要求招募对象具备一定的身体健康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过选拔后进行实地考察和培训。

2. 培训与训练对新队员进行基础消防知识、灭火器使用技巧、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培训,培养其基本的消防意识和操作能力。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完善消防工作,提高消防整体素养,健全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加强队员培训,提高队员素养,特订立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由队长、副队长和常务理事构成,常务理事人数不低于5人。

常务理事由队员自行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均为兼职工作。

队长、副队长由常务理事推举,经大家投票选举产生,任期同样为三年。

每个理事成员都有义务参加消防队的各种训练和演习,要确保能够随时参加队员消防工作。

三、职责(一)队长:重要负责队伍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队员们的安全有序进行消防工作,要保证队员的身体健康,不能为了学习形式而牺牲队员的身体健康。

(二)副队长:帮助队长完成队伍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三)常务理事:帮助组织队员的训练和演习,订立消防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培训计划,推广消防安全学问。

(四)队员:积极参加队伍的各项训练和演习,学习消防安全学问,确保队伍人员的安全。

四、培训1、培训内容:(一)紧急逃命技能;(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三)灭火技术;(四)协调指挥,订立应急处置方案;(五)祸害防范学问。

2、培训方式:(一)集中培训:每月至少一次,时间不少于4小时;(二)专项培训:对队员所负责区域的特定祸害防范学问和灭火技术进行专项培训;(三)特别岗位培训:针对队员特别岗位进行基础培训。

五、奖惩制度1、队员积极参加训练和演习的,可以依据其出勤情况予以荣誉证书或荣誉奖章。

2、队员在出警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以对其个人或所在单位予以表彰或嘉奖。

3、队员消极态度、缺勤或训练、演习成绩不佳,可以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撤换岗位等惩罚。

六、安全保障1、消防队成员参加各类消防活动,必需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2、自备装备要符合相关要求,必需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参加各类活动时,必需按规定携带个人防护器材和所需工具,并进行引导。

4、消防队必需有完整的应急物资库,储备消防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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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由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管理。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1、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单位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2、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3、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5、熟悉本公司消防重点部位,掌握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6、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及组织疏散和逃生。

二、根据义务人消防队员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义务消防队任务1. 义务消防队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2.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本区域各项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3. 熟悉本区域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

及时制止、纠正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5. 定期组织灭火演习。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疏散和扑救,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弓I导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参加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工作能力。

二、具体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定期开展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灭火战术训练。

四、制定社区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灭火、逃生演练。

五、举办居民灭火技能、逃生知识培训班,提高居民自救能力。

六、承担社区消防值班任务,随时接受群众求助。

七、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队扑灭一般火灾。

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制度一、每月开展一次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熟悉社区水源道路,每季度接受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二、每季度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器材并进行维护保养,随时维修、更换、补充损坏、丢失的器材,确保完整好用。

三、每年制定、修改社区灭火作战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练。

四、每年举办两次居民灭火技能、逃生知识培训班,提高居民自救能力。

五、做好社区24小时消防值班,随时接受群众求助。

六、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迅速扑救初起火灾、疏散群众,协助辖区消防队扑救火灾事故。

河滨小学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名单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继锋副组长:吴卫国组员:耿青连王建茗王罗中钟和平徐红卫汤建平王迎春二、各级机构责任人1. 单位法人:李继锋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有关安全全面工作2. 学校副校长吴卫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3. 保卫干部钟和平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4. 各位中层干部分别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

5. 各位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为本年级、本教研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位班主任为所管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6. 各位教职工在白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是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

三、义务消防队:队长:钟和平副队长:徐红卫队员:保安2人汤建平王迎春倪网苟武留华袁双龙徐秀斌侯怡娟张华沈云中王旭顾丽华蒋雷鸣王虹华义务消防队职责和任务1.认真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消防法规。

2.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3.负责维护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和装具,保证完整好用。

4.制定、研讨本单位的灭火的方案,在发生火灾的同时进行火灾扑救、疏散、抢救物资、警戒火场。

5 .在扑救火灾时要保护火灾现场。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认真研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以保障 我校、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金坛市河滨小学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为了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2. 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参加,有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 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4. 例会内容(1) 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 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河滨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予以重视。

2. 学校所有教职工有保护学生不受侵害的职责,每个人必须注意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增强消防工作技能。

3. 学校要定期研究对教师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

4. 对教职工,每学期初应进行防火教育,努力开展防火知识答卷等灵活有效的教育活动。

5. 对学生应于学期初、放假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手段(如利用学校闭路电视放映防火VCD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

6. 在每年“119”防火宣传周及每年春季,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搞专题板报,悬挂横幅造声势,办专题讲座提高师生防火知识与技能,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7. 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业余消防队成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一、一般规定学校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检查前,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

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二、防火巡查(一)巡查频次学校应每日对重点部门如食堂、配电房等进行防火巡查。

(二)巡查内容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定期防火检查(一)检查频次学校应当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应当组织一次。

(二)检查内容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 防火巡查情况;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河滨小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整改责任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复查。

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应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1.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2. 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3. 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4. 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5.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6.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7.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8.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9.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10.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限期改正的隐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白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河滨小学消防安全值班制度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各消防控制室实行2 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替岗,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三、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河滨小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 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 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3)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白动关闭;白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4)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5)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6)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7)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8)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9)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10) 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河滨小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 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 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2)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3)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2.0 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4) 展品、专栏、书柜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5)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6) 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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