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门店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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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中心项目点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1、提升人员士气,依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对人员绩效作一综合认定;

2、提升项目点营业绩效,扭转整体亏损局面。

二、绩效目标:

依照整体项目点净利润保持8%为总目标,分解到各个项目点:

备注:净利润=当月主营业务收入-门店业务成本-营业费用

三、考核办法:

1、各项目点超出目标利润率即可分享绩效奖金;

2、绩效奖金=(当月实际净利润%-净利润目标%)×当月营业额×团队分享率

3、1)人事稽核及格分数为60分,达标者计1分,未达为0分;

2)营运稽核及格分数为80分,达标者计1分,未达为0分;

3)质检稽核及格分数为80分,达标者计1分;未达为0分

4)每月以上三者的总分则为综合评分,依照项目点在当月综合评分,给予相应等级的分享比率:

4、管理团队内分配方案:

四、说明:

1、管理人员入职时间不满一个月,或当月调动的,按照实际在该项目点出勤天数计算;

2、管理人员事假/病假时间超过10天,则不计当月的绩效奖金,相应份额退回公司;

3、若项目点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金额超过500元,或出现2人(含2人)以上食

品安全事故,取消项目点的考核资格;

4、若项目点连续3个月未达到净利润目标,则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降职调动处理;

5、项目点新开未满一个月,当月不计绩效。

6、每月颁发应得绩效奖金总额的80%,余下20%金额累计随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工资一次性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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