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运动旗手的命运图谱 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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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胡适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他曾模仿易卜生笔下的娜拉,写了独幕短剧《终身大事》,但女主角追求婚姻自由的田小姐却无人敢演。五四运动到来,《终身大事》不仅让人们重新发现胡适曾经发表的《易卜生主义》的意义,更是掀起了一场中国青年追求婚姻自由的狂潮。
凤凰卫视3月30日《凤凰大视野》,以下为文字实录:
胡适写《终身大事》女主角无人敢演
陈晓楠:1918年从美国回到国内刚一年的胡适,已经成为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这一年的6月15号,新青年杂志刊出了易卜生专号专刊,发表了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以及胡适和罗家伦翻译的《娜拉》。胡适曾经说易卜生代表我的人生观,代表我的宗教。当时的胡适一心想去除国民的奴性,使人们追求独立自由的人格,而《娜拉》这个人物,正是他表达独立自由精神的一个载体。然而,这些文章并没有像胡适之前的《文学改良刍议》这样,一经推出就产生非同凡响效果,这不免让这个志向远大的青年产生了一点曲高和寡的惆怅。
解说:1919年的春天即将到来,春节前夕,中国留学生美国同学会举办联谊会,胡适受到联谊会的邀请,但是留学生们给胡适出了一个题目,让他写一个短剧大家排演以助兴,胡适欣然同意,胡适于是模仿易卜生的娜拉,写了一个独幕短剧取名为《终身大事》。然而剧本写好后,女主角田小姐这个角色却无人敢演。
石琴娥(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田小姐吧,她在日本留学,留学她就自由恋爱了,找了一个意中人吧,那么她回来她就想跟他结婚了,那么她父母当然不同意啊,那个田小姐呢就说我的事,我的婚姻大事由我自己作主,她就想说服他们,可是说服不了,那她说服不了我就走,她就离开家。
杨联芬(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你反抗父母还要离家出走,这大不孝啊,所以没人敢演,就是没有人敢去触碰这样一个道德禁区。胡适觉得既然这样的话,说明这个问题很严重了,那干脆我就拿到《新青年》发表。
解说:《终身大事》发表后,很快五四运动到来,让胡适意想不到的是这一回他却是无心插柳,借着五四这股风潮,《终身大事》不仅让人们重新发现胡适曾经发表的《易卜生主义》的意义,发现娜拉的价值,更是掀起了一场中国青年追求婚姻自由的狂潮。
杨联芬:娜拉这个形象,她鼓舞的是男女青年,所以胡适的《终身大事》,基本上就是五四接受易卜生、娜拉的一个范本,五四的人怎么来解读易卜生的娜拉,那就是要反抗父母的这个包办,要自己做主。
解说:在挪威作家易卜生的剧本中,剧中女主人公娜拉在经历了一场家庭变故之后,终于看清了丈夫的真实面目和自己在家中的不平等地位,在庄严的声称我是一个人之后,毅然离家出走。娜拉的摔门声不仅惊动了欧洲,也让整个中国社会警醒。
石琴娥:我原来可以就是做一个人的,因为我就想在几千年的那个封建社会,人有的时候是变的麻木了,那么就是说需要有外界给你敲一下。
余华林(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中国人看到了易卜生戏剧里面的两个重要的特征、特色,一个是批判社会,对社会的批判力,一个是对人的尊重,那么正是在这两点上,娜拉符合了中国人的要求。
解说:易卜生的娜拉能引起中国人的集体共鸣,胡适自然功不可没,他将易卜生原著中娜拉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结合中国青年深受父母包办婚姻之害,将娜拉塑造成一个反抗旧式婚姻制度,追求婚姻自由的新青年形象,从此,娜拉这个艺术形象所代表的反叛与独立精神便根植于中国女性心目中。
胡适成功地将娜拉中国化,与自己的婚姻经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在创作《终身大事》前两年的1917年,刚刚从美国回来的胡适,就不得不接受母亲为他安排的婚事。
胡适母亲抓阄选媳妇封建孝道迫使胡适妥协
胡少诚(北京大学):胡适是在1904年订婚的,当时呢,他母亲觉得订婚的这个女方啊,江冬秀家里面门第太高了,但是由于亲戚的这种极力地劝说,胡适的母亲采取了一种非常迷信的方式来决定这场婚姻,就是抓阄,结果抓到了江冬秀的八字,于是就决定他们两人就订婚了。
解说:采用封建迷信的方式,决定青年男女的婚姻在当时社会并不鲜见。这一细节就被胡适用在了《终身大事》的剧本里。
杨联芬:他为什么要这样写?当然是受了易卜生的启发,整个是模仿娜拉,但是这种激情里面肯定有胡适自己的一种生活体验嘛,就是自己对于传统婚姻制度的一种非人道的一种否定。
解说:尽管饱受西学浸淫的胡适,从内心里非常反感母亲包办婚姻,更何况又站是站在新道德、新伦理宣传的制高点上,但他终究未能像自己剧本中所写,孩儿的终身大事应当自己决断,封建孝道让他选择了妥协。
1919年11月14日,在湖南长沙发生了一起惨案,一位叫赵五贞的女子,因为对父母包办婚事的不满,于是在迎娶的花轿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消息传开,舆论哗然。
杨联芬:正是新文化在推进新道德,个人主义,婚姻自由这样的一种结骨眼上,发生了这样一个惨案,当然新文化人就大作文章你看家庭专制,包办婚姻,就到这么残酷的地步,就是害死人。
解说:五四时期,对于包办婚姻的鞭挞,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鲁迅就曾经这样比喻包办婚姻,仿佛两个牲口听着主人的命令,去,你们好好地住在一起吧。
梅娘(作家):所谓包办婚姻,一般来说,都是以家为单位的互相考虑家庭的利益,不考虑婚姻本人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一大痛苦。
影片《家》片段
片中角色:这个家是我的,我是一家之主,这一大家人谁敢不听我的话。
解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枷锁不仅牢牢地套在青年女性的身上长达几千年,同样它对青年男性也一样,巴金的小说《家》正是这样一部控诉封建家庭制度的作品。巴金写道,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不自由的婚姻,家庭的专制,不知道摧残了多少正在开花的年轻灵魂。
就在1906年,鲁迅在母亲包办之下,与一个叫朱安的旧式女子开始了他的第一段婚姻。
陈漱渝(中国作协全委会名誉委员):鲁迅当时同意这庄婚姻,完全是屈从于封建的孝道,因为他觉得自己身逢乱世,他漂泊不定,生死不定,母亲身边需要有一个人照顾,所以他等于就遏制了自己正常的爱情需求,就屈从了母亲的安排,所以在鲁迅的眼中,这个朱安女士就是母亲赠送给他的一件礼物,至于什么是爱情,他是不知道的。
解说:然而,反抗的火焰在屈辱中越燃越烈,五四时期,鲁迅曾经这样鼓舞青年男女,人之智觉醒了,发出了人的真的声音,呼唤人间真正的爱情,正是在鲁迅、胡适等一批思想启蒙者鼓舞下,无数的青年男女冲破了封建家庭的桎梏,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追求爱情,争取婚姻自由的道路。
谢冰莹母亲以死相逼拒绝包办婚姻遭软禁
陈晓楠:五四运动之后,全国各地都开始上演《娜拉》,女生们争相扮演娜拉这个角色,高喊着女子不做玩物,要人格要自由的口号,在娜拉精神的感召之下,很多女学生都勇于冲破家庭的藩篱,从此娜拉作为一个具有进步意义的标签,贴在了那些追求婚姻自由的青年女性身上。
摘自《女兵日记》:我反对裹足,反对穿耳,我那时并不懂得什么男女平等,只知道同样是人。妈妈早上替我裹脚,我可以在晚上的被窝里解开,到我哭闹着要上小学时,便把所有的裹脚布一寸寸地撕掉了,那是我与封建社会作战的第一声。
解说:这段文字摘自于作家谢冰莹的《女兵日记》在谢冰莹小的时候,性格倔强的她便有了反抗的精神,为了争取上学的权利,她曾绝食三天,最终父母向她妥协。谢冰莹五岁时,父母就为她订了娃娃亲,成年后当父母开始张罗要她成亲时,她与父母之间展开了一场剑拔弩张的对决。
石琴娥:《玩偶之家》就放在她的床头,所以它这个东西一定对她有影响,你说她当时为什么敢,比如说你让我结婚我就是不干。
杨联芬:她母亲就寸步不让,就是说因为订婚了,订婚了这个呢你从她父母的角度来讲,那人要讲诚信啊,你都已经有婚约了,怎么能悔婚了。
解说:母亲以死相逼,倔强的谢冰莹也以同样的方式反抗。无奈之中,母亲将她软禁起来,虽然花轿抬到了谢家,但是谢冰莹最终还是成功地逃婚出走。已经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这颗向往自由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