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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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练习题B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题二分,共五题十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2、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A、两个月;
B、四个月;
C、一个月;
D、六个月
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
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何种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A、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一百;
D、百分之二百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几倍的工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二、判断题(判断每题的对错,每题二分,共五题十分)
1、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
2、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财产关系。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
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名词解释(每题五分,共二题十分)
1、劳动合同终止;
2、集体合同权利争议
3、试用期;
4、缔约告知义务;
5、劳动合同变更;
6、法定解除
四、简答题(每题十五分,共三题四十五分)
1、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
2、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义务?
3、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五、论述题(共一题二十五分)
论述缔约告知义务的相关内容
论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B答案
一、单选题
1、A;
2、D;
3、C;
4、A;
5、B;
二、判断题
1、错。
2、错。
3、错。
4、错。
5、对。
三、名词解释
1、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解除以外的法律
事实而消灭。
2、集体合同权利争议,是指在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如何将合同条款付诸实现所发生的争议,其标的是实现合同中已经设定并且表现为权利义务的劳动者利益。
3、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4、缔约告知义务,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承担的相互如实告知必要信息以满足对方信息需求的义务。
5、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法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
6、法定解除,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简答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义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包括合意方式、裁判方式两类:
第一,合意方式。1、和解,即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2、调解,即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得到解决。
3、调停,即双方当事人按照第三人提出的关于解决有争议问题的建议,达成协议。
第二,裁判方式。1、裁决,由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做出裁决。2、判决,即由审判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做出判决。
五、论述题
1、论述缔约告知义务的相关内容
缔约告知义务,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尤其是招工录用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承担的相互如实告知必要信息以满足对方信息需求的义务。如实告知义务的意义在于:1、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的基础。双方获得充分信息为基础的选
择才可能是理性的选择。2、诚实信用的要求。双方如实告知,以实现对方的知情权。缔约中的告知义务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是双方为订立合同相互接触所逐渐产生的义务,不是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给付义务。告知义务是为了保证缔约时双方的信息条件对称,但是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强弱地位,因此在保证双方知情权的基础上,要适当向劳动者倾斜,由此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告知义务。主动告知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被动告知义务,即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
2、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则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由此,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内容比较广泛,所列举事项基本涉及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只要不涉及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主要信息。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则有所限制,如果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告知。特别是个人隐私,除非为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所必要,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告知。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应当告知而不告知的,导致劳动合同不能订立;不是如实告知而是虚假告知,将导致合同无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论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作为一种保密措施,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但是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因此需要对竞业限制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且竞业限制是一种约定义务,而非法定义务。第一,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第二,对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的限制。1、生产、经营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