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与格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以及我院2014年4月23日启用的护理电子病历,进一步规范护理行为,完善护理记录,提高护理质量,现将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修改如下:
➢符合卫生部新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
➢使用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及24小时时间制。
➢记录的内容应当尊重事实、客观详实、及时准确,纳入病案资料统一管理。
➢护理电子病历可做局部修改,删除所建立的电子病历需向护理部提交申请,批准后才可删除,不得采用刮、粘、涂
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实习、进修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当由本医疗机构执业护士的修改,并在书写者前方画一斜线后签全名。不得以
盖章代替签名。民族护士可以不签父姓,汉语译名应固定,用常用名及身份证名相同。同名必须加以区别。
➢记录内容不应超越护士职责范围
➢应使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遗失、涂改、伪造、并随病历保存。
➢版面应整洁,字迹工整,语句通顺,用词准确,内容简明扼要,正确使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省略语及习惯用语,
每段开头空两格。
➢护理程序应始终贯穿于护理记录中。
➢因抢救危重患者,没能及时记录的护理文书,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时间和补记时间。
护理文书的种类
体温单
医嘱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护理记录(护理记录单、危重护理记录单)
手术护理记录单
危重护理记录单
一般护理记录单
入院评估单
健康宣教单
体温单书写内容:
体温单为表格式,由护士填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住院号)、住院日数、产后日数、术后日数、体温、脉搏、呼吸、大小便次数、出入液量、血压、体重。
体温单眉栏部分书写:
产后、术后日数栏,手术(或分娩)当日填写“0”,次日为术后(或分娩)第一天,依次填写至14天为止。在14天内行第二次手术,将第二次手术作为分母,第二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用 0/2、1/2表示,分母2代表第二次手术,分子0代表第二次
手术当天,分子1代表第二次手术的第一天,依此类推。
40℃至42℃之间栏书写:
在4042℃之间相应时间栏内输入入院、手术(不写名称)、分娩、转入、出院和死亡等。除手术不写时间,其余均写时间,具体到分。如“入院十六时五分”。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体温绘制
住院病人体温(腋温)测量次数
体温在37.5℃以下时,每日测量一次;
体温超过37.5℃(含37.5℃),每日测量六次。
体温降至正常,三天后改为每日一次。
新入院病人每日测四次体温,连续测三日。如体温异常,
应根据体温情况按上述要求测量。
手术病人手术日晨测体温一次,术后三天每日四次,正常
后改为一日一次,危重病人测六次体温。
孕妇按新入院病人要求测量体温;
自然分娩产妇每日测四次体温;
剖宫产产妇按手术病人要求测量体温;
新生儿每日测四次体温,如发热每日测量六次。
病人离院时体温单记录:病人在离院期间,体温单上不记
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大便次数”等,在护理记
录单中记录离院,返回医院后的体温、脉搏不及离院前的
体温、脉搏相连。
使用心脏起搏器的表示法: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此项。
呼吸栏以下书写
使用人工呼吸机(器)者呼吸表示法:不需记录。
大小便失禁、人工肛门表示法:均以“*”表示。
灌肠表示法:用“E”表示,如:0表示灌肠后无排便,1 表示灌肠后排便一次, 1. 1表示灌肠前排便一次,灌肠后排便
一次。3/2E表示灌肠二次,排便三次,1.3/2E表示灌肠前排便
一次,经两次灌肠后排便三次。
导尿表示法:导尿后小便用“C”表示,如保留导尿,用分
数表示,“C”做分母,尿量做分子。如:24小时内尿量共
1500毫升,则表示为“1500”。
危重病人或不能下地活动者体重表示法:危重病人或不能
下地活动者,应以“卧床”、“平车”表示。
长期医嘱单书写内容:
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页码、
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为电脑自动生成,停止日期和时
间、医生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用蓝黑色笔迹手写。
临时医嘱单书写内容: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页
码、医嘱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为电脑自动生成,开具医嘱的医
师签名,执行护士应签全名并填写执行日期、执行时间,具体到
分钟用蓝黑色笔迹手写。
书写医嘱的质量要求:
医嘱应内容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括一项内容,应注明下达医嘱的时间,具体到分。
关于医嘱单
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 24小时以上,至医生注明停止后医嘱方才失效。
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 24小时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
临时医嘱分三种:
1.指定执行时间的医嘱:如手术、检验、会诊等;有的需要立即执行的,如阿托品0.5 。
2.临时备用医嘱():为12小时内有效,病情需要时才执行,只执行1次,过期未执行则失效。如地西泮5 。
3.需一日内连续执行数次者,也可按临时医嘱处理。如奎尼丁0.2g q2h×5。
取消医嘱表示法:
需要取消时应由医生使用红墨水笔标注“取消或作废”字样,并签全名。
如何执行口头医嘱: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过程中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及时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