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之宪法部分
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八宪法知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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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八宪法知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八宪法知识一、判断题(每题5分,共75分)题目1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标记题目题干1.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标记题目题干2.一些法律、法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同宪法相抵触。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标记题目题干3.宪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宪法规范始终,集中体现宪法的基本精神,统率宪法的基本内容,对宪法的制定、修改、实施、遵守等环节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4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标记题目题干4.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制定或者修改时确定宪法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5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标记题目题干5.公民所享有的为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各项权利,叫做宪法权利,也称为公民基本权利。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6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标记题目题干6.1982年宪法作了五次修改和补充,形成了五十二条修正案。
但宪法条文仍然是原来的138条。
()选择一项:对错1982年宪法作了五次修改和补充,形成了五十二条修正案。
宪法条文也从原来的138条发展为143条。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7正确获得5.00分中的5.00分标记题目题干7.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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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
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一种刑罚。《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拘役
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最高不能超过1年。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不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以下情形,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外,可视同工伤。
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轻的为十级。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以下情形,除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外,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有期徒刑
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和矫正的一种刑罚。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刑期可以超过15年,但最高不能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一种刑罚。适用于罪行严重,但又没有必要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3)没收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
3.刑罚的具体运用(了解)
(1)量刑
量刑是刑事审判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决定刑罚的活动。具体说来,就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的刑罚。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法律之宪法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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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宪法记忆口诀公共基础知识属于综合性的考试科目,涉及的内容非常的广,内容非常的繁杂。
记忆起来相对困难,下面由店铺给你带来关于法律之宪法记忆口诀,希望对你有帮助!法律之宪法记忆口诀1.宪法中的第一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最早实行宪政1787年,美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 年法国宪法欧洲大陆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918年《苏俄宪法》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记忆口诀】——87美国反,91法国看,18苏俄在扯淡,54中国跟着转。
【口诀解读】1215年,英国制定了《自由宪章》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霸气(87)的美国就看着不爽,就开始造反,自己也搞了个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
霸气的美国自己有了自己的宪法就得了,还蛮得瑟的就要(91)法国看,法国人一看,心想自己也不差,遂决在1971年也弄了部自己的宪法——法国宪法,成为了欧洲大路上的第一步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苏联心想资本主义社会都有自己的宪法了,作为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老大,也该有部自己的宪法,就在1918年完成了世界历史上第一步社会主义宪法。
怕是好多人在心里暗暗的想“18年的苏俄宪法兼职就是在扯淡”。
当时的中国,在苏联的帮助下,也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同时在195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完全就是:我是(54)中国,跟着苏联转。
2.新宪法的历史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四次宪法修正案: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4年修正案。
【记忆口诀】6565、爸爸有小三、舅舅有小四。
【口诀解读】6565——1982年的宪法、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4年修正案。
后面的的时间减去前面的时间,正好就是6565。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宪法之国家主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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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宪法之国家主席篇【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宪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国家主席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它的地位和职权是其他国家机关所难以替代的。
国家主席是国家的代表,其行为都被看做国家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具体程序是:首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然后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再由会议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员名单,最后由会议主席团把确定的候选人交付大会表决,由大会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都是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例题】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 )周岁的我国公民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
A: 40 B: 45 C: 50 D: 55【解析】 B。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是指担任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视事,不能再继续担任这一职务,或因去世而使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职位出现空缺时的情况。
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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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法理学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①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②有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③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④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渊源:A宪法(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的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
)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C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法规(在不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实施的规范性文件)E自治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由自治区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新法律文件。
)F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一类事或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
)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本级和下级政府)省、自治区政府的规章高于本区内市级政府规章。
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的优先适用效力。
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有同等的效力。
③特别规定有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由于旧的规定。
法的效力: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象效力:①中国的公民法人、组织在国内受法律保护在国外同样受中国法的保护在中国的外国人一律使用我国法律,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
②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最低刑为3年以上的可使用中国刑法规定,但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法律基础知识习题-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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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宪法一、单选题:每一题均有4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1.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
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
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乡村干部的行为没有侵犯刘某作为公民的哪项宪法权利?( )A.人身自由B.住宅不受侵犯C.受教育的权利D.人格尊严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教育了一整天",侵犯了《宪法》第37条所确认的人身自由;"破门而入"侵犯了宪法第39条所确认的住宅不受侵犯权;"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侵犯了宪法第38务所确认的人格尊严。
因此,A、B、D选项不应选。
"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这是侵犯了其女儿的荣誉权,而非其女儿的受教育权,更不是刘某的受教育权。
因此C选项应选。
2.现行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对全国人大代表实施逮捕或刑事审判,须经( )A.全国人大全体会议许可B.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许可C.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许可正确答案:B3.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 )。
A.合法权利和利益B.合法权利和自由C.基本权利和利益D.正当权利和利益正确答案:D4.我国的国家性质是( )制度。
A.人民代表大会B.人民民主专政C.多党合作D.政治协商正确答案:B5.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和义务正确答案:D6.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A.书面提出议案B.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C.全体代表过三分之一以上赞成D.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1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不可以具有中国国籍?(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法国采用血统主义的国籍原则)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我国公民国籍取得的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
![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https://img.taocdn.com/s3/m/15baa5e850e2524de5187ed3.png)
法律知识法的概述一、法的概念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5、本质是统治阶级的体现注意:1、规范性。
判断:1、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2、规范性是法律所特有的3、权利义务为内容法是如何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A、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设定B、通过权利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是法特有的方式。
4、国家强制性法以外的的社会规范是否具有强制性?例: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A、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C、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D、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二、法的本质法的本质,一般从国家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层次把握。
1、国家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阶级性: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3、物质制约性指法的内容和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的作用1、含义: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包括规范作用、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法基于其规范性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社会作用:法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例:法的社会作用对象是下列哪个选项?(C)A人的行为 B人的思想 C社会关系 D人的情感2、规范作用的分类A、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行为所起到的导向、引路的作用。
示例:《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B、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示例:张律师告诉王某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C预测作用: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示例;董事长考虑到如果自己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对方肯定会申请仲裁要求巨额赔偿。
《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课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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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作业
0分钟
其它
0分钟
教学内容及安排
一、组பைடு நூலகம்教学:
(一)师生互相问好。
(二)考勤,清点学生人数。
二、 复习旧课:
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四、 新课讲授
向同学们提问:大家所知道的有哪几个法律部门?最根本的大法又是哪一部法律?
(一)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制度与基本国策
(1)国家制度: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8)国家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插入图示:考查学生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掌握。
3、规定国家的权力运行
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
(1)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地方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中等专业学校
课时授课计划
2009年 授课教师: 陈巧瑜 编号:03
班别
08秋会计、08秋机电
日期
2009年3月5日
课题
第一课 宪法
本次课目的
掌握宪法的相关知识点
教法
讲授法
案例分析法
重点
难点
宪法包括的内容,宪法的地位,公民的基本人权
课时
分配
组织教学
3分钟
复习旧课
0分钟
讲授新课
40分钟
小结巩固
(2)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保护环境;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
2、规定和保障基本人权
(1)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综合基础知识法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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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大关于“分配制度 ”的新要求 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从现阶段的国情出发,为适应新时期建设的新需要,党的十七
大报告对我国的分配制度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 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 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 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 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 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 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趋势。
【真题指引】 我国在历部宪法中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004年我国宪法修改时引入了人权概
念,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它体现了宪法基本原则是
A.人民主权原则
B.基本人权原则
C.权力制约原则
D.法治原则
二、国家性质及国家 制度
国家的性质
国体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序言第 6 段)
制度 制 度 。”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
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 财 公共财产权
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此外《物权法 》 产
规定,海域专属于国家所有。允许土地出租和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权
2004 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 制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讲义-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讲义-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https://img.taocdn.com/s3/m/81b69a8c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f4.png)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二章宪法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同等的保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
平等地享有权力(守法)、平等地履行义务(守法)、平等地适用法律(司法);但立法上不平等。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既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又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处于首要地位)、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监督权监督权(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包括批评、建议权(针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的一切行为),控告、检举、申诉权(仅针对违法失职行为)。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取得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如冤假错案、暴力执法)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非宗教自由;国家既不鼓励不提倡;无传教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执行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982 年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
法律基本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与权利保障
![法律基本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与权利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f55a980e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de.png)
法律基本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与权利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与权利保障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本文将介绍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保障,并阐述其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1. 主权在人民: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最高权力归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创造者、管理者和享有者。
2. 法治国家:宪法规定国家行使权力要依法进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社会主义道路:宪法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发展方向。
4. 人民民主专政:宪法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通过各种形式的民主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5.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以上基本原则的确立,为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宪法的权利保障1. 人权保障: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权利等。
2. 公民平等: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
3. 财产权保护:宪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
4. 教育与文化权益:宪法规定国家要发展教育事业,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保护公民的文化权益。
5. 社会福利保障:宪法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通过以上权利保障,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
三、宪法的重要性1. 法律体系的根本: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2. 维护社会稳定: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3. 维护公平正义:宪法明确了公民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4. 保障国家治理能力: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构成和运行机制,保障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决策合法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库 宪法部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库 宪法部分](https://img.taocdn.com/s3/m/187bee47650e52ea55189891.png)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库宪法部分一、简答题1、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1)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1分)(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1分)(3)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1分)(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1分)(5)权利和义务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1分)2.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特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3分)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有以下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是国家机关实施职能的活动。
(1分)(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1分)3.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征是什么?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民主的法治;(1分)社会主义法治以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为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2分)社会主义法治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法治;(1分)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1分)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原则;(1分)(2)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原则;(2分)(3)民主集中制原则;(1分)(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1分)5.违法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1分)(2)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1分)(3)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1分)(4)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
(2分)6.试分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民主的法治。
(1分)(2)社会主义法治是以确认、保障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维护、巩固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
(2分)(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法治。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宪法的基本原则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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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宪法的基本原则与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与作用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文书,也是国家政治体制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
宪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社会稳定和公民权利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宪法的基本原则与作用进行汇总和解析。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1.最高法律地位原则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其他法律和法规的基础和准绳。
同时,宪法又约束国家机关、公民和法人的一切活动,确保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治国,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人民主权原则宪法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选举或者其他形式直接行使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这一原则保证了人民在国家体制中的地位和权力。
3.平等权利原则宪法规定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无论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国籍等身份差异,都不应该影响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待遇。
4.自由权利原则宪法赋予公民各种自由权利,如言论、信仰、结社、出版、居住等自由。
这些自由权利的获得和行使是公民的基本权益,也是国家法治的基石,保护了公民的个人尊严和自由发展的空间。
5.限制权力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权力的范围和限制,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违宪行为的发生。
这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关键,同时也是确保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前提。
二、宪法的作用1.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宪法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明确国家政治体制和权力分配,确保国家政治的稳定和运行的正当性。
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机关的选举制度和权力监督制度,保障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宪法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
公民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享受公正、平等和自由的社会环境,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等基本权利。
3.规范国家治理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和责任,明确了国家机关的职能和工作程序。
这有助于规范国家机关的工作,提高政府的效能和透明度,保证国家治理的公正和合理。
第一课_宪法-1-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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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思想
(二)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基本 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最基本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我国现行宪 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保障人权的原则; 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一、公民的概念
齐玉苓案涉及的是一个什么性 质的宪法问题?
齐玉苓案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是因为该案涉及宪 法学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宪法适用问题。
宪法
司法化
宪法司法化,就是在司法审判活动中间,人 民法院用宪法来作为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通俗地说,就是法院可以像运用其他法律 法规一样运用宪法来解决纠纷。
法言法语
“宪法之有效力, 全恃民众的拥护。”
1 .平等权。 2 .政治权利和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权。 5 .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
7 .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8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 9.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案例:矮个起诉招工身高限制
200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某报刊登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的广告。其中第一项 规定招录对象为“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原告四川大学毕业生蒋韬为200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身高 未到被告规定的高度,但符合其规定的其他招录报名条件,仅 仅由于身高的原因,无法成为招录对象。于是依据宪法的有关 规定,将招工方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2002年1月7 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受理了该案。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普通法的立法依据——母法:如《刑法》 第一条,《民法通则》第一条中“…… 根据宪法……” 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一切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 宪法相抵触”。
实用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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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行
政
法
宁 • (2)行政处罚 :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 夏 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 广 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播 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有七种。 电 •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 视 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 大 学 •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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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主体的职责 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 (三)公务员 依照《公务员法》第 2条规定,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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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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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行政行为 •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 其主要特征有: • 1、法律性; • 2、裁量性; • 3、单方意志性; • 4、效力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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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原则 •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 (一)行政法概念 •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 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 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 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 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即行政关系。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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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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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8、弱者优先受保护的权利;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劳动的义务; 2、受教育的义务; 3、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 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5、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法律基础课程教案《宪法的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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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讲授新课:55分钟
一既然我们要学习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那么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宪法?”
宪法(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是一个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课时Biblioteka 课计划授课日期授课节次
授课班级
教学
目的
2在社会生活中正确行使法律权利,认真对待法律义务
教学
重点
1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
2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教学
难点
1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
2我国国家机构体系及其相互关系
教学
准备
教案、课本、练习册
教学
方法
讲述法、讨论法、
教
学
过
程
1、课堂组织:5分钟
(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6)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七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首先,宪法明确宣示自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其次,宪法具体规定国家权利的行使机关和行使方式,制定相应法规,规范权力运作,使其依法办事,从而防止国家机关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家的审判权。
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㈨特别行政区机关
特别行政区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
我国目前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4.归纳总结:10分钟
5.布置作业:5分钟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宪法基础知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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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宪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正当性和最高权威性,或者说,实际发挥着正式宪法的功能。
其主要内容是:第一,规定了新中国的性质。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第二,规定了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规定了新中国在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
第四,规定了人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二)1954年宪法1954的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无论是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为我国以后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
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从20世纪50年代起,这部宪法的实施便遭到了人为地破坏,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作用。
(三)1975年宪法1975年宪法只具有政治象征意义,它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但与1954年宪法相比,它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一次大倒退。
(四)1978年宪法1978年宪法取消了1975年宪法关于“全面专政”的规定,反映了人民要求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强烈愿望。
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对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所以,1978年宪法也没有完全摆脱极“左”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
(五)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由“序言”及“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四章组成,共一百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之国家机构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之国家机构](https://img.taocdn.com/s3/m/4f7166e9ba0d4a7302763ab9.png)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之国家机构中央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真题链接】(单选)以下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法错误的是()。
A.其有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B.其有权批准选举产生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其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D.其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中政解析】D。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故本题选D。
【练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宪法这一规定,下列各项对于“依法治国”理解不恰当的是()。
A.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而不是简单地理解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B.依法治国所依之法具有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识的体现C.依法治国是法治,以德治国是人治向法治的过渡,依法治国是在以德治国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以德治国的扬弃D.依法治国追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中政解析】C。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对以德治国的扬弃,C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国务院【性质与地位】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组成和任期】包括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
每届任期5年。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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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法律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
法律基础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它不仅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宪法则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是治理国家和维护公民权利的基本依据。
本文将介绍一些法律的基础知识和宪法的重要性。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强制性规范,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法律的功能包括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等。
2. 法律的层级和体系法律从上到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多个层级。
不同层级的法律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3. 法律的适用原则法律的适用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和人权保护原则等。
这些原则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二部分:宪法的重要性1. 宪法的定义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准则和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权,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 宪法的特点和原则宪法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基本性的特点。
它包括权力分立、人民主权、平等权利、司法独立等重要原则,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公正。
3. 公民在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确保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选举权等。
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遵守法律和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
结语法律基础知识是每个公民应该了解和掌握的知识,并且宪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
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