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宽带(PLC)接入合作协议书实用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线宽带(PLC)接入合作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作为指定的plc运营企业,可提供接入电力线(plc)宽带接入和运维业务(以下简称合同服务)。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乙方现管理着(以下简称合同用户)。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用户提供合同服务,且甲方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乙方提供合同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任、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就合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甲方为合同用户接入电力线(plc)宽带通信业务。2、甲方负责提供合同服务所需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运营和管理,甲方拥有应用于plc接入的网络设备的所有权。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再和其他宽带提供商签署接入合同。4、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同期内的宽带接入权。5、乙方负责提供接入设备的放置地点及局端设备电源。二、双方的义务1、甲方的义务
如下:(1)甲方提供接入设备,光纤通路,进行接入工程施工并对接入的合同用户进行安装调试,保证性能稳定、可靠。(2)在合同用户使用宽带接入服务期间,甲方为合同用户提供客服电话,网络运营维护由甲方全面负责,服务工作,保证及时到位。(3)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宣传,主干安装调试,用户端安装培训。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小区内楼宇的宽带接入,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甲方接入工作正常进行,接入所需设备均由甲方提供。(2)乙方负责对合同用户进行登记,协助甲方收取宽带使用费。(3)在合同用户使用宽带接入服务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客服信息。(4)乙方应提供接入机房和电源等配套设备的使用权,保证合同期内使用时间。(5)接入方式为电表后注入信号,局端设备放在楼道内,需简单布线,协调工作由乙方完成。(6)乙方对内宽带设施的安全负有看管义务。3、双方的共同义务:双方应共同负责对宽带接入业务的宣传,进行宽带接入的通知和演示。三、合作方式1、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负责发展用户,由甲方负责接入工程施工,保证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局端设备接入工作(节假日顺延)。2、合同用户宽带实行包月制,费用根据与合同用户的具体协议按年或半年收取。每一收费月份的10号前,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收取合同用户的宽带租用费用。3、甲方按收取网络月使用费总额的%支付乙方劳务费及甲方局端设备电源使用费。四、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取费用中按协议支付金额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为用户出具费用清单和收据。五、双方的保证1、双方将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将以专业、合法、合乎商业道德和有效率的方式开展其业务,并且不会从事任何将对对方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2、双方的宣传资料和促销文字如果涉及对方的任何服务,则应提交对方事先审查和同意,但对方不得不合理撤消该同意。3、双方应保护和促进对方的利益,并在所有方面以诚信对待对方。4、双方各自保证,其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充分的合法权力、权利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实际的障碍(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证要求方面的障碍)阻止其完成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进一步陈述和保证,其在签订本协议时没有出现资不抵债,并且也不知道任何可能使其债权人有权指定接管人或申请其破产、或对其资产行使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六、补偿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因下述原因遭受的任何实际成本、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另一方因此导致的律师费)承担赔偿责任:1、任何一方因其自身或其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导致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服务或价格进行错误、有误导性或虚假陈述;3、任何一方因其自身或其雇员、代理人的行为未经合法授权或该等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七、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如果双方同意,则本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八、保密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包括花费合理数额的金钱后仍无法履行)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风灾、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3、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一方或双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或双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提供有关机关的证明文件;5、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6、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十、争议的解决1、协商: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1)仲裁应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一、其他规定1、放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2、变更:(1)本协议内容经在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3、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补充或变更。4、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通知: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另一方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电子信件或信使(建议明确信使的范围)送达的方式迅速送交对方。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