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
下文是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措施简介一、奖励措施(一)学校设立的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分设特等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四个等级。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2000元、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5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000元、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700元。
(2)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2、各类单项奖(1)学习进步奖学习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300元。
(2)社会工作奖社会工作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3)社会活动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4)突出才艺奖突出才艺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5)见义勇为奖见义勇为奖的评定不受时间限制,根据具体事迹给予500-3000元的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由学校单独作出决定,给予奖励。
(6)创新创业奖创新创业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获奖项目500-2000元的奖励。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每学年上学期进行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每学年下学期还将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进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创新奖学金、金诚信奖学金等。
二、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学校已制订了多项资助措施,学校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入学报到前,需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准备好认定材料,便于入学后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6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6分。
2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一“特贫困生”奖学金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特贫困生”学习奖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的特、贫困学生可评“特贫困生”学习奖。
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奖励标准为国家级1000元、市级500元、其他300元。
1、科技新星奖:在市级以上刊物乃至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作者);全国科技竞赛优秀以上、全市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市级成果奖前三名或在某一领域有发明创造,并取得专利的学生。
2、单科优秀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为优秀者(四级成绩621分及以上,六级成绩576分及以上);全国、全市大学生竞赛(英语、数学、计算机、电子设计等)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艺术竞赛奖:在全国、全市文艺汇演取得前三名的学生(实际参赛者)。
4、精神文明奖:在维护校风、校纪、精神文明建设和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市、校级表彰者;在校、内外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为人等突出事迹并受到市、校级表彰或媒体报导者。
5、社会实践奖:荣获市级先进个人和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凡符合以上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请于11月30日中午12点之前将单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获奖等级和金额不要填写,申请表格从药学院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院办公室。
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1.11.28。
理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办法

理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办法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关于奖学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处〔2012〕教字17号)精神,结合理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拟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等10项)学生单项奖学金。
具体设奖项目及相关事项如下:一、学术科技成果奖(一) 设奖目的表彰在学术研究取得成果的学生。
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学习,积极提升学生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营造浓厚学术氛围,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二) 评奖条件论文、著作在昆明理工大学所列核心期刊上发表。
发表的论文及著作第一署名单位为“昆明理工大学”,且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 评选等级论文发表在A类核心期刊上,每篇奖励2000元;论文发表在B类核心期刊上的,每篇奖励1000元;论文发表在C类核心期刊上,每篇奖励500元。
同时颁发“昆明理工大学理学院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证书。
(四) 评奖周期每学年评定一次。
(五) 评奖程序1、每学年10月至11月进行奖项的申报与评审。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在每学年开学后的前两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班级评议。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不得低于本班级人数的30%。
评议小组对本班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民主评议和初审,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并广泛征求班级学生的意见,提出候选名单上报学院。
4、学院审查。
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各班上报的名单及材料。
经综合评定,拟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5、学生处存档。
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处存档备案。
二、技术发明奖(一) 设奖目的表彰在技术发明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
鼓励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二) 评奖条件学生为所申报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且专利权人为昆明理工大学。
专利获国家授权后方可参评。
(三) 评选等级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2000元;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000元;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奖励500元。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 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3〕36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我校纳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研究生的学业表现逐年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学校可根据经费筹措情况、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覆盖面做动态调整。
第二章参评条件及资格第五条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入学,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单独命题考试录取考生、破格录取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考生不参与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第六条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申报。
在修读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报学业奖学金;进入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报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3.考试作弊者;4.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5.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6.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7.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学制者;8.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者;9.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10.因各种原因取消入学资格者;11.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实用文_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

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大学校级各类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1.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分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良好。
2.奖学金额度为每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1.有贫困证明。
2.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3.奖学金额度为每生5000元/年。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1.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奖学金额度为每生元/学期。
国家助学金1.有贫困证明。
2.考试课学年平均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3.奖学金额度为每生1500元/学期。
在本学年所有考试课及考查课成绩全部及格,无任何挂科,补考或重修行为。
学校奖学金一.院长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课全部及格。
2.额度每生元/年。
二.一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1500元/年。
三.二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1000元/年。
四.三等奖学金1.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必须全部及格。
2.额度为每生500元/年。
评优1.项目:优秀学生(每班2人),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1人),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优秀团员(每班1个),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考查课全部及格。
2.不能参加条件:有不及格科目。
备注1.奖学金每生只可申请一项,不可兼得。
2.申请国家奖学金要准备一份竞聘稿,说说自己的特点以及为什么要申请该奖。
各奖学金评定标准评选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3、学习勤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一、二年级体育考试成绩在80 分以上,三、四年级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5、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6、积极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参加活动时间不少于20 小时,校园公益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校园爱心服务工作、朋辈辅导工作、校级志愿服务活动等,其组织工作由各学院开展,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由有关单位负责。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扩大我校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以奖促优、以奖促学,营造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设立学生单项奖学金。
评定办法如下:一、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二、单项奖学金的设置共设置学业进步、练技修能、自立自强、道德模范和活力创新五项单项奖学金,其中设置学业进步奖学金120名,练技修能奖学金120名,自强自立奖学金80名,道德模范奖学金80名,活力创新奖学金80名。
每项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三、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各科成绩合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良好”及以上。
(四)当学年未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各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一)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喜爱阅读,上一学年内有图书馆借阅记录。
2.上一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排名较第一学期上升10%及以上,如符合条件学生超过预定名额,依据排名上升比例数高低排序而定。
(二)练技修能奖学金对专业课程有浓厚的兴趣,平时能苦练技能、钻研技术,动手能力较强,注重职业道德养成,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参加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考证取得优良成绩。
2.有参加职业类社团活动记录,是社团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且有个人设计或制作的专业作品(有专任教师的推荐意见)。
3.被选拔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赛前训练,表现良好(有大赛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4.参与社会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业绩。
(三)自强自立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自立,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助意识较强的学生。
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1. 前言大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大学生,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风建设和全面发展。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评选程序,公正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确保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类别2.1 奖学金类别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2.2 荣誉称号类别包括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优秀团员称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优秀社团成员称号、优秀志愿者称号等。
3. 评选对象与条件3.1 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一般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
3.2 荣誉称号的评选对象为具有一定学业成绩和社会实践经历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
4. 评选标准4.1 奖学金评选的主要标准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学业服务等方面。
其中,学习成绩占比最高,占总分的60%;其他方面各占比10%。
4.2 荣誉称号评选的主要标准包括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组织管理等方面。
其中,学业成绩占比30%;社会实践占比30%;组织管理占比40%。
5. 评选程序5.1 确定评选项目和标准:学校制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项目和标准,明确各项评选内容。
5.2 公布评选通知:学校在每学期初公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时间、条件和流程,并公示评选要求和标准。
5.3 提交评选材料:学生根据评选通知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将所需的评选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提交至所在学院或学校评选办公室。
5.4 评选材料审核:学院或学校评选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5.5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对学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打分,择优评定。
5.6 公示结果: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公示评选名单,同时公布评分情况及评选意见。
5.7 颁发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经学校批准后,评选办公室颁发奖学金与荣誉称号,并在相关场合进行颁奖仪式。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2.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2)所修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3)在评奖的期限内受到各种处分者;(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者(含良好或75分);(6)在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中低于70分者;(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一)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4.经济困难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奖学金评优条件

奖学金评优条件
1、优秀三好学生: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85分
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德、智、体三方面成绩排名都在班级8%以前。
(占班级人数的1%)
2、三好学生: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
单科成绩6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列在班级25%以前,德、智、体三方面成绩排名都在班级30%以前。
(占班级人数的6%)
3、优秀学生干部: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75分
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列在班级40%以前,且工作表现突出者。
(工作表现突出具体参照年度学生干部测评的结果)(占班级人数的4%)
4、单项奖学金(包括综合测评品德、学习、文体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该项成绩排列在
班级25%以前,并且另外两项综合测评成绩排列在班级50%以前。
(占班级人数的15%)5、工作积极分子:该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均及格,且综合测评德、智、体三方面成绩均及
格。
(占班级人数2%)
6、优秀三好学生名额可以转给三好学生和优干,三好学生可以转给优干。
7、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干,单项奖学金不得重复享受。
8、优秀三好、三好、优干三项比例不能超过班级人数的11%。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 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3〕36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我校纳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研究生的学业表现逐年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学校可根据经费筹措情况、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覆盖面做动态调整。
第二章参评条件及资格第五条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入学,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单独命题考试录取考生、破格录取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考生不参与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第六条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申报。
在修读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报学业奖学金;进入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报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3.考试作弊者;4.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5.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6.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7.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学制者;8.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者;9.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10.因各种原因取消入学资格者;11.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集体观念,树立集体荣誉感,促进学风院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我院在籍本科学生(国外留学生除外)的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各类奖励第三条学科竞赛奖(一)设奖目的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提高动手能力,锻炼心理素质,培养团结结合作精神,提升就业竞争力。
(二)评奖条件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2、在学科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机器人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英语写作大赛等)中获得校级奖励的学生可参评学科竞赛奖;3、获省级以上奖励同学若已获学校突出才艺奖,不再参与此项奖励评选;4、多次获奖取最高两项。
(三)奖励等级/额度/人数1、校一等奖:300,校二等奖:200,校三等奖:100;2、人数不限;3、以获奖证书原件或经辅导员审核认定签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奖依据;4、颁发“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科竞赛奖”证书。
第四条课外学术科技奖(一)设奖目的积极鼓励大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室项目设计,提高实践能力,梳理知识,构建系统化知识结构,为考研、特殊人才保研或其它进修奠定基础。
(二)评奖条件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 在学校科技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②获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③撰写并发表专著等;3、未出版的需有录用通知原件;已出版的需所发表刊物封面封底复印件及出版论文复印件;4、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
(三)奖励等级/额度/人数1、期刊论文:SCI、EI、SSCI、AHCI、SCIE收录1500元;A类核心期刊(含社科SSCI、A&HCI、SCI会议收录、EIE)1000元;B类核心期刊500元;C类核心期刊300元;2、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1000元;受理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授权软件著作300元;3、专著:撰写并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500元;4、人数不限;5、颁发“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课外学术科技奖”证书。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引言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我院学生在学术、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提供经济支持和荣誉激励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必须在所有课程中保持优秀的学术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2.科研成果:在科研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竞赛等;3.社会服务:在校内和校外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展示出良好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4.团队合作:在团队合作活动中表现出色,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5.其他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学习态度、较强的创新能力等。
二、评定程序1.学院推荐:每学年结束时,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推荐候选人;2.学生申请: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参与奖学金评定,并提交个人的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材料;3.材料审核: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评定筛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进行初步排名;5.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6.奖学金名额确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院审核意见,确定最终的奖学金名额;7.奖学金发放:学院将根据评定结果,在学年开始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定结果公布1.奖学金获得者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上进行公示;2.获奖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证书,以表彰他们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杰出表现。
四、奖学金等级根据评定结果,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1.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不超过5%的学生获得,奖金额度最高;2.一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不超过10%的学生获得,奖金额度适中;3.二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不超过15%的学生获得,奖金额度较低。
五、奖学金管理1.奖学金发放的金额将直接打入获奖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2.奖学金获得者需要按照约定的规定进行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报告;3.奖学金获得者应当以身作则,为其他学生树立榜样。
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要求概述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一种对学术成绩突出的学生的奖励制度。
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不仅能够获得荣誉与奖金,还能够在学业上取得很多实际的利益。
因此,对于每一个学生而言,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目标。
成绩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优异:成绩要求通常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等多个方面。
一般来说,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该具备较高的平均学分绩点,通常要求在3.5以上,部分高校甚至要求达到3.8以上的成绩。
2.专业课成绩突出:除了平均学分绩点外,优秀学生奖学金还会对专业课成绩给予特别的关注。
通常要求学生在专业课中获得较高的分数,并在相关课程或比赛中具备出色的表现。
3.学术研究能力:优秀学生奖学金还会考察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这可能包括参与学术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方面的表现。
对于科研类专业的学生来说,良好的研究能力通常是获得奖学金的重要条件之一。
4.综合素质评价:此外,一些学校还会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动、学生参与公益事业、学生的领导能力等。
这些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可以进一步提升获奖的机会。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意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还具有以下实际的利益意义:1.奖金资助:获得奖学金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资助,有助于减轻学费、生活费等经济压力,并提供更多学习投入的机会。
2.学术荣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将为学生增添一份学术荣誉,证明了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杰出表现,对于未来的学术职业发展有较大的帮助。
3.择业优势:一些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有合作关系,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将享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择业优势。
4.学术交流机会:一些优秀学生奖学金还会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例如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其他优秀学生进行交流与合作等,对于学术成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5.形象塑造: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提升学生的形象,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树立集体荣誉感,创建团结友爱、努力学习、积极上进的先进班集体,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我校在籍的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的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各类奖学金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1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2 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6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6分)。
(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1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分设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四个等级,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条件及评选比例评选,由学校统一颁发“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
2 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及申请流程介绍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及申请流程介绍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院设立的一个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培养高尚品德的重要形式,旨在发挥激励作用,动员全体学生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工作,争取更好的表现。
评选标准:
一、学业成绩优秀。
平均分排名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
二、综合素质突出。
善于学习他人长处并加以吸收,同时注意弥补自己的不足,尤其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有良好行为、优秀成绩和突出贡献。
四、在社会和群众中表现良好,被公认为好的学生。
申请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获得的奖项、参加的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二、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在校成绩单、实践经验证明、获得奖项证书、参加活动的证明等。
三、初审。
初审主要是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复审。
复审是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分确定所获得奖学金的数额。
五、公示。
对通过复审的申请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六、颁发奖学金。
通过公示的申请者将会获得奖学金,在颁发奖学金时需要进行普及教育,让所有学生了解优秀学生的标准以及奖学金评选的流程。
总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标准非常严格,每个学生必须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行为规范等方面表现突出才有资格申请。
如果学生具备以上条件,建议积极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既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发挥潜力,也可以得到学院的认可,激励自己更加努力,继续向更高的目标挑战。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项设置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本科生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奖励的一项荣誉称号,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次。
二、评选范围1. 参评人员:在校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良好的诚信品质和社会公德心。
已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 参评年级:大学本科全日制正常学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综合成绩需要达到优秀水平,学年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业研究:在学科科研、竞赛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社会实践:在校外各种实践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专业技能水平,表现出优秀的素质和才干。
4. 综合素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1. 系(院)推荐。
各系(院)在学年结束后在学生档案袋内添加评选表,并根据细则评选出该系(院)评选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相应材料。
2. 综合评定。
各系(院)推荐名单经过学校综合评定小组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结果反映情况进行审核。
3. 最终评定。
经过公示材料的最终审查、专家咨询、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最终优秀学生名单,并根据学生获得荣誉的等次级别,进行颁发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特等奖:每人获得3000元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二等奖:每人获得1500元奖学金。
三等奖:每人获得1000元奖学金。
六、其他规定1. 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视为毕业生先河,并获得校优秀学士学位证书的同等待遇。
2. 奖学金评选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良毕业生取消评选资格。
3. 本奖学金的发放不受其他奖项的限制,但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本学年继续在校就读。
以上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表彰优秀的本科生,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更好地有利于本科生在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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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5分)。
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
(一)“特贫困生”奖学金
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奖学金的评选,“特贫困生”奖学金和“特贫困生”学习奖两项奖不得同时申请。
(二)“特贫困生”学习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的特、贫困学生可评“特
贫困生”学习奖。
2、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学习奖的评选。
“特贫困生”奖学金和“特贫困生”学习奖两项奖不得同时申请。
(三)学习进步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但外语过级成绩可适当放宽。
2、以学生在本班前学期智育基础分总评名次为起点,学生人数在30(含30)人以内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10名以上(含10名)者;学生人数在30—60人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15名以上(含15名)者;学生人数在60人以上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20名以上(含20名)者,均可评学习进步奖。
(四)见义勇为奖
1、奖励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或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并颁发“昆明理工大学见义勇为奖”证书。
2、见义勇为奖的评定不受时间限制,根据具体事迹一般给予500-3000元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由学校单独做出决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