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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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8.09.08•【文号】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太原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辽宁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1-8月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5.2%和22.4%。

但是,8月份以来连续发生7起重大事故,尤其是9月4日至7日,连续发生4起重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8月1日,河南省平煤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3人。

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2190机巷掘进工作面由于抽放时间短,防突措施不到位,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8月18日,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6人。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301采煤工作面因通风系统不合理,未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对拉工作面风量,致使工作面风流不稳、风量不足,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8月18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尚岗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0人(其中盲目施救造成2人死亡)。

该矿在井下靠近煤层自然发火区域违章组织施工通风立眼,巷道顶板跨落,造成火区有毒有害气体溢出,导致矿工中毒死亡,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0•【字号】云安办发电〔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21〕3号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1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1年1至3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8起、死亡397人,同比起数增加73起、死亡人数增加95人,分别上升23.93%、31.46%,其中工矿商贸事故95起、死亡97人,同比增加47起、42人,上升97.92%、76.36%,道路运输事故265起、死亡282人,同比增加19起、46人,上升7.72%、19.49%,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盯紧看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风险隐患,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扭转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汲取全国重大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省安委会办公室、省自然灾害应急委办公室近期工作部署和省安委办4月19日专题会议要求,针对“五一”“端午”两个节假日及汛期特点,严格安全监管监察和执法检查,不断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消防、能源、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5•【文号】安委[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20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但进入四季度以来,一些地方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河北、吉林、甘肃、重庆、浙江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客运车辆翻车、服装加工销售企业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一)煤矿事故方面。

一是接连发生三起特大恶性事故。

10月31日,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6人重伤;11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松懈,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是已关闭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10月1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0月16日,河北省邯郸市隆鑫煤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福山煤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冀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委办函[2014]44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08.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2014〕4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现2起瞒报谎报较大煤矿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7月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8人死亡。

矿主隐瞒,经群众举报,于7月20日被查实。

鉴于黑龙江省近年来多次发生瞒报煤矿事故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责成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依法吊销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及相关负责人矿长安全资格证,提请地方政府对事故矿井及非法开采区域依法予以关闭,会同黑龙江省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提级开展事故调
查。

7月11日,江西鸣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10•【文号】安委办〔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8·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8〕2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2018年8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违规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方案制定有缺陷、现场落实有差距,导致煤层突出危险性没有消除,作业过程中扰动煤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该矿1#煤层为突出煤层,开采范围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2299,采取施工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条中“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3的煤层,不得将施工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

二是该矿没有按照矿井编制的工作面防突设计布置巷帮钻场施工顺层钻孔连续抽放瓦斯,仅在掘进迎头布孔抽放,达不到瓦斯治理效果。

三是瓦斯抽采系统未按评价单元要求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无法统计单元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结果不可靠。

四是采掘接续严重失调,事故前井下布置7个掘进工作面,没有回采工作面。

五是110102切眼掘进工作面防突区域验证测点没有结合本煤层顺层抽采钻孔布置情况进行确定,造成验证结果不可靠。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9.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12年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5人死亡、1人失踪、54人受伤。

目前,抢险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该矿为乡镇煤矿、资源整合主体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事故发生前该矿已正式投产,证照齐全,属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该事故暴露出:一是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该矿恢复生产时核定允许生产的区域为+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上,而该矿擅自在+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下非法组织生产;采用非正规的巷道采煤方法,多层、多头多面以掘代采,乱采滥挖,在9个煤层中布置了30多个头面。

二是通风管理混乱。

没有形成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回风系统巷道严重失修,通风阻力大、有效风量不足,采用局部通风机接力通风,工作面之间形成大串联,并与周边矿井联通;未按规定安装甲烷传感器,在瓦斯超限时不能报警、断电;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

三是技术管理缺失。

该矿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技术资料缺乏,没有一张与实际开采情况相符的图纸;机电设备未及时检修;火工品管理混乱,火工品领退制度不落实,未用完的火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回仓库,在井下随意存放。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
牌督办通知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1.21
•【文号】安委督〔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1.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2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你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遇难。

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省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刘宏委,************。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1月21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3.02.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3〕1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和1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

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1月12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8人死亡。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6.7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8.52立方米/吨,属高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3431B掘进工作面布置不合理,位于上部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周边应力集中区影响范围内,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合层没有进行超前探测,防治冲击地压措施落实不到位,3431B掘进工作面所在区域发生冲击地压,造成工作面迎头50米范围内煤壁发生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致使作业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神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矿“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神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矿“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神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矿“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19•【文号】安委办[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神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矿“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08〕29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08年10月16日18时13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峰矿基建露天剥离工程现场发生一起重大施工爆破伤亡事故,造成16人死亡、53人受伤(其中12人重伤)。

大峰矿地处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属神华宁煤集团煤炭生产企业,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

2005年5月停止羊齿采区井工生产,后经设计、审查,改井工开采为露天复采,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担羊齿采区上部水平硐室大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业务。

2008年10月16日在2135水平采用台阶式深孔二次爆破时,发生波及方圆850米范围的伤亡事故。

目前,已对该公司的项目经理等8名人员进行了控制。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搜救失踪人员,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高度重视,赵铁锤同志立即批示,要求宁夏煤矿安监局协助地方政府全力搜救失踪人员,抢救伤员,查清事故原因,切实吸取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协助开展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政府主席王正伟、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和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德良率区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公安民警、消防战士、医护人员、企业职工800多人次,动用装载机、推土机、各种车辆等三十多台套,运用搜爆犬和生命体征仪等手段,将搜救范围扩大到方圆1公里,全力进行抢险搜救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12.30•【文号】安监总煤调[2009]250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9〕25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12月22日3时20分,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孔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

该矿为基建矿井,初步分析,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组织生产导致顶板垮落。

12月26日19时40分,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宏福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

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以掘代采,局部通风机安设不到位导致瓦斯积聚,加之使用非阻燃电缆,电缆接头产生火花导致瓦斯燃烧。

12月27日1时40分,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粮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

该矿407东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木支护,因支护强度不够发生冒顶。

12月27日23时40分,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鑫裕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2人死亡。

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

该矿擅自启封井下密闭后发生瓦斯燃烧。

12月28日1时55分,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

该矿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在石门揭煤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以上5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通风和瓦斯管理不到位、顶板管理工作薄弱、隐患排查不细致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对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提出以下要求:一、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基建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20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20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0.08.13•【文号】安监总煤调[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0〕13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8月份以来,全国煤矿发生了6起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或被困,分别是:8月2日,河南省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

该矿为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未认真执行防突规定,“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到位,措施效果检验时未对区域抽放后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进行测定,在1109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支护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没有佩戴自救器和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8月3日,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长岗镇明阳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

该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未安装甲烷传感器,不能实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违章作业,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8月5日,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达依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 3人。

该矿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未采取防突措施,违章作业,造成煤与瓦斯突出。

8月7日,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宏达红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1.02•【文号】安委办[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2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10月27日7时40分,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大坡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矿恶意隐瞒,且矿方管理人员逃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该矿为乡镇煤矿,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停产整顿矿井。

发生事故时,井下共有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当班入井50人。

该矿置停产整顿指令于不顾,也未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在掘进施工中揭穿老空区积水,导致事故发生,透水量约3000立方米。

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监管监察指令,违法组织生产;二是恶意瞒报事故;三是未认真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带班矿领导未与职工同下同上,没有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四是掘进作业前未采取探放水措施;五是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未认真排查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10月29日11时,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赵家河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该矿为独立扩建矿井,2007年批准由3万吨扩建至6万吨。

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该矿为技改矿井,但违法组织生产;二是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掘进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三是隐患排查不到位。

这两起事故都是违法生产造成的,且贵州“10·27”事故故意隐瞒,性质非常恶劣,影响极其严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委办明电〔201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继续下降。

但进入10月份,多个行业领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一些事故伤亡人数、涉险和被困人数多,险些酿成重大事故。

现将部分典型事故情况通报如下:10月11日,陕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10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10月15日,辽宁省朝阳市金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在设备抢修时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0月21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一农贸市场施工过程中发生边坡垮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0月22日,陕西省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窒息事故,造成4名救护队员死亡、1名救护队员受伤;10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烧结车间皮带通廊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10月25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鑫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单位)在安装设备过程中钢丝绳断裂导致设备高处坠落,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10月25日,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被困、矿井被淹;10月26日,四川省川南煤业泸州古叙煤电公司发生顶板事故,造成6人死亡;10月27日,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湖南永州远军热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在延长油田七里村采油厂进行超级气体动能改造油层技术试验,试验装置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10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美的置业广场地下室挡土墙发生垮塌,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冒顶事故,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9人被困,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28•【文号】安委办〔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安委办〔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12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发生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20人获救、2人遇难;12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一废弃金矿因盗采活动造成6人遇难,反映出在当前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和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抬头,由此引发的事故风险增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案件教训,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迅速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下列盗采矿产资源的情形:(一)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五)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矿产品,以及为盗采矿产资源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场所等条件的行为。

对排查发现的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6.12.04•【字号】皖安办〔2006〕34号•【施行日期】2006.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200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近期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皖安〔2006〕5号)、《印发关于加强第四季度消防工作的意见》(皖安办〔2006〕26号)、《关于开展省级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整治的通知》(皖安办〔2006〕27号)、《关于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皖安办〔2006〕32号)等文件精神和以下要求,一并予以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及早部署,制定方案,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下去,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也为明年的工作打好基础。

二、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建设施工等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

对事故多发、工作被动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内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抓好职工安全教育,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七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七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七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1〕9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七起较大以上事故,分别是:5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朱昌镇富宏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10人,目前仍有3人下落不明。

该矿为私营企业,属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矿井技改工程基本结束,尚未申请竣工验收,违法组织生产。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在7号煤层布置回采工作面的过程中,因对上部原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清,留设煤柱不足,煤柱破碎造成透水事故。

5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定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3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整合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68m 水平3163工作面煤层巷道应力集中,支护强度达不到要求,导致冒顶事故发生。

5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黄后乡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透水事故,死亡8人。

该非法采煤窝点为独眼井,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至事故发生时已累计生产原煤1000余吨。

事故发生后,该矿未向任何部门报告事故,恶意瞒报,经群众举报后查实。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因对上部原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清,采透老空区导致透水事故。

6月1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小龙洞乡小水井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4人。

该矿为私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巷道岔口处顶板破碎、应力集中,但支护强度不足,导致事故发生。

6月3日,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双桥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已通过生产能力由3万吨/年改扩为6万吨/年的技改验收,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60m西2石门(已揭开见煤)事故前虽进行了瓦斯抽放,但抽放孔数量不足,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砌碹时顶板冒落诱发煤与瓦斯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16•【文号】安委〔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1月16日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措施:一、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对应当发现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失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对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扯皮等造成事故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2016年10月份以来,特别是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两轮督导,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推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情况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共组织检查组43万多个,检查企业近150万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20万余项,依法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5万起,停产整顿企业3.9万家,关闭取缔企业1.3万家,依法暂扣吊销许可证照2.1万个,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发挥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作用。

(一)迅速部署落实,强化组织推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纷纷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下发通知进行传达学习贯彻,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加压加力,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各省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检查41次,其他省部级领导带队下基层检查调研300多人次。

贵州省28个重点行业领域省级主管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吉林、海南等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优罚劣。

(二)坚持深查细究,着力提升大检查广度和深度。

针对前期检查覆盖面小、检查存在盲区漏洞等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查细究,着力在全覆盖上下功夫。

江苏省对作业场所单班从业人员超过30人的554家涉粉尘企业逐一普查。

江西省要求企业自查率、县级检查率达到100%,市级抽查率达到30%以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7•【文号】安委办[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2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5月中旬以来,全国煤矿发生6起较大瓦斯事故,共死亡36人,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故情况通报如下:5月13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龙祥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属被资源整合矿井,于2010年9月关闭。

初步分析,该矿非法组织生产,井下三段10#掘进工作面无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工人违章在井下抽烟引起瓦斯爆炸。

5月17日,湖南省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

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5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2137回采工作面在地质构造带未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放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17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南风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1151煤层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存在空白带,由于支护质量差,巷道冒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20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昌能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工人违章进入盲巷造成窒息死亡。

5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新胜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

该矿原为国有地方煤矿,后改制为民营企业,属高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4313采煤工作面开切眼掘进施工过程中停电、停风后,未进行通风排瓦斯,违规恢复向工作面供电,造成瓦斯爆炸。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安办发[2018]37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8.06.08【实施日期】2018.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37号)各产煤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龙煤集团: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8〕14号)转发你们。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产煤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和龙煤集团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发生事故7起、死亡19人,同比增加6起、2人,特别是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死亡14人,同比增加4起、14人。

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突出、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责任和治灾措施落实不到位,运输、顶板等现场安全防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不力,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和标准化考核评级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在鸡西、鹤岗市主持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场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煤矿事故系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反弹多发势头,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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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委办[2018]14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8]1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4月份以来,全国煤矿接连发生多起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4月4日,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4月10日,湖北恩施州咸丰县青林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月9日,湖南宝电群力煤矿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5月14日,河南能源集团焦煤公司中马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一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

主要表现在: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问题突出,机电运输管理松懈
等。

今年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国有煤矿。

如湖南宝电煤业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没有履行上级公司的监管责任;下属的群力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的情况下,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且以包代管,以掘代采,工作面没有安装甲烷传感器。

二是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

煤矿对存在的重大灾害底数不清,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

如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滴道盛和煤矿地质预报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施工顺煤层钻孔诱发煤与瓦斯突出;河南能源集团焦煤公司中马村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39061切眼底板穿层钻孔预抽瓦斯没有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没有消除突出危险,掘进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三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一些煤矿证照不全或以技改之名行违法开采之实。

如湖北恩施咸丰县青林湾煤矿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采用巷道式采煤法贯穿上部采空区引起瓦斯爆炸。

四是煤矿复产复工工作不到位。

部分煤矿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复产复工方案,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整改期间安全措施不落实,有的甚至未经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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