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关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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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合同样本

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 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 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5. 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 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3. 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 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 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 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仓库交货: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 1500元/40尺。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 1200元/40尺。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THC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 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舱底交货费(实单转)。

2 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

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 港口至天津地区:22元/吨。

2 港口至塘沽地区:10元/吨。

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 仓储费用: 每天0.13元/空干吨,入库费6元/空干吨,出库费10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1. 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绥芬河市三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报关委托协议

编号:(报)甲方:A公司地址:XX

乙方:B公司

地址: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报关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出口报关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出口报关工作.

1. 甲方负责在截关前二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确保单单一致,单货一致。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报关委托书、合同、发票、

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需要提供),并

打印清单交于乙方;如需要,甲方还须向乙方提供报关所需的其他配套文件.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关单证后须立即审核.如有与“中国海关报关手册”不符点须

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准备重新提供.

3. 乙方需在报关的同时与甲方保持联络,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须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双休日和节假日)

4. 乙方应在报关后第一时间退还经结关核销后的退税单与核销单。

5. 在发生海关退还错单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配合立即提供改

单所需的单证,若发生海关舱单与报关单证数据不符的,甲方应立即及时更正.

6.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查验跟踪时,由乙方安排人员到海关现场办理全部查验手续,如

查验时发现货物与报关单申报不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 如遇需向海关出具保函,原则上乙方必须有甲方传真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函,才可代为甲方向海关出具保函。甲方应做到所提供传真件及复印件真实,合法,准确,并

做到及时销保。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有甲方负责。

8. 甲方货物为特种货或者危险货时,甲方有义务在报关前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

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未经事先说明,不得装载和夹带

危险物品,假冒,违禁和侵权商品,否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连带损失、费用包括乙方受到的

任何索赔,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9. 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故意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接受海关在报关中和结关后的询问与调查。

1.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80元报关费;如多一张报关单则加收输单费RMB30/票.

2.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50元商检换单费.

3.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查验服务费,标准如下(二期,三期码头,海关监管仓库

RMB200元(监管仓库移货费如有另算),大榭,远东,四期码头,梅山码头RMB300元)。

4. 如遇错单,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如果是乙

方原因的,则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甲乙双方须在每月10号前对清上月的报关票数和费用,并于15号前付清上月所

有费用。如甲方没按时付费,乙方有权采取一切相应措施包括扣留所有核销单等单据。由

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费用、利息、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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