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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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

领导小组

组长:曹羽

副组长:

庄德震(市府办)

林继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朱岳林(市环境保护局)

成员:赵永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任发根(市环境保护局)

卢旦生(市财政局)

陈光辉(市建设规划局)

江胜(市工业经济局)

吴茂云(市科学技术局)

陈玉勤(市水利局)

王剑(市农业林业局)

梁金祥(市国土资源局)

陈文云(市海洋与渔业局)

郑卫斌(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温岭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

责任表

编制单位:温岭市环境保护局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项目负责人:王飞儿

参加人员:林琴徐向阳张秋玲

楼莉萍叶海波戴露莹

王利军何云峰周虹

钟晓航边金云

审核:任发根王飞儿

审定:朱岳林

温岭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文本

登记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性质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根据区域社会经济活动类型、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将区域划分成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明确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的过程。

第二条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区域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找出温岭市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及其空间分布,确定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划定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区域产业发展环保准入门槛以及发展重点,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温岭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定义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归为四类,即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

禁止准入区: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绝对保护区等。该区进行全面保护,禁止开发。

限制准入区: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或极重要、生态环境高度敏感或极敏感,对于维持区域乃至全省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地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绝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包括在内。该区进行优先保护,限制开发。

重点准入区: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产业结构与布局相对合理、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功能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该区实行合理布局,重点开发。

优化准入区:生态环境敏感性为轻度或中等,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开发历史久、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深,产业结构与布局有待于优化、人口密集、环境容量小、人均自然资源拥有率低的地区。该区实行调整结构,优化开发。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

(3)《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

(4)《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2]8号

(5)《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06年

(6)《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试行),2006年

(7)《台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3年

(8)《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台州市实施规划》,2009年

(9)《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

(10)《温岭市市域总体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05-2030),2006年

(11)《温岭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年

(12)《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东海塘总体规划(2009-2020)》,2009年

(13)《温岭市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2006年

(14)《温岭市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

(15)《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04年

(16)《温岭市水土保持规划》,2006年

(17)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温岭市全境,总面积15625.8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925.82平方公里,涉及5个街道11个镇。

规划基准年:2008年

规划近期:2008~2010年

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以《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和《温岭生态市建设规划》确

定的生态功能区为基础,按照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总体要求,在明确环境容量和承载力的前提下,调整、完善、深化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处理生态环境功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区域开发格局与生态环境资源的承载力相适应,实现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七条规划原则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协调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统筹发展、重视生态功能与社会经济功能相协调的原则: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市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格局的关系,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区域生态环境区主导功能及区域发展布局,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

与其他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原则: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可操作、易实践,以满足环境管理的需求。

第八条规划成果

《温岭市生态功能区规划文本》、《温岭市生态功能区规划说明》、《温岭市生态功能区规划图集》、《温岭市生态环境功能区登记表》。

第二章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第九条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是根据温岭市区域范围内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机制,分析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区域分异规律,明确特定生态环境问题可能发生的地区范围与可能程度,得出温岭市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分布特征。

温岭生态环境极度和高度敏感主要集中在西部、南部和中部山地丘陵地区,中度和轻度敏感区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和中部以及东部山地丘陵区的边缘以及中部平原区,东部滨海平原区为一般地区,具体见表2-1。

表2-1 生态环境综合敏感性空间分布格局

敏感性等级面积(km2)所占比例(%)分布地区

极敏感65.87 6.9

主要集中在西部、南部和中部山地丘陵地区,包

括大溪镇的西部和南部、温峤的西部和东部、太

平街道的西南部、坞根的中东部、城南的横溪谷

地两则及中部、城东街道的东南部和石桥头的西

北部

高度敏感185.1519.4

主要集中在西部、南部和中部山地丘陵地区,包

括大溪镇的大部、温峤的大部、太平街道的西南

部、坞根的北部、城南的中部和东部、城东街道

的东南部和石桥头的西北部、箬横镇的西部、松

门镇的东南部

中度敏感127.6313.3

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和中部以及东部山地丘陵区

的边缘,包括大溪镇的北部、西南部、石桥头镇

的南部、松门镇的中部、泽国镇的北部

轻度敏感272.8228.5

主要集中在中部平原地区,包括大溪镇的东部、

泽国镇的南部、中心城区、城镇的横溪谷地及东

南部、石桥头镇的东部、箬横镇的西部、松门镇

中部、石塘镇中部、新河镇中部

一般地区305.1131.9

主要分布在东部滨海平原地区,包括滨海镇的大

部、松门镇的北部、箬横镇大部、石塘镇的西部,

以及大溪、泽国部分地区。

第十条生态服务功能评价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综合特征,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异规律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极重要和重要区域。

温岭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和重要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南部和中部山地丘陵地区块,中等重要主要集中在中部平原区,中部平原部分区块和东部滨海平原区为一般地区,具体见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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