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1.资产隐匿:当事人将财产转移、隐匿或通过虚假举报减少财产的数量,使得执行难以进行。
2.财产破产:当事人因经营不善、债务过多等原因而宣告破产,财产被拍卖或划归破产清算,无法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3.异地难度:当事人的财产位于他地,执行程序复杂,需要跨区域执行,增加了执行难度。
4.法律漏洞:现行法律对于一些具体情形的处理,规定不够具体或者存在矛盾,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1.建立更完善的资产调查制度:完善资产调查信息网络,加强各级法院信息共享,提高对当事人资产隐匿和转移的发现和阻止。
2.设立专门的执行法院:在司法体系中设立专门负责执行的法院,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
3.加强对财产破产的监管和处理:建立健全的破产清算机制,加强破产财产管理,确保债权人能够合法、合理地获取其应有的权益。
4.加大对异地执行的力度:加强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建立跨区域的执行机制,优化执行程序,方便当事人对异地财产进行执行。
5.完善法律规定: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现实问题,适时进行法律修订,解决法律漏洞,明确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果。
6.强化执行回访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回访和问责机制,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对执行难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要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不仅需要加强法律规制和监管力度,也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处理,提升执行效率和质量,以建立更加公正、高效的执行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民事执行难原因浅析
民事执行难原因浅析民事执行难,是指在执行民事法律裁定过程中出现难以执行、存在阻碍的问题。
在我国,民事执行难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然而,要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首先需要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本文将就此问题作出浅析,以期帮助人们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和审视该问题,探寻解决之道。
一、司法执行机制不完善司法执行机制是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但是,当前我国司法执行机制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例如,执行法律制度不完善,特别是民事执行程序的规定太过抽象,难以具体落实;执行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和执行意识,导致执行效率低下、执行结果不尽人意等问题。
这些问题阻碍了执行程序的顺畅进行,导致民事执行难的发生。
二、行政干预、滞纳金过高行政干预也是导致民事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目前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和个人借款,因此许多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借助其相关社会资源和影响力,对执行工作进行干扰,甚至拒绝执行。
此外,滞纳金过高也是一个常见问题,这使得债务人无法承受金钱负担,也使执行工作更加困难。
三、司法制度落地困难在实践中,司法制度的落地执行存在一定困难。
首先,由于判决结果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多次变化,使得执行人员难以确定需要执行的对象。
其次,许多民事案件涉及的财产是非常复杂的,例如股票、期权等金融产品,这就需要执行人员具备专业技能以进行跨界执行。
最后,一些执行人员缺乏执行意识,对执行裁定缺乏决心和执行力度,使得执行结果不理想,甚至被执行人打压。
四、社会诚信度低最后,社会诚信度的低下也是导致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有很多个人或者企业会从债务付款上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会导致不信任和不满,抵消了许多积极的市场经济的作用。
低诚信度也会对执行infobip 精准屏蔽催收工作造成更多的压力和难度。
总的来说,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的根源是多元化、复杂化的,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试论民事诉讼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民事 判决 执 行 难 是 指生 效 法 律 文 书 无法 实现 的一 切 情 况 . 这 既包 括被 执 行人 本 人 没有 履行 能力 .也 包 括执 行 机 关采 取 措施 不 力, 协 助 执行 人 懈 怠 协 助 , 被 执 行人 转 移 、 隐匿 财 产 或 暴 力抗 拒 执 行. 部 门或地 方 保 护主 义阻 挠 执行 等 民事 案 件 执行 难 的表 现 很 多 民事 案件 经 过 审判 之后 要 面 临 的 一 个 问题 就 是 执 行 . 在 判决 下 达 之后 当事 人 一般 都 不 会 自觉 履行 判 决 书 的 内容 .这 就要 对方 当事人 再 向法 院 申请 强 制 执行 但 是 执 行难 一 直是 困扰 当事 人 和法 院 的一 个难 题 在笔 者 接触 的一些 案 件 当 中. 造成 执行 难 的 主要 原 因 在于 被执 行 人 的不 配 合 和执 行 法官 的不尽 责 最高 人 民 法 院党 组 1 9 9 9年 提交 给 党 中央 的报告 中 . 执 行 难 的 问题 被 形 象概 括为: 被执 行 人难 找 、 被 执行 财 产难 寻 、 协 助 执行 人 难 求 、 应执 行 财 产 难 动 。这一 句话 简 单 而形 象地 描 述 了我 国 当前执 行 问题 。 1 . 被执 行人 故 意 隐藏 . 躲 避法 院 的执 行 这是 造成 执行 难 的 一个很 重 要 原 因 。 被 执行 人 通过 变更 地址 、 外 出 打工 或者 远 走他 乡 . 躲 避法 院 执行 虽然 法 院能 够采 取 一些 非 常 规 手段 进行 执行 . 但 是 仍然 不 能够 解 决根 本 的 问题 2 . 被执 行 人 的财 产转 移 . 找不 到 可供 执行 的财产 民 事 案件 能 够 执行 的前 提 就 是被 执 行 人 有 可 供 执 行 的 财产 . 但 实 际情 况是 虽 然 被执 行 人有 财 产 . 但 是为 了逃 避 执 行 . 事前 故 意 将 财 产转 移 或者 隐 匿 . 使 得 案件 不 能 进 一步 推 进 . 甚 至案 件 未得 到 执 行 就被 终 结 . 这 给 申请执 行 人 的权 利 造成 了很 大 的伤 害 . 以 至于 司法 的权 威 性完 全 被忽 视 3 . 法 院 自身 在执 行 时也 存在 不 积极 的 问题 造成 实 践 当 中执行 难 的原 因 中还有 另 外 的表 现 就是 法 院 自身 的不 配合 、 不积 极 。在 笔者 接 触 的一 些 简单 的执 行案 件 当 中 . 申请 执 行 人往 往 在 判决 生效 之 后 就想 法 院 申请 了强制 执 行 .因为被 执 行人 一 般不 会 自觉 地 执行 法 院 的判 决 内容 .都需 要 申请 人 在 向法 院递 交 了 申请 之后 南法 院 出面 进行 强 制执 行 .但 是 在 申请 人 递交 了 申请 之后 .法 院的执 行 部 门往 往 也 就不 会 积极 地 帮 助 申请 人联 系 被 执行 人 , 不履 行 执 行 义务 . 执 行部 门采 取 了 一种 消极 的态 度 , 只 是简 单 的联 系 、 查询 之 后 找不 到相 应 的 财产 之 后 就将 案 件搁 置 . 不将 申请 人 的权利 和 利 益放 在 首位 。法 院执 行部 门的 不积 极 也是 执 行难 的一个 重 要表 现 二、 民事 执行 难 的原 因分 析 执 行 难不 仅是 法 律 问题 . 而且 是 一个 复 杂 的社会 问题 。 造 成执 行 难 的原 因非 常 复 杂 : 内部 原 因 与外 部原 因、 观 念 问题 与 实 际操 作 问题 、 法律 法 规 的不 完 善和 法 律理 解 适用 的偏 差 等等 。可 以说 , 执 行 难是 社 会 多种 矛 盾在 执行 领 域 的集 中反 映 .充分 体 现 了各 种 现 实 利 益关 系 的对 立 和 冲突 造 成执 行难 的 原 因主要 有 以下 几种 : ( 一) 执行 相 关 的法 律法 规 不完 善 。 执行 缺乏 法律 依 据 执行 法 律制 度及 相 关 法律 、 法 规 严 重滞 后 . 这 是造 成 执行 难 的 根本 原 因 首 先 . 现行 民诉法 关 于执 行 程序 的 规定 仅有 3 0个条 文 . 某 些 重要 的执 行 法律 规 定 缺 失 , 规 定 过 于笼 统 , 缺乏可操作性 , 从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民事执行难是指当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后,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拒绝执行,使得债权人不能顺利获得法律保护的现象。
这种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给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本文将分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1.司法力量不足我国的执行情况总体上是有所改善的,但执行难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原因之一是司法力量不足。
我国的法官低龄化严重,大量年轻法官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往往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另外,我国对于司法人员的培训和培养相对薄弱,许多法官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和缺乏引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能力,导致执行时效性差。
2.法外隐藏财产很多被执行人为了避免执行,会采取各种手段将财产藏匿,导致执行难度增大。
被执行人的附带物质财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虚拟财产等都可能被隐藏,很难被法院及执行机关查出。
3.执行标准不明确由于我国的民事执行标准不明确,执行难度增大。
执行标准包括用于异议审理的行政判决书、生效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执行通知书等,其范围和细则都比较复杂,有很多争议点。
4.执行成本高民事执行成本一般比较高,由于执行难度和费用的高成本,使得几乎所有民事执行都伴随着很高的代价。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这些操作需要大量的费用和人力。
在执行期间,执行机关还需要为案件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确定执行路径等,从而导致执行成本更高。
1.完善法律体系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的问题,首先需要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通过修法、司法解释、规章制度等手段,完善民事执行程序,使其更加规范、标准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要加强民事执行的法律援助制度及执行程序的公开透明,力求使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拥有更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强化执行力量由于缺乏司法力量,执行难问题日益严重,因此应该通过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工作经验及引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能力。
同时,对执行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也应更加细致化,加强对执行人员的考核及监督。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在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给当事人带来损失,阻碍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执行工作。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出现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当事人主观原因:某些当事人可能存在失信行为,故意拒绝执行判决或裁定,逃避债务。
二、财产难以查封、扣押:部分当事人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或者以重大费用进行保全,使执行机关无法查封扣押,执行产生困难。
三、相关部门力量不足: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受到限制,无法对执行难案件进行全面跟进和查处,导致执行效果不佳。
四、执行程序繁琐:我国执行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如申请、审理、执行等,程序冗长也是导致民事执行难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行为及时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增强当事人的守信意识。
二、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设立失信当事人黑名单制度,采取惩罚性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消费能力和社会权益,以增强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意愿。
三、加强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增加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执行案件的跟踪和检查,提高执行效率。
四、简化执行程序:完善执行程序,简化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高执行效率。
可以通过合并执行程序、采取在线执行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
五、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执法合作,建立国际间的执法协助机制,加强对涉外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提高执行的可操作性。
六、推动立法完善:加强对执行难问题的研究和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执行程序的规定,提出明确的执行标准和程序要求,为民事执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七、培养社会良好氛围: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信任度,增强社会治理理念,培养社会信用素质,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从制度建设、执法力量、程序简化、国际合作等角度入手,并推动立法完善和培养社会良好氛围。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问题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判决或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判决或裁定,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权益的现象。
造成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执行主体不配合:被执行人无意愿履行判决或裁定,故意拖延执行进程,例如拒绝配合执行,转移财产等。
执行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积极的问题,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效力不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有的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资产保全手段不完善、执行期限限制较短、程序繁琐等,导致难以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3. 执行难案件复杂性:有些案件涉及到外地或外国当事人,财产或证据调查困难,跨地域协作难度大,执行难度也相应增加。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工作,修订和完善执行法律法规,提高执行效力。
完善资产保全手段,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处罚力度,增加执行期限并减少程序繁琐,改进执行程序等,提高执行的便捷性和强制性。
2. 加强执行机关的职能:执行机关应加大执行力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监督和处罚,确保判决和裁定得到有效履行。
加强执行机关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养,提高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 加强跨地域协作:建立和完善跨地域执行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各地执行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执行效率。
加强与外地或外国当事人的协调,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提高对涉外案件的执行力度。
4. 宣传教育加强:加强对公众和当事人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执行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程度,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减少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政府、法律机关、执行机关和公众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强化执行机关的职能、加强跨地域协作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措施,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问题是指在民事案件判决或裁定产生后,被执行人或有执行能力的人拒不履行义务,或者明知无法履行而又不履行造成执行困难的情况。
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给受益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民事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又应该如何解决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分析一下。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原因1.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目前的我国《执行法》虽然有了很多的修订和完善,但仍旧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和不足,导致了执行难问题的出现。
一些被执行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是一些法律的执行标准和规定不够明确,导致了执行难的产生。
2. 司法体制的不健全我国的司法体制尚需改革完善。
一些地方法院的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成本高昂,也成为了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的法院资源不足,执行难问题愈演愈烈。
3. 执行主体的不合作一些被执行人有意扰乱司法执行秩序,利用各种手段逃避执行,或者是借助各种手段转移财产,隐藏真实财产,使得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恶化。
4. 执行手续的繁琐执行手续的繁琐也是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原因之一。
一些执行程序繁琐复杂,程序不尽合理,使得执行难度加大。
5. 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些尚未执法的人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法律不会将执行难问题真正落实到自己头上,因而会故意逃避执行。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有必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期解决执行难问题并落实到实际中。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办法1. 完善法律制度应当加大对《执行法》的修订和完善力度,以确定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堵塞法律的漏洞。
也应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2. 加强司法力量我们应当加强地方法院的执行力度和资源,提高对执行难问题的维护力度。
鼓励地方法院与其他行政机关、金融机构等合作,形成合力,以解决执行难问题。
3. 加强对执行主体的监管对一些被执行人和有执行能力的人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早解决,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以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建设的完善,民事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民事执行难主要是指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无法或拒绝履行义务,导致执行难的情况。
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或已被转移一些被执行人可能将财产转移到亲属、朋友等名称下,或者将财产变卖或者藏匿,以躲避执行,这样会给执行程序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执行程序不完善有些地方的执行程序落后,执行手续繁琐,执行效率低下,造成了执行难的情况。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的民事执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某些执行程序和执行标准不够明确,缺乏有效的执行监督机制,难以保证执行的顺利进行。
四、执行人员工作不力执行人员的工作意识、水平、素质等方面存在不足,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也会成为影响执行的因素。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一、强化执行监管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管,完善执行的纪律与规范,建立科学的执行程序和规范,加强执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加强对民事执行领域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规范执行程序、增加执行标准,为执行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三、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建立年度考核制度,保证执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大惩罚力度对于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总之,要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必须从强化执行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加大惩罚力度等方面入手,为民事执行打造更加规范、公正和高效的制度体系。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得到了解决,但是,很多人在执行中却遇到了困难,导致维权难度加大,随之引发的民事执行难问题也逐渐引起关注。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比如,法律规定权限模糊、程序复杂繁琐、执行环境不良、司法救济难度大等问题,这些都会制约民事执行的有效推进。
二、执行主体不力。
将执行担当责任的人称为执行主体,执行主体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效率低下、执行方法不当等问题。
三、执行客体问题。
执行客体也就是要执行的判决、裁定、令等,执行客体本身具有的问题主要有:执行难度大、履行意愿不强、被执行人资产不足、执行主体行为不当等。
那么,如何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呢?要想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要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强化司法救济制度的公正性和实效性,使其能够更快速、更有效地推动纠纷解决的执行工作。
加强执行力度,是化解民事执行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建立健全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规范执行程序,及时解决执行难题等,让执行的力度更加明确、有力,从而保障执行的实效性。
三、建立良好的执行互动。
民事执行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还与执行主体之间的关系有着直接的关联。
为此,建立良好的执行互动机制,加强执行主体之间的畅通,增强信息的共享,强化执行主体的合作、沟通和协调,保证执行环节的稳定性和良性信任度。
四、强化执行主体的职业素养。
执行主体的职业素养直接关系到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因此,我们应该倡导执行主体加强自身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水平,以显著提高执行主体的信誉度和执行质量。
最后,我们要坚持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原则,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和完善执行机制,不断加强协作和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从而达到让民事执行难问题得到专业、细致的解决,保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的目的。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背景介绍 (3)1.2 研究意义 (4)二、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表现 (5)2.1 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6)2.2 执行通知不到位 (7)2.3 强制措施不足 (9)2.4 信用惩戒效果有限 (10)三、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分析 (11)3.1 法律制度不完善 (13)3.2 执行体制不健全 (14)3.3 执行人员素质不高 (15)3.4 社会环境因素影响 (16)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对策探讨 (18)4.1 完善法律制度 (19)4.2 改革执行体制 (20)4.3 提高执行人员素质 (21)4.4 加强社会环境治理 (22)五、案例分析 (23)5.1 案例一 (24)5.2 案例二 (25)六、结论与展望 (26)6.1 结论总结 (27)6.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29)一、内容综述在当前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执行领域面临着一系列棘手的难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也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并探讨相应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执行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经济、法制环境、人文观念等多个层面。
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恶意逃避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隐蔽,财产查控难度大,导致执行措施难以到位。
执行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执行装备落后,也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综合施策。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更多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减少执行案件的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和精准度。
优化执行权运行机制也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应当明确执行机构的职责权限,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浅析民事执行难的成因及破解对策
浅析民事执行难的成因及破解对策提要:在复杂的国内外的环境下,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了纵深层次,各个利益阶层的不同要求使得我国的社会矛盾难免会有所凸现。
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片面提高使得诉讼和执行成了调整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
而法律意识、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缺陷与人们不断增多的诉求之间矛盾,催生了执行难的出现与蔓延。
执行难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因受到社会、政治、经济、舆论等诸多方面的非法干预和影响,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的执行措施不能正常开展或使执行措施失去功效,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执行秩序遭受破坏的司法过程。
狭义“执行难”应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排除执行不能以外的有履行能力而没有执行现象。
本文采用广义执行难,且仅指民事执行难。
执行难的现象是一个社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法院。
义务人的法律意识淡漠与规避执行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理念的严重滞后是造成执行难的两大原因。
本文从法律意识、义务人与财产寻找,信用制度、联约机制、处罚力度、提级与交叉执行等方面分析了执行难的原因,探讨了破解执行难的对策。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
搞好执行工作,对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维护法律的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文共5518字。
关键词:执行难成因对策引言:拉丁法谚: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
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公正法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客观要求。
长期以来,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社会诚信较低,司法资源的不足等致使执行难成了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疾。
研讨和破解执行难,不仅是现实的要求,更是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
本文着重从司法实务方面来论述执行难的成因与一、执行难的含义。
执行难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因受到社会、政治、经济、舆论等诸多方面的非法干预和影响,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的执行措施不能正常开展或使执行措施失去功效,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执行秩序遭受破坏的司法过程[1]。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执行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相对较少,执行程序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较弱,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二、执行成本高。
执行诉讼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执行成本,包括申请财产保全、委托评估、召唤证人、调取证据等费用,这对执行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三、被执行人恶意拖延。
一些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程序,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如财产转移、抵押、虚假隐瞒等,导致执行无法顺利进行。
四、执行机关执行力度不够。
一些执行机关对执行不重视,对被执行人的恶意拖欠不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针对以上原因,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一、健全法律制度。
加大执行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强制执行的途径和措施,增加执行力度,提升司法活力。
二、降低执行成本。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对执行成本进行补贴或减免,为执行人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
三、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力度。
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对恶意拖欠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消费和出境等,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
四、加强执行机关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执行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督促机制,提高执行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行水平,确保执行效力。
五、加强执行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平台,实现执行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执行效率。
六、建立多元化执行方式。
除了传统的强制执行方式外,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如强制拍卖、合作协商、执行和解等,为执行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增加执行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民事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法律制度、降低执行成本、增加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等。
只有通过全面、系统的和措施,才能够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
如延长申请执行的期间 , 对被 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加重处罚 , 建立执行联 动 制度 , 通过公布被执行人的信 息, 限制被执行人 的出境等等措施促进 当事 人 自动履行义务 。修改后的《 民事诉 讼法》 在一定程度 上有利 于缓解 执 行率低下 的难题 , 但对于执行工作的具体 问题仍然是个空 白, 我国刑 法第 3 3条规定 , 1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 裁定 有能力 执行而拒 不执行 , 节严 重 情 的 , 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 , 处 拘役或者罚金 。但 在司法实 践中 , 因此 而被 对 处刑罚的寥寥无几 。 ( ) 信 缺 失 是 造 成 民 事 执行 难 的 重要 原 因 二 诚 “ 诚实信用” 是商品经济 的灵魂 , 也有学者将“ 诚实信用 ” 称之 为民商 法中的“ 帝王条款” 。但 是, 在我 国, 在人 们 日常工作 、 生活 中拖债 、 逃债 、 赖债在一些人 眼中已不是可耻的事 , 而被视 为“ 本事 ” 。社会诚信缺 失在 执行 工作 中主要表现为 : 被执行人故意逃 避债务 , 、 、 拖 躲 赖债现象 严重 , 或采取不 正当手段拉关系 、 找保护伞 , 执行工作设 置层层屏 障; 些企 给 一 业公款私存 , 多开户头 , 故意隐匿财产或 虚构财产状 况, 故意降低企 业财 产透 明度 , 为以后欠债逃债做准备 ;社会 信用基础 薄弱 , 企业之 间“ 三角 债” 横行 , 国有金融机构贷款久拖不 还现象较普遍 , 些均直接影 响到 对 这 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 ( 法律 意识 薄弱是导致 民事执行难的关键原 因 三) 在实际生活中 , 权大于法 的事例不胜枚举 , 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仍然远 远 胜 过 对 法 律 的信 赖 。 公 民 对 颁 布 的 民事 法 律 、 规 视 而 不 见 , 若 罔 法 置 闻, 有的公民片面地理解法律 , 对法律抱有不公 正的态度和评价。公 民法
论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论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一、概述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得以实现。
民事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
民事执行难的表现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明、执行措施难以实施、执行程序繁琐低效等。
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分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于提升司法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分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时,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机制的不健全是导致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执行程序中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容易导致执行权滥用或执行不力等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手段多样化以及执行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等因素也加剧了执行难的现状。
针对这些原因,本文将从完善法律制度、优化执行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执行法官素质等多个方面提出对策。
通过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执行制度和机制,提升执行效率和效果,为债权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提高被执行人的诚信意识,减少逃避执行的现象,也是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重要途径。
1. 民事执行的重要性民事执行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是法律权威性的体现,更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手段。
民事执行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保障。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而民事执行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通过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了法律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
这不仅树立了法律的权威,也增强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民事执行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途径。
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当事人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
民事诉讼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
民事诉讼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一、成因:1.社会原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执行难问题屡禁不止。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个人或企业的信用意识淡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执行难的出现。
2.司法原因:一些司法机关的执行力度不够。
可能是由于执行力量不足或执行方式不当,导致民事诉讼执行出现困难,甚至出现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多次但仍然逍遥法外的情况。
3.法律原因: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不够完善。
执行程序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财产查控、拍卖程序等,容易被执行人利用,导致执行难。
4.制度原因:当前执行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行问题审查与追责措施不落实、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到位等方面。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监督与追责措施不够力度,导致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形成执行难的局面。
二、对策:1.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人们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严明的法治环境。
2.完善执行制度。
加强对执行程序的,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力度。
建立规范、高效的财产查控和拍卖制度,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提高执行效率。
3.加强司法力量建设。
加大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执行能力。
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督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执行质量评估机制。
4.建立执行问题追责机制。
对执行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追责,对失职渎职的执行人员进行问责,形成监督执行的有效机制。
5.加强执法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
加强执法部门的协调管理,形成高效的合力,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解决民事诉讼执行难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制度,加强司法力量建设,建立追责机制,加强执法部门协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事诉讼执行难的发生。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判决已经生效、裁定已经发出,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民事判决、裁定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执行过程中存在巨大难度的情况。
执行难问题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其根本原因包括三个方面:法制建设不健全、执行机制不完善、被执行人资产难以追讨。
首先,法制建设不健全是造成民事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在实际操作中,法律条文的针对性不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监管不严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事执行难问题。
例如,一些被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往往会利用法律漏洞,采取变卖、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被执行的结果。
其次,执行机制不完善是导致民事执行难的深层次原因。
目前,我国的执行机制主要分为司法执行和行政执行。
司法执行由法院自行或者通过执行机构进行,它的执行程序相对较为严谨、规范,但执行成本高、效率低。
而行政执行则有着快速、高效的特点,但是却由行政机关执行,这就可能会出现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问题。
同时,一些监管机构的建设也不够健全,对执行难问题的处置能力有限,这也进一步加剧了民事执行难的问题。
最后,被执行人资产难以追讨也是民事执行难的根本问题之一。
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从执行对象的财产总量、财产状况、财产种类到执行程序本身的审查难度,都对执行难度造成了影响。
有些高价值财产诸如商标、专利、股权等,由于其流转手段很多、审查难度大等原因,使得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变得异常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困扰执行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执行机制,打通信贷渠道,增加执行监督等事宜。
具体建议如下:首先,要完善法律条文和改进司法程序,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
这可以通过相应的立法、修订和司法实践来完成。
具体而言,需要创造更为严谨的法律程序和更为健全的执行机制,以确保法律的实施性与权威性。
其次,要加强执行机制建设。
这需要在现有的执行机构和程序上加强监管和改进,以提高效率和减少不当干预。
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行政机关执行程序,使得司法执行和行政执行可以互相协调,共同推进执行工作。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问题是指因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权益的问题。
这一问题在我国普遍存在,给全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针对民事执行难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以促进全社会民事执行的有效进行。
一、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1.法律制度不完善民事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尽管有着许多关于民事执行的立法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足之处。
一些法律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不明确、不完备,导致执行难的情况时有发生。
2.被执行人资产转移由于被执行人的资产转移行为,致使申请执行人无法从中获取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被执行人会采取非法手段将自己的资产转移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隐匿,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执行环节繁琐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执行程序繁琐、周期长,也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原因。
当前的执行程序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执行的效率不高,从而给执行权的实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法院执行力度不够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执行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一些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着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二、解决办法1.完善法律制度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的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修正。
这不仅包括对原有的法律规定进行完善和进一步明确,还需要对执行程序进行简化和优化,提高执行的效率。
2.加强财产查控为了防止被执行人的资产转移行为,可以加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工作。
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有效的查控,可以有效减少被执行人对资产进行转移的可能性,从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3.优化执行程序当前的执行程序较为繁琐,可以通过加快执行程序的速度,优化执行环节,以提高执行的效率。
适时引入信息化手段,推动执行工作的智能化、高效化,也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1. 引言1.1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民事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其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
在现代社会,民事执行难问题已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稳定的主要挑战之一。
如果民事执行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将导致法律的失效和执法的无能,进而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不仅仅是司法机构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的重要课题。
只有通过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和有效采取措施,才能逐步改善民事执行难的状况,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
1.2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定义民事执行难问题是指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人无法依法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导致无法实现合法权益的情况。
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损害合法权益,甚至对社会秩序和法治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定义包括了被执行人故意拖延、规避执行、非法转移财产等情况,从而导致执行难的情况出现。
对于司法体系的权威性和效力来说,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司法监督和执行力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法效率等都是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关键所在。
1.3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目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民事执行难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事纠纷日益增多,但是很多案件却无法有效执行裁决结果,执行难成为司法领域的一个难题。
目前,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制度不够完善,执行程序复杂繁琐,导致执行效率低下;二是被执行人往往利用各种手段转移资产,规避执行;三是执行难案件管理不足,执行程序缺乏统一规范和监督机制,执行难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为此,加强司法力量和监督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行力量是当前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关键措施。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改革,才能有效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获得法院判决后,对判决进行了申请强制执行,但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者拖延执行的情况。
这种情况导致一方当事人很难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正当权威和公信力。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有:1.法律意识不强,履行意愿不足。
2.执行成本高,执行效率低。
3.执行程序复杂,滞后执行。
4.失信行为多发,缺乏失信惩戒机制。
针对这些原因,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民遵守法律,增强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和自觉性。
加强对合同、借贷等常见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流程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民事执行的理解和信任。
完善执行机制,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加强执行机关的人员培训,提升执行效能和质量,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制。
加大对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隐瞒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确保被执行人无处可逃,威慑失信行为的发生。
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速度。
减少执行程序中的繁琐环节,化繁为简,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并完善电子数据交换平台,推动司法和行政机关、金融机构等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执行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第四,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失信行为的记录和公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当事人实施限制措施,例如限制购买高消费商品、限制出境等,让失信者付出合理的代价。
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失信成本,从根本上减少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还应该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当事人的信用记录进行动态管理和分析,提前预防和解决潜在的执行难问题。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完善执行机制,简化执行程序,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并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才能够有效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性。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问题是指因债务人无力或者不愿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而导致执行难度加大的情况。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事法律制度不完善、执行机制不够健全以及贪腐和腐败现象的存在。
本文将从立法和制度完善、执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以及打击腐败和贪腐方面阐述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具体办法。
一、立法和制度完善民事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要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必须在立法和制度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应当加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制定更加完善的债权保护机制,强化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提高债权人判决权的执行力度,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不被侵害。
其次,应当健全起诉和执行程序。
完善执行程序,确保执行程序的严格和规范。
同时,还应该建立和改进起诉和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
最后,应当完善执行结果的强制执行机制。
完善执行结果的强制执行机制,加强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和控制,保障执行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执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执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只有通过完善执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才能有效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执行机构。
建立健全执行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机构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应当提高执行标准和质量。
加强执行标准和质量控制,健全和完善执行评价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质量。
最后,应当加强执行监督和纪律审查。
加强执行监督和纪律审查,杜绝执行行为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提高执行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三、打击腐败和贪腐首先,应当加强对腐败和贪腐的监管和打击。
针对司法领域的腐败和贪腐问题,加大调查和打击力度,严惩腐败和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应当建立健全纪律和惩罚机制。
建立健全纪律和惩罚机制,严格执行纪律惩戒措施,对违法和不当行为坚决予以惩处。
最后,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执行信息机制。
建立公开透明的执行信息机制,加强对执行信息的公开和公示,让社会大众更加了解执行情况,推动执行工作更加公正、健康和高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中文摘要与关键词......................................................................................................................- 1 - 引言..............................................................................................................................................- 1 - 一、民事执行难表现形式..........................................................................................................- 1 - (一)被执行财产难寻..............................................................................................................- 2 - (二)应执行财产难动..............................................................................................................- 2 - (三)涉政府案件难执行..........................................................................................................- 2 - (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难执行..............................................................................................- 3 - 二、民事执行难的原因..............................................................................................................- 3 - (一)立法体制问题..................................................................................................................- 3 - (二)执行体制问题..................................................................................................................- 3 - (三)执法环境的原因..............................................................................................................- 3 - 三、解决民事执行难的对策......................................................................................................- 4 - (一)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 4 - (二)改革执行体制..................................................................................................................- 4 - (三)改善执行的外部环境......................................................................................................- 4 - 四、结论......................................................................................................................................- 5 - 参考文献......................................................................................................................................- 6 -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摘要]自上个世纪80年代,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便困扰我国人民法院。
近几十年来,虽然我国司法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但就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公布执结数据来看,收到的成效甚微,人民群众的反映仍是不满意,本文就基于此出发,探讨民事案件“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等问题。
具体来说,笔者从立法、司法、执行环境三个方面剖析了造成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其中执法环境的原因包括地方保护主义与社会诚信意识缺失两部分内容;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对策,即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改革执行体制与改善执法环境。
[关键词]执行难表现原因对策引言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
《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公布实施以来,两次修订,并在2015年由最高人民法院重新解释,民事审判程序得到重大改进,但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实际执行工作中,却出现了许多乱象。
执行难题的存在使得大量执行案件积压,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得不到实现,债权人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费用,却只得到一张“法律白条”,这必将严重损害司法的尊严与公信力,更进一步讲,案子结了事却没了,就容易发展成为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司法实践迫切需要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以改变执行困难的现状。
在我国《强制执行法》尚处于起草阶段、民事执行基础理论仍不完善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的现状做新的归纳总结,分析症结所在,并尝试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为深化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助绵薄之力。
一、民事执行难表现形式1999年,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致中共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将民事执行工作开展的问题总结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四大难题。
近些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如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上述四大难题有的通过技术手段和部门协作得以缓解,有的仍是痼疾难除,此外,某些本次于这四大难题的问题也浮现出来,并上升为主要问题,笔者下就对民事执行难的现状做一总结。
(一)被执行财产难寻发现执行财产是取得强制执行效果的关键。
在立法上,我国民事执行财产发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执行机关依职权调查,二是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三是被执行人报告自身财产状况。
但在实际操作中,除第一种方式,人员法院今年来通过完善网络查控体系,取得较好的财产发现效果外,第二种方因申请执行人大多无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能力,第三种方式因对被执行人不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状况未明确规定法律责任,对发现可执行财产所起作用较小。
另外,即使效果较好的法院依职权调查手段,也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可查控的财产形式远小于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范围,执行人员目前可查询到的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但房产、车辆仅限于某一行政区域,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确要广得多,如现金,支付宝、微信账户,以被执行人为受益人的保险产品,被执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典当业务等;二是现有技术手段无法规避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行为,如借用他人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变卖企业财产所得款项以个人账户存储,利用买卖、赠与、以物抵债等方式把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串通他人以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名义提起虚假诉讼使第三人参与分配等.(二)应执行财产难动某些财产由于受法律法规制约较多,虽然从法理上分析仍具有执行可能性,但在实践中很难被执行。
如:一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62条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作了严格限制,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往往只采取冻结账户的控制性措施,而无法扣划。
这样的冻结措施就失去了实质意义;二是农村宅基地房屋。
相对于城市,我国农村村民占有的财富较少,除房屋之外,大多数被执行人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便无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出于对作为被执行人的农村村民生存权和社会稳定的考虑,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拍卖、变卖农村宅基地房屋,这就造成了涉农案件的难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像预算内资金、人身保险基金、财政拨款、扶助金、抚恤金等专项资金,法律对其用途作出了严格规定,不能用来承担经济责任,属于"不能执行"的财产.(三)涉政府案件难执行一是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行政单位的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都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在涉及经济纠纷时只能以自有资金清偿债务,且为保证行政单位正常履行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禁止人民法院对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执行措施,这样政府作为被执行人时,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是十分有限的。
二是政府干预执行的案件。
像当地的龙头企业等特殊群体,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直接涉及到当地政府的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量,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从维护本地区利益出发,往往以法院经费相威胁的形式对法院施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下命令、写条子、打招呼,干扰人民法院正常执行工作的开展。
(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难执行与普通的民事执行案件不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执行人大多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暴力型或经济型罪名,一般以取得一定的金钱或财物为目的,身份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无固定职业和固定收入,经济状况较差,很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再加上到民事执行程序时,被执行人大多正在监狱服刑甚至已被执行死刑,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因被执行人服长期刑罚而“减产”,被执行死刑而“绝收”,这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