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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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

科大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

科大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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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综合能力、培育学生健全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选课(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通选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学涵养和艺术素养,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身心。

2.有利于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培养和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

应当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以及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3.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

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和思想引领性,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课程始终。

第四条通选课模块设置1.通选课总体设置为三大模块六类课程。

(1)通选(艺术)模块:对应“艺术天地”类别,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

(2)通选(心理)模块:对应“心理健康”类别,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通选模块:包括“人文社会、科技世界、xx文化、创新创业”四个类别的课程。

以上三大模块六类课程组成了涵盖公共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理论、xx特色文化、科学技术世界、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安全教育等人文社会和科学素养类内容的通选课体系。

2.学校在线下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遴选引进通识教育类优秀在线课程(包括外校和本校教师建设的课程),丰富通选课资源。

第五条通选课学分设置及要求L原则上所有通选课每门课程为1学分,对应16个学时。

3.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原则上在线课程(慕课)不得超过5学分。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选修课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构建“宽基础、活模块”课程结构体系,引导广大教师开设更多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拓宽学生专业基础,拓展知识面,提升科学与文化素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修课的设置(一)选修课的界定选修课是指由专业科组织开设、供全校学生选修的课程。

选修课作为专业课程结构体系的构成部分,在教学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成绩管理等方面,具有与其他类型课程同样的要求。

(二)选修课的设置原则选修课的设置应体现行业专业素养要求,以及行业岗位工,中、高级技能工标准的“一专两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强化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提升职业发展空间为目标,以专业科为单位,设置选修课程。

(三)选修课的设置分类为了实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相互渗透,便于不同基础、不同兴趣和不同专业的学生选修,学校选修课的设置分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两大类。

综合素质类课程开设25-30门,供任何专业选修;专业技能类课程开设40-50门,供限定专业选修。

每门课程一般为72学时。

(四)选修课的设置程序每学期第10-11周专业科根据本专业学生、师资情况进行选修课开设策划。

第12、13周由任课教师本人向专业科提出申请,填制《肇庆理工学校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及《肇庆理工学校选修课教学计划表》,同时提供教师简介、课程介绍、课程教学纲要(电子)等资料。

第14周专业科审核教师《选修课开课申请》及《选修课教学计划》。

第15周教务审批并公布选修课。

第16周专业科组织宣传获得审批的选修课。

第17周专业科组织上课老师进行选修课申请报名。

第18周专业科确定开设选修课课程及班级学员名单,并报教务科备案。

(五)选修课上、下限人数设置根据课程性质和上课的实际情况,特对选修课上、下人数限定作出规定。

综合素质类:下限50人,上限80人。

专业技能类:①电脑、钳工、物流、幼师、设计专业类下限35人,上限50人;②语言类专业选修课下限50人,上限60人;③操作大型机器设备下限15人,上限20人。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程的修读与管理,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自主性,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逐步建立配合专业教育、面向全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公共选修课程学分管理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有关规定。

(三)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开设并管理,配合专业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由相关院部与教务处共同商议开设。

二、公共选修课开课原则(一)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及考核方案等材料以备审查。

(二)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 .在某一领域有一定研究、造诣和学术成果。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需通过由教务处、督导办等部门组成的听课小组评审方可开课。

(三)非专任教师己有教学工作量周课时超过4节,或专任教师周课时超过16节,原则上不再开设公共选修课。

三、公共选修课选课原则(一)为避免学生盲目选课,公共选修课在开学第一周设有教师试讲和学生试听的环节。

每学期第一周学生可自由听课、了解课程,便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二)开学第二周进行正式选课。

选课采用“优先制”的形式,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选、改选两次选课。

初选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取消不满30人报名的课程(特殊课程酌情处理),由相应学院通知已选该课程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

选课结束后,学生不得退选、改选、补选等。

(三)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发布,开学第三周正式开课。

四、课程管理(一)公共选修课一般安排在第7、8节或第9、10节上课。

(二)学生须按时上课和完成规定的作业,凡作业缺交1/2或缺课达1/3者,不计学分。

(三)任课教师须严格管理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及作业等,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的60%+期末成绩的40%组成,考核侧重于学生能力的提升与素质的培养,同时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表现。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方法为了加强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开展学生个性,促进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面向全校学生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工作,经研究修订本管理方法。

一、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教学是高职院校实施学分制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各方面的适应能力,表达因材施教原那么,提高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的水平。

二、公选课的开设形式和学时学分1.我院公选课开设形式主要为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艺术素养类、教师素养类和体育与公共卫生类五组课程类型。

2.公选课每门课程一般定为24学时,计2学分,学生取得的公选课学分可计入该生的总学分,但不能替代专业培养计划中其他必修课程的学分。

3.公选课一般在学生第二、三、四学期开设,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修一门课程;新生第一学期和三年级学生不安排选修。

4.公选课的开设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教师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条件1.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内聘兼课教师还需满足《XX 职业技术学院内聘兼课教师管理规定》(XX教[XX]11号)中对教师兼课资格的有关规定;2.对申报开设的课程领域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专业素养;3.能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四、公选课的开设程序和要求1.每学期第13周左右,由教务处提出课程目录或者由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本人提出课程目录,教务处汇总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于每学期的第15 周公布下学期所开公选课的目录与要求。

2.由各系(部门)教师提出开课申请的,需同时提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使用教材等材料,并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报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通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安排。

3.每位教师每学期申请开设公选课的门数一般仅限一门。

4.申报开设的公选课原那么上不应与必修课重复或雷同,应具有宽、浅、精、趣等特点,要适合全院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

学校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校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校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的规范管理,提升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更好地适应我校学分制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识选修课分类与修读要求(一)通识选修课分类通识选修课是我校各教学单位教师开设的供全校学生选择修读的课程,是我校通识教育课程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课程模块的设置目的是拓展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配合2018版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我校的通识选修课分为科学与生命、历史与文化、公民与社会、艺术与审美、经济与管理、艺术与人生、创业与创新七个类别。

(二)通识选修课学分设置及相关要求1.通识选修课为面向全校学生选修的课程,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36学时。

2.通识选修课一般安排在2-7学期进行,学生每学期选修通识选修课一般不超过2门。

3.我校四年制本科生至少获得8个通识选修课学分方能毕业。

五年制本科生至少选修获得12个通识选修课学分方能毕业。

二、通识选修课的开设与管理(一)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建设与管理,提高通识课程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开展全校通识选修课课程库建设。

学校原已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的负责教师,需填写《美术学院通识选修课课程库入库申请表》,重新审定课程教学目标及内容,确定课程所属模块,报送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证。

通过认证的通识选修课纳入通识选修课课程库进行管理。

不参加认定的通识选修课程今后将不列入学校开课计划。

2.教务处每学期末组织下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与选课工作。

已纳入学校通识选修课课程库的课程教师可填写《拟开设通识选修课申报表》申请开设下一学期的通识选修课。

教务处汇总后,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信息,供学生进行网上选课,学生选课人数达到最低班额要求的即可开课。

3.申请开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完整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中学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范本(2篇)

中学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范本(2篇)

中学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选修课程在中学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丰富了学生的学习内容,培养了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并提供了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为了更好地管理中学选修课程,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中学选修课程的管理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二、选修课程的设置为了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中学应设计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涵盖不同的学科领域和兴趣爱好。

在设置选修课程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学科平衡:选修课程应涵盖人文、科学、艺术等不同学科领域,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2. 兴趣导向:选修课程应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鼓励他们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提高学习积极性。

3. 层次分明:选修课程应分为基础性选修课和拓展性选修课两类,基础性选修课提供学科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而拓展性选修课则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内容和挑战。

三、选修课程的组织和实施选修课程的组织和实施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确保选修课程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1. 教师培训: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帮助教师熟悉选修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

教师在选修课程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提供适合学生发展的学习环境和资源。

2. 选修课程评价:选修课程的评价应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科素养的培养,采用多种形式的评价方式,例如项目作业、实践考察等,以客观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水平。

3. 学生参与:学生在选修课程中应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参与权。

学校可以设立选修课程管理小组,由学生和教师共同参与管理和决策,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学习兴趣。

四、选修课程的管理和监督为了确保选修课程的质量和效果,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1. 学校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选修课程管理制度,明确选修课程的设置和实施流程,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顺利进行。

学校还应组织定期的选修课程评估和反馈,收集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 教师监督: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教师按照选修课程的要求进行教学,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支持。

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是各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的趋势以及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为了加强对任选课的教学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课程性质与结构第二条任选课程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思想性,要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新进展和新趋势。

据此,我校任选课分为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模块。

通识选修课是为全体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按课程归属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社会科学类、人文艺术类等三类课程。

专业选修课是为某一学院某个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通常为本专业方向类选修课。

三、本科生修读任选课的规定第三条在整个本科学习期间,每位学生修读任选课的学分不得低于1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1)修读专业选修课≥6学分。

2)修读通识选修课≥10学分,其中:理工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4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4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2学分;文法、经管及艺体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3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3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4学分。

学生所选任选课学分一般应不高于20学分(以选课记录为准),高于20学分的部分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学费。

第四条任选课选修学期为第二至第七学期。

原则上第二、三、四、五学期选修通识选修课,第五、六、七学期选修专业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选修通识选修课前应仔细阅读《选修指南》及有关规定(通知),根据课程要求,并向导师咨询,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所选课程,以避免出现重复或知识不衔接等问题。

第六条任选课的学分不能替代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的学分。

第七条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只能选一位教师的课,且按一门课计学分。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条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申报开设选修课课程,经审核筛选后建立备选选修课课程库。

课程库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任选课两类课程。

1、专业选修课指与专业相关的一类选修课,是根据学生知识水平与兴趣设定的,与该专业职业领域应具备的拓展能力相对应的知识与技能,需要某些专业知识为基础,该专业学生有能力和兴趣完成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指没有明确专业指向性的一类选修课,是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他们某一方面的才能而设定的,包括文学类、历史类、艺术类、教育类、娱乐类、时事政治类等。

修读不需要专业知识为基础,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自由选修的课程。

第二条专业选修课按各专业申报,要求如下:1、每个招生专业至少报送5门专业选修课,不设上限。

每门1-2学分,每学分16学时。

开设专业选修课的报送课程如不足,可由系部指派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2、专业选修课的开设要求有较为稳定的师资,由专业教师承担教学,有适应的教材和与该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征集,申报课程可跨任课教师本专业。

鼓励教师跨专业开设选修课,且予以一定的奖励,该课程课时工作量按1.5倍计算。

要求教师在该领域确有所长,有能力在指定学时内完成教学任务,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受到学生的欢迎的,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可以开设。

第四条任课教师填写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报送各系部,由系部进行汇总,将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大类后,报至教务处。

专业选修课需指定开设学期,公共选修课每学期都可以开设。

新生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修满6学分选修课课程,其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

三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一、二年级,五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三、四年级。

选修课未修满6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条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修读3门选修课。

专业课课程少于20人选报的,公共课少于30人选报的,将不予开课,学生应改选其他课程。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2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2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数量充足、具有特色、形成系列的高质量选修课程,规范我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开设及课程申报1、由教学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规划、设置学校的选修课,并形成系列,供全体学生修读。

2、各教学系应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掘本系教师的特长,鼓励教师积极申报选修课程,确定选修课的开课计划,并通过课程建设努力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力争使开设的课程能代表学校的最高水平。

3、各教学系于开学前将教学部的选修课目录及课程信息报送到教学服务中心,经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统一向全校学生公布。

二、选修课的排课管理1、各任课教师在申报课程时应注明开课条件、开课时间及限选人数,教学服务中心根据教室要求和课程数量对申报课程进行调整并反馈给教学系,各系可提出更改意见。

2、教学服务中心及时根据开课教室条件、开课时间及限选人数进行排课,并及时向全校公布。

四、选修课学生选课管理1、本学期选修课采用周三下午集中进行的方式,学生选课确定后,要遵守学习纪律,按时进行学习,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否则不能取得课程学分;2、选课第一阶段采用随机抢占的方式进行,每位同学在该轮限定的时间内任何时间选上课的几率是均等的,第二阶段为改补选阶段,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时间安排进行改选和补选,在该阶段采用先来先得的原则进行筛选。

3、学生选课人数不足30人,该课程停止开课,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调整教学安排,并通知学生改选其他课程。

五、选修课的考勤管理1、选修课选课结束后,各教学系把课程的考勤表打印给任课教师。

2、为保证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考勤,上课提前5分钟点名,未到者及时通知所在教学系,凡一学期缺课三分之一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六、教学质量管理1、各教学系应该及时把开设课程的申请表,评分标准上报教学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要采用合适的方式及时公布,以使学生了解课程的主要内容及教学目的。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保证学分制顺利实施,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修课分类学院选修课分为任选课、限选课。

任选课是指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务处组织开设、供全院各专业学生选修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在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提供学生选择学习的若干专业小方向课程或专业拓展的几组课程。

二、选修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项技能培养,发展学生的个性、兴趣和一技之长。

2.课程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科学性,根据专业特点,能反映本专业最新成果、最新工艺,具有符合高职要求的知识和技术含量。

3.可开设符合本地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地方特色、民情风俗、历史渊源的人文课程。

三、任选课的开课L任选课的分类为了实现专业交叉与文理渗透,便于文科专业与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选修,学院任选课分为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类共五大类。

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8节课,共计2个学分。

2.任选课的修读学期各专业在第2~5学期选读,且必须在规定的学习期内修满规定的学分。

3.任选课的开课条件(1)任选课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且对所开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

(2)每门任选课都要制定课程标准。

新增任选课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院任选课申请表》,同时提供教师简介、课程简介、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经系部审核同意、教务处核准后,方可供学生选修。

(3)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学期内开设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选修课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低的教师,取消开课资格。

(4)未经申报的选修课、或虽申报未被批准的选修课、或选课人数低于30人(艺术类课程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选修课,不得开课。

任选课的教学班人数一般以70人为宜。

4.任选课的开课时间任选课的开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四9-10节(个别需用室外教学场地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周一至周三7-8节),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全院性的任选课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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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

根据学校“选择性”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其中限定选修课每周10节,自由选修课每周6节。

为了保障学分制教学管理和选修课教学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选修课管理办法。

一.限定选修课管理
1.限定选修课设置原则
1)保证学生学习课程的相对系统性和丰富性,保证学生学习成长方向的一致性。

2)以二选一及以上比例向学生提供限定选修课程科目。

3)限定选修课供系部大类专业学生选择,科目确定后原则上一届学生中不变动。

2.限定选修课的建设
限定选修课由各系部提出具体方案,按专业大类不同的方向打包设置,各系部在可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明确各专业方向的限定选修课开设课程、开设时间及课时数。

每年6月15日将下一学年各专业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限定选修课申报表报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并由各系部具体实施。

限定选修课过程管理由系部负责,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系部及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二.自由选修课管理
1.自由选修课设置原则:
1)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主要是拓展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素质方面的知识。

2)增强学生实用的知识技能,挖掘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潜能。

3)向学生介绍传统文化,传承舟山非物质文化遗产。

4)拓展或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

5)为参加单招单考学生提升文化水平。

2.自由选修课的门类
我校自由选修课共设6大类课程
A类:社团活动类选修课。

B类:通识教育类选修课。

C类:文化提升类选修课。

D类:技能拓展类选修课。

E类:职业素养类选修课。

F类:校本特色类选修课
3.自由选修课的建设。

自由选修课的开设由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批和评估,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教师多开自由选修课程,特别鼓励校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学生开设自由选修课程。

自由选修课程申报一般在前一学期的第十五周前,申报教师详细填写学校自由选修课申报表,报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实施。

自由选修课由教务处进行负责实施并进行过程管理,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进行抽查,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任课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三.选课原则及程序
根据《舟山职业技术学校“选择性”课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生本人实际和个人的兴趣,学生每学期必须选足6课时的自由选修课,第一学期结束前选择专业方向,确定限定选修课。

选课程序:
1.学生根据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5周在网上公布的选修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等信息进行选课。

2.网上选课IP地址:
3.学生的“用户名”:;学生的“密码”:登陆后必须更改为自己所设密码,否则不能正常选课。

4.输入“用户名”、“密码”,认真阅读选课说明后确认,进行选课。

5.选课结束,填好选课申请表,交班主任。

四、教学要求
为了保证选修课的效果和质量,规范教学过程,使选修课真正起到拓宽学生视野、丰富其内涵、提升其素质的作用,现就某些教学环节做如下规定:
1.自由选修课以开放的形式面向全校,自选课程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状况、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受学生欢迎程度等情况,每年结合各个课程类别(模块)调整具体课程。

课程确定后,教务处将及时将课程信息登陆到网站上,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课程。

2.教师在上第一次课时应向学生讲明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纪律、考核方式、主要教学内容、参考书目等,使学生对该课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和认识。

3.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严肃课堂纪律,并据实记录平时成绩,每缺一次课扣除平时成绩2分,缺课1/4学时或旷课3次以上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4.自由选修课采取网上选课的方式,学校进行总量控制。

如某些课程未达到限选人数的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要求,在选课时间内,教务处将进行调整或通知学生重新选课。

5.各教学单位对每一门自选课要有5分钟左右的视频介绍课程和教师,使学生对课程和教师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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