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区别及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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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区别
一、两者之间的共同点
卫生防护距离有两种:一种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另一种是以大气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它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提出来的,名称比“卫生防护距离”更客观些。

虽然两者名称有所差异,但无论哪种距离,都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二、主要不同之处
目前,有GB号的各种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基本是这样定义的: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通过计算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可知,有GB号的各种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为起点算起的,而大气导则是以厂界为起点算起的。

三、应用的原则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有:一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GB号);一种是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是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有GB号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优先执行。

2、对于大气无组织污染源而言,无GB号可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来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公式进行计算就可。

3、有的地区,在计算防护距离时,需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同时计算,然后取最大值,也没有问题。

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清单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1
(GB11654~11666—89 及GB/T17222-1998)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2 (GB18068~18082—2000)
以噪声为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8083-2000)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注:①装置分类:一类为排毒系数较大;二类为排毒系数中等;三类为排毒系数较小。

②全封闭式污水处理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可减少60%,部分封闭式的可减少30%。

③为二甲基甲酰胺纺丝工艺的卫生防护距离。

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8195-87 )
技术规范所需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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