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基本知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概述
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 况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普遍使用集中空调, 大部分集中空调从未清洗过,有些已经运行了20 多年,20年以上却从未清洗过。
2004年卫生部组织对30个省市区60个城市937家宾 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的空调系统进行了监督 抽检,结果显示,空调通风系统存在严重的生物 性污染和颗粒物污染。微生物严重污染的有411家, 占抽检总数的47.1%,中度污染的占46.7%,合格 率仅为6.2%;通风管道内最高积尘量达到了 486g/m2。
空调系统的主要设备与部件
空调处理设备:过滤器、喷水室(表面空气换热器)、加 热器、加湿器等。
空气输送设备:通风机(送风机和排风机)和风管系统。 空气分配设备:送风末端设备与排风设备(送风口和排风
口)。 空调水系设备:冷热源、冷却水及其输送系统和自动控制
设备等。
空气处理机组部件图示
风管所安装各类部件图示
公共场所集中空 调通风系统概述
定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 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 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 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 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他部分。
水系统:冷冻水、制冷剂、冷却水循环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国外对集中空调使用的管理状况
国外从20世纪70年代末即开始重视集中空调系统的污染问 题,针对集中空调的污染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较为严 密的使用管理规范。 美国国家风管清洗协会制定了行业标准《暖道空调系统的 评估、清洗和修复标准》;
日本制定了《日本风道清洗协会技术标准》; 英国和瑞典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芬兰新颁布的法律要求宾馆、饭店洗衣房等的通风系 统,每年清洗一次,医院、学校等每5年清洗1次等。 目前发达国家均成立了集中空调风管清洗协会,已形 成了一个完整的行业。美国有近400家公司,日本和欧洲 也有数百家公司从事集中空调的清洗服务。
公共场所集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4.术语与定义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 空气净化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 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卫生部, 2006 年)1 总则为配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的实施,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 /h. 人) 3~5 星级≥30 饭店、宾馆1~2 星级 ≥20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非星级饭馆(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 酒吧、茶座、咖啡厅体育馆 商场(店)、书店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 表 2 ≥20 ≥20 ≥20 ≥30 ≥10 ≥20 ≥20 ≥20 ≥252 的要求。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 ≤0.08 mg/m 3细菌总数真菌总数≤500 cfu/m ≤500 cfu/m 33-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不得检出3 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等。
三、基本规定1、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与清洗为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正常,不传播病原体、污染物等,公共场所应开展定期检测和清洗工作。
检测周期至少每季度一次,清洗周期至少每年一次。
2、实行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维护、管理和清洁工作。
对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及时整改。
3、加强通风环境控制公共场所应定时开启系统通风机组,控制室内空气温度、湿度,保证通风环境舒适。
同时要做好通风季节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确保风机和过滤网等设施运行良好,避免开窗通风造成浪费和污染。
四、详细要求1、检测要求(1)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空气过滤装置、风口、风管、外机、水箱、水处理设施等;(2)检测应由专业人员实施,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方法;(3)检测后应出具检测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清洗要求(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年清洗一次或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清洗频率;(2)清洗应由专业人员实施,采用先进的清洗设备和工艺;(3)清洗后应进行检测确认,并出具清洗报告和确认证明。
3、管理和保养要求(1)公共场所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档案,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监管;(2)定期检查过程中,应对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更换损坏设施,确保正常运行;(3)各种设施的保养应符合要求,不得影响空气过滤装置的过滤效果。
4、通风环境控制要求(1)公共场所应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包括设定通风时间、控制通风量、定时清洗及更换过滤器等;(2)在特殊情况下,如供暖季节,应及时清洗和更换过滤器,以保证通风效果和空气质量;(3)定期检查过程中,应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以确保正常通风运行。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3.1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氛围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卫生指标4.1会合空调透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新风量卫生请求新风量场所(m/h.人)33~5星级饭店、宾馆1~2星级非星级饭馆(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XXX、舞厅酒吧、茶座、咖啡厅体育馆商场(店)、书店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4.3会合空调透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请求。
表2送风卫生要求≥30≥20≥20≥20≥20≥30≥10≥20≥20≥20≥25项目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4.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要求≤0.08 mg/m3≤500 cfu/m3≤500 cfu/m3不得检出表3风管内表面卫生请求项目积尘量致病微生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4.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请求≤20 g/m2不得检出≤100 cfu/cm2≤100 cfu/cm2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最新国标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 范围本文件描述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嗜肺军团菌、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空调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新风量、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和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他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中同一个指标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根据技术条件选择使用,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性指标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性指标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34012 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两端钝圆,有鞭毛,无芽孢和荚膜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具有在含有L-半胱氨酸和三价铁盐缓冲液的活性炭-酵母提取液培养基上生长的特性,经生化试验和血清学试验鉴定确认的一种具有致病性的军团菌,是引起军团菌病的主要菌型。
细菌总数 total bacteria count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6 ℃±1 ℃培养48 h所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落的总数。
真菌总数 total fungal count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经28 ℃±1 ℃、5 d培养所形成菌落数。
β-溶血性链球菌β-hemolytic streptococcus能产生溶血素,血平板上在菌落周围形成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溶血环(β-型溶血)的化脓(或A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pyogenes)和无乳(或B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agalactiae)。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标准2006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4.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4.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4.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5 卫生检验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
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A。
5.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5.4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5.5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D。
5.6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5.6.1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3/h.人)饭店、宾馆3~5星级≥30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 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 cfu/cm2真菌总数≤100 cfu/cm2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项目允许增加量臭氧≤ mg/m3紫外线≤5 mw/cm2(装置周边30cm处)TVOC≤ mg/m3PM10≤ mg/m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24
一、通用要求
1.1概述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主要包括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及技术操作要求。
1.2标准的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
(1)室外室内空调系统;
(2)室内排风系统;
(3)自然通风系统;
(4)新风系统;
(5)暖通空调室内制冷系统;
(6)室外室内新风复合系统。
1.3卫生技术要求
(1)空调系统的绝对压力要求:空调系统单路压力应大于零,两路压力的差值大于零;
(2)空调系统的过滤要求:空调系统应具有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以防止气流中灰尘、烟尘等污染物扩散,并确保空气质量达到要求;
(3)空调系统的清洁要求:空调系统应定期清洁并确保空气质量达到要求;
(4)空调系统的调节要求:空气调节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保证空调系统可以正常工作;
(5)空调系统的气流比例要求:气流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原始比例,以避免不适当的气流比例;
(6)空调系统的安全要求:空调系统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保证其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4.术语与定义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 空气净化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 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5.1.3 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起草背景
(4)2003年5月16日建设部、卫生部、科技部制 定《建筑空调通风系统预防“非典”、确保安全使 用的应急管理措施》 2003年6月30日发布国家标准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2003年8月19日卫生 部颁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5)2004年8月卫生部提出并组织制定《公共场 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6)2006年3月1日,“一法三规”正式实施。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一法三规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一法三规
? 非典就被认定为通过集中空调而引发的传播与流行。 ? 我国自非典发生以来,相继就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管理颁布了: 一法: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三规: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12年9月19日发布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2012年9月19日发布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 实施日期:2006年3月1日开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 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术语 含义如下: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 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 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未清洗的空调系统会给人带来三大健康隐患
一是新风量不足。人们长时间在封闭的空 调房间中工作,室内空气中的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浓度会逐渐积累和增加,对健康不利; 二是滞留尘埃和恶臭气体。 三是引发军团病。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一法三规”介绍一法三规一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三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起草背景《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目的和依据—第1条适用范围—第2条卫生要求—第3条~第6条清洗要求—第8条、第11条卫生制度—第7条、第9条、第10条、第20条疾病流行时管理—第12条~第14条卫生监督职责—第15条~第17条一、卫生要求(1)总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不同场所的新风量要求送风卫生要求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要求(2)新风质量要求:三款要求。
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新风口应当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往何初效过滤器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
(3)空调机房要求:清洁、干燥,无无关物品存放。
(4)空调系统设施要求:应当具备四方面设施。
i.应急情况下可以关闭回风和新风ii.可以分区域控制运行iii.空气净化消毒iv.风管清洗、消毒使用的可开闭窗口二、清洗要求●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风管系统清洗: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执行(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减少细菌和有害物质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适用于包括商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2. 管理机构和责任公共场所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并派遣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 卫生保洁和消毒(1)日常清洁:清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周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将清洁记录妥善保存。
(2)定期清洁:定期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分离出水口、洗涤空调过滤网、冷凝器和零部件等。
(3)消毒:在人员密集场所,需要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标准,消毒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4. 空调水系统管理(1)水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水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水规定。
当发现水质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治理和控制措施。
(2)消毒:定期对空调水进行消毒,达到规定的指标要求。
(3)清洁:定期清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水箱和水管,删除霉菌、沉渣和有害物质,避免垃圾和杂物积聚。
5. 预防保养工作(1)设备预防保养:定期维护和清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故障发生。
(2)灰尘保护:对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上方的灰尘进行及时清理,防止灰尘到达空调系统。
(3)压力测试:定期对压力进行测试,确保压力稳定和安全。
6. 垃圾处理和管理(1)垃圾清理:垃圾应该及时清理,不允许垃圾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附近积聚,以免影响系统运作。
(2)垃圾分类:垃圾应该分类清晰,尽可能分类清理、不混杂。
(3)垃圾处理:垃圾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定处理,不允许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附近处理。
7. 检测与监测(1)空气质量检测: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空气品质进行检测监测,确保符合环保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 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场所的使用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为人们提供舒适宜居环境的重要设施之一,其卫生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提高空气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宇、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场所。
3. 基本要求3.1 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2 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和维护保养,保持系统的干净和正常工作状态。
3.3 空调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避免污染源直接接触室内空气。
3.4 空调通风系统的风口和管道应密封良好,确保空气的流通和分配均衡。
3.5 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应定期更换,确保过滤效果的有效性。
4.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4.1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信息。
4.2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系统内部的卫生安全。
4.3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系统运行维护的认识和技能。
4.4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洁、消毒、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5. 用户卫生常识5.1 用户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呼吸道传染疾病的传播。
5.2 用户在使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注意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5.3 用户应遵守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定参数,以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6. 监督与检查6.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2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
7. 总结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是保障空气质量和用户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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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系统卫生状况不容忽视
近年来,由于室内装修产生的化学污染得不 到有效控制。
2003年春天以来的SARS、禽流感以及最近的 甲型H1N1流感等空气传播性疾病的肆虐,促 使人们高度关注起室内的生物和微生物污染。
集中空调系统是现代化建筑必不可少的设施, 但重视建设、疏忽管理。集中空调系统使用 多年没有清洗一次,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为了保证人员的身体健康,空调房间的室内 的空气品质也必须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
•因此空调系统也必须为空调房间通风换气、 提供新鲜洁净的空气。
空调的任务和技术手段
空调的任务:
• 创造并保持能满足一定要 求的特定空间空气环境
空调控制的基 • 温度、湿度、流动速度、
本参数:
洁净度
空调的技术手 段有:
• 采用热湿交换技术 • 采用气流组织技术 • 采用净化技术 • 采用换气技术
虽然这是笑谈,但足以说明空调的出现,给 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变化,极大地改善 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条件。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提高,空气调 节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现代建筑中的 应用也越来越普遍。
从卫生学角度来讲,空调系统不仅要保证热 舒适,更重要的是保证人体健康,以牺牲健
康为代价的热舒适是不足取的。
艺性要求的状态两类。
舒适性空调
目的:为人服务, 使人感到舒适满意
范围:住宅、办公 楼、商店、旅馆、 餐馆(茶室、酒 吧)、医院、客用 火车、汽车、飞机 等等
特点:控制精度不 高
工艺性空调
目的:为生产、科 研等特定对象服务
范围:车间、特定 用途的空间(货用 的运输工具、核研 究和实验、军事等)
特点:控制精度一 般比较高,严格按 照工艺要求
空调调什么?
调节室内的空气温度 调节室内的空气湿度 通风换气 净化空气
空气调节的技术手段
用换气方法保证内部环境的空气新鲜; 用热、湿交换方法保证内部环境的温湿度; 用净化方法保证空气的清洁度。
一定空间的空气调节,并非是封闭的空气再 造过程,而主要是热质的置换和交换过程。
•空气调节(简称空调)的对象是空气。日常
接触的室内或室外空气均是湿空气,即包含
水蒸汽的空气。
•空气的基本参数是一些说明空气状态变化的
物理量,主要有温度、湿度、压力和焓等。
•室内存在一些干扰因素(各种设备、人的活
动、气候变化等等),称为负荷。有热负荷
和湿负荷。
•空调系统的作用就是在排除室内热负荷的同 时排除室内湿负荷,使室内同时维持要求的 温度和湿度。
公共场所分布广、人群密集且流动性大,其 卫生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人民群众 的身体健康。
室内环境的好坏和人类对其适应的程度决定 了人体健康状况的水平。
室内环境的安全性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
空调技术的发展概况
世界空调发展 1890:美国空调系统应用于工业和生活。 1906:在美国“空气调节”第一次出现。 1911:W.H.Carrier绘制了空气焓湿图,这是空 调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空气调节的意义
•空气调节的意义是利用空调系统对空气进行加 热、冷却、加湿、去湿、净化等处理,然后将 其输送到各个房间。
•保证某一特定空间的空气参数达到所要求的状 态。
某一特定空间指房间、厂房、剧院、手术
室、汽车、火车、飞机等。
空气参数指空气的温度、相对湿度、空气
流速、气压、噪声、洁净度等。
所要求的状态分为舒适性要求的状态、工
风机盘管的结构
•风机盘管式空调系统由
风机和盘管组成。有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 基本知识
空气调节的意义 空调系统的分类 空调系统的组成 空调系统对空气的调节 空调是一把双刃剑 空调系统图纸资料
空气调节的意义
集中式空调系统
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管理
集中空调系统
室外冷却塔
空调机房
空调机组内的过 滤器、30左右上海纺织厂开始应用带喷水 室的空调系统。 解放后,1950年代主要应用于纺织等行业。改 革开放以来,1980~1990年代发展迅速。 目前,我国空调器的产量已经是世界第一。
空调给生活带来了变化
关于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有人说是飞机, 是电脑,还有人说是空调。
2.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混合式)
•除了在集中的空气处理设备处理一部分空气 外,还有分散在空调房间内的空气处理末端 设备。如诱导器系统和风机盘管系统等。
•它们可以对室内空气进行就地处理或对来自 集中处理设备的空气在进行补充处理。
•这种空调系统的特点是减轻了集中空调系统
的负担,适用于空调房间较多且各房间要求 单独调节的建筑物。
空调的基本方法和系统组成
空调的基本方法:以空气为介质,使送风 参数不同来达到控制特定空间内空气参数 的目的。
典型建筑中央空调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1. 流体输送与分配系统 2. 空气处理装置 3. 冷热源 4. 控制调节装置
排风扇 送风口
送风管
消声器
烟气
空
18°C
调
机
房
回风口 25°C
空调房间 24°C
•一些宾馆客房、办公室使用风机盘管空调 系统较为普遍。
空调系统的分类
空调系统的分类方法
随着空调技术的发展,空调系统的种类日益 增多,常用的分类方法: 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情况 处理空气的方式 负担热湿负荷所用的工作介质 系统风量调节方式 风道设置 其他
一、按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分
1. 集中式空调系统
新风
热湿空气
空调机
冷却塔
冷凝水管
制冷机房
冷水管 冷水泵
制冷机的蒸发器 制冷机的冷凝器
7°C 12°C 37°C
32°C
冷却水管
热水管
热水器
冷却水泵 热水泵
烟囱
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系统
•各类建筑物有不同的用途,因此对空调系 统的要求也不一样。
•大型的公共场所,如体育馆、文化娱乐场 所常用全空气式空调系统,其新风量约占 15%左右。
将空气处理设备和风机集中在空调机房内,
由风机把处理后的空气输送到需要空调的 房间。
这种空调系统的特点是处理空气量大,有
集中的冷源和热源,需要专人操作,设备 运行可靠,室内参数稳定,但机房占地面 积较大。
根据需要将各种空气处理设备组合成一个 整体的箱形设备(空调箱)集中处理空气 , 也有用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