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实验室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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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临床检验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临床检验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检验工作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临床检验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临床检验科室。

第三条临床检验科室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负责进行疾病诊断、治疗、预防和保健工作。

第四条临床检验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前提”的原则。

第五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维护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第二章临床检验质量管理第六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临床检验科室应设立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检验过程。

第八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定期开展质量评价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九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质量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十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检验结果审核与确认制度,确保结果准确无误。

第三章临床检验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检验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化学品使用安全。

第十四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检验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章临床检验操作规范第十五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制定操作规范,确保检验过程规范和标准化。

第十六条临床检验科室应设立专职检验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样本接收、处理和保存制度,杜绝污染和误差。

第十八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标本交接、记录和追踪制度,确保结果可追溯。

第五章临床检验信息管理第十九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记录和保存。

第二十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标本信息追溯制度,对标本来源和处理过程进行追踪。

第二十一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定期备份检验结果和信息,防止意外丢失。

第六章临床检验评价与改进第二十二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建立评价与改进机制,定期评估工作效果和服务质量。

临床实验室室内质控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实验室室内质控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实验室室内质控标准操作规程(SOP文件)一、目的:为了检测标本结果的准确、可靠、科学、有效,更好的服务于临床。

二、使用范围: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血质控品、尿质控品。

三、质控物的选择:尽量选择稳定性好、甁间差异小、无传染性和基质、与检测样本一样、效期长的质控品。

四、浓度水平:中值五、质控数量:足够量六、质控频率:每天开机检测一次,每半年进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的仪器进行对比一次。

七、质控规则:采用多规则质控方法:12s/13s/22s/R4S/10X八、环境温度:室温15-20九、质控操作1.血质控品(1)、质控品从冰箱取出,与室温平衡20-30分钟,将血质控品充分混匀。

混匀方法:①质控品管口朝上置于操作者双手掌心,双手来回搓动10次,动作要连贯。

②颠倒试管,试管口朝下,将质控品样本置于操作者双手掌心,来回搓动10次。

③重复①和②的步骤8次(共计2分钟左右)。

④轻轻颠倒混匀1分钟左右。

⑤管底朝上:确认管底无沉积物则说明己充分混匀。

⑥要保证质控结果的准确性,首先要做好质控品的混匀操作,请特别注意混匀的操作方法。

(2)、立即上机,留存质控原始数据。

(3)、绘制质控图,每天的质控数据上质控图,根据先用的质控规则判断检查结果的有效性,如有失控发生,填写失控报告。

(4)、血液分析仪校准:在室内质控失控时进行仪器校准。

方法:用原仪器厂家校准品进行校准,校准步骤:①将从冰箱中取出校准物,室温放置15分钟,勿摇动。

②在测定校准物前,先测定两份正常人新鲜血液。

③校准物瓶口朝上置双手掌心,双手来回搓动8次。

④颠倒小瓶,使瓶口朝下置于双手掌心,来回搓动8次。

⑤重复3和4步骤8次(计2分钟左右)。

⑥瓶底朝上,确认瓶底无沉积物,说明己充分混匀。

⑦用软纸拭净瓶口,轻轻打开瓶塞。

⑧取瓶校准物在仪器上连续测定11次,放弃第一次结果⑨根据测定结果对仪器校准。

校准的判定标准:偏倚一列:WBC 1.5%、RBC 1.0%、.HGB1.0%、HCT2.0%、MCV1.0%、PLT3.0%;偏倚二列:WBC 10%、 RBC 10%、HGB 10%、HCT10%、MCV10%、PLT10%、偏倚=100%*(测量均值-定值)/定值(不计正负号)偏倚少于或者等于第一列,不需要校准。

临床检验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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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检验工作,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检验科室,包括临床检验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临床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建立健全质控体系,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检验结果失真。

第六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相关部门开展卫生防疫和感染管理工作,保障医疗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第八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加强与临床科室、药学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检验结果与临床诊疗的有效对接。

第二章临床检验流程第九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标本接收、标本处理、样品处理、结果审核等流程,确保检验工作按流程进行。

第十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制定标本采集的操作规范,包括采集样本的时间、部位、方法等要求,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建立样本传递的流程,确保样本的及时传递和分析,避免样本交叉污染或遗失。

第十二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建立检验结果审核的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误诊误治。

第十三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建立检验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第十四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对检验流程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包括对设备、人员、流程等方面的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外部质量评估,参与相关质量评估活动,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

【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卫医发〔2006〕73号【发布日期】2006-02-27【生效日期】2006-06-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第六条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某某医院(一)基本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一般规定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医学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

医学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

医学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随着医学实验室在临床诊断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成为确保实验室安全、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医学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的各个方面。

一、实验室设备与仪器管理医学临床实验室的设备与仪器是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和提供准确结果的重要要素。

因此,对实验室设备与仪器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设备采购与验收:在采购设备时,应根据实验室的需要进行选择,并确保设备具备相应的质量和性能。

同时,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2. 设备维护与维修:实验室设备应建立定期维护计划,并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和保养等。

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减少故障对实验室工作的影响。

3. 仪器数据验证与核准: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校验和验证,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在使用仪器进行实验时,要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重要的仪器,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核准,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二、标本采集与样本管理临床实验室的标本采集和样本管理是实验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以下是标本采集与样本管理的规范要求:1. 标本采集操作规范:标本采集前,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采集方法和注意事项。

采集时,要使用符合要求的采集容器和试剂,并采取无菌操作,以减少污染风险。

2. 标本处理与保存:采集的标本应及时送往实验室处理,避免延误分析时间。

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样本分离、保存和运输,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样本标识与记录:对于采集的标本,应进行准确的标识和记录,包括患者信息、采集日期和时间等。

标本的唯一标识应与相关记录相匹配,以防止混淆和错误。

三、实验室质量管理实验室质量管理是医学临床实验室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以下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规范要求:1.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实验室应建立合理的质控方案,包括内部质控与外部质控,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江苏省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

江苏省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

江苏省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近年来,临床实验室在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范,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省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一、实验室设施和设备临床实验室应具备适当的实验室设施和设备,以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实验室应设有清洁、干燥、透风良好的实验室房间,并按照合适的标准设置工作台、试验台、试管架等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如离心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等,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定期的维护保养。

二、人员要求和培训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接受过相关培训。

实验室应配备合格的实验室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并根据实验室的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并能负责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实验室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教育,以保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提升。

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质量管理、实验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实验室应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并进行定期评估。

三、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建立和遵守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标本采集、分析、结果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标本采集的规范,确保标本的正确采集和处理。

在实验室的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还应制定结果报告的要求和标准,确保结果的及时反馈和有效沟通。

实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并进行定期的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

内部评估包括实验室设备的检查、方法验证和质量控制样本的分析等。

外部评估包括实验室参加外部质量评估项目,并及时进行结果分析和改进。

实验室还应建立纠错和持续改进的机制,及时处理实验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符合事件。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是临床实验室管理的重要方面。

临床实验室常用质控图和质控规则

临床实验室常用质控图和质控规则

临床实验室常用质控图和质控规则一、定义: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 ,QC )是利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和技术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误差,控制与分析有关的各个环节,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全过程质量控制、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实验室认可等四大部分。

在临床生化实验室常规开展的室内质控(Internal quality control ,IQC ),旨在检测和控制常规工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提高常规工作中天内和天间标本检测的一致性, 及时地、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

室内质控的主要组成如下:二、质控图和质控规则:1、质控图和质控规则在室内质控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实验室将质控品与患者标本同时测定,并将质控结果标示在质控图上,然后观察质控结果是否超过质控限来判断该批分析是否失控 质控图具有三种基本图形:Levey —Jennings 质控图(L-J 质控图)、Z —分数图、Youden 图。

imat 为第i 次测定值,mat 为所有测定值的均值,s mat 为所有测定值的标准差.质控规则是解释质控数据和判断分析批质控状态的标准。

表示方法:AL ,其中A 是超过质控限(L )的质控测定值的个数,L 是质控界限.当质控测定值不能满足规则要求时,则判断该分析批违背此规则。

例如,13s 质控规则,其中A 为一个质控测定值,L 为,当一个质控测定值超过 时,即判断为失控。

质控方法的核心是由检出随机和系统误差的质控规则组成。

2、质控规则:12s :1个质控测定值超过质控限,此规则为Levey —Jennings 质控图的警告限13s :1个质控测定值超过质控限,此规则主要对随机误差敏感。

22s :2个连续的质控测定值同时超过或质控限,此规则主要对系统误差敏感。

R 4s :在同一批内最高质控测定值和与最低质控测定值只差超过4s,此规则主要对随机误差敏感。

31s :3个连续的质控测定值同时超过或质控限,此规则主要对系统误差敏感。

检验科15项质量控制规则

检验科15项质量控制规则

检验科15项质量控制规则以下是检验科实验室遵守的15项质量控制规则:
1. 样本标识:每个样本都应正确标识,确保结果与样本匹配。

2. 样本储存:样本应妥善储存以避免变质或污染。

3. 样本处理:在进行测试之前,样本应正确处理,确保准确的结果。

4. 仪器校准:所有实验室仪器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5. 质控样本:定期使用质控样本进行测试,以确保实验室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6. 试剂质量:使用高质量的试剂,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试剂储存:试剂应根据规定的条件储存,以保持其活性和稳定性。

8. 校准曲线:建立适当的校准曲线,以确定未知样本的浓度或含量。

9. 系统清洁:仪器和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以防止污染和故障。

10. 校准人员:具有适当培训和资质的人员应负责仪器的校准
和维护。

11. 检验流程:实验室应建立标准的检验流程和操作规程,以
确保一致性和准确性。

12. 数据分析:检验结果应按照规定的数据分析方法进行处理
和解释。

13. 结果验证:所有实验室结果应逐一验证,并记录验证结果。

14. 报告编制:实验室报告应清晰、准确地编制,并包含必要
的信息和解释。

15. 质量保证体系: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护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
体系,确保所有质量控制规则的有效实施和监控。

以上是检验科实验室遵守的15项质量控制规则。

通过遵循这
些规则,我们可以保证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高
质量的服务。

临床实验室常用质控图和质控规则

临床实验室常用质控图和质控规则

临床实验室常用质控图和质控规则一、定义: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QC)是利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和技术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误差,控制与分析有关的各个环节,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主要包括:全过程质量控制、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实验室认可等四大部分。

在临床生化实验室常规开展的室内质控(Internal quality control,IQC),旨在检测和控制常规工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提高常规工作中天内和天间标本检测的一致性, 及时地、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

室内质控的主要组成如下:人员培训建立标准化操作规程室内质控仪器的检定与校准质控图、质控规则质控品二、质控图和质控规则:1、质控图和质控规则在室内质控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实验室将质控品与患者标本同时测定,并将质控结果标示在质控图上,然后观察质控结果是否超过质控限来判断该批分析是否失控质控图具有三种基本图形:Levey-Jennings质控图(L-J质控图)、Z-分数图、Youden图。

L-J质控图x imat 为第i 次测定值,x mat 为所有测定值的均值,s mat 为所有测定值的标准差。

质控规则是解释质控数据和判断分析批质控状态的标准。

表示方法:AL ,其中A 是超过质控限(L )的质控测定值的个数,L 是质控界限。

当质控测定值不能满足规则要求时,则判断该分析批违背此规则。

例如,13s 质控规则,其中A 为一个质控测定值,L 为x s 3±,当一个质控测定值超过x s 3± 时,即判断为失控。

质控方法的核心是由检出随机和系统误差的质控规则组成。

2、质控规则:12s :1个质控测定值超过x s 2±质控限,此规则为Levey-Jennings 质控图的警告限13s :1个质控测定值超过x s 3±质控限,此规则主要对随机误差敏感。

22s :2个连续的质控测定值同时超过x s 2+或x s 2-质控限,此规则主要对系统误差敏感。

检验科室的规章制度

检验科室的规章制度

检验科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验科室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临床检验工作的科室,包括人员管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检验方法的实施以及结果的报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检验科室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审核所有的检验结果,确保符合专业要求。

第四条检验科室主任为科室最高负责人,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第五条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检验科室应当加强与其他医疗科室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促进医院的整体发展。

第七条检验科室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八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相应的文档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检验科室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灵活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一条检验科室所有工作人员都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检验科室应当设立专业的人员管理岗位,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所有从事临床检验工作的人员都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证书和资质,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五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六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相应的人员轮岗机制,促进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七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八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相应的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九条检验科室应当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相应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对仪器设备的使用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二十一条检验科室应当建立相应的仪器设备保养计划,确保仪器设备的长期有效运作。

全国临床检验方法规则第四版

全国临床检验方法规则第四版

全国临床检验方法规则第四版1. 引言全国临床检验方法规则第四版是对前三版规则的更新和完善,旨在规范我国临床检验工作,提高检验质量,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检验机构和医学实验室。

2. 一般规定2.1 检验申请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需要,合理选择检验项目,并向患者或家属充分告知检验目的、意义和可能的风险。

2.2 检验标本采集检验标本的采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标本质量。

采集、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避免标本污染、降解和丢失。

2.3 检验方法临床检验应选用科学、可靠、成熟的检验方法。

如无成熟方法,可开展方法学研究,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2.4 检验质量控制临床检验实验室应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检验结果报告检验结果报告应规范、清晰、准确,内容包括检验项目、结果、参考范围、异常提示等。

如遇异常结果,应及时与临床医生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干预和治疗。

3. 检验项目及方法本规则涵盖了临床常见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包括血液学、尿液学、生化、免疫学、微生物学等。

各项目和方法均依据国内外相关指南、共识和标准进行选择和制定。

3.1 血液学检验包括血常规、血型、贫血、白细胞分类、血小板功能等检验项目。

3.2 尿液学检验包括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酶、尿微量成分等检验项目。

3.3 生化检验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电解质等检验项目。

3.4 免疫学检验包括感染免疫、自身免疫、肿瘤标志物等检验项目。

3.5 微生物学检验包括病原微生物识别、抗微生物药物敏感性等检验项目。

4. 实施与监督全国临床检验方法规则第四版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检验机构和医学实验室应严格遵守本规则,确保临床检验工作质量。

5. 附则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基本设置标准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基本设置标准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基本设置标准根据《临床检验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标准一、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区域设置原则(一)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区域设置原则1、试剂储存和准备区2、标本制备区3、扩增反应混合物配制和扩增区4、扩增产物分析区如使用全自动分析仪,区域可适当合并。

(二)各工作区域必须有明确的标记,避免不同工作区域内的设备、物品混用。

(三)进入各工作区域必须严格按照单一方向进行,即试剂储存和准备区一>标本制备区一>扩增反应混合物配制和扩增区一>扩增产物分析区。

(四)不同的工作区域使用不同的工作服(例如不同的颜色)。

工作人员离开各工作区域时,不得将工作服带出。

二、工作区域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一)试剂储存和准备区1、2-8C 和-15C 冰箱2、混匀器3、微量加样器(覆盖1-10ul4、移动紫外灯(近工作台面)5、消耗品: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吸水纸、耐高压处理的离心管和加样器吸头(带滤心)6、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7、专用办公用品(二)标本制备区1、2-8C冰箱、-20C或-80C冰箱2、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3、混允器4、水浴箱或加热模块5、微量加样器(覆盖1-10ul6、可移动紫外灯(近工作台面)7、超净工作台8、消耗品: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吸水纸、耐高压处理的离心管和加样器吸头(带滤心)9、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10、专用办公用品如需处理大分子DNA,应具有超声波水浴仪。

(三)扩增反应混合物配制和扩增区1、核酸扩增仪2、微量加样器(覆盖1-10ul3、可移动紫外灯(近工作台面)4、消耗品: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吸水纸、耐高压处理的离心管和加样器吸头(带滤心)5、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6、专用办公用品(四)扩增产物分析区视检验方法不同而定。

基本仪器设备如下:1、微量加样器(覆盖1-10U12、可移动紫外灯(近工作台面)3、消耗品: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吸水纸、加样器吸头(带滤心)4、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5、专用办公用品为了对以个特定序列进行PCR做重复检测,需要三个不同的区域,每一个区域的具体技术操作和试剂在下面详细列出.1、样品准备区这个区域专门用作样品的准备,在制备和操作用于核酸提取的试剂时应该采取预防措施:1)PCR产物和带有要扩增序列的DNA克隆不能在这个房间操作。

临床化学检验相关规章制度

临床化学检验相关规章制度

临床化学检验相关规章制度一、引言临床化学检验是临床医学中一项重要的辅助诊断手段,通过对人体内各种生物化学成分的检测,可以帮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指导临床诊疗,提高医疗质量。

为了保证临床化学检验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高检验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实验室设施1. 实验室环境实验室应设置在洁净、明亮、通风良好的地方。

实验室墙面、地面和天花板应采用易清洁的材料,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实验室内应配备足够的工作台、实验设备及仪器,并设置标本处理区、试剂储存区、废液处理区等专用区域。

2. 实验室设备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分析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质控,并保持良好状态。

仪器使用应符合相关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剂及标准品实验室应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和标准品,确保其质量可靠,使用前应检查有效期及保存条件,避免使用失效试剂。

三、操作规范1. 检验流程临床化学检验应按照规定的标本采集、标本处理、检测分析、结果评价等流程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和交叉污染。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对所有操作环节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 标本采集标本采集是临床化学检验的第一步,应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

采集管、采血针等物品应符合卫生标准,护士应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遵守无菌操作规范,避免引起医源性感染。

3. 标本处理标本处理是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关键环节,应对标本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理,避免标本受污染或变质。

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接收和处理,确保标本信息准确无误。

4. 检验分析检验分析是实验室中最关键的环节,应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仪器的设置和校准,准确调配试剂和标准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操作人员应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遵守操作规范,减少操作误差,确保检验结果稳定可靠。

5. 结果评价检验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价和解读,根据临床病史和症状进行综合判断,并及时向临床医生报告。

实验室检验工作制度

实验室检验工作制度

实验室检验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确保实验室检验工作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权益,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实验室检验工作的管理。

1.3 实验室检验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二、人员管理2.1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

2.2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培训并考试合格。

2.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前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事检验工作要求。

2.4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

2.5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2.6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发热性疾病、呼吸道感染或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妊娠等情况下,应避免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3.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3.2 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手册,明确生物安全分级、风险评估、防护措施等内容,并定期更新。

3.3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3.4 实验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3.5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6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质量。

四、检验流程管理4.1 实验室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临床需求,制定检验项目目录和检验方法。

4.2 实验室应建立检验收费标准,并向患者提供收费告知。

4.3 实验室接收样本时,应进行样本核对,确保样本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正确性。

4.4 实验室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医学检验科室规章制度

医学检验科室规章制度

医学检验科室规章制度一、一般规定1. 医学检验科室的主要任务是为医院各临床科室提供各种临床检验服务,确保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准确进行。

2. 医学检验科室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杜绝违规操作和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3. 医学检验科室应定期组织开展质控活动,检验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工作环境等都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质量可靠。

4. 医学检验科室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5. 医学检验科室应保护好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检验结果。

二、人员管理1. 医学检验科室应设置科室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检验员、实习生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2. 外聘专家和技术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3. 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入岗位前需进行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正式上岗。

4. 对于工作人员的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并对其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5. 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掩盖。

6.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互相尊重,团结合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7. 医学检验科室应定期进行人员调岗和轮岗,保持科室人员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三、设备管理1. 医学检验科室应根据需要配备各类检验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和维护。

2. 检验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维修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3. 检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 检验仪器设备的检测数据和结果要进行备份和存档,以备查阅和追溯。

5. 对于使用期限已满或者损坏较严重的检验仪器设备,应及时更新或者更换。

6. 对于常用试剂和耗材,应做好库存管理和使用记录,确保供应充足,不得出现缺货情况。

7. 对于一些有毒有害性或者易挥发的试剂和耗材,应做好相应的防护和处理,以免对工作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总1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临床实验室准入管理第三章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第四章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检验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并出具检验报告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各级临床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有效、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临床实验室准入管理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即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和体液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等。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PCR等需实行特殊准入的临床检验技术按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验收标准和程序按卫生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相关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报同级临床检验中心备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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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实验室一般规则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实验室应制定禁止在同一个冰箱内存放食物和标本的专项
制度。

3、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所有人员在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

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6、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

7、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

8、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7)的规定。

9、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

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0、任何使用酸、苛性碱或腐蚀剂的地方应设有冲洗眼睛的设施。

冲洗设施可以是一种固定装置或是一种较简单的通过软管与水源相接的喷啉型装置。

11、在使用苛性碱及腐蚀性化学品的地方,应设有急救淋浴装置,并定期做性能检查。

12、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应向工作人员提供合适的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入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

13、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4、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

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

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

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5、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6、工作环境:
(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A、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

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B、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

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为避免使用电话时的“手—脸”接触,最好采用扬声器电话。

C、“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

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

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
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实验室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2)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

“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3)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4)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5)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6)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

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

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7)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

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防火门前不能堆物,以确保失火时能够自动关闭。

(8)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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