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木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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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10 XXX-201X DGJ32/JXX -201X

装饰装修木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目录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材料 (7)

3.1 一般规定 (7)

3.2 木制品有害物质污染控制 (7)

3.3 人造板 (8)

3.4 指接材 (9)

3.5 单板 (9)

3.6 胶粘剂 (9)

3.7木器涂料 (10)

3.8 其他材料 (10)

4 木制品构造 (11)

4.1 一般规定 (11)

4.2 木制品的深化设计 (11)

4.3 木饰面构造 (12)

4.4 木复合门构造 (16)

4.5 固定家具构造 (21)

5 木制品加工和组装 (25)

5.1 一般规定 (25)

5.2 构件加工 (25)

5.3 构件连接 (29)

5.4 构件组装 (29)

5.5 木制品涂饰 (30)

5.6 木饰面制作质量要求 (31)

5.7 木质平开门制作质量要求 (32)

5.8 固定家具制作质量要求 (35)

5.9 木制品包装和运输 (36)

6 安装施工 (37)

6.1 一般规定 (37)

6.2 木饰面安装 (38)

6.3 木质平开门安装 (40)

6.4 固定家具安装 (41)

6.5 成品保护 (42)

6.6 施工安全 (42)

7 工程验收 (44)

7.1 一般规定 (44)

7.2 木饰面安装工程 (44)

7.3 木质平开门安装工程 (45)

7.4 固定家具安装工程 (47)

附录A: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 (49)

附录B:木门合页安装位置 (50)

本标准用词说明 (51)

条文说明 (52)

1 总则

1.0.1 为推进装饰装修工业化发展,推行装饰装修木制品的工厂化生产方式,提高装饰装修工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工艺先进、技术接口兼容、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木制品(木饰面、木门套、固定家具)的材料采购、木制品构造、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

1.0.3 装饰装修木制品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施工,应遵循适用、安全、美观、经济、方便、快捷的原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1.0.4 装饰装修木制品的设计、制作应逐步增大标准件所占比例,推进装饰装修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

1.0.5 木制品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和施工、工程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装饰装修木制品 decoration woodwork

指装饰装修工程中的木质装修部分,主要包括:1、各类木质独立部件:门、门套、窗、窗套、窗帘盒等;2、固定家具:玄关家具、衣柜、书柜、厨卫柜、博古架、木楼梯等;3、各类木质线型、线条:天花角线、护角线、踢脚线等。4、天棚、墙面个性化木装修,如木墙裙、木饰面等。本标准以木饰面、木门(套)和固定家具为主。

2.0.2 人造板 wood-based panel

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为原料,经一定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单元材料后,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模压制品。常用种类有: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

2.0.3 胶合板 plywood

由三层或三层以上的单板按对称原则、相邻层单板纤维方向互为直角组配胶合而成的板材。

2.0.4 细木工板 blockboard

具有实木板芯的胶合板。

2.0.5 板芯 boar core

由木条组成的拼板或木格结构板。

2.0.6 刨花板 particleboard;chipboard

将木材或非木材植物加工成刨花(碎料),并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成型热压而成的板材。

2.0.7 中密度纤维板 medium density fiberboard;MDF

以木质纤维或其他植物纤维为原料,经纤维制备,施加合成树脂,在加热加压条件下,压制成厚度不小于1.5 mm,名义密度围在0.65 g/cm3~0.80 g/cm3之间的板材。

2.0.8 指接材 finger-jointed lumber

以锯材为原料经指榫加工、胶合接长制成的板方材。

2.0.9 单板(俗称木皮) veneer

用旋切、刨切或锯制方法加工成的用于表面装饰的木质薄片状材料。

本标准对单板厚度确定为:

厚单板0.5mm~1mm;薄单板0.2mm~0.5mm;超薄单板0.10mm~0.2mm。

2.0.10 单板层积材 laminated veneer lumber

单板层积材是用旋切的厚单板,经施胶、顺纹组坯、施压胶合而得到的一种结构材料。

2.0.11 表板 surface veneer

优质单板用作胶合板的表面层,简称表板,分为面板和背板。

2.0.12 面板 face veneer

胶合板正面的单板。

2.0.13 背板 back veneer

胶合板背面的单板。

2.0.14 平衡层 balance layer

在人造板的背面装饰时,在其背面覆上一层起平衡作用的单板。

2.0.15 木饰面 wood veneer

以人造木板为基层,按设计要求选择单板,经工厂化加工制作而成的各种装饰面板(俗称“成品木饰面”),本标准简称“木饰面”。

2.0.16 木质门 wood door

由木质材料(锯材、胶合材等)为主要材料制作门框(套)、门扇的门。按构造形式分:主要有实木复合门、压板模压空芯门等。按饰面分:装饰单板(木皮)贴面门、色漆(浑水漆)涂饰门。

2.0.17 全实木榫拼门 solid wood door

以锯材加工制成的门,简称全木门。

2.0.18 实木复合门 wood composite door

以锯材、胶合材等材料为主要材料复合制成的实型(或接近实型)体,面层为木质单板贴面或其他覆面材料的门。

2.0.19 固定家具 fixed furniture

以木质材料制作,与装修工程同时施工,安装完工后不可移动、收纳的衣柜、书柜、厨卫柜的总称。本标准所指固定家具是指衣柜、书柜。

2.0.20 柜体 cabinet

一般由侧板(中侧板)、顶底板(层板)、背板组成。

2.0.21 门板 door plank

一般由平板门和框架门,平板门一般由人造板经单板贴面和封边完成;框架门一般为单板贴面的木质边框带各种玻璃或其他装饰性材料组成。

2.0.22 收口条 end cap

一般用人造板经单板贴面制成。

2.0.23 配料 modification procedure for unit components

按照设计图纸,根据零部件的尺寸、规格和质量要求,将成材或人造板锯割成各种规格毛料(或净料)的加工过程。

2.0.24 加工余量 modification finishing allowance

将毛料加工成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等方面符合设计要求的零部件时,所切去的一部分材料。

2.0.25 单板弯曲胶合 veneer bending lamination

将一叠涂过胶的单板按要求配成一定厚度的板坯,然后放在特定的模具中加压弯曲、胶合和定型,制得曲面型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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