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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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巴达路设计变更管理,补充和完善施工图设计,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2006]78号文)及合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巴达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建立在设计变更“4+N方现场会审制”和“限时办尽制”基础之上,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现场会审并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变更资料的报、批、审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设计,不得在设计变更中弄虚作假、谋求私利。

第三条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按照巴达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越权管理。

巴达公司设计变更管理权限:一般变更设计变更(非重要技术方案)由总经理签批成立,使用工程变更审批表—1(附件1);较大以上变更及一般设计变更中的重要技术方案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使用工程变更审批表-2(附件2);10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报川高公司和交通厅审批后成立,使用工程变更审批表-3(附件3)。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一)一般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1.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附件4—1).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重要技术方案变更立项使用申请表(附件4—2).2.监理单位按程序初审立项申请(限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初审不通过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审查通过后报业主代表处审核,业主代表处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若同意,召集四方会审;若不同意,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

3.四方会审(四方即业主代表处、设计、监理、施工)。

四方会审需对方案、经济进行论证和比选,同时形成四方会审纪要。

若涉及方案变更,业主工程技术处参加。

(附件5)。

4.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审纪要的要求作出施工图设计.5.承包人报批设计变更资料。

6.监理、业主代表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设计变更资料。

若通过,总监办下达变更令(附件6);若不通过,将设计变更资料退回申请单位.(二)较大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1.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附件4—2).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工程变更设计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一些必要的或突发的情况,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局部或整体的修改和调整的过程。

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变更设计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变更设计申请1. 变更设计需求分析:项目建设单位在发现需要对原有设计进行变更时,首先需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明确变更的原因、范围和目标。

2. 编制变更设计申请书: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变更设计申请书,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变更后的效果预测等必要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 变更设计影响评估:项目建设单位需对变更后可能引起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 变更设计方案编制:根据变更的需求和影响评估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方案,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实施过程和时间节点等。

三、变更设计管理流程1. 变更设计审批:在编制好变更设计方案之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工程的整体要求以及与原有设计的协调性。

2. 变更设计实施:获得审批后,将变更设计方案交予相关设计人员进行实施。

同时,需要进行严格的工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确保变更设计的有效性和质量。

3. 变更设计信息管理:在变更设计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变更设计方案、变更前后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今后进行查询和参考。

四、变更设计管理的注意事项1. 变更设计需统一管理:在变更设计过程中,应确保变更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和协调性,避免出现各个部门自行变更导致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混乱。

2. 变更设计需及时响应:对于变更设计的申请,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实施,避免因变更设计未及时完成而影响工程进度。

3. 变更设计需合理控制成本:虽然变更设计是为了改进和优化工程,但需要合理控制变更设计的成本,避免过度的变更给项目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4. 变更设计需注重风险控制:在变更设计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变更设计不会引发新的问题。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管理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变更管理的程序第三条变更管理的程序包括设计变更申请、评审、批准、须知、备案和监督等。

1.设计变更申请(1)设计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设计人员填写,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审查设计变更申请,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将申请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评审(1)评审部门应根据设计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评估和论证。

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

(2)评审部门应及时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意见和建议报送给项目负责人。

3.批准(1)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和决策,并及时向申请人和评审部门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2)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设计变更须知。

4.须知(1)设计变更须知应包括变更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等方面的信息,明确工程变更后的设计要求和工程实施要求,并发送给相关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

(2)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应按照变更须知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5.备案(1)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应规范备案,备案包括变更申请、评审意见、批准文件、变更须知和相关设计文件等。

(2)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6.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监督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情况。

第三章变更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符合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并经过评估和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真实性原则设计变更申请应真实有效,变更须知应真实准确,变更的实施应符合变更须知要求。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2)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2)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工程勘察设计审查的严肃性,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严格变更设计管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不断完善和优化设计。

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三条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按照铁建设函[2009]633号文件要求的审查程序办理,其他变更设计应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办理。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变更设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二、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Ⅱ类变更设计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Ⅱ1类指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50万元(含)至300万元者;Ⅱ2类指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50万元以下的更设计。

三、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3.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五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3.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5.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规公司所管工程的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 号)的规定,结合公司所管客专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 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3 条经审核修改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4 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5 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6 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变更设计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第7 条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承建围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变更设计工作。

变更设计相关事宜同时按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办法指南(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及审批第8 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 5 种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

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3.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

5.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

第9条变更设计根据变更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分为I类和U类,为便于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影响围和投资大小将U类分为U a类和U b 类。

第10条I类变更设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本着责权一致、效率与程序兼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设计管理包括初步勘察与设计及施工图勘察与设计管理。

(二)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图勘察与设计管理,并主要侧重于设计变更管理。

(三)施工图勘察与设计阶段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承诺进行管理。

(四)本办法所指的设计变更是指自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五)设计变更不得违背批准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降低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指标,不得降低使用功能。

(六)任何单项工程的变更,一般只能变更一次,无特殊理由不得进行多次变更,不得将单项工程肢解为多个小的变更。

(七)变更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章设计变更管理第三条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设立变更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在工程管理部。

第四条变更管理委员会的具体人员,职责由项目公司另行发文制定。

第五条本项目设计变更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提出变更。

(一)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将加快建设进度。

(二)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

(三)提高本项目的质量。

(四)公共利益需要。

(五)发现设计错误。

第六条本项目设计变更按照《江西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规模或变更金额划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三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1、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2、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3、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4、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具体工程项目名称]的设计变更管理。

二、设计变更的定义及分类1. 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2. 设计变更的分类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项目的规模、功能、标准、结构形式、关键技术方案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相对较小。

三、设计变更的提出1.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缺陷、错误或优化需要时,应提出设计变更建议。

2.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基于使用功能、投资控制、进度要求等方面的考虑,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3. 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认为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四、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1. 一般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审批设计变更文件,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2.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工程 设计 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 设计 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变更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设计变更合理、可行、及时、完整及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的范围和影响。

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可行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设计变更提出1.1 当设计单位或业主方对工程设计提出变更时,应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包括设计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分析等相关资料。

1.2 设计单位应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形成初步意见。

2.设计变更评审2.1 设计单位将初步意见提交给业主方,并进行沟通和确认。

2.2 设计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变更评审,包括对变更内容的技术可行性、影响分析等进行评估。

2.3 设计单位将评审结果提交给业主方,业主方审查并决定是否通过变更。

3.设计变更实施3.1 设计单位经过业主方确认变更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并确保相关设计人员理解和遵守变更内容。

3.2 设计单位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设计变更的顺利实施。

3.3 设计单位应及时更新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并将变更后的文件提交给相关单位备案和存档。

4.设计变更追踪4.1 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台账,记录设计变更的整个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实施等环节的情况。

4.2 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分析设计变更的原因和后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程设计提供参考。

四、设计变更管理的注意事项1.设计变更应尽量避免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确保工程设计整体的合理性和系统性。

2.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变更管理流程操作,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设计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设计单位应加强与业主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变更的顺利实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0 目的:制定此过程控制产品设计、材料代用等工程问题的更改,确保新的设计过程、材料、作业方式、库存材料及新材料的正确取得,以优质的产品质量获取客户的信赖。

2.0 范围:此程序适用于公司的产品、材料特性、制造作业流程、检测方法及包装方式等有需要更改或要求改善之事件。

3.0 定义:工程变更(ECN):适用于生产技术及工艺的更改,由工程部执行与发放。

设计变更(DCN):适用于产品结构、电气性能、安规、零件代用、成本降低的更改,由研发部执行与发放。

工程变更申请(ECR):适用于提出工程更改之部门,工程/品质/生产/采购/PMC。

PMC:生产物控部。

4.0 职责:4.1工程更改需求(ECR)的提出。

---工程/品质/生产/采购/PMC/市场4.2 设计更改的执行与设计更改通知(DCN)的发放。

---研发部4.2 工程更改的执行与工程更改通知(ECN)的发放。

---工程部4.3 工程更改的改善效果跟进。

---品质部4.4 批准工程更改需求(ECR)。

---申请部门主管4.5 批准工程更改需求(ECR)及工程更改通知(ECN) 。

---研发/工程/品质/生产/采购/PMC/市场5.0 程序:5.1 更改时机:5.1.1 客户提出更改需求时:由市场部于“ECR”单上填写更改原因,及提供更改需求数据或样品。

5.1.2 质量需求更改工艺时:检验员/生产相关人员若发现工艺失控,(不良率过高)即填写“品质异常单”,由品质部主管协调工程部人员来取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5.1.3 质量需求修改产品时:市场部收到客户投诉或品质部及工程部门发现产品异常,经研究属产品本身设计或物料材质偏差,即由申请单位填写“ECR”表明需求。

5.1.4 产品更改设计提高竞争力时:因市场需求增强产品技术性能而更改时,由市场部提出ECR。

5.1.5 使用新物料代用:因物料缺乏需采用新物料代用或设备更新时,由采购部提出更改ECR。

5.2 主导部门5.2.1 涉及结构及性能更改时:由研发部主导,测试工程师验证,研发部执行并发出DCN,研发/工程/品质/生产/采购/PMC/市场部门确认。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所属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有效控制本项目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山西省交以下通运输厅及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全体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编制主要依据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设计变更,系指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增减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要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基本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先变后报、肢解上报或瞒报、不报行为。

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的分类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 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 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6.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7. 超出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8.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300万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 连续长度300米以上或累计长度1公里以上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3.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4.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5. 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6.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8.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9.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10.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100万元的。

(三)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

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终修改版)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终修改版)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期间设计施工图的管理,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科学、合理、正确,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现场建设期间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明确设计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确保工程完工及时结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电集团、国电电力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和权限(一)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参建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负责对由于设计单位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应按照设计合同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提出考核;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二)工程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负责设计修改内容、工作量确认;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初步审查,并报送工程建设部审核;协助工程建设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三)计划经营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量进行复核,审定变更引起的增减费用;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第五条参建单位职责和权限(一)监理单位:负责对设计变更提出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初审意见;设计变更单必须经总监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负责公司已批准的设计变更的签发;(二)设计单位:负责对各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提出设计意见,出具变更方案;对已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定,并出具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必须经设总签字、加盖设计院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方法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一)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二)由于其他原因引起设计条件变化需要变更设计;(三)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四)上级单位要求变更设计;(五)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六)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七)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修改)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修改)
第二章 职 责
第九条 公司工程部综合工程室负责对变更的管理;负责组织施工 单位、设计方、调试单位等相关方对重大变更和金额在30万人民币以上 的其他变更进行评审。
第十条 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设备供应方需要时,可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但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工程部,经批准确认后通知设计方,设计方对变 更设计通知单进行核定会审后实施。 第十二条 设计方对由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按本规定,提交 《设计变更通知单》连同经设计方内部批准的变更图纸送公司工程部, 经批准确认后分发给项目监理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
(5) 对于《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核定单》由 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确定是否需要专业负责人会签。
(6) 《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核定单》经确认 实施后应有执行反馈单,由执行方会签后送公司工 程部、监理单位确认并签字。
(7) 各方提出的一般变更,除执行(一)~(四)的规 定外,其中变更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由公司工程 部主任审核、批准,而变更费用在10万元以上30万 元及以下,由公司工程部主任审核,由副总经理批 准;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及以下,由公 司工程部主任、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总经理批
变更和初步设计概算漏项。 第十六条 一般变更是指除了重大变更以外的变更。
第五章 变更程序 第十七条 一般变更程序如下:
(1) 属设计方自身的设计变更,按其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控制,由设计人或设计工代出《设计变更通知 单》,交公司工程部主管审核,公司工程部主任或 副主任批准;图纸会审提出的必须变更的设计也照 此执行。
(2) 属施工单位、设备供应方提出的变更要求,提出方 填写《设计变更核定单》递交监理单位审核,送公 司工程部专工及主任确认后,转交设计方核签后实 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目的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规范设计变更的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及正确执行,保证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满足要求,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在施工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设计变更指工程招标完成后再由设计院出具的,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

《设计变更》主要用于下述修改工作:1)因原设计不完善由公司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补充设计;2)不包含在原设计范围之内而经研究,论证必须增加的补充设计;3)施工图错误导致难以施工需进行的修改;4)销售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需进行的修改;5)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技术工艺意见或优化意见需进行的修改;6)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提出的修改;7)发现现场施工错误需进行的修改;8)样板施工效果不佳需修改或更换样板。

3。

2 重大设计变更1)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影响设计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交房标准的所有变更;2)涉及主材或主要设备系统的变更;3)涉及结构体系及水电系统的变更;4)涉及渗漏问题的做法和节点的重大变更;5)会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的;6)由于公司对项目定位重大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7)经估算,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

3。

3 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4 职责4.1公司工程管理部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4.2公司规划设计部1)协助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

3 成本合约部、营销策划部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4.4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1)负责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的审核;3)负责设计变更审批流程的发起;4)负责设计变更的形成及签发;4。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不可避免,但如果管理不当,就可能会给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带来不良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对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设计变更申请、审批流程、设计变更控制和变更管控的角度,介绍一套较为完善的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一、设计变更申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发现需要变更设计方案时,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设计变更申请。

设计变更申请应包括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的影响程度以及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等相关信息。

此外,变更申请还应附带原设计方案、变更前的设计文件以及与变更相关的会议纪要等一系列文件。

这些文件的递交,旨在让建设单位全面了解变更需求,并为审批提供充分的依据。

二、审批流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应高效、规范,确保变更决策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设计变更审批小组,由项目负责人、设计师和技术专家等构成。

审批小组应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包括变更对项目工期、成本和风险的影响等方面。

审批小组还应邀请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就变更内容进行讨论和研究,以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能够满足需求,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设计变更控制设计变更的控制是确保变更实施的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

在变更通过审批后,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单位应立即启动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首先,要对变更进行详细的技术分析和评估,确定变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其次,要制定变更的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变更要求、工期计划以及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协作方式。

设计单位应根据变更实施方案,及时修订设计文件,并将变更情况通报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变更内容的及时传达和沟通。

四、变更管控变更管控是变更管理的最后一环,目的是监督和控制变更的实施过程,有效防止变更带来的风险和问题。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变更日志和变更台账,对每一个变更进行记录和归档。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最新)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

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

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 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

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

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变更1、路基软基处理工程变更:例如青兰高速陕西某标段,原制定路基有大量的过湿土砂砾换填。

进场后,经过实地视察,原制定过湿土路段由于近年当地村民围堰造塘造成水路不畅,形成大片淤泥。

这已经与制定视察的现场状况发生了变化,按原制定砂砾换填显然不可行,因此要求制定变更成抛石挤淤。

这样一来,既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同时也满足了施工质量要求。

从工程难易程度讲,抛石挤淤方案比砂砾换填碾压更简单易行,而且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隧道工程进洞变更:隧道工程中,往往明洞施工成本高、综合效益低。

我们应该准确测量隧道进出口地形断面图,依据隧道施工"早进晚出'的原则,合理变更调整隧道明暗交界位置,从而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3 项目施工阶段的变更项目施工阶段的变更属于变更工作的重点阶段,这个阶段的变更通常是由于外在工期限制或者现场的客观突发状况所引发的。

做好这个阶段的变更工作,重点不仅合计变更工程本身的成本造价,更要合计由于变更所带来的工期变化。

举例来讲,一段防护挡墙,原制定为浆砌片石,如果仅从单价角度分析,可能变更成片石混凝土更加划算。

但现实状况是,我们在提出变更到变更层层批复的过程中,时间成本在不断地增加,等到变更方案完全审批下来时,数天甚至更长时间已经过去了。

这里就必须合计在此过程中现场人员、设备的待工而形成的时间成本。

制定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1、制定变更的签发原则制定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制定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制定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检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制定不能确保质量、制定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制定变更程序进行。

②一般状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合计,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标题: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0 目的:制定此过程控制产品设计、材料代用等工程问题的更改,确保新的设计过程、材料、作业方式、库存材料及新材料的正确取得,以优质的产品质量获取客户的信赖。

2。

0 范围:此程序适用于公司的产品、材料特性、制造作业流程、检测方法及包装方式等有需要更改或要求改善之事件。

3.0 定义:工程变更(ECN):适用于生产技术及工艺的更改,由工程部执行与发放.设计变更(DCN):适用于产品结构、电气性能、安规、零件代用、成本降低的更改,由研发部执行与发放。

工程变更申请(ECR):适用于提出工程更改之部门,工程/品质/生产/采购/PMC。

PMC:生产物控部。

4。

0 职责:4.1工程更改需求(ECR)的提出。

--—工程/品质/生产/采购/PMC/市场4.2 设计更改的执行与设计更改通知(DCN)的发放。

--—研发部4。

2 工程更改的执行与工程更改通知(ECN)的发放. --—工程部4。

3 工程更改的改善效果跟进. -——品质部4。

4 批准工程更改需求(ECR)。

—-—申请部门主管4.5 批准工程更改需求(ECR)及工程更改通知(ECN) . —-—研发/工程/品质/生产/采购/PMC/市场5.0 程序:5。

1 更改时机:5。

1。

1 客户提出更改需求时:由市场部于“ECR”单上填写更改原因,及提供更改需求数据或样品。

5.1。

2 质量需求更改工艺时:检验员/生产相关人员若发现工艺失控,(不良率过高)即填写“品质异常单",由品质部主管协调工程部人员来取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5。

1。

3 质量需求修改产品时:市场部收到客户投诉或品质部及工程部门发现产品异常,经研究属产品本身设计或物料材质偏差,即由申请单位填写“ECR”表明需求。

5.1.4 产品更改设计提高竞争力时:因市场需求增强产品技术性能而更改时,由市场部提出ECR。

5。

1.5 使用新物料代用:因物料缺乏需采用新物料代用或设备更新时,由采购部提出更改E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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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规范设计变更的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及正确执行,保证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满足要求,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在施工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
指工程招标完成后再由设计院出具的,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

《设计变更》主要用于下述修改工作:
1)因原设计不完善由公司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补充设计;
2)不包含在原设计范围之内而经研究,论证必须增加的补充设计;
3)施工图错误导致难以施工需进行的修改;
4)销售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需进行的修改;
5)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技术工艺意见或优化意见需进行的修改;
6)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提出的修改;
7)发现现场施工错误需进行的修改;
8)样板施工效果不佳需修改或更换样板。

3.2 重大设计变更
1)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影响设计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交房标准的所有变更;
2)涉及主材或主要设备系统的变更;
3)涉及结构体系及水电系统的变更;
4)涉及渗漏问题的做法和节点的重大变更;
5)会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的;
6)由于公司对项目定位重大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7)经估算,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

3.3 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4 职责
4.1公司工程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4.2公司规划设计部
1)协助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3 成本合约部、营销策划部
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4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
1)负责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的审核;
3)负责设计变更审批流程的发起;
4)负责设计变更的形成及签发;
4.5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1)负责各自部门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设计变更的审核会签;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注:项目公司的变更需求,统一提交区域公司工程部审核后再提交设计部。

5 设计变更程序
5.1 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
5.2 设计变更的申请
当发生设计变更需求时,需求部门填写“工程设计变更需求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设计部。

5.3 设计变更的审批
5.3.1设计变更的审核原则
a. 审核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b. 审核是否符合公司关于工程发展规划及质量要求。

c. 审核是否符合公司成本控制的要求。

d. 审核是否符合有关合同规定。

5.3.2 设计变更的审核与会签
1)设计变更的初审及发起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门收到“工程设计变更需求表”后,从技术角度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如果可行(或协商更佳方案),判定变更性质(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然后提交OA发起审批流程。

2)区域(直属项目)公司成本合约系统负责测算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及成本增、减,从合约角度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设计变更并给出变更意见;
3)区域(直属项目)公司销售系统就变更对销售广告、销售合同内容以及销售方案等有无影响进行评估,给出变更意见;
4)区域(直属项目)公司工程管理系统就变更对工程进度、施工、报建、验收等有无影响进行评估,给出变更意见;
5)对重大设计变更,公司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从各自专业角度进行审核审批。

相关记录见附表:《一般设计变更审批表》(R-PO-03-02)、《重大设计变更审批表》(R-PO-03-03)。

5.4设计变更的执行
1)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设计院统一出具变更单,然后由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签发给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投资部、运营部等相关部门执行。

2)工程管理部收到工程变更后,必须及时发往项目公司。

3)施工单位收到设计变更单后应有效执行,如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

4)相关部门应建立设计变更台账,有序管理。

6.相关记录
6.1 工程设计变更需求表R-PO-03-01
6.2 《一般设计变更审批表》R-PO-03-02
6.3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表》R-PO-03-03
6.4 《设计变更管理台账》R-PO-03-04
工程设计变更需求表R-PO-03-01
编号:变更申请-区域(直属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名称-序号(设计部收到后统一编号)
东孚一般设计变更审批表R-PO-03-02
编号:东孚一般变更-区域(直属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名称-序号
东孚重大设计变更审批表R-PO-03-03
编号:东孚重大变更-区域(直属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名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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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台账 R-PO-03-04
编号: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项目名称-001~099
序号 设计变更编号
设计变更内容简介
提出单位
下发日期
实施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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